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湖南省
英文名称:Chang Lan Electric Technology Co.,Ltd.
所属行业:电力设备 — 电网设备
公司网址:www.csdlfj.com
主营业务: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产品名称:
320KV至500KV产品 、220KV产品 、66kV至110kV产品 、1kV至35kV产品 、其他及辅助类产品
控股股东:俞正元 (持有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47%)
实际控制人:俞正元 (持有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47%)
最终控制人:俞正元 (持有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47%)
董事长:俞涛
董 秘:黄平
法人代表:俞涛
总 裁:谢仕林
注册资金:1.93亿元
员工人数:1542
电 话:86-0731-85262635
传 真:86-0731-85570150
邮 编:410205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223号
公司简介: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专业从事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320KV至500KV产品、220KV产品、66kV至110kV产品、1kV至35kV产品、其他及辅助类产品。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电网、发电、轨道交通、大型工程等重点工程。近年来,随着公司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公司多次在业内获得重要荣誉,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振兴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之星”、“湖南省创新型企业”,“长缆”商标也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3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7-12-23
发行数量:3500.00万股
发行价格:18.02元
上市日期:2017-07-07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5.73亿元
首日开盘价:23.78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6.31亿元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设立前情况。
长沙电缆附件有限公司的前身为长沙电缆附件厂,该厂创建于1958年。1986年10月,长沙市冶金机械工业局批准该厂对营业执照登记的信息进行变更。
1989年11月,长沙市冶金机械工业局批准了长沙电缆附件厂关于重新申请注册的申请,重新登记后注册资金为759.50万元,并由长沙市南区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企业验资报告书》。
2、1997年12月改制设立长缆有限(1)集体企业资产评估及产权界定1997年5月28日,长沙市冶金机械工业局同意长沙电缆附件厂改制。
1997年6月17日,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了《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长国资评立字[1997]36号),同意长沙电缆附件厂为改制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1997年8月5日,长沙资产评估事务所对长沙电缆附件厂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长资评[97]第29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1997年4月30日,长沙电缆附件厂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1,444,448.92元。
1997年9月15日,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了《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长国资认字[1997]43号),对长沙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1997年10月17日,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了《关于长沙电缆附件厂产权界定的通知》(长国资产界字[1997]14号),根据该文,长沙电缆附件厂于1997年4月30日拥有的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11,444,448.92元(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剔除列入负债的上级主管部门款项860,505.57元后的净资产为10,583,943.35元,界定为集体资产。
(2)改制方案及实施情况1997年10月20日,长沙电缆附件厂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了《长沙电缆附件厂集体资产量化方案》,同意长沙电缆附件厂股份量化的结果。《长沙电缆附件厂集体资产量化方案》具体如下:
①经长沙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后,长沙电缆附件厂的集体净资产为10,583,943.35元。经长沙市冶金机械工业局、长沙市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长沙市财政局批准,长沙电缆附件厂改制扣除的五项提留5,098,220元作为社会保障基金。扣除五项提留5,098,220元及非经营性资产490,023.28元后,企业能够进行量化的资产总额为4,995,700.07元。
②另外企业根据有关改制文件精神,从经评估事务所评估的应付工资4,028,461元中提取665,144元,按量化方案量化到个人,无需出资认购。
从能够量化的资产总额4,995,700.07元中,提取30%共计1,498,710.02元作为集体股,由工会持有;剩余70%共计3,496,990.05元,按量化方案量化到职工个人,由职工个人按1.3:0.7的比例出资认购。对于需用现金进行认购的个人出资,须于1997年10月31日前足额缴纳现金,过期视同弃权,所对应的出资额归入集体股份由工会持有。
1997年11月2日,长沙电缆附件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职工未完成现金认购的1,279,846.05元出资额划归为集体股并由工会持有。综上所述,《长沙电缆附件厂资产量化方案》实施后资产量化情况为:个人量化出资2,882,288元,个人现金出资1,552,000元,个人出资总计4,434,288元。
(3)改制方案审批情况1997年11月13日,长沙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长沙市经济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长沙电缆附件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长改发[1997]20号),同意了长沙电缆附件厂的集体资产量化方案及个人配置现金股方案,并批准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4)工商登记及验资情况由于长沙电缆附件厂量化出资后的实际持股人为373人,超过了《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无法按实际出资人数进行工商登记,因此经1997年11月2日召开的厂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同意,将上述自然人持有的股份分派由俞正元、陈均山等35名股东代为持有,其与长缆有限厂工会一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为显名股东。长沙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长众验内字[1997]第88号)。
