一博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广东省
英文名称:Shenzhen Edadoc Technology Co.,Ltd.
所属行业:电子 — 元件
公司网址:www.edadoc.com
主营业务:PCB设计服务和PCBA制造服务
产品名称:
PCBA焊接组装 、PCBA原材料配套服务 、PCB设计服务
控股股东:汤昌茂、柯汉生、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 (持有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4.22、9.48、9.48、7.58、6.63、5.69、5.69%)
实际控制人:汤昌茂、柯汉生、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 (持有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4.22、9.48、9.48、7.58、6.63、5.69、5.69%)
最终控制人:汤昌茂、柯汉生、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 (持有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4.22、9.48、9.48、7.58、6.63、5.69、5.69%)
董事长:汤昌茂
董 秘:王灿钟
法人代表:汤昌茂
总 经 理:汤昌茂
注册资金:1.5亿元
员工人数:1913
电 话:86-0755-86530851
传 真:86-0755-86024183
邮 编:518051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11F
公司简介: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PCB设计服务和PCBA制造服务。主要产品是PCBA焊接组装、PCBA原材料配套服务、PCB设计服务。针对PCBA制造服务,公司专注于PCBA焊接组装环节,电子元器件及PCB裸板从供应商采购或由客户自行提供。公司深耕PCB设计业务近二十年,已建立行业领导地位,在高速、高密PCB设计领域具备突出的技术优势;PCBA制造服务定位于供应高品质PCBA快件,专注于研发打样和中小批量领域,具备PCBA柔性化制造及快速交付的能力。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际电子工业联接协会(IPC)会员单位。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8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03-24
发行数量:2083.33万股
发行价格:65.35元
上市日期:2022-09-26
发行市盈率:38.2000倍
预计募资:8.07亿元
首日开盘价:57.00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13.61亿元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情况
2003年3月17日,汤昌茂、柯汉生及董英玉签署《深圳市一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一博开发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其中汤昌茂出资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柯汉生出资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董英玉出资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3年3月17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深圳市)名称预核内字[2003]第0369038号),同意汤昌茂、柯汉生及董英玉投资10万元,在深圳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为“深圳市一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03年3月17日,深圳明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明会验字[2003]第30号),验证截至2003年3月17日,一博开发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3年3月24日,一博开发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108289)。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18年11月1日,一博有限全体股东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的组织形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发起人为公司现有的全体股东;同意以一博有限截至201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60,956,682.38元按1:0.8032的比例进行折股,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48,962,880.00股(每股人民币1元),余额11,993,802.38元作为股本溢价全部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各股东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确定在股份公司的股份比例。
2018年11月15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并通过了《公司章程》等制度;同日,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2018年11月16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72号)对前述整体变更事项进行了审验。
2018年11月27日,一博科技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66471694)。
(三)发行人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发行人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2017年以来,发行人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1)2017年12月,注册资本增至1,500万元
2017年12月18日,一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至1,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同日,一博有限就本次增资签署《章程修正案》。
2017年12月26日,一博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年5月31日,一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未分配利润1,300万元用于实缴注册资本,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2018年6月15日,天健出具编号为“天健深验(2018)27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5月31日,一博有限已将未分配利润实缴实收资本1,300万元。
(2)2018年11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2018年11月1日,一博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全体股东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将公司的组织形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公司章程》。2018年11月27日,一博科技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66471694)。
(3)2018年12月,一博科技第一次引入新股东并增资至5,287.5720万元
