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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帅尔公司资料


星帅尔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浙江省
英文名称:Hangzhou Star Shuaier Electric Appliance Co.,Ltd.

所属行业:家用电器 — 家电零部件Ⅱ
 公司网址:www.hzstarshuaier.com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种类型的制冷压缩机用热保护器、起动器、密封接线柱,小家电用温度控制器,中小型、微型电机产品,以及太阳能光伏组件。
产品名称:
光伏组件 、热保护器 、起动器 、密封接线柱 、光通信 、光传感器组件 、温度控制器 、中小型 、微型电动机
控股股东:楼月根 (持有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2.89%)
实际控制人:楼月根、楼勇伟 (持有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2.89、4.90%)
最终控制人:楼月根、楼勇伟 (持有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2.89、4.90%)
董事长:楼勇伟

董  秘:陆群峰

法人代表:-
总 经 理:楼勇伟

注册资金:3.07亿元

员工人数:1331
电  话:86-0571-63413898

传  真:86-0571-63410816

邮 编:31142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受降镇祝家村交界岭99号(2、3、4、5幢)
公司简介: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种类型的制冷压缩机用热保护器、起动器、密封接线柱,小家电用温度控制器,中小型、微型电机产品,以及太阳能光伏组件。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冰箱、冷柜、空调等压缩机及小家电用配套产品、光通信、光传感器组件、厨余粉碎机、新能源汽车、清洁水泵等电机。公司是浙江省科技厅等4部门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共有专利158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技术储备力量深厚。公司多项技术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优势明显,有效的实现了人、机、料、法、环的良性互动,大大降低了员工的劳动强度和企业生产的综合成本,提高了设备的生产效率、原材料的利用率、产品的品质和公司的经济效益。


高管介绍: 
董事会(6人):


监事会(3人):


