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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公司资料


金冠电气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河南省
英文名称:Jinguan Electric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电力设备 — 电网设备

公司网址:www.nyjinguan.com
主营业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
产品名称: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智能高压开关柜 、一二次融合环网柜(箱) 、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 、充电桩 、储能设备
控股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9.24%)
实际控制人:樊崇 (持有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04%)
最终控制人:樊崇 (持有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04%)
董事长:樊崇

董  秘:贾娜

法人代表:樊崇
总 经 理:樊崇

注册资金:1.37亿元

员工人数:389
电  话:86-0377-63199188

传  真:86-0377-61635555

邮 编:473000
办公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公司简介: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智能高压开关柜、一二次融合环网柜(箱)和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2017年,发行人被评为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金冠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9年,发行人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产品被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2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5-03-28

发行数量:3402.73万股

发行价格:7.71元
上市日期:2021-06-18

发行市盈率:15.2800倍

预计募资:4.26亿元
首日开盘价:15.00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2.62亿元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本公司前身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8日由金冠王码与光大财务投资设立,住所为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为4,000万港元。
  2005年3月12日,光大财务和金冠王码就设立金冠有限签订《合作建立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光大财务和金冠王码合作设立金冠有限,对金冠有限的投资总额为5,000万港元,注册资本为4,000万港元,其中金冠王码以其位于南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312国道与独山大道交叉口的厂区土地使用权及部分机器设备和现金出资,出资总额1,960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49%;光大财务以现汇出资,出资总额2,040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51%。
  同日,光大财务和金冠王码签订金冠有限的公司章程。
  2005年3月16日,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对南阳金冠王码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财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合作建设输变电产品生产项目核准的通知》(宛发改外经[2005]99号),(1)同意金冠王码与光大财务在南阳合作建设输变电产品生产项目;
  (2)注册资本4,000万港元,其中金冠王码以设备、资产折价2,078万元(折合1,960万港元)出资,占49%,光大财务以现汇2,040万港元出资,占51%;
  (3)合营期限为20年。
  2005年3月21日,南阳市商务局出具《关于设立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宛商资管[2005]71号),(1)核准金冠王码与光大财务就设立金冠有限所签订的合作合同和公司章程;
  (2)同意设立金冠有限,金冠有限的投资总额为5,000万港元,注册资本为4,000万港元,其中金冠王码以设备、资产出资共计1,960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49%,光大财务以现汇出资2,040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51%。
  2005年3月2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向金冠有限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豫府宛资字[2005]0003号)。
  2005年3月28日,金冠有限取得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2018年6月11日,金冠有限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金冠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金冠有限登记在册的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金冠电气发起人签署《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8年6月26日,金冠电气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设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的议案》《关于制定<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金冠有限以截至201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折合为9,900万股(对应注册资本9,900万元),净资产超出股本部分列入资本公积,金冠有限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金冠电气发起人签署公司章程。
  2018年6月28日,金冠电气取得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2017年以来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2017年12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7年11月17日,中创信、德瑞恒通分别与金冠有限股东、樊崇签署《关于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中创信、德瑞恒通分别以1,012.50万元的价格受让万崇嘉铭所持有的金冠有限0.81%股权,中创信、德瑞恒通分别以337.50万元的价格认缴金冠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5.00万元。
  2017年11月30日,万崇嘉铭与青岛光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万崇嘉铭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4.87%股权以6,07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青岛光控。
  同日,青岛光控、宁波光智冠合与金冠有限股东签署《关于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并约定由青岛光控、宁波光智冠合分别以4,320.00万元、405.00万元的价格认缴金冠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20.00万元、30.00万元。
