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具 数据 导航 问答 资料 社区 对账
在线客服 登录 注册

八方股份公司资料


八方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江苏省
英文名称:Bafang Electric(Suzhou)Co.,Ltd.

所属行业:电力设备 — 电机Ⅱ
公司网址:www.bafang-e.com.cn
主营业务: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产品名称:
中置电机 、轮毂电机 、配套电气系统
控股股东:王清华 (持有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47%)
实际控制人:王清华 (持有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47%)
最终控制人:王清华 (持有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47%)
董事长:王清华

董  秘:周琴

法人代表:王清华
总 经 理:王清华

注册资金:1.68亿元

员工人数:1289
电  话:86-0512-87171278

传  真:86-0512-87171278

邮 编:215125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
公司简介: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中置电机、轮毂电机及成套电气系统。2022年度,公司赞助的意大利Agazzini车队在意大利电助力自行车越野锦标赛(E-bikeCross)多场比赛中夺得冠军,在行业内进一步提升“bafang”口碑,强化了品牌形象。


高管介绍: 
董事会(6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07-28

发行数量:3000.00万股

发行价格:43.44元
上市日期:2019-11-11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12.38亿元
首日开盘价:52.13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13.03亿元
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一)2003年7月,发行人前身八方有限(曾用名奇骏电机)成立。
  发行人前身为贺先兵、蔡慧琦、曾广庆于2003年7月共同出资设立的苏州市奇骏电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贺先兵以货币认缴出资25万元,实缴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蔡慧琦以货币认缴出资15万元,实缴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曾广庆以货币认缴出资10万元,实缴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选举贺先兵为奇骏电机的执行董事兼经理,出任奇骏电机的法定代表人,曾广庆为监事。
  根据苏州市苏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年7月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信验字【2003】第838号),奇骏电机(筹)申请登记的全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由贺先兵、蔡慧琦、曾广庆于2003年7月4日之前缴足,均为货币资金。
  2003年7月28日,奇骏电机经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开业并取得注册号为320500210886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销售:电机、电器产品、机械设备、电瓶车配件”,法定代表人为贺先兵,营业期限自2003年7月28日至2013年7月27日。
  (二)2003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11月11日,奇骏电机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蔡慧琦将其持有的全部奇骏电机30%的股权以人民币15万元转让给王清华,股东曾广庆将其持有的全部奇骏电机20%的股权以人民币10万元转让给王清华,股东贺先兵将其持有的奇骏电机20%的股权以人民币10万元转让给王清华。选举王清华为奇骏电机的执行董事,出任法定代表人,贺先兵不再担任奇骏电机执行董事职务。选举贺先兵为监事,曾广庆不再担任奇骏电机监事职务。
  2003年11月11日,蔡慧琦、曾广庆、贺先兵与王清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蔡慧琦将其持有的全部奇骏电机3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值为人民币15万元)以人民币15万元转让给王清华,曾广庆将其持有的全部奇骏电机2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值为人民币10万元)以人民币10万元转让给王清华,贺先兵将其持有的奇骏电机2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值为人民币10万元)以人民币10万元转让给王清华。
  2003年12月1日,奇骏电机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2003年12月,变更公司名称。
  2003年12月1日,奇骏电机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由苏州市奇骏电机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市八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5日,八方有限就本次名称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2005年4月,第一次增资。
  2004年12月25日,八方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八方有限增加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0万元,其中王清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1万元,贺先兵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万元。
  根据苏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平会验字(2005)第042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3月23日止,八方有限已收到王清华、贺先兵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0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5年4月11日,八方有限就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2005年8月,第二次增资。
  2005年7月25日,八方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八方有限增加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8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王清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344万元,贺先兵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76万元。
  根据苏州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明诚验字(2005)第0712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7月28日止,八方有限已收到王清华、贺先兵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92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5年8月4日,八方有限就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2007年6月,第二次股权转让暨变更公司名称。
  2007年4月28日,八方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原股东王清华、贺先兵分别将其持有的八方有限的部分出资转让给新股东俞振华。其中,王清华将其持有的八方有限1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值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人民币200万元转让给俞振华,贺先兵将其持有的八方有限4.3%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值为人民币86万元)以人民币86万元转让给俞振华。同时,会议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由苏州市八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八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8日,俞振华分别与贺先兵、王清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7年6月13日,八方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暨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七)2012年1月,第三次增资。
  2011年12月20日,八方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八方有限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原股东按照原出资比例缴纳新增注册资本。其中王清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贺先兵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57万元,俞振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43万元。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出具的苏公S【2011】B109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23日止,八方有限已收到王清华、贺先兵、俞振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12年1月6日,八方有限就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八)2017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7年5月15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会审字【2017】4062号),截至2017年3月31日,八方有限净资产合计135,075,748.51元。
  2017年5月16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苏州八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7】第020129号),截至2017年3月31日,八方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13,507.57万元,评估值15,469.53万元,评估增值1,961.96万元,增值率14.52%。
  2017年5月16日,八方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签署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同意将八方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7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35,075,748.51元为基数,按照1:0.5997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总股份81,000,000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54,075,748.51元计入资本公积。折股后,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100万元,股份总数为8,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
  2017年5月31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7)424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筹)由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的净资产135,075,748.51缴纳,按照1:0.5997的比例折合股本81,000,000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17年5月3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并作出决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2017年6月21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94752730989M的《营业执照》。八方有限本次整体变更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8,100万元。
  2017年7月,王清华、贺先兵、俞振华3名自然人股东就本次整体变更事宜向税务部门合计缴纳了1,020万元个人所得税税款。
  (九)2017年9月,第四次增资。
  2017年8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新增股份由苏州冠群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按照2元/股的价格进行认购,认购款合计1,800万元,其中900万元计入公司股本,其余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苏州冠群系八方电气骨干人员的持股平台,全部合伙人均在八方电气任职。
  2017年9月12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7)513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9月7日止,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苏州冠群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9,000,000元。投资者以货币出资。
  2017年9月4日,发行人就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2019年11月11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八方股份”,股票代码“603489”。
  2020年10月2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00万元增加至12,031.50万元。
  2021年10月28日,依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10,90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12,031.50万元调整至12,030.41万元。
  2022年5月23日,依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因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100%解除限售的条件,对应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3,27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由12,030.41万元调整至12,030.08万元。
  2022年8月24日,依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因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4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12,030.08万元调整至12,029.71万元。
  经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依据历年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回购数量为139,342股。前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811.86万元。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资讯
暂无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