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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公司资料


中超控股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江苏省
英文名称:Jiangsu Zhongchao Holding Co.,Ltd.

所属行业:电力设备 — 电网设备
曾 用 名:中超电缆

公司网址:www.zcdlgf.com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产品名称:
1-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 、中低压电力电缆 、66kV及以上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10kV-500kV超高压电缆 、铝合金电缆 、光伏电缆 、控制电缆及阻燃型 、耐火型 、防火型 、特种电缆 、石墨烯电缆材料
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7.39%)
实际控制人:杨飞 (持有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1.61%)
最终控制人:杨飞 (持有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1.61%)
董事长:李变芬

董  秘:蒋丽隽

法人代表:刘广忠
总 经 理:刘广忠

注册资金:13.69亿元

员工人数:2041
电  话:86-0510-87698298

传  真:86-0510-87698298

邮 编:214242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公司简介: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裸电线及电缆材料、电缆附件等。公司产品先后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江苏高新技术产品,无锡名牌产品等,在行业内和客户中树立了“品质卓越、服务超群”的品牌形象。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7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6-08-05

发行数量:4000.00万股

发行价格:14.80元
上市日期:2010-09-10

发行市盈率:49.3300倍

预计募资:2.85亿元
首日开盘价:30.00元

发行中签率:0.34%

实际募资:5.92亿元
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中超控股”)前身宜兴市锡远电缆厂,是经宜兴市计划经济委员会批准,于1996年8月5日成立的集体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17.00万元;2010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0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6,000.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9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0年9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1年4月1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3.00股,转增后股本增至208,000,000.00股。
  2012年8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02号文的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4,5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公司此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4,5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568,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2,071,58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496,410.13元。截止2012年11月23日,本公司已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3,496,410.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5,6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27,896,410.13元。已经天职苏QJ[2012]T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013年5月2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53,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10.00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507,200,000.00元。已经大信验字[2013]第1-0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015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50,7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送红股0.25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14.7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126,800.00万股。已经天职业字[2015]1432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017年10月10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与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腾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超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深圳鑫腾华无限售流通股367,720,000.00股,占中超控股总股本的29.00%。《股份转让协议》中经中超集团与深圳鑫腾华双方协商一致,中超集团将标的股份分二次交割给深圳鑫腾华。第一次为中超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253,6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第二次为中超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114,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00%)。另外,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双方还设置了补偿和奖励安排,中超集团承诺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按现有会计政策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0.00万元、9,675.00万元、10,401.00万元、11,181.00万元、12,020.00万元。2017年12月14日,中超集团持有公司253,6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转让深圳鑫腾华股权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变更后深圳鑫腾华持有公司股份253,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中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6,634,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8%。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中超集团变更为深圳鑫腾华,实际控制人由杨飞变更为黄锦光和黄彬。
  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中超投资集团变更为深圳鑫腾华,实际控制人由杨飞变更为黄锦光和黄彬。
  2018年10月10日,因中超投资集团与深圳鑫腾华存在股权纠纷,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对深圳鑫腾华持有本公司股份253,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0%)行为保全裁定。自2018年10月10日至上海仲裁委员会对(2018)沪仲案字第2336号案件作出仲裁裁决,深圳鑫腾华拥有本公司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盈余分配权、股东知情权等股东权利)被禁止。《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深圳鑫腾华未能依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中超投资集团提出终止协议,剩余9.00%股份不再交割。公司的控股股东再次变更为中超投资集团,实际控制人再次变更为杨飞。
  2019年7月18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2018)沪仲案字第2336号),中超集团与深圳鑫腾华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解除,剩余未交割股份不再交割。
  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9日,中超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增持金额合计833.36万元,增持均价为2.187元/股。
  2020年11月2日,中超控股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执549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深圳鑫腾华持有的公司25,360万股股票及孳息的质押登记及冻结,将被执行人深圳鑫腾华持有的公司股票25,360万股强制转让给王一妮、陈华、张杰、徐福荣、钱建忠。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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