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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公司资料


芯海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广东省
英文名称:Chipsea Technologies(Shenzhen)Corp.,Ltd.

所属行业:电子 — 半导体
 公司网址:www.chipsea.com
主营业务:高精度ADC、高可靠性MCU、测量算法以及物联网一站式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
产品名称:
健康测量AIOT芯片 、模拟信号链芯片 、MCU芯片
控股股东:卢国建 (持有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2.89%)
实际控制人:卢国建 (持有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2.89%)
最终控制人:卢国建 (持有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2.89%)
董事长:卢国建

董  秘:万巍

法人代表:卢国建
总 经 理:卢国建

注册资金:1.42亿元

员工人数:501
电  话:86-0755-86168545

传  真:86-0755-26804983

邮 编:518000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大道高新区社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1栋301
公司简介: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是一家集感知、计算、控制、连接于一体的全信号链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注于高精度ADC、高可靠性MCU、测量算法以及AIoT一站式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产品和方案广泛应用于工业测量与工业控制、通信与计算机、锂电管理、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智慧家居、智能仪表、智慧健康等领域。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在合肥、西安、上海、成都设立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广东省物联网芯片开发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建有可靠性检测中心、健康测量实验室、感知实验室、MCU实验室。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09-27

发行数量:2500.00万股

发行价格:22.82元
上市日期:2020-09-28

发行市盈率:61.1400倍

预计募资:5.45亿元
首日开盘价:72.00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5.71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芯海有限于2003年9月27日由卢国建和邹春平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卢国建认缴出资90万元,邹春平认缴出资10万元,二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003年9月27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芯海有限注册成立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123552)。
  2003年9月22日,深圳嘉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深嘉验资字[2003]第129号),确认截至2003年9月22日,芯海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的认缴出资
  (二)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设立方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7877号),确认截至2015年9月30日,芯海有限经审计净资产为4,555.43万元;2015年11月2日,沃克森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0423号,确认截至2015年9月30日,芯海有限经评估净资产为4,745.91万元。
  2015年11月5日,芯海有限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同意由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5年9月30日作为基准日将芯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5日,芯海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以芯海有限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经审计净资产按照1:0.7903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总股本3,6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剩余净资产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11月19日,芯海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上述芯海有限整体变更及折股方案。
  2015年11月19日,中兴财光华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07323号),确认截至2015年11月19日,各发起人对芯海科技的出资均已全部到位。
  2015年11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芯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4288784A)。
  (三)股份公司设立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况
  2015年5月,芯海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审议通过以海联智合作为芯海有限的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持股平台,海联智合中除卢国建之外,激励对象包括万巍、王金锁、谭兰兰、乔爱国、谢韶波、齐凡、黄昌福、廖文忠、毛力等,转让价格对应到芯海科技股权为1.00元/注册资本,对照同期私募价格19.80元/注册资本,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120.36万元,导致发行人2015年9月30日(股改基准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迅速增长,实现持续盈利,整体变更后的业务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与报告期内盈利水平变动情况一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889.25万元,前述股改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已消除,股改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负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鉴于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创立大会表决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整体变更中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形,不存在与债权人发生纠纷,且已完成工商登记相关程序,公司整体变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一)报告期初,发行人股本情况
  发行人历史上曾为股转系统挂牌企业,股票代码837517.OC,挂牌日期为2016年5月24日,后于2017年11月30日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截至报告期初,发行人仍为新三板挂牌企业。
  (二)挂牌期间,增资及股权转让
  1、2017年9月,挂牌期间第二次增资暨报告期内第一次增资
  2017年5月19日,芯海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7年6月8日,芯海科技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同意发行合计不超过3,500,000股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
