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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公司资料


新巨丰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山东省
英文名称:Shandong Newjf Technology Packaging Co.,Ltd.

所属行业:轻工制造 — 包装印刷
 公司网址:www.newjfpack.com
主营业务:无菌包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品名称:
新巨丰无菌砖包 、新巨丰无菌枕包 、新巨丰无菌钻石包
控股股东:北京京巨丰能源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持有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02%)
实际控制人:袁训军、郭晓红 (持有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3.41、11.51%)
最终控制人:袁训军、郭晓红 (持有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3.41、11.51%)
董事长:袁训军

董  秘:徐雅卉

法人代表:袁训军
总 经 理:刘宝忠

注册资金:4.2亿元

员工人数:529
电  话:86-010-84447866

传  真:86-010-84447877

邮 编:271299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小协镇开发区
公司简介: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无菌包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辊型无菌包装。公司在主营业务无菌包装相关研发中取得了2项发明专利和10项实用新型专利。

高管介绍: 
董事会(11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7-10-18

发行数量:6300.00万股

发行价格:18.19元
上市日期:2022-09-02

发行市盈率:51.8700倍

预计募资:5.4亿元
首日开盘价:22.07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11.46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7年8月8日,新巨丰有限设立并召开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
  2007年10月18日,泰安天立明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泰天信会验字(2007)第260号),截至2007年10月18日,新巨丰有限(筹)已收到光明热电、焦波和高慎贞第1期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2,00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00%。
  2007年10月18日,新泰市工商局向新巨丰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370982280266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6年12月23日,经新巨丰有限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由北京京巨丰、伊利、青岛海丝、西藏诚融信、珠海聚丰瑞、永创智能、中信卡森纳、上海融厦、富城国际、风天新盛、宏基鼎泰、施能桐、新疆国力、天津华建、大地投资、中科清晨和中建恒泰共17位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新巨丰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改制以新巨丰有限截至2016年10月31日经普华永道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60,753.91万元为基准,折为股份公司股本,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其中股本总额为35,700.00万元,剩余净资产25,053.91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6年12月26日,普华永道会计师对本次变更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682号《验资报告》。
  2016年12月26日,新巨丰在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注册资本35,700万元,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68063028M)。
  2017年1月9日,新巨丰在泰安市商务局完成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鲁外资泰备字201700002)。
    3、发行人非货币资产出资相关情况
  (1)发行人非货币资产出资财产相关评估作价程序,权属转移手续办理情况
  如下:
  1)发行人非货币资产出资财产相关评估作价程序
  2007年,北京京巨丰与光明热电等就纸塑包装专利商业化投产进行合作,基于各方市场考察后对纸塑包装专利商业价值的认可及商业谈判协商结果,各方通过北京京巨丰提供纸塑包装专利技术、光明热电等提供资金的方式开展商业合作,北京京巨丰委托评估机构对纸塑包装专利价值进行评估。
  2007年10月8日,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阻隔性液体食品软包装材料的制作方法及材料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410074523.7)投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鲁泰信会评报字(2007)第019号),委托方为北京京巨丰,评估对象为阻隔性液体食品软包装材料的制作方法及材料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410074523.7),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7月19日,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评估值为49,655,273.90元。
  针对本次评估,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6月5日出具第一次评估复核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4)第01-143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4月24日出具第二次评估复核报告(中天华资评字(2017)第1163号)。经两次复核,均未发现影响评估结论公允性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已揭示清楚。
  综上,北京京巨丰用于出资的纸塑包装专利已经评估作价,该专利在当时国内市场具有技术先进性及较大商业化价值,纸塑包装专利的市场价值在新巨丰有限设立时经光明热电等各方投资人共同认可,相关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
  2)权属转移手续办理情况
  2008年3月14日,北京京巨丰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方式将纸塑包装专利投入新巨丰有限,该专利的专利权人由北京京巨丰变更为新巨丰有限。
