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广东省
英文名称:Shenzhen Longsys Electronics Co.,Ltd.
所属行业:电子 — 半导体
公司网址:www.longsys.com
主营业务:半导体存储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
产品名称:
eMMC存储器 、UFS存储器 、eMCP 、ePoP 、LPDDR 产品 、SLC NAND微存储器 、SSD产品 、USB闪存盘 、存储卡 、DRAM存储器
控股股东:蔡华波 (持有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9.52%)
实际控制人:蔡华波、蔡丽江 (持有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9.52、3.56%)
最终控制人:蔡华波、蔡丽江 (持有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9.52、3.56%)
董事长:蔡华波
董 秘:许刚翎
法人代表:蔡华波
总 经 理:蔡华波
注册资金:4.13亿元
员工人数:1586
电 话:86-0755-86030009
传 真:86-0755-86700940
邮 编:518057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1栋8楼A、B、C、D、E、F1
公司简介: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存储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主要产品是嵌入式存储、固态硬盘、移动存储、内存条。2022年,公司先后入选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制造业100强、深圳市500强企业,2022年第四届深圳质量百强企业,获得AAA级企业信用认定及2022年中国芯优秀技术创新产品等奖项。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9-04-27
发行数量:4200.00万股
发行价格:55.67元
上市日期:2022-08-05
发行市盈率:24.7600倍
预计募资:15亿元
首日开盘价:98.00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23.38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1999年4月13日,蔡锦江、陈广瑜出资设立江波龙有限。
(1)江波龙有限设立时涉及的股权代持
江波龙有限设立时,蔡锦江、陈广瑜并非江波龙有限实际出资人,系代蔡华波持股。蔡华波彼时处于创业初期,主要负责市场开发并需要经常出差,考虑到工商登记及变更等手续较为繁杂,故由其长兄蔡锦江代其办理工商登记设立手续并持股。1999年4月江波龙有限设立时,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同时深圳市工商局企业设立登记《填报说明》第三条要求“自然人作为股东的,至少有一人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
彼时蔡华波、蔡锦江均未有深圳市户口,故请具有深圳市户口的朋友陈广瑜协助设立江波龙有限,一并为蔡华波代持股份并登记为名义股东。
(2)江波龙有限设立时代持的还原情况
2001年3月20日,蔡锦江、陈广瑜与蔡华波、蔡丽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蔡锦江将其持有的江波龙有限3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蔡华波、将其持有的1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蔡丽江,陈广瑜将其持有的江波龙有限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蔡丽江。同日,深圳市福田区公证处出具(2001)深福证字第0931号《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进行了公证。
本次股权转让系解除江波龙有限设立时的股权代持,故未发生资金支付。蔡丽江与蔡华波系姐弟关系,同为公司早期创始人,彼时主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等行政事务,因此蔡华波指定蔡锦江将其持有的江波龙有限35.00万元出资还原至其本人名下,将剩余持有的10.00万元出资转让给蔡丽江,同时指定陈广瑜将其持有的5.00万元出资转让给蔡丽江。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波龙有限设立时的股权代持彻底解除,各方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江波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8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江波龙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江波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027,135,842元为基础,按18.5463:1的比例折为公司股份5,538.21万股,每股面值1元,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二)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历次增资和股权结构的变动均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办理了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已足额支付增资、转让款项,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9年12月26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前次股份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本公司总股本61,810,709股为基数,每1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1,810,709元增加至人民币370,864,254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业务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50056_H02号验资报告。
2020年1月20日,根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现有股东蔡华波、李志雄、蔡丽江、张旭、杨晓斌、王景阳、朱宇共7人以1.66元/股为对价,向深圳市龙熹五号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合计转让其持有的630万股本公司股份,转让后上述7名股东以及深圳市龙熹五号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数量以及股票比例为:蔡华波持有本公司16,200万股,持股比例为43.6818%;李志雄持有本公司2,310万股,持股比例为6.2287%;蔡丽江持有本公司1,470万股,持股比例为3.9637%;张旭持有本公司585万股,持股比例为1.5774%;杨晓斌持有本公司585万股,持股比例为1.5774%;王景阳持有本公司468万股,持股比例为1.2619%;朱宇持有本公司294万股,持股比例为0.7927%。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