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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公司资料


方大新材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河北省
英文名称:Fangda Packaging Co., Ltd.(Hebei, China)

所属行业:轻工制造 — 包装印刷
曾 用 名:方大股份

公司网址:www.hbfd.cn
主营业务:高分子复合材料、自粘信息记录材料等新材料的科技创新与研发
产品名称:
背胶袋 、防水袋 、气泡袋 、可变信息标签
控股股东:杨志 (持有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6.39%)
实际控制人:杨志 (持有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6.39%)
最终控制人:杨志 (持有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6.39%)
董事长:杨志

董  秘:张伟

法人代表:杨志
总 经 理:杨志

注册资金:1.29亿元

员工人数:552
电  话:86-0311-86538689

传  真:86-0311-86538685

邮 编:051134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元氏大街405号
公司简介: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分子复合材料、自粘信息记录材料等新材料的科技创新与研发。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背胶袋、防水袋、气泡袋和可变信息物流标。公司以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凭借独有的核心技术优势和研发实力以及亚太地区最主要的背胶袋厂家的行业地位,为全球物流、快递、邮政等行业提供包装产品设计和制造。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05-22

发行数量:1510.50万股

发行价格:8.38元
上市日期:2020-07-27

发行市盈率:36.9500倍

预计募资:1.68亿元
首日开盘价:8.61元

发行中签率:0.24%

实际募资:1.27亿元
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设立。
  股份公司的前身为石家庄方大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03年5月,由杨志、秦胜武、刘子华、刘俊红和刘俊全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60万元,由杨志、秦胜武、刘子华、刘俊红和刘俊全以现金货币出资。
  2003年5月13日,经河北光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冀光大(2003)审验字第161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3年5月13日,股东货币出资60万元已全部到位。
  2003年5月22日,有限公司取得了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301002005858(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7年9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年8月28日,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刘子华、秦胜武、刘俊红分别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0%、4%、3%股权转让给杨志。
  2007年8月29日,刘子华、秦胜武、刘俊红分别与杨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刘子华、秦胜武、刘俊红分别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0%、4%、3%股权转让给杨志,经转受让双方协商一致,转让价格分别为12万元、2.4万元、1.8万元。
  2007年9月8日,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2008年9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年9月25日,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刘俊全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的股权转让给杨志;杨志将其所持有限公司97%股权中的1%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贾鸿连。
  2008年9月27日,刘俊全与杨志、杨志与贾鸿连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刘俊全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股权转让给杨志,转让价格为1.8万元;杨志将其所持有限公司97%股权中的1%股权转让给贾鸿连,转让价格为0.6万元。
  2008年10月9日,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4、2011年12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1年11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至51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58.00万元由股东杨志以货币出资107.97万元、以实物(生产设备)出资350.03万元。
  2011年11月21日,河北安顺冀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杨志用于出资的设备:“全自动背胶袋生产线”提交了“冀鸿评报字[2011]第186号”《关于杨志委托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方法采用重置成本法,取价依据为:机械出版社《2011年机电产品报价》、《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市场调查及其他。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全自动背胶袋生产线”原值466.70万元,成新率75%,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21日的净值为350.03万元,此净值即为评估价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杨志将设备作价350.03万元出资。
  2011年12月9日,石家庄中之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之燕内资验(2011)第10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12月7日,上述新增458.00万元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2011年12月21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次增资事项准予变更登记,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由于为本次增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不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且用于出资的设备的原始采购发票及其他相关凭证丢失,出于审慎考虑,2015年12月1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杨志以等额货币350.03万元对设备出资进行补正,本次出资补正后,设备仍为公司使用。2016年3月14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专字(2016)第110ZB1832号《专项复核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杨志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补正款350.03万元。
  2016年3月18日,元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没有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情形。
  有限公司的增资中,杨志使用设备出资的行为虽然存在的一定的瑕疵,但对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障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股份公司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致同出具致同审字(2016)第110ZB156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55,651,497.80元。
  2016年3月15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89号《石家庄方大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以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7,093.44万元。
  2016年3月15日,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确认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以2015年12月31日为变更基准日,公司将经审计的净资产55,651,497.80元按1:0.9883的比例折为股本5,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651,497.80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按整体变更前各股东的出资比例维持不变。
  2016年3月16日,致同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110ZB013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3月16日,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以审计后净资产出资,股本为5,5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工作报告》、《关于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关于成立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选举杨志、刘燮、郭嘉坤、许硕、安淑敬、董立卫、马爱静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杨华、王亮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殷俊凤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2016年3月16日,方大包装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志为董事长、总经理,聘任刘燮、郭嘉坤、许硕、安淑敬、田新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燮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同日,方大包装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华为监事会主席。
  2016年3月28日,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方大包装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5026091X7)。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公司存在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的情形,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个人股东已制定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税计划,并提交税务主管机关,完成了分期缴纳的备案手续。
  2、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6年,公司在保障原有产品核心竞争力、稳步扩大市场份额的基础上,着眼行业发展趋势,加大了新产品的研发力度,计划逐步增加新的生产线。为了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2016年4月公司决定增资扩股。
  2016年4月5日,股份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股本总额从5500万股增加至6600万股。本次新增股本1100万股,由贾鸿连、石家庄汇同等83名认购对象分别以现金方式认购,合计增资金额为1430万元,其中1100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1.3元/股,此价格为增资方与公司协商约定,并参考了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1.2897元/股)。
  本次参与增资的83名对象中:2名为机构,81名为自然人。2名机构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81名自然人认购方中1名为公司原股东贾鸿连,1名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华,58人为公司员工,21人为实际控制人杨志的同学或朋友,全体认购对象均看好公司未来发展,故参与了本次增资。全体认购对象均未与公司签署涉及对赌、股份回购的任何协议、备忘录或单方承诺、声明条款。全体认购对象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认购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地履行了出资义务。2016年4月7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110ZC019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4月7日,上述新增1100.00万元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其中1100.00万元进入注册资本,溢价款330.00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2016年4月7日,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次增资事项准予变更登记,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公司于2016年度7月15日取得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函(股转系统函【2016】5035号),2016年度7月25日在股转系统进行首次信息披露,公司股票于2016年度8月17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方大股份,证券代码:838163,股票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2016年12月5日,公司举行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00.00元,增发人民币普通股1,7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增发价10.00元。实际认购股票1,700,000股,募集资金17,000,000.00元。
公司注册地址:石家庄元氏县元氏大街405号,注册资本为66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13010075026091X7,法定代表人:杨志。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完成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8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元人民币现金,总金额24,396,900元。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7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510.5万股新股,公司已于2020年7月27日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2,600万元。新增股本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验资报告号为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23号。
  2021年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市,公司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批上市公司于当日挂牌上市。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于2022年9月26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前公司全称为“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全称为“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2022年9月26日起,公司正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简称变更,变更前公司证券简称为“方大股份”,变更后证券简称为“方大新材”,证券代码保持不变。经历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石家庄元氏县元氏大街405号,注册资本为12,60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9113010075026091X7,法定代表人:杨志。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金由12,600.00万元增至12,836.80万元,2023年2月27日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2,836.80万元。新增股本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验资报告号为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003号。
  经历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石家庄元氏县元氏大街405号,注册资本为12,836.8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9113010075026091X7,法定代表人:杨志。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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