  2017年12月23日,万崇嘉铭分别与德瑞恒通、中创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万崇嘉铭分别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0.81%股权以1,01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德瑞恒通、中创信。
  2017年12月25日,金冠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
  (1)万崇嘉铭分别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4.87%、0.81%、0.81%股权转让给青岛光控、德瑞恒通、中创信;
  (2)金冠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00.0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于2017年12月31日前缴付完成。
  2017年12月,青岛光控、宁波光智冠合、中创信、德瑞恒通分别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别向金冠电气缴付上述增资款,青岛光控、中创信、德瑞恒通分别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万崇嘉铭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同日,金冠有限的股东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2017年12月28日,金冠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取得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
  (二)2018年3月,股权转让
  2018年3月19日,金冠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1)苗佳投资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0.1921%股权以2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伟航,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0.7684%股权以1,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阳先进制造;
  (2)谢清喜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0.2075%股权以27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冯冰,将其持有金冠有限0.3008%股权以39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融泰六合,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0.7684%股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阳先进制造;
  (3)景华荣翔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6.4730%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鼎汇通;
  (4)何耀彬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5.1867%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鼎汇通。
  根据景华荣翔出具的确认函,经访谈Wilson Sea及景华荣翔法定代表人,景华荣翔持有的金冠有限624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系代Wilson Sea持有,景华荣翔将其代Wilson Sea持有的金冠有限的股权转让给Wilson Sea实际控制的鼎汇通,解除了该股权代持关系。根据何耀彬出具的确认函,并经访谈何耀彬及Wilson Sea,何耀彬持有的金冠有限5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5.1867%股权系代Wilson Sea持有,本次何耀彬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5.1867%股权转让给Wilson Sea实际控制的鼎汇通,解除了该股权代持关系。
  2018年3月26日,金冠有限股东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年3月27日,苗佳投资分别与王伟航、南阳先进制造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谢清喜分别与冯冰、融泰六合、南阳先进制造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何耀彬、景华荣翔分别与鼎汇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8年3月29日,金冠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在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三)2018年6月,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2018年6月28日,金冠有限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四)2019年8月,股份转让
  2019年8月2日,万崇嘉铭与胡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胡楠将其持有的金冠电气1,281,660股股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9%)以1,730.24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万崇嘉铭。
  2019年8月9日,万崇嘉铭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胡楠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五)2019年12月,增资
  2019年12月18日,金冠电气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金冠电气的注册资本由9,900万元增加至10,208.188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08.1888万元分别由北京鑫冠、河南高创认缴208.1888万元、1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同日,金冠电气股东就上述增资事宜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9年12月20日,北京鑫冠与金冠电气、本次增资前金冠电气的股东、樊崇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北京鑫冠以3,000.0007万元的价格认缴金冠电气新增的208.1888万元的注册资本。
  2019年12月23日,河南高创与金冠电气、本次增资前金冠电气的股东、樊崇签署《增资协议》,约定河南高创以1,441.00万元的价格认缴金冠电气新增的10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2019年12月,北京鑫冠、河南高创分别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金冠电气缴付上述增资款。
  2019年12月24日,金冠电气就本次增资取得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
  (六)2020年1月,股份转让
  2020年1月13日,青岛光控分别与南通光控、精技电子、南通光冠智合签署《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青岛光控将其持有的金冠电气6,519,756股、1,249,128股、138,792股股份以9,395.00万元、1,800.00万元、2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通光控、精技电子、南通光冠智合。
  2020年1月14日,宁波光智冠合与南通光控签署《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宁波光智冠合将其持有的金冠电气308,091股股份以443.9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通光控。
