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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公司资料


芯能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浙江省
英文名称:Zhejiang Sunoren Solar Technology Co.,Ltd.

所属行业:公用事业 — 电力
公司网址:www.sunorensolar.com
主营业务: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开发+EPC+运维)、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充电桩投资与运营
产品名称:
光伏发电 、开发建设及服务 、光伏产品 、充电桩
控股股东:张利忠、张震豪、张文娟 (持有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26、7.00、6.85%)
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震豪、张文娟 (持有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26、7.00、6.85%)
最终控制人:张利忠、张震豪、张文娟 (持有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26、7.00、6.85%)
董事长:张利忠

董  秘:张健

法人代表:张利忠
总 经 理:张震豪

注册资金:5亿元

员工人数:296
电  话:86-0573-87393016

传  真:86-0573-87393031

邮 编:314400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都路9号
公司简介: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开发+EPC+运维)、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充电桩投资与运营,其中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公司的主要服务是通过自持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为用户提供清洁能源;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者提供屋顶资源、电站所需硬件、并网支持及后续智能化运营和维护等服务。目前,公司组件厂已获得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以及SGS、TUV、CQC、IEC61215、IEC61730、“浙江制造”产品认证。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8-07-09

发行数量:8800.00万股

发行价格:4.83元
上市日期:2018-07-09

发行市盈率:22.9600倍

预计募资:3.74亿元
首日开盘价:5.80元

发行中签率:0.06%

实际募资:4.25亿元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
  2008年7月8日,张利忠、章伟标以及海宁富华皮件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芯能有限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其中,张利忠以货币出资认缴2,950万元,实收1,600万元,其余于公司成立起2年内缴清;海宁富华皮件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出资认缴1,650万元,实收0万元,于公司成立起2年内缴清;章伟标以货币出资认缴400万元,实收400万元,于公司成立前一次足额缴纳。
  2008年7月9日,海宁凯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海凯会验内字(2008)第155号),确认截至2008年7月8日,已收到张利忠、章伟标缴纳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8年7月9日,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芯能有限核发注册号为33048100003160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芯能有限成立。
  2、2008年12月股权转让、增加实收资本.
  2008年12月12日,芯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张利忠将其持有的公司35%的股权转让给正达经编。其中8%的股权为已到位实收资本,27%的股权为未到位实收资本,由正达经编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2008年12月12日,张利忠与正达经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利忠将其持有的35%股权转让给正达经编。
  2008年12月12日,芯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实收资本增加3,000万元,即实收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其中,海宁富华皮件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出资1,650万元,正达经编以货币出资1,350万元。
  2008年7月17日,浙江凯达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海宁富华皮件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投资而涉及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浙凯单评报字(2008)第75号),以2008年7月9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用以出资资产的评估值为1,645.29万元。
  2008年12月18日,海宁凯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海凯会验内字(2008)第283号《验资报告》,截至2008年12月18日,公司已收到股东海宁富华皮件有限公司、正达经编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共3,000万元,正达经编以货币出资1,350万元,海宁富华皮件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出资1,650万元。截至2008年12月18日,连同前期出资,芯能有限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就本次股权转让、增加实收资本,芯能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浙江凯达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海宁富华皮件有限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包含了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及构筑物,包括南平房,面积393.99平方米,评估值为144,960.00元;发电房,面积63平方米,评估值为22,100.00元,两者共计167,060.00元。针对无房产证部分,海宁富华皮件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以货币出资置换上述存在瑕疵的非货币出资,置换出资的金额为167,060.00元,上述款项在2010年11月11日已汇入公司账户。
  此外,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8年7月9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为1,645.29万元,海宁富华皮件有限公司该部分资产的评估值低于实际应缴纳的出资1,650万元。
  2010年11月,海宁富华皮件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芯能有限的股权转让给戴建康和高金宝(两人系夫妻)(详情参见下文),戴建康于2015年4月28日以货币4.71万元补足了上述差额。
  3、2010年11月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至9,000万元.
  2010年11月,芯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海宁富华皮件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3%股权中的20%的公司股权计1,000万元以1,05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戴建康,将其持有的剩余13%的股权计650万元以683.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金宝,同意章伟标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6%的股权计130万元以136.76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乾潮投资。
  2010年11月,海宁富华皮件有限公司分别与高金宝和戴建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章伟标与乾潮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0年11月,芯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9,000万元。其中:股东张利忠新增出资560万元,张文娟新增出资900万元,张震豪新增出资900万元,戴高峰新增出资420万元,乾潮投资新增出资320万元,徐迅新增出资900万元(徐迅实际出资2,000万元,剩余1,10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出资方式:均以货币出资,并于2010年11月19日前一次交足。
  2010年11月22日,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众环验字(2010)09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1月19日,公司已收到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戴高峰、乾潮投资、徐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共4,000万元,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累计注册资本9,000万元,实收资本9,000万元。
