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包材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湖北省
英文名称:Hubei Hongyu New Packaging Materials Co.,Ltd.
所属行业:轻工制造 — 包装印刷
公司网址:www.hybaocai.com
主营业务:彩印复合包材产品、透气膜及注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酵母包装 、功能包装 、休闲食品包装 、食品级塑料容器 、透气膜
控股股东: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8.75%)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8.55%)
最终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8.55%)
董事长:陈佰涛
董 秘:蒋慧婷
法人代表:陈佰涛
总 经 理:邹华蓉
注册资金:8133.33万元
员工人数:539
电 话:86-0717-7734709
传 真:86-0717-7734031
邮 编:443113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1号
公司简介: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注塑包装和透气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彩印复合包材产品、吹膜产品及注塑产品。公司重视产学研合作,依托与三峡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研究,通过对聚合物薄膜吹塑成型技术,材料共混与改性等技术开发,形成了系列功能薄膜材料生产技术,产品应用于医疗防护与婴幼儿卫材等领域,与三峡大学合作项目“食品用高阻隔复合膜绿色生产关键技术与应用”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协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开发“锂离子电池聚烯烃基高性能隔膜设计及优化研究”被列入湖北省科技厅重点研发项目。公司现拥有8项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定3项,团体标准制修定1项。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8-11-03
发行数量:2033.33万股
发行价格:8.00元
上市日期:2023-08-18
发行市盈率:15.8600倍
预计募资:1.42亿元
首日开盘价:7.81元
发行中签率:0.78%
实际募资:1.63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宏裕塑业由集体企业鸦鹊岭编织袋厂、新桥化工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鸦鹊岭编织袋厂认缴45.00万元,占比90.00%;新桥化工认缴5.00万元,占比10.00%。1998年11月3日,宏裕塑业取得注册号为420521100060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年11月16日,宜昌会计师事务所宜昌县分所对鸦鹊岭编织袋厂向拟设立的宏裕塑业出资的两台汽车及两台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宜昌县会师估字[1998]第07号”评估报告。鸦鹊岭编织袋厂拟投资设备评估总价为450,091.42元,折合资本金45.00万元。
1998年11月16日,宜昌会计师事务所宜昌县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宜县会师审字[1998]第179号),宏裕塑业已收到股东投入资本50.00万元,其中鸦鹊岭编织袋厂投入设备2台、汽车2台,折合资本金45.00万元,新桥化工投入原材料油墨2,500公斤,折合资本5.00万元。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实物资产出资中,新桥化工投入原材料油墨2,500公斤未履行评估程序。201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公司成立时未经评估的实物出资以货币资金方式再行出资议案》:“宏裕塑业1998年成立注册时,顺德市杏坛镇吕地新桥化工厂以实物原材料油墨2,500公斤出资,折合人民币5万元,该出资实物以库存实物形式入公司财务账目,由于该出资实物系宏裕塑业生产经营中的必需的实物,早已为宏裕塑业公司使用,故现在无法再行评估。由于该部分的股权最终由公司股东席大凤拥有,席大凤愿意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规范股东的出资行为,为此,股东席大凤同意对1998年宏裕塑业成立时未经评估的实物出资部分人民币5万元,以货币资金形式再行等额出资人民币5万元。”2015年10月27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5]第2-00437号)对席大凤现金出资补足进行验资复核。
鸦鹊岭编织袋厂投入设备2台、汽车2台未见权属证明文件及产权转移手续凭证。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规范公司历史沿革涉及的部分实物资产出资行为》的议案:考虑该部分实物资产出资形成的股权现由公司股东席大凤承接,谨慎起见,股东席大凤承诺以现金方式对该项实物资产出资进行补充确认。2021年1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本次现金方式补充确认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复核,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00095号《验资专项复核报告》。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宏裕塑业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宏裕塑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
2015年7月10日,大信所为宏裕塑业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出具了大信审字[2015]第2-007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宏裕塑业净资产为112,513,370.55元。
2015年7月15日,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京亚评报字[2015]第067号《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宏裕塑业依据资产基础法进行评定估算,净资产账面价值11,251.34万元,评估值14,886.15万元,评估增值3,634.81万元,增值率32.31%。宏裕塑业未依据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进行账务调整。
2015年10月14日,宏裕塑业改制方案经宜昌市国资委“宜市国资企[2015]9号”文《宜昌市国资委关于<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方案>的批复》批准同意。
2015年10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12,513,370.55元为基础,将其中的15,000,000.00元按1:1的比例折为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余额97,513,370.55元转为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按整体变更前各股东的出资比例维持不变。
2015年10月23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上述《关于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同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依据经大信所审计的宏裕塑业财务报表,发起人以宏裕塑业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12,513,370.55元为基数,折合为股本1,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余额97,513,370.55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11月3日,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26133769J)。法定代表人:李知洪,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20年9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
(1)协议转让情况
2020年9月11日,夷陵城发投基金及其管理人太一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司股东席大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0年9月21日签订补充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约定以3,999万元受让席大凤持有的宏裕包材5%的股权,合计150.00万股,其中夷陵城发投基金出资2,499.375万元受让3.125%的股权,共计93.75万股,太一股权投资基金出资1,499.625万元受让1.875%的股权,共计56.25万股。
2020年9月22日,席大凤通过股转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完成了与夷陵城发投基金、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股权转让事宜。
(2)竞价交易情况
席大凤于2020年9月21日通过股转系统通过竞价方式以每股28.84元卖出100股,该部分股权最终由昊颖工贸买入。
2、2020年11月,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3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30,000,000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82,563,370.55元,其中其他资本公积为82,563,370.55元。
2020年11月19日,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12月3日,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整。
2022年5月5日,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万股,发行价格10.35元/股(经评估),共募集资金1,035.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1,000,000.00元。上述增资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2-00051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