  同日,金冠电气、万崇嘉铭、樊崇与南通光冠智合、南通光控、精技电子签署《关于投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约定南通光冠智合、南通光控、精技电子分别向青岛光控、宁波光智冠合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金冠电气股份;青岛产权交易所出具《青岛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南通光控等三家联合体受让金冠电气7,907,676股股份,股权转让价款为11,395.00万元,一次性付清。
  就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相关事项,2018年5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的函》【豫政办函[2018]48号】,明确经省政府同意,就金冠电气历史沿革等有关事项予以确认:鉴于金冠王码和金冠电气均为非国有控股公司,金冠王码2007年转让所持金冠电气股权以及金冠电气2007年的增资扩股行为,已按照相应公司章程履行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关于补足公司出资瑕疵损失的承诺》,承诺如下:“若金冠电气因出资瑕疵遭受任何损失(包括被给予行政罚款或因出资问题引起的民事纠纷赔偿和其他间接损失等),本公司/本人对金冠电气遭受的损失承担无条件、连带赔偿责任”。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潜在的股权权属纠纷。光大财务、景华荣翔、何耀彬与席春迎之间的股权代持安排真实,代持情形已全部解除。光大财务、景华荣翔、何耀彬、席春迎均已出具确认函,确认股权代持安排真实,股权代持解除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樊崇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代席春迎持有发行人股份。
  光大财务出具承诺函,确认并承诺如下:“本公司自2009年1月将代席春迎持有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股权转让给华星国际后,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或享有金冠电气任何权益。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未来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谋求取得金冠电气的股权,也不以任何方式谋求金冠电气控制权。如违反承诺,本公司无条件同意金冠电气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回购本公司所取得的金冠电气全部股权并予以注销。”
  席春迎及其控制的华星国际、合协创投出具承诺函,确认并承诺如下:“本人席春迎(Wilson Sea)除通过鼎汇通持有金冠电气11,543,15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31%)外,本人及华星国际、合协创投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拥有其他金冠电气的股权。
  本人及华星国际、合协创投承诺:本人及华星国际、合协创投未来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樊崇及其控制的企业谋求取得金冠电气的股权,也不以任何方式谋求金冠电气的控制权。如违反承诺,本人及华星国际、合协创投无条件同意金冠电气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回购本人及华星国际、合协创投所取得的金冠电气全部股权并予以注销。”
  2021年1月14日,樊崇就真实持有发行人股权出具《关于真实持有及控制股份的确认及承诺》,确认及承诺如下:“目前,本人通过深圳万崇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万崇嘉铭”)间接持有并控制金冠电气51,110,289万股股份(占金冠电气股本总额的50.0679%)并控制该等股份的表决权,通过深圳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中睿博远”)间接持有金冠电气127.8962万股股份(占金冠电气股本总额的1.25%),为金冠电气的实际控制人。本人直接持有的万崇嘉铭的股权及中睿博远的合伙份额和间接持有的金冠电气的股份均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代他人持有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任何他人代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金冠电气股份的情况。本人所持金冠电气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抵押或者其他设定第三方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及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处置等权利受限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及潜在纠纷,股份权属清晰稳定。
  本人承诺以上确认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按照欺诈发行的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责任:
  1.依法购回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金冠电气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021年1月14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万崇嘉铭就真实持有发行人股权出具《关于真实持有及控制股份的确认及承诺》,确认及承诺如下:“本企业为樊崇实际控制的企业。截至目前,本企业持有金冠电气51,110,289万股股份(占金冠电气股本总额的50.0679%),为金冠电气的控股股东。本企业持有的金冠电气的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代他人持有股份的情形;本企业亦不存在委托任何他人代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金冠电气股份的情况。本企业所持金冠电气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抵押或者其他设定第三方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及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处置等权利受限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及潜在纠纷,股份权属清晰稳定。
  本企业承诺,以上确认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将按照欺诈发行的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责任:
  1.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金冠电气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及其解除情况
  1、光大财务、景华荣翔和何耀彬代席春迎持有金冠电气股权的形成、演变情况及解除过程
  2、中睿博远中的部分合伙人代樊崇持有中睿博远合伙份额的形成、演变情况及解除过程
  中睿博远2015年8月成立系为解决原实际控制人席春迎历史上对徐学亭、方勇军、畅巨顺、陈文献和张方等五名管理层人员做出的股权激励承诺,同时由樊崇作为实际控制人实施新的员工股权激励。中睿博远设立时由畅巨顺、徐学亭等11名公司管理层员工作为合伙人。由于2015年8月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尚在完善中,除了李铮、贾娜、徐学亭、方勇军、畅巨顺、陈文献6人外,厍海波、叶军旭、王金伟、张永耀、张方等5人的合伙份额尚未最终确定,该5人出资的资金均由樊崇提供,且后续由于人员离职、考核等原因,上述5人名下部分合伙份额未最终授予,因此厍海波、叶军旭、王金伟、张永耀、张方等5人持有的中睿博远部分合伙份额视同代樊崇持有。
  厍海波、叶军旭、王金伟、张永耀、张方等5人与樊崇之间关于中睿博远份额的代持关系,已分别于2017年4月和2017年7月通过合伙份额转让彻底解除。
  2021年5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2.729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3,610.9184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10.9184万元。2021年6月18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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