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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公司资料


宝光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陕西省
英文名称:Shaanxi Baoguang Vacuum Electric Device Co.,Ltd.

所属行业:电力设备 — 电网设备

公司网址:www.baoguang.com.cn
主营业务:专注于真空灭弧室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产品名称:
空灭弧室 、固封极柱 、相柱 、太阳能集热管 、电气配件 、电气配套产品 、灭弧室零配件 、真空灭弧室 、固封极柱产品
控股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6.96%)
实际控制人: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持有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4.80%)
最终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6.54%)
董事长:谢洪涛

董  秘:原瑞涛

法人代表:谢洪涛
总 经 理:刘壮

注册资金:3.3亿元

员工人数:1058
电  话:86-0917-3561512

传  真:86-0917-3561512

邮 编:721016
办公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宝光路53号
公司简介: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真空灭弧室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主导产品包括真空灭弧室、固封极柱、太阳能集热管、电气配套产品、灭弧室零配件、电真空陶瓷、国际业务等。公司“宝光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6年公司首次获得陕西省“质量信用A级企业”荣誉称号,2017年获批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灭弧室产品在电子元器件行业内首家通过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输配电产品认证。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7-12-31

发行数量:5000.00万股

发行价格:2.76元
上市日期:2002-01-16

发行市盈率:20.0000倍

预计募资:1.31亿元
首日开盘价:10.01元

发行中签率:0.09%

实际募资:1.38亿元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改函[1997]260号文批准,由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原陕西宝光电工总厂,以下简称“宝光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10,800万元人民币,于1997年12月31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6103007099018935。
  2001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1]4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5,800万元人民币。
  2002年1月16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宝光股份,股票代码:600379。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07]364号),及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表决通过,本公司以资本公积向流通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4.1361股的转增股,共计转增2,068.05万元股本,股权分置改革后总股本变更为17,868.05万元。
  根据2009年4月9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按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8,680,5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10:2的比例转增资本3,573.61万元,转增资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441.66万元。
  根据2012年5月25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按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4,416,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10:1的比例转增资本2,144.166万元,转增资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585.826万元。
  2013年度,原公司第二大股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510万股,占总股本的19.12%,下称“华安保险”),与华安保险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安徽特华投资有限公司(与华安保险实际控制人相同,下称“安徽特华”)分别于2013年6月24日、25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100,374股,至此华安保险和安徽特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达到47,200,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1%,已超出原第一大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19.59%),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华安保险(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006年6月9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产险[2006]576号文件批准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2014年6月13日,宝光股份的控股股东华安保险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特华与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融昌航”)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安保险与安徽特华将其合计持有的宝光股份47,200,374股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01%)协议转让给北京融昌航,股份转让价格为1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柒亿捌佰万伍仟陆佰壹拾元(小写:708,005,610元)。华安保险、安徽特华与北京融昌航于2014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的相关手续,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融昌航。
  2015年7月10日,宝光股份接到宝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方案的函件,宝光集团已于7月10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1,061,933股,至此,宝光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47,261,9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4%。同日,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技术进步公司”)(占公司总股份的3.94%)与北京融昌航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两个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达到5,649.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超出宝光集团对公司的持股比例(20.04%),因此本次增持并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2016年8月24日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锋泓”)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竞得北京融昌航所持本公司股份3015万股;2016年9月7日西藏锋泓通过大宗交易取得北京融昌航所持本公司股份190万股;2016年10月28日,西藏锋泓通过大宗交易获得李源先生拍卖取得的北京融昌航所持本公司股份1100万股;2016年11月17日,西藏锋泓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223.9万股。2016年10月29日,西藏锋泓的一致行动人张敏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得北京融昌航所持本公司股份405万股。截止2017年12月31日西藏锋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933.9万股,占总股本的20.9189%(其中:西藏锋泓持有本公司股份4528.9万股,占总股本的19.20%)。
  2016年11月17日宝光集团与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2016年11月18日宝光集团公告未来十二个月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宝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6,954.6973万股、持股比例29.48%;(其中:宝光集团6,359.6436万股、持股比例26.96%;陕西技术进步公司持股595.0537万股、持股比例2.52%),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经2019年5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35,858,260股为基数,每股派送红股0.4股,共计派送红股94,343,304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变更为330,201,564股。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330,201,564.00元,每股面值1元。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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