2018年12月12日,杰博创、凯博创、众博创、鑫博创与一博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共同签署了《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杰博创、凯博创、众博创、鑫博创以增资的方式向公司投资1,850万元,其中391.2840万元计入公司股本,剩余1,458.71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12月12日,一博科技通过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一博科技增加新股东杰博创、凯博创、众博创、鑫博创,合计新增出资1,850万元,其中391.2840万元计入公司股本,剩余1,458.71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一博科技注册资本由4,896.2880万元变更为5,287.5720万元,总股本由4,896.2880万股变更为5,287.5720万股。同日,一博科技就本次增资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年12月13日,一博科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年12月18日,天健出具编号为“天健验[2018]3-77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2月13日,一博科技已收到杰博创、凯博创、众博创、鑫博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391.28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58.7160万元,各出资者合计以货币出资1,850万元。
(4)2018年12月,一博科技第二次引入新股东并增资至6,000万元
2018年8月22日,领誉基石、明新一号、曾琴芳、赵瑞与一博有限及其股东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杰博创、凯博创、众博创、鑫博创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及《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领誉基石、明新一号、曾琴芳、赵瑞在公司已将其公司形式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交割条件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以现金共计12,8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18.2561万元(其中,领誉基石的投资金额为9,55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162.8395万元,获得公司8.8590%的股权比例;明新一号的投资金额为2,80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47.7435万元,获得公司2.5974%的股权按比例;曾琴芳的投资金额为15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2.5577万元,获得公司0.1391%的股权比例;赵瑞的投资金额为30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5.1154万元,获得公司0.2783%的股权比例);认购价款超出增资额的部分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18年12月13日,领誉基石、明新一号、曾琴芳、赵瑞与一博科技及其股东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杰博创、凯博创、众博创、鑫博创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鉴于一博科技于2018年11月27日完成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发生了变化,各方重新约定了领誉基石、明新一号、曾琴芳、赵瑞分别认购的增资额:领誉基石的投资金额为9,55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531.5400万元,获得一博科技8.8590%的股权比例;明新一号的投资金额为2,80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155.8440万元,获得一博科技2.5974%的股权按比例;曾琴芳的投资金额为15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8.3460万元,获得一博科技0.1391%的股权比例;赵瑞的投资金额为300万元,认购增资额为16.6980万元,获得一博科技0.2783%的股权比例;认购价款超出增资额的部分将计入一博科技的资本公积金。
2018年12月27日,一博科技通过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一博科技增加新股东领誉基石、明新一号、曾琴芳、赵瑞,合计新增出资12,800万元,其中712.4280万元计入公司股本,剩余12,087.57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一博科技注册资本由5,287.5720万元变更为6,000万元,总股本由5,287.5720万股变更为6,000万股。同日,一博科技就本次增资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年12月27日,一博科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1月17日,天健出具编号为“天健验[2019]3-39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2月27日,一博科技已收到领誉基石、明新一号、曾琴芳、赵瑞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712.42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087.5720万元,各出资者合计以货币出资12,800万元。
(5)2020年6月,一博科技第三次引入新股东并增资至6,250万元
2020年6月5日,晨道投资与一博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共同签署了《关于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及《关于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晨道投资以增资的方式向公司投资10,000万元,获得增资完成后公司4%股份,增资款中250万元用于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2020年6月16日,一博科技通过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引入新股东晨道投资。同日,一博科技就本次增资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0年6月20日,天健出具编号为“天健验[2020]3-71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6月9日,一博科技已收到晨道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2020年6月23日,一博科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发行人历史上股权代持情形的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
(1)股权代持的形成原因
根据对汤昌茂等股东的访谈及其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股东代持的形成原因为:原股东董英玉于2004年2月向汤昌茂转让其持有的股权后,因各股东当时预计公司股权结构未来仍会发生变动,且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尚未稳定,在当时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较为繁琐的背景下,为了避免多次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给各股东带来的麻烦,未及时就股权转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董英玉暂时代汤昌茂持有公司30%股权。
2004年9月,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加入公司,汤昌茂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权、16%股权、14%股权分别转让予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柯汉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权转让予王灿钟。因各股东当时预计一博开发股权结构未来仍会发生变动,且一博开发经营发展情况尚未稳定,本次股权转让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由汤昌茂暂时代王灿钟持有一博开发10%股权,柯汉生暂时代王灿钟持有一博开发10%股权,董英玉暂时代郑宇峰持有一博开发16%股权,董英玉暂时代朱兴建持有一博开发14%股权。