  根据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新股发行数量为3,500,000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由中和春生三号、力合泓鑫、力合创业、南山鸿泰和黄华松认购,每股发行价格20.00元。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中兴财光华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32700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6月26日,芯海科技已收到各新增股东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共计7,000.00万元。
  2、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挂牌期间股权转让暨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芯海科技在新三板挂牌期间进行了多轮股权转让(以下统称“芯海科技第一次股权转让”),先后引入了孙茹、永丰暴风、山鹰时代伯乐、广州超级暴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后于公司挂牌期间转让退出)、钟腾(后于公司挂牌期间转让退出)、鼎锋明道、甘来、洛阳芯海等新股东。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卢国建及其控制的公司股东洛阳芯海所转出公司股份所得转让收益均已缴纳所得税款。
  (三)2017年11月,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2017年9月27日,芯海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2017年10月19日,芯海科技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2017年11月2日,公司向股转系统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经审核,股转系统于2017年11月28日出具了《关于同意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737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30日起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四)2018年5月,报告期内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年5月3日,实际控制人卢国建与津盛泰达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卢国建将持有的公司144.9275万股份以每股27.60元转让给津盛泰达,转让价格系双方友好协商确认。卢国建已就该次股权转让事项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2018年10月,报告期内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年10月10日,股东洛阳芯海与刘红革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司10万股股份以每股24.00元转让给刘红革,转让价格系双方友好协商确认。洛阳芯海就该次股权转让所得已足额缴纳所得税。
  刘红革拥有多年的管理咨询服务经验,为换取刘红革为发行人提供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实际控制人卢国建以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10万股股份作为支付手段,以较低价格转让给刘红革。因此,针对本次股权转让,发行人已参照后一次股权转让价格每股28.50元计提了股份支付金额45.00万元。
  (六)2018年12月,报告期内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8年12月10日,实际控制人卢国建与苏州方广二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司35.0878万股份以每股28.50元转让给苏州方广二期,转让价格系双方友好协商确认。卢国建已就该次股权转让事项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2019年1月,报告期内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9年1月24日,实际控制人卢国建与南通时代伯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35.0878万股份以每股28.50元转让给南通时代伯乐,转让价格系双方友好协商确认。卢国建已就该次股权转让事项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2019年4月,报告期内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9年4月3日,实际控制人卢国建与蓝点电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的35.0878万股份以每股28.50元转让给蓝点电子,转让价格系双方友好协商确认。卢国建已就该次股权转让事项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2019年5月,报告期内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9年5月9日,卢国建与屹唐华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35.0878万股份以每股28.50元转让给屹唐华创,转让价格系双方友好协商确认。卢国建已就该次股权转让事项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2019年10月,报告期内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9年10月28日,卢国建与青岛大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31.25万股份以每股32.00元转让给青岛大有,转让价格系双方友好协商确认。卢国建已就该次股权转让事项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2019年12月,报告期内第二次增资
  2019年11月27日,芯海科技与湖南蒲公英私募股权管理基金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由湖南蒲公英私募股权管理基金有限公司指定的投资基金以现金方式认购芯海科技本次定向增发的30.6091万股股份,每股价格为32.67元,合计增资价款1,000.00万元。新增价款与新增实收资本的差额部分计入芯海科技资本公积。蒲公英于2019年11月28日设立后,芯海科技、湖南蒲公英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蒲公英共同于2019年12月9日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9年12月9日,芯海科技与安谋科技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由安谋科技以现金方式认购芯海科技本次定向增发的30.6091万股股份,每股价格为32.67万元,合计增资价款1,000.00万元。新增价款与新增实收资本的差额部分计入芯海科技资本公积。
  2019年12月9日,芯海科技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增发方案,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增加至4,408.3426万元。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74号),确认截至2019年12月10日,芯海科技已收到蒲公英和安谋科技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共2,000.00万元。
  (十二)2019年12月,报告期内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9年12月9日,卢国建与洛阳芯准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洛阳芯准将其持有的公司7.40万股份以每股32.67元转让给卢国建,转让价格系双方友好协商确认。
  (十三)2020年2月,报告期以来第三次增资
  2020年2月11日,芯海科技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向在册股东按持股比例转增股本3,091.6574万股。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股份总股数139,846,434.00股,每股面值1元。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54288784A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42,156,346.00元,股份总数股142,156,346(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3,110,35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79,045,99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截至本报告期本公司股份总股数142,381,046股,每股面值1元。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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