  就本次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芯能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1年10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日,芯能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确定以芯能有限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合成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确定以2011年6月30日为整体变更基准日。
  2011年7月25日,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审字(2011)1048号《审计报告》。各股东以芯能有限经审计后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净资产109,663,614.51元出资,按1:0.820691534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9,000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9,000万元,净资产值超出股本部分19,663,614.51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原股东出资额的出资比例界定每个股东的净资产份额。
  2011年8月1日,芯能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确认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2011年8月15日,全体发起人签署《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1年9月6日,全体发起人签署《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1年9月6日,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众环验字(2011)07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9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9,000万元。各股东以芯能有限经审计后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的净资产出资,折合股本9,000万元。
  2011年9月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出席了会议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通过了创立大会审议的所有议题。
  2011年10月21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注册号为33048100003160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芯能科技成立。
  5、2015年4月增加注册资本至10,000万元.
  2015年4月3日,芯能科技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增发公司股份1,000万股的议案,每股面值1元,每股认购价格为7元;同意正达经编以债权转股权方式认缴新增股份640万股,戴高峰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股份230万股,徐迅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股份100万股,章伟标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股份30万股。
  增发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2015年4月17日,芯能科技与正达经编签署了《债权转股权协议》,约定正达经编将对公司的4,480万元借款转为股权,其中640万元转为股本,其余3,8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债转股完成后,公司对正达经编的4,480万元债务相应免除。
  2015年4月2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2070006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15年4月20日,公司收到戴高峰、章伟标、徐迅缴纳的货币出资2,520万元,将应付正达经编债务4,480万元按7:1转增股本,合计7,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注册资本,6,000万元为资本公积。关于债权转为股权的事项,贵公司已于2015年4月17日进行了债权转股权的相关会计处理,减少其他应付款-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4,480万元,增加股本640万元,资本公积3,840万元”。
  就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芯能科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5年4月增加注册资本至10,500万元.
  2015年4月20日,芯能科技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增发公司股份500万股的议案,每股面值1元,每股认购价格为7元;同意新股东工银瑞信以货币方式认缴300万股,新股东姚世忠以货币方式认缴200万股。增发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10,500万元。
  2015年4月28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2070007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15年4月24日,公司收到工银瑞信和姚世忠缴纳的货币出资3,500万元,其中500万元为注册资本,3,000万元为资本公积。
  就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芯能科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15年9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5年9月1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核发股转系统函[2015]6108号《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5年9月29日,芯能科技在股转系统发布《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挂牌并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30日起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公司的证券简称为“芯能科技”,证券代码为“833677”,挂牌时公司总股本为10,5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5,163.33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5,336.67万股,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8、2015年11月定向增发注册资本增加至12,500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满足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14名投资者发行2,000万股股份,其中法人2名,自然人11名,合伙企业1名,增资后总股本增加至12,500万元。
  2015年9月29日,上述投资者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14名投资者以26,000万元认购公司16%(占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6%)的新增注册资本,每股价格为13元。2015年10月15日,公司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2015年10月2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02070016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15年10月21日,公司已收到新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26,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24,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2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核发股转系统函[2015]8142号《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本次发行2,000万股。就本次增资,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上述股东中,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以认购本次增资的北信瑞丰瑞东麒麟1号资产管理计划已于2015年8月13日完成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备案登记,产品存续期限为24个月,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变现,资产管理计划自动展期12个月。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P1017632),其用以认购本次增资的瑞东梧桐一号投资基金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S64859)。北京柘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SD5457),其管理人北京柘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P100840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以认购本次增资的北信瑞丰瑞东麒麟1号资产管理计划及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用以认购本次增资的瑞东梧桐一号投资基金已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平台出售。