高管(9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7-11-12

发行数量:1899.47万股

发行价格:19.81元
上市日期:2017-04-12

发行市盈率:20.7400倍

预计募资:2.28亿元
首日开盘价:26.15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3.01亿元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1997年杭州帅宝电器有限公司设立。
  (1)设立时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前身星帅尔有限设立时名称为“杭州帅宝电器有限公司”,系由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下属杭州继电器厂通过股份制改造设立的有限公司。帅宝电器成立于1997年11月12日,注册号为14371578-3,法定代表人为楼月根,注册地为富阳镇北门路10号,注册资本:275.3万元。
  经富阳会计师事务所于1997年10月3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富会验字〔1997〕第171号)审验,截至1997年10月28日,杭州富阳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31日投入机器设备90台、热保护器17.2万只,共计人民币170万元;48名自然人股东投入人民币105.3万元。合计缴纳注册资本275.3万元。
  (2)杭州继电器厂股份制改造过程。
  ①股份制改造杭州继电器厂的前提。
  杭州继电器厂系集体企业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的下属分厂,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是隶属于富阳市第二轻工业局的富阳市工业集团公司下属集体企业。
  1997年8月29日,根据富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将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整体改组为杭州富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富体改〔1997〕15号)和《关于同意将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整体改组为杭州富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补充批复》(富体改〔1997〕16号),富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同意将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整体改组为杭州富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改组后的企业名称为杭州富阳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并同意:
  a,杭州富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1,817,962.48元,其中富阳市工业集团公司以土地资产权属国有部分(即级差地租部分)出资投入774,412元,占注册资本的2.43%;富阳市二轻工业合作联社以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资产出资投入14,116,394.44元(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净资产11,242,557.6元及土地开发费2,873,836.84元),占注册资本的44.37%;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职工持股协会以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资产出资投入16,927,156.04元(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净资产13,660,315.88元及土地开发费3,266,840.16元),占注册资本的53.20%;b,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普通职工、中层干部及班子领导在购买企业净资产时,以3,000元为基础,分别按按1:5:15的比例执行,其中杭州继电器厂干部职工向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购买杭州继电器厂净资产105万元;转让的收入按标准划交社会保险机构和企业,分别用于承担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经费补贴;c,杭州富阳电子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做好股份制改造工作。
  ②股份制改造设立帅宝电器的过程。
  a,评估及资产情况。
  根据富阳资产评估事务所于1997年6月15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富资评字〔1997〕第046号),截至1997年5月31日,杭州继电器厂经评估的资产为9,691,803.88元,负债为6,673,489.83元,净资产为3,018,314.05元。1997年10月15日,富阳市工业集团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继电器厂资产确认报告的批复》(富工集〔97〕76号)对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予以核实并确认。
  根据1997年9月22日杭州继电器厂和富阳电子集团出具的《杭州继电器厂移交文件》及富阳市工业集团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继电器厂资产确认报告的批复》,扣除待处理财产损失264,954.98元后,富阳电子集团持有杭州继电器厂的实际净资产为2,753,359.07元。为方便设立过程中净资产数额的计算,1997年10月31日,杭州继电器厂退还富阳电子集团投资款359.07元,即富阳电子集团持有杭州继电器厂的净资产变为275.30万元。
  b,帅宝电器的设立。
  1997年11月12日,48名职工以现金105.3万元作为出资(其中职工自筹87.601万元,向富阳电子集团借款2.24万元,富阳电子集团代垫15.459万元),富阳电子以其持有的杭州继电器厂275.30万元净资产中的170万元资产(机器设备90台(套)、热保护器17.2万只)作为出资,设立了帅宝电器,注册号:
  14371578-3。
  (3)富阳市人民政府对于上述内容的确认批复。
  根据富阳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杭州帅宝电器有限公司设立及股权转让相关问题的批复》(富政函〔2011〕158号),上述杭州继电器厂股份制改造为杭州帅宝电器有限公司的改制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富阳市企业改制政策规定,没有造成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流失,不存在潜在的纠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对于上述内容的确认批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确认的函》(浙政办发函〔2012〕2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审核同意富阳市政府确认的意见。
  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帅宝电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及其主体符合法定要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数额和方式符合法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要求,履行了法定的验资程序,并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分局完成了登记;杭州继电器厂通过股份制改造设立帅宝电器的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富阳市人民政府有关企业改制的政策要求,没有造成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流失,不存在任何潜在风险和法律纠纷。因此星帅尔有限的设立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2001年10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转让的具体情况。
  2001年9月21日,帅宝电器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股东杭州富阳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帅宝电器170万元出资以1:0.8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股东楼月根,同意自然人股东之间以1:0.85的价格相互进行股权转让。
  2001年9月26日,杭州富阳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与楼月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杭州富阳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帅宝电器170万元的出资以1:0.8的价格折合136万元转让给楼月根。
  2001年9月26日,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0.85的价格进行股权转让。
  根据富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期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富政〔2000〕5号)、《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的实施意见》(富政〔2001〕6号)文件精神,富阳市属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者(原则上是董事长、总经理)在购买“国有股期权”(购买期权是经营者在任职之初,以当时国资局确认的净资产为依据,约定价格,通过预付定金,购买国有股权的一种行为)时,任职年限5年以上的可获得20%优惠,市属城镇集体企业经营者购买期权参照该办法。据此,星帅尔有限股东杭州富阳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帅宝电器170万元出资以1:0.8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股东楼月根,同时部分自然人股东之间以1:0.85的价格相互进行股权转让(帅宝电器自然人股东在帅宝电器成立时期出资享受了八五折的优惠)。
  根据杭州富春资产评估事务所于2001年8月21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杭富资评字〔2001〕第126号),截至2001年7月25日,帅宝电器的注册资本为275.30万元,净资产为270.46万元。
  2001年9月30日,帅宝电器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富阳市人民政府对于上述内容的确认批复。
  根据富阳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杭州帅宝电器有限公司设立及股权转让相关问题的批复》(富政函〔2011〕158号),上述富阳电子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帅宝电器全部股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富阳市企业改制政策规定,没有造成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流失,不存在潜在的纠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对于上述内容的确认批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确认的函》(浙政办发函〔2012〕2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审核同意富阳市政府上述确认的意见。
