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科微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格科微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alaxycore Inc.
所属行业:电子 — 半导体
公司网址:www.gcoreinc.com
主营业务:CMOS图像传感器和显示驱动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产品名称:
CMOS图像传感器 、显示驱动芯片
控股股东:Uni-sky Holding Limited (持有格科微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56%)
实际控制人:赵立新、曹维 (持有格科微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56、1.52%)
最终控制人:赵立新、曹维 (持有格科微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56、1.52%)
董事长:赵立新
董 秘:郭修贇
法人代表:赵立新
总 经 理:赵立新
注册资金:2.6万美元
员工人数:1443
电 话:86-021-60126212
传 真:86-021-58968522
邮 编:20121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560号2幢第11层整层、第12层整层楼
公司简介:
格科微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CMOS图像传感器和显示驱动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CMOS图像传感器、显示驱动芯片。公司为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之一,根据Frost&Sullivan研究数据显示,以2019年出货量口径计算,公司在全球市场的CMOS图像传感器供应商中排名第二,在中国市场的LCD显示驱动芯片供应商中排名第二。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0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09-03
发行数量:2.50亿股
发行价格:14.38元
上市日期:2021-08-18
发行市盈率:46.9200倍
预计募资:69.6亿元
首日开盘价:40.99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35.93亿元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2003年9月,发行人设立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于2003年9月3日向发行人核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发行人系于2003年9月3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时的授权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普通股。
2003年9月3日,发行人董事作出董事书面决定,同意按照每股0.011美元的价格向赵立新、梁晓斌、夏风、ZHAOHUI WANG(王朝晖)分别增发10,499,998、3,000,000、3,000,000和750,000股普通股。
同日,上述设立时的股东情况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二)2003年12月至2006年7月,发行人增发股份(天使轮融资)
1、2003年12月至2004年5月,发行人增发股份
2003年12月1日,发行人董事作出董事书面决定,同意发行人以每股0.20美元的价格向LIHUI ZHAO(赵立辉)发行100,000股普通股,向DONGSHENG ZHANG(张东胜)发行50,000股普通股。同日,前述股份增发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2004年5月1日,发行人董事作出董事书面决定,同意发行人以每股0.20美元的价格向LI DIAO(刁力)发行50,000股普通股。同日,前述股份增发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2、2004年11月至12月,发行人增发股份
2004年11月1日,发行人董事作出董事书面决定,同意以每股0.40美元的价格向WENXIANG MA(马文祥)发行100,000股普通股。同日,前述股份增发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2004年12月1日,发行人董事作出董事书面决定,同意以每股0.40美元的价格向WENQIANG LI(李文强)发行150,000股普通股。同日,前述股份增发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3、2006年7月,发行人以债转股形式增发股份
2006年7月1日,发行人董事作出董事书面决定,同意将以下股东持有的发行人的可转换债券在2006年7月5日以每股0.80美元的转换价格转换为发行人的普通股,前述股份增发已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三)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发行人增发股份(A轮融资)
2006年9月25日,发行人董事作出董事书面决定,并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同意将发行人授权股本增加至59,000美元,包括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普通股,以及9,000,000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A轮优先股;
(2)同意发行人按照每股1.10美元的价格向WaldenV、Sequoia Capital China I L.P.等10名机构投资者合计发行6,394,052股A轮优先股。同日,前述股份增发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2007年5月29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股东大会书面决议,同意发行人按照每股1.10美元的价格向XinXin International Co Ltd.发行636,364股A轮优先股。2007年6月1日,前述股份增发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四)2012年8月至10月,发行人回购股份
因部分股东自身投资决策的变化和资金退出之需求,发行人于2012年8月至10月对部分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了回购。
2012年7月9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股东大会书面决议,同意发行人向所有股东提出回购发行人股份的要约,回购总股数为1,500,000股至2,000,0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6.80美元。根据股东接受要约的情况,发行人最终从ZHAOHUI WANG(王朝晖)、Walden V等股东处合计回购330,558股普通股及1,601,283股A轮优先股。
2012年8月15日,上述股份回购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2012年10月10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股东大会书面决议,同意发行人按照每股6.80美元的价格从ZHAOHUI WANG(王朝晖)、XinXin International Co Ltd等股东处合计回购357,853股普通股及1,535,081股A轮优先股。
2012年10月16日,上述股份回购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五)2013年6月,发行人股份分拆