  9、2016年1月定向增发,注册资本增加至13,133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确定肖育辉、施雪萍、潘伟戢、雷阳、徐国华、裘永恒、花罡、姚戴凤、朱晴峰、谭贤友、沈千红、潘程强、张建琴为核心员工。2015年12月22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核心员工与公司签署了《认购协议》,约定本次认购的最高额度为633万股,全部以货币认购,每股价格为7元,新增股份自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锁定三年,增资后总股本增加至13,133万元。2016年1月7日,公司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2016年1月13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6]6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16年1月12日,公司已收到刘沛涛等22位自然人缴纳的4,431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798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6年1月2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核发股转系统函[2016]461号《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本次发行633万股。就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芯能科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10、2016年3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至36,772.40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6]34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母公司)为341,916,450.84元(资本溢价形成)。公司拟以总股本13,13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共计转增23,639.4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772.4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6,772.40万元。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将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本总数等条款。
  2016年3月21日,公司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2016年3月22日,公司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133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本次权益分派的权益登记日为3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3月30日。
  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3月29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3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就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芯能科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11、2016年6月定向增发,注册资本增至41,200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夯实业务发展基础,抢占优质资源,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公司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不超过4,500万股,价格为每股6.7元(含)至8.7元(含),募集不超过391,50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自建分布式电站、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5月26日,公司发布《股票发行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6.78元/股。同日,公司发布《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确定发行对象为鼎晖投资,最高认购数量为44,276,000股,最高认购金额为300,191,280元,认购方式为货币认购。
  2016年5月26日,鼎晖投资与公司签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鼎晖投资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44,276,000股,认购价格为6.78元/股,认购款共计300,191,280元。
  2016年6月1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6]167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已收到鼎晖投资缴纳的300,191,28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4,27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9,622.64元后,其余255,575,657.36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均以货币出资。
  2016年6月2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核发股转系统函[2016]4577号《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本次发行44,276,000股。就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芯能科技签署了章程修正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鼎晖投资已于2016年5月30日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SH6864),其管理人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3月17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0301。
  11、关于公司前总经理刘沛涛所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权益安排.
  2016年1月7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了公司的核心员工,并对核心员工进行了股权激励。
  其中,公司原总经理刘沛涛与公司签署了《认购协议》,以7元/股的价格认购了公司480万股股票,新增股份自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锁定三年。
  2016年3月21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13,13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因此,刘沛涛持有发行人股票变更为1,344万股。2016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刘沛涛递交的辞职报告,刘沛涛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此后,刘沛涛原有工作将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利忠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担。因此,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原激励刘沛涛的股份予以调整:鉴于刘沛涛在职期间对公司的贡献,刘沛涛可继续持有公司130万股股票;对于原剩余股票,将股权激励改为以事先约定的价格授予张健、孟凡强、陈建军、肖育辉、谭贤友,数量分别为140万股、140万股、140万股、140万股及40万股;剩余股票614万股归于实际控制人张利忠(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鉴于刘沛涛作为原总经理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能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且依据原《认购协议》其所持股票自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因此,刘沛涛已与张利忠、张健、孟凡强、陈建军、肖育辉、谭贤友分别签署《关于刘沛涛所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相关权益安排之协议书》,对上述安排进行具体约定:在刘沛涛离职满六个月后且所持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及《认购协议》约定的限售期届满时,(1)若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股份协议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刘沛涛将其持有的标的股票以其认购时的成本价转让给张利忠、张健、孟凡强、陈建军、肖育辉和谭贤友。(2)若双方无法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股转系统规定的股份协议转让的条件,刘沛涛同意在限售期届满后,依照张利忠、张健、孟凡强、陈建军、肖育辉和谭贤友的书面授权将标的股票出售,在扣除成本及个人所得税之后将所得给予前述人员。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0677231599U的营业执照。经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公司现有注册资本41,200.00万元,股份总数41,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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