  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前身星帅尔有限上述股权转让符合当时的政府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富阳市及浙江省人民政府的确认,上述股权转让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阳市企业改制政策规定,没有造成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流失,不存在潜在的纠纷。因此星帅尔有限的上述股权转让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3、2001年10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275.3万元增至355.3万元)。
  2001年10月10日,帅宝电器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由夏启逵等6位自然人以现金80万元对帅宝电器增加出资,注册资本由275.3万元增加至355.3万元,其中,夏启逵认购出资20万元,孙华民认购出资20万元,卢文成认购出资10万元;新股东车宝根认购出资10万元,楼高达认购出资10万元,徐在新认购出资10万元;同时会议同意变更章程相应条款。
  2001年10月12日,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杭富会验〔2001〕第493号),确认截至2001年10月12日,帅宝电器已收到股东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8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355.3万元。
  2001年11月24日,帅宝电器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02年5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由355.3万元增至521.3万元)并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2年4月21日,帅宝电器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帅宝电器新增外资股东韩国星电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韩国星电子”),韩国星电子对帅宝电器按1:1价格增资166万元,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55.3万元人民币增至521.3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韩国星电子以美元现汇出资,企业类型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韩资)。同时,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
  2002年4月26日,合资各方签订了《合资经营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章程》和《合资经营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合同》。
  2002年5月8日,富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合资经营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富外经贸资〔2002〕60号),同意星帅尔有限的上述变更申请。同日,星帅尔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经贸浙府资杭字〔2002〕025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2年12月18日,杭州富阳同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同会事验〔2002〕417号),确认截至2002年12月13日,星帅尔有限已收到韩国星电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66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521.3万元。
  2002年5月13日,星帅尔有限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3年12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由521.3万元增至611.3万元)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3年11月20日,星帅尔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星帅尔有限注册资本由521.3万元增加至611.3万元(其中:夏启逵出资5万元、孙华民出资5万元、卢文成出资5万元、楼亚珍出资5万元、车宝根出资10万元、楼勇伟出资50万元、孙海出资10万元,分别按1:1的价格以现金认缴出资),同意部分自然人股东以1:1价格进行股权转让,同时同意修改合同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03年12月1日,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1的价格进行股权转让。
  2003年12月9日,富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合资经营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变更的批复》(富外经贸资〔2003〕164号),同意星帅尔有限的上述变更申请。2003年12月10日,星帅尔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浙府杭字〔2002〕02541号)。
  2003年12月10日,富阳同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同会事验〔2003〕477号),确认截至2003年12月10日,星帅尔有限收到楼勇伟等7位自然人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9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611.30万元人民币。
  2003年12月22日,星帅尔有限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企浙杭总字004215号)。
  6、2004年6月,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由611.3万元增至859.40万元)。
  2004年3月28日,星帅尔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星帅尔有限原股东按1:1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611.3万元人民币增加248.1万元至859.4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方股东以现金出资180.7万元人民币,韩国星电子以美元现汇出资67.40万元人民币(汇率按解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基准价执行),增资后的出资比例不变,同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和合资经营合同。
  2004年4月14日,富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合资经营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变更的批复》(富外经贸资〔2004〕46号),同意星帅尔有限的上述变更申请。2004年4月26日,星帅尔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4年11月17日,富阳同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同会事验〔2004〕316号),确认截至2004年6月14日,星帅尔有限已收到楼月根等13位自然人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80.70万元,韩国星电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7.40万元,合计248.1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星帅尔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859.40万元。
  2004年6月23日,星帅尔有限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08年4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年12月15日,星帅尔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星帅尔有限股东韩国星电子将持有的星帅尔有限95.22万元出资以1:2的价格(折合人民币190.44万元)转让给中国香港自然人袁璞铫,同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08年3月4日,富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合资经营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变更的批复》(富外经贸资〔2008〕23号),同意星帅尔有限的上述变更申请。2008年4月16日,星帅尔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7年12月15日,韩国星电子与袁璞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4月16日,星帅尔有限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330100400019272。
  8、2008年9月,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由859.40万元增至1,159.4万元)。
  2008年5月27日,星帅尔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星帅尔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资本由859.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159.4万元人民币,原股东按相同比例增资,其中中方楼月根等13位自然人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218.52万元人民币,韩国星电子以美元现汇出资48.24万元人民币,中国香港自然人袁璞铫以美元现汇出资33.24万元人民币(汇率按解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基准价执行),分别按1:1价格进行增资,增资后的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同时同意修改公司合同和章程相应条款。
  2008年6月15日,富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合资经营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变更的批复》(富外经贸资〔2008〕75号),同意星帅尔有限的上述变更申请。2008年9月26日,星帅尔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年9月26日,富阳富春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富会验〔2008〕第277号),确认截至2008年9月24日,星帅尔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159.4万元。
  2008年9月27日,星帅尔有限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09年11月,第六次增资(注册资本由1,159.4万元增至1,980万元)。
  2009年11月4日,星帅尔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星帅尔有限新增注册资本820.6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1,980万元人民币,其中自然人股东楼月根以现金出资620.75万元人民币,新增自然人股东陆群峰以现金出资199.85万元(楼月根及陆群峰本次增资均按1:1进行出资),同时同意对公司合同和章程做相应修改。
