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上海市
英文名称:Shanghai Highly (Group) Co., Ltd.
所属行业:家用电器 — 家电零部件Ⅱ
公司网址:www.highly.cc
主营业务:冷暖关联解决方案及核心零部件业务和汽车零部件业务。
产品名称:
转子式压缩机 、传统汽车空调压缩机 、新能源车用电动涡旋压缩机 、汽车空调系统 、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 、制冷电机 、铸件
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69%)
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69%)
最终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69%)
董事长:董鑑华
董 秘:罗敏
法人代表:缪骏
总 经 理:缪骏
注册资金:10.78亿元
员工人数:8748
电 话:86-021-58547777;86-021-58547618
传 真:86-021-50326960
邮 编:201206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888号
公司简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冷暖关联解决方案及核心零部件业务和汽车零部件业务。冷暖关联解决方案及核心零部件业务主要为从事制冷转子式压缩机、制冷电机及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为从事汽车热管理系统及关键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转子式压缩机、传统汽车空调压缩机、新能源车用电动涡旋压缩机、汽车空调系统、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制冷电机。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2-06-20
发行数量:80.00万股
发行价格:48.00元
上市日期:1992-11-16
发行市盈率:-
预计募资:19200万元
首日开盘价:6.00元
发行中签率:-
实际募资:3840万元
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92年6月20日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299号文批准,由上海冰箱压缩机厂改制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分别于1992年11月16日和199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企业法人注册号:企股沪总字第019016号(市局)。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6,310,655.00元,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为上海市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宁桥路888号,现法定代表人为沈建芳。
2012年,公司向第一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0,000股。
此次增发于2012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认购股份锁定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月起36个月。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向杭州富生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富生”)全体股东发行股份以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杭州富生100%的股权,同时通过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述发行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4月9日原则同意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5]94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7月21日核准并出具了《关于核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富生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32号)。于2015年8月12日,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1,351,351股完成对杭州富生全部股权的收购,交易双方确定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0元,总价人民币1,12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币151,351,351.00元,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966,586,935.81元。
于2015年11月4日,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215,189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9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币47,215,189.00元,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313,984,804.10元。
本公司已于2019年10月30日通过了《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10月30日为授予日,向199名激励对象授予16,989,600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4.59元/股。本激励计划完成认购,本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16,989,600.00元和60,992,664.00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公司已于2020年11月6日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环境较原激励计划制订时已有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调整了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调整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48个月、60个月。
于2020年11月6日,本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考虑当前经营环境较原激励计划制订时已有重大不利变化,本公司调整了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调整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48个月、60个月。
于2021年7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72,151股A股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及18个月。上述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人民币1,085,072,406.00元,其中电气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71,732,814股,发行完成后电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28.6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652,500股,回购价格为4.26元/股。其中,因1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292,200股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因5名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360,300股由公司按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于2022年2月24日,公司已完成注销。
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报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12月4日届满,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87名激励对象办理其所持5,261,6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于2022年12月13日,公司已就该部分股票完成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1,140,5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11元/股。
其中959,900股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180,600股由公司按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就该部分股票完成注销以及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4,419,906.00元,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1,083,279,406.00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83,279,406.00元,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083,279,406股。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