2013年6月8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股东大会书面决议,同意将发行人授权发行股份总数从50,000,000股普通股、9,000,000股A轮优先股按照每1股拆成20股的比例分拆为1,000,000,000股普通股和180,000,000股A轮优先股。本次分拆后发行人每股面值变更为0.00005美元。同日,前述股份分拆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六)2013年7月,发行人增发股份(A-1轮融资)
2013年6月7日,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高科”)董事会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张江高科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其开曼的全资子公司Shanghai(Z.J.)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Z.J.)Holdings”)认购发行人发行的A-1轮优先股,投资总额共计340.00万美元。
2013年6月17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股东大会书面决议,同意:
(1)将发行人的10,000,000股A轮优先股重新划分为10,000,000股A-1轮优先股;
(2)发行人按照每股0.34美元的价格向(Z.J.)Holdings发行10,000,000股A-1轮优先股。
2013年7月2日,上述股份增发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七)2013年7月,发行人股份转让
2013年7月8日,发行人董事会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同意发行人的6名个人股东分别将其所持发行人的全部股份转让予其全资拥有的公司。
同日,上述股份转让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八)2015年4月至2019年9月,发行人回购股份
1、2015年4月,发行人回购股份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于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3日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股东大会书面决议,同意发行人按照每股0.90美元的对价向Hopefield、(Z.J.)Holdings等股东合计回购13,854,720股普通股及10,000,000股A-1轮优先股,该等被回购的10,000,000股A-1轮优先股被重新划分为普通股。
2015年4月23日,上述股份回购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上述股份回购的背景是部分股东基于其自身内部的投资决策,希望变现对发行人的投资。
2、2016年8月,发行人回购股份
2016年8月10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股东大会书面决议,同意发行人按照每股1.03美元的价格向Hopefield、Keenway等股东合计回购13,149,660股普通股。
2016年8月22日,上述股份回购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上述股份回购的背景是部分股东基于其自身内部的投资决策,希望变现对发行人的投资。
3、2019年9月,发行人回购股份
2019年8月26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股东大会书面决议,同意发行人按照每股2.006美元的价格向Hopefield、Walden V等股东合计回购30,500,000股普通股及52,516,730股A轮优先股。
2019年9月4日,上述股份回购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上述股份回购的背景为红杉系股东基于其自身的商业安排,希望通过股份回购的方式退出,其他部分股东借此变现对发行人的投资。
(九)2020年3月,发行人增发股份(A-2轮融资)
2019年12月28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股东大会书面决议,同意:
(1)将100,000,000股A轮优先股重新划分为100,000,000股A-2轮优先股;
(2)发行人按照每股2.80美元的价格向上海橙原、杭州芯正微等20名投资者合计发行
69,042,881股A-2轮优先股。
其中境内的A-2轮股东已就其投资发行人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沪浦发改境外备[2020]31号)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100202000144号),并取得经办银行出具的外汇业务登记凭证。
2020年2月至2020年3月期间,上述股份增发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十)2020年3月,发行人增发股份(向股权激励平台发行股份)
发行人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于2006年生效。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期权已满释放期且符合相关行权条件,根据前述期权激励计划及其修订内容,2020年3月30日,发行人董事会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同意向员工持股平台Cosmos发行62,119,820股普通股,行权对价合计30,945,650.05美元;向顾问持股平台New Cosmos发行2,920,000股普通股,行权对价合计240,400.00美元。
就上述境内员工期权行权落地并通过股权激励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已相应出具《业务登记凭证》(业务编号:35310000202003277576)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汇资核字第11310000202003307820号)。
2020年3月,上述股份增发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十一)2020年3月,发行人股份转让及优先股转为普通股
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股东大会书面决议,同意:
(1)发行人股东LUAK SEVENS Ltd.(ZHAOHUI WANG(王朝晖)全资拥有的公司)向ZHAOHUI WANG(王朝晖)转让7,100,000股普通股;
(2)将发行人已发行的25,364,310股A轮优先股、69,042,881股A-2轮优先股全部转为普通股,并签署《优先权之终止协议》。
(3)将发行人已授权但尚未发行的75,592,809股优先股全部转为普通股。
2020年3月31日,上述股份转让及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十二)2020年6月,发行人股份分拆
2020年6月26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作出董事会书面决议、股东大会书面决议,同意将发行人授权发行股份总数按照每1股拆成5股的比例由1,180,000,000股普通股分拆为5,900,000,000股普通股。本次分拆后发行人每股面值由0.00005美元变更为0.00001美元,已发行股份数由449,799,691股变更为2,248,998,455股。
同日,上述股份分拆被记载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于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249,888,718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该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2,498,887,173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