  2008年4月1日,新巨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
  (1)公司实收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7,200万元,其中光明热电以货币出资300万元,北京京巨丰以无形资产专利权出资4,900万元;
  (2)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日,新巨丰有限全体股东签署章程修正案,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改。
  截至2008年4月7日,新巨丰有限已收到北京京巨丰和光明热电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200万元,其中北京京巨丰以无形资产(专利权)出资4,900万元,该专利权评估价值为49,655,273.90元,其中4,900万元作为出资,余额列入资本公积,光明热电以货币出资300万元。连同第1期出资,新巨丰有限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7,200万元。
  2008年4月17日,新泰市工商局向新巨丰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370982228026630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巨丰有限的实收资本变更为7,200万元。
  (2)发行人非货币出资事项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或重大法律风险
  北京京巨丰对新巨丰有限出资时有效适用的《公司法》(2005修订)关于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北京京巨丰以纸塑包装专利作为非货币财产作价对新巨丰有限出资,该专利已经评估作价,且新巨丰有限设立时货币资产出资部分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北京京巨丰已将用于出资的纸塑包装专利的专利权人变更至新巨丰有限,并由新巨丰有限聘请的验资机构出具了《验资报告》。
  综上,经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北京京巨丰以非货币资产对新巨丰有限出资符合《公司法》(2005修订)的有关规定,出资专利相关评估作价程序完整且已办理权属转移手续,本次非货币资产出资事项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或重大法律风险。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9年1月,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年11月4日,中信卡森纳与BRF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信卡森纳将其持有的公司3.72%的股权转让给BRF,转让价款为6,319.03万元。
  2018年12月28日,上海融厦与珠海聚丰瑞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融厦将其持有的公司3.23%的股权转让给珠海聚丰瑞,转让价款为5,496.00万元。
  2019年1月8日,珠海聚丰瑞与BRF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珠海聚丰瑞将其持有的公司8.09%的股权转让给BRF,转让价款为13,751.00万元。
  2019年2月12日,新泰市市监局向发行人出具了《企业备案情况》,发行人就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完成了工商备案程序。
  同日,新泰市商务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向发行人出具了编号为鲁外资泰备字201900006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2019年6月,报告期内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9年4月18日,施能桐与华勤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施能桐将其持有的公司1.02%的股权转让给华勤投资,转让价款为1,734.00万元。
  2019年6月21日,西藏诚融信与领誉基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西藏诚融信将其持有的公司1.01%的股权转让给领誉基石,转让价款为1,709.00万元。
  2019年6月21日,风天新盛与领誉基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风天新盛将其持有的公司2.25%的股权转让给领誉基石,转让价款为3,818.00万元。
  2019年8月29日,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发行人出具了《企业备案情况》,发行人就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完成了工商备案程序。
  2019年9月3日,新泰市商务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向发行人出具了编号为鲁外资泰备字201900032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3、2019年12月,报告期内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9年10月23日,伊利与苏州厚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伊利将其持有的公司10.26%的股权转让给苏州厚齐,转让价款为17,440.00万元。
  同日,伊利与BRF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伊利将其持有的公司2.94%的股权转让给BRF,转让价款为5,000.00万元。
  2020年3月20日,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发行人出具了《企业变更情况》,发行人就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完成了工商备案程序。
  2020年3月31日,新泰市商务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向发行人出具了编号为IR202003210355DIO的《外商投资(公司/合伙企业)变更报告回执》。
  4、2020年3月,报告期内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0年3月12日,中科清晨与茅台建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科清晨将其持有的公司1.23%的股权转让给茅台建信,转让价款为2,082.53万元。
  2020年5月12日,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发行人出具了《企业变更情况》,发行人就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完成了工商备案程序。
  2020年7月7日,新泰市商务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向发行人出具了编号为IR202006121306WEY的《外商投资(公司/合伙企业)变更报告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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