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浙江省
英文名称:Sunny Loan Top Co.,Ltd.
所属行业:非银金融 — 多元金融
曾 用 名:甬城隍庙->大红鹰->S大红鹰->大红鹰
公司网址:www.sunnyloantop.cn
主营业务:典当、担保、融资租赁、类金融投资业务、特殊资产业务。
产品名称:
典当业务 、非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 、融资租赁业务 、类金融投资业务 、特殊资产业务
控股股东: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26、12.04、4.17、1.20%)
实际控制人:中国烟草总公司 (持有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1.48%)
最终控制人:中国烟草总公司 (持有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1.48%)
董事长:邵松长
董 秘:钱菁
法人代表:邵松长
总 经 理:胡秋华(代)
注册资金:4.54亿元
员工人数:244
电 话:86-0574-87315310
传 真:86-0574-87294676
邮 编:315016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
公司简介: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典当、担保、融资租赁、类金融投资业务、特殊资产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为商品销售、融资租赁、典当、担保。公司下属典当公司主要承接房产典当、股票典当、存货质押典当等业务,从事的担保主要有融资类担保、商业履约类担保,香溢租赁目前主要经营设备租赁、基础设施租赁、船舶租赁等,从事的财富管理业务类型以股权投资和定向增发投资为主。公司通过不懈努力,深耕客户资源,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形成了区域知名度和品牌优势。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5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2-09-14
发行数量:1270.00万股
发行价格:5.20元
上市日期:1994-02-24
发行市盈率:-
预计募资:6373万元
首日开盘价:7.80元
发行中签率:-
实际募资:6604万元
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为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5月23日变更为现名)。公司前身为宁波城隍庙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9月14日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现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甬体改[1992]17号《关于同意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等十三家单位共同发起组建宁波城隍庙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0万元,1993年5月16日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甬体改[1993]38号《关于同意宁波城隍庙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及调整经营范围的批复》批准“宁波城隍庙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0月5日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甬体改[1993]42号《关于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3年12月8日证监发审字[1993]107号《关于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审意见书》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普通股1,27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计人民币1,270万元。经此次向社会公众发行普通股后,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5,070万元。
1995年2月25日至1999年10月14日期间,依据历届股东大会决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经派送红股、配售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后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15,803.7722万元。
经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00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和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00年配股募股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中国证监会宁波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初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0]191号文《关于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法人股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774.9595万股普通股。本公司本次实际向社会法人股股东配售0.429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710.4802万股。经此次配股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17,514.6814万元。该股本总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业字(2001)第029号《验资报告》验证。
1998年12月8日,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一次性受让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6,896,300股,占总股本的25.53%。至此,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2年4月7日,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900万股转让给宁波卷烟厂(现重组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本次转让后,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134.445万股,占总股本的17.90%,仍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宁波卷烟厂(现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00万股,占总股本的5.14%,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根据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87,573,408.00元。此次转增后,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262,720,222.00元。该股本总额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验字(2003)6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年10月9日,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采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5,394.322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6.6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2股的对价安排。变更后的股本由26,272.0222万元增至36,432.2747万元。
2007年9月21日,经本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号“关于核准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于2008年2月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96元。经此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45,432.2747万元。该股本总额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验字(2008)第1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7月10日,经中国烟草总公司中烟办[2008]199号文关于《中国烟草公司所投资七家企业股权无偿划转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将浙江省烟草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4,701.6675万股无偿划转给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本次无偿划转后,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701.6675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0.35%。
2010年3月10日,经中国烟草总公司中烟办[2010]36号文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杭州市公司等七家企业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同意,将浙江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515.25万股无偿划转给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本次无偿划转后,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216.9175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1.48%;同时,该文件同意将浙江省烟草公司绍兴市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254.1206万股无偿划转给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于2011年11月9日完成过户,经本次无偿划转后,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471.0381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2.04%,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17,353,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97%。增持后,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2,353,727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3.725%,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8年10月19日至2019年1月18日,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6,993,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9%。增持后,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7,337,133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4.821%,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后又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2月25日,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6,988,5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8%。增持后,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69,342,233 股,占本公司股本的 15.263%。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