(2)股权代持的演变情况、解除过程
1)发行人前身一博开发设立
2)2004年2月,一博开发第一次股权转让,董英玉退出投资
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汤昌茂、董英玉等股东的访谈及其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并核查一博开发股东间签署的相关合同,2004年2月一博开发股权转让情况如下:2004年2月,董英玉因决定不再参与一博开发投资,将其持有的一博开发30%股权转让给汤昌茂。2004年2月23日,董英玉与汤昌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董英玉以3万元的价格向汤昌茂转让其持有的一博开发30%股权,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公证并出具公证书((2004)深南内经证字第101号)。
根据对汤昌茂、董英玉的访谈及其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因一博开发创立初期,股东董英玉因资金周转问题,其本次用于出资的3万元款项系由汤昌茂提供的现金借款,故本次转让无需另行支付股权转让款。
如上文“(1)股权代持的形成原因”内容所述,本次转让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英玉暂时代汤昌茂持有公司30%股权。
3)2004年9月,一博开发第二次股权转让,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加入一博开发并成为股东
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汤昌茂、柯汉生、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等股东的访谈及其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并核查一博开发股东间签署的相关合同,2004年9月一博开发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2004年9月27日,汤昌茂、柯汉生、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共同签署《深圳市一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汤昌茂以1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一博开发10%股权转让予王灿钟,以1.6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一博开发16%股权转让予郑宇峰,以1.4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一博开发14%股权转让予朱兴建,柯汉生以1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一博开发10%股权转让予王灿钟。
根据对汤昌茂、柯汉生、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等股东的访谈及其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上述受让方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以现金方式向转让方汤昌茂、柯汉生支付了转让转让款,转让方亦确认已收到该等款项。
本次股权转让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由汤昌茂暂时代王灿钟持有一博开发10%股权,柯汉生暂时代王灿钟持有一博开发10%股权,董英玉暂时代郑宇峰持有一博开发16%股权,董英玉暂时代朱兴建持有一博开发14%股权。
4)2005年5月,一博开发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50万元
2005年5月10日,一博开发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将一博开发注册资本从10万元增加至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万元由股东汤昌茂、柯汉生、董英玉分别以现金认缴16万元、12万元、12万元;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深圳郭玉杰会计师事务所于2005年5月1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书》(深郭验字[2005]A201号),确认截至2005年5月13日,一博开发已收到股东汤昌茂、柯汉生、董英玉以货币资金方式缴纳的新增出资40万元,一博开发的实收资本增加至50万元。
因股东董英玉所持一博开发股权系代郑宇峰、朱兴建持有,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股东的访谈,董英玉本次向一博开发缴纳的增资款项实际为郑宇峰、朱兴建向其提供的现金。
5)2009年6月,一博有限股权转让暨股权代持解除
2009年5月7日,一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董英玉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16%的股权以8万元价格转让给郑宇峰,同意董英玉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14%的股权以7万元的价格朱兴建,汤昌茂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10%的股权以5万元价格转让给王灿钟,柯汉生将其持有的一博有限10%的股权以5万元价格转让给王灿钟。2009年5月7日,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修订后的《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09年5月7日,董英玉、汤昌茂、柯汉生、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该合同经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公证并出具公证书([2009]深南证字第4646号)。
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一博有限股东汤昌茂、柯汉生、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及董英玉等人的访谈及其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本次股权转让系股权的代持还原,具体如下: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大及股东构成、股权比例的逐渐稳定,各股东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全部代持关系,将公司全部股权还原至实益股东名下;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将原本属于实益股东的股权登记至其名下,该等过程中并未发生真实的股权转让交易行为,受让方无需向转让方实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发行人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汤昌茂、柯汉生、王灿钟等股东的说明,因上述代持系股东董英玉退出及新增股东王灿钟、郑宇峰、朱兴建加入,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形成,各方未签署相关股权代持协议。上述相关股东均确认不存在与股权代持情况相关的争议、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且发行人成立早期曾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已于2009年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除;自代持还原完成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各股东之间不存在代持关系或其他类似安排。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