  2009年11月16日,富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准予变更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富外经贸许〔2009〕100号),同意星帅尔有限的上述变更申请。2009年11月16日,星帅尔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9年11月18日,富阳富春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富会验〔2009〕第0503号),确认截至2009年11月17日,星帅尔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820.6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1,980万元,实收资本1,980万元。
  2009年11月18日,星帅尔有限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2010年4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0年4月22日,星帅尔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星帅尔有限自然人股东楼月根将其持有的星帅尔有限186.355万元出资以1:1的价格转让给星帅尔投资,同意星帅尔有限自然人股东楼勇伟将其持有的星帅尔有限94.83万元出资以1:1的价格转让给星帅尔投资,同意星帅尔有限自然人股东孙海将其持有的星帅尔有限18.965万元出资以1:1的价格转让给星帅尔投资,同意星帅尔有限自然人股东陆群峰将其持有的星帅尔有限199.85万元出资以1:1的价格转让给星帅尔投资,同意星帅尔有限外方股东韩国星电子将其持有的星帅尔有限186.42万元出资以1:1的价格转让给韩国自然人朴钟允(当时系韩国星电子法定代表人),同时同意对公司合同和章程做相应修改。
  2010年4月22日,股东楼月根、楼勇伟、孙海、陆群峰分别和星帅尔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韩国星电子与朴钟允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4月26日,富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准予变更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富外经贸许〔2010〕28号),同意星帅尔有限的上述变更申请。同日,星帅尔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年4月30日,星帅尔有限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2010年12月,整体变更成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10〕4038号)。根据该《审计报告》,星帅尔有限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70,192,905.92元。
  2010年9月20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0〕318号),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星帅尔有限的资产评估价值222,944,154.38元,负债评估价值63,709,912.58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159,234,241.80元。
  2010年10月7日,星帅尔有限全体股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约定确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8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0〕4038号),并同意星帅尔有限将经审计后的全部净资产70,192,905.92元按1.40:1折股,折合为变更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折股溢价20,192,905.92元计入发行人的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原出资比例享有发行人的股份。
  2010年12月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91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2月6日,发行人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出资均全部出资到位,合计5,000万元整。
  201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决定将星帅尔有限整体变更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9日,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准予变更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外经贸外服许〔2010〕348号),同意星帅尔有限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1日,发行人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注册号为33010040001927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2011年1月,星帅尔有限变更为发行人后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到5,598万元根据发行人于2011年1月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发行人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增加公司注册股本的议案》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增加至5,598万元,股份总数5,598万股。新增注册资本598万元人民币,增发598万股,由安信乾宏认购338万股,维美创投认购260万股,认购价格均为每股4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安信乾宏、维美创投以人民币投入。
  2011年1月14日,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杭外经贸外服许〔2011〕4号《准予变更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18号),确认截止2011年1月20日,发行人已收到安信乾宏、维美创投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98万元,各出资者均以人民币货币出资。
  2011年1月28日,发行人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2013年4月,第五次股权转让2013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朴钟允将其持有的全部470.76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4094%)以1:2作价941.52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楼月根,同时同意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2013年3月5日,朴钟允与楼月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4月15日,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准予变更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外经贸外服许〔2013〕22号),同意公司的上述变更申请。2013年4月16日,公司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3年4月23日,公司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4、2013年12月,第六次股权转让,公司性质变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4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袁璞铫将其持有的全部324.39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7948%)以1:4作价1,297.58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楼月根;同意维美创投将其持有的全部26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6446%)以1:4作价1,04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楼勇伟,同时决定公司性质由合资经营企业变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2013年12月2日,袁璞铫与楼月根、维美创投与楼勇伟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12月13日,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准予变更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外经贸外服许〔2013〕131号),同意公司的上述变更申请。
  2013年12月18日,公司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5、2015年2月,发行人第二次增资并新增股东,注册资本由5,598万元增加到6,077.868万元。
  201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新增股东赵其祥、林一东、毛红卫、陆勇剑、刘四兵与戈岩。上述新增股东分别以其所持有的华锦电子股权认缴注册资本235.038万元、43.668万元、33.875万元、73.449万元、20.389万元及73.449万元。
  2015年1月15日,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沪申威评报字[2015]第0066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华锦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2,119,322.23元。对应上述股东所持华锦合计49%股权价值为25,538,467.89元。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77.868万元。同时同意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2015年3月16日,公司取得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16、2015年5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股东安信乾宏将其持有公司5.56%股权转让给新麟创投。
  2015年4月14日,新麟创投与安信乾宏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38万股股权转让给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2,028.7344万元。
  2015年5月13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杭)登记内备字[2015]第001547号《备案通知书》,对上述情况准予备案登记。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672.6517万元,总股本306,726,517.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9,650,05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17,076,45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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