1997年12月23日,长沙电缆附件有限公司经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7,212,844.07元,法定代表人俞正元。
3、2000年4月长缆有限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8,952,592.80元1998年12月20日,长缆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扩增股本实施方案》,根据职工的实际连续工龄及工作职务,将部分厂工会集体出资额量化为个人出资额,同时对量化个人出资额按1:1的比例进行配售,该部分增资额员工以现金进行认购。
1999年3月,长缆有限完成本次增资,实收资本增加671,820元,由个人以现金方式认购。
另外从厂工会集体出资量化为个人出资的金额为671,820元。
本次增资后,长缆有限实收资本增加了671,820元。
1999年4月22日,长缆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对原长沙电缆附件厂出资设立的长沙电缆附件技术开发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长沙电缆附件技术开发公司1,067,928.73元注册资本作为长缆有限新增注册资本,由董事会持有。同日,长沙电缆附件技术开发公司向长沙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提交了《关于申请注销长沙电缆附件技术开发公司登记注册的报告》,申请将长沙电缆附件技术开发公司注销,并将注销后的剩余集体资产并入长缆有限。
2000年3月30日,长沙中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长缆有限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长中联所验字[2000]40号),验证长缆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739,748.73元,长缆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8,952,592.80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会不得作为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长缆有限于2000年1月20日召开股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同意按《集体股转让方案》将由工会持有的公司集体股全部转让给公司自然人股东。
2000年1月21日,长缆有限工会(转让方)与34名股权名义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厂工会将拥有公司的38.52%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受让方。该方案的实行仅为变更工商登记之目的。
此外,因股东代表发生变更,张伯克不再担任股东代表,登记在其名下股权亦转让给其他登记股东。
4、2003年9月长缆有限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6,467,851.80元由于股东代表更换等因素,2002年12月22日,长缆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显名股东范子云、周京凯、汤孟士、李伟、汪怒洋、詹越、周国立、薛奇、姚自强分别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显名股东谢仕林、陈长久、张润芝、符希周、李昭陵、凌聪明、杨克徐、高建国、罗均荷;陈均山将其持有的30.1万股分别转让26.45万股给吴跃坚,转让3.65万股给肖民樑。
2002年12月28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
2003年1月20日,长缆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长缆有限的注册资本由8,952,592.80元增加至16,467,851.80元,增加的7,515,259元由资本公积转增6,827,668.31元,盈余公积转增687,590.69元。
2003年8月21日,湖南天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长缆有限上述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湘天验字[2003]第089号)。
5、2005年3月长缆有限第三次增资,增至30,193,990.80元由于股东代表更换,2003年12月6日,长缆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显名股东周克常、沈四元、陈长久、张润芝、符希周、李昭陵、杨克徐、高建国、肖民梁、谢杨、陈清梅分别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刘颖斌、戴学泽、苏秋良、王跃旗、夏岚、李凯军、王灿、薛奇、陈世钧、王雄文、李润霞。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已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
2005年1月31日,长缆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长缆有限的注册资本由16,467,851.80元增加至30,193,990.80元,增加的13,726,139元由盈余公积转增12,740,000元,由各股东货币出资986,139元。
2005年3月23日,湖南永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长缆有限上述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验报字[2005]变第034号)。
6、2007年3月长缆有限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60,206,372元2006年9月22日,长缆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显名股东邓海平将其持有的601,100股转让给俞正元;谭祖衡将其持有的490,000股转让给罗兵。
2006年11月11日,长缆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0,193,990.80元增加到60,206,372元,全部由盈余公积转增。
2006年12月23日,湖南永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长缆有限上述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验报字[2006]变第124号)。
2007年3月13日,长缆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7、2008年12月长缆有限股权转让由于股东代表更换,2007年11月16日,长缆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显名股东王跃旗将其持有的254,280股转让给杨克徐;夏岚将其持有的738,530股转让给鲁克力;王灿将其持有的688,610股转让给李春瑜;陈世钧将其持有的195,180股转让给高建国;王雄文将其持有的254,540股转让给高建国;曹律将其所持公司275,210股转让给贺志文。同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
8、2011年1月长缆有限股权转让由于股东代表更换,2010年12月20日,长缆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各显名股东之间所代表的出资额调整而进行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
2011年1月11日,长缆有限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9、2011年7月,长缆有限股权转让为规范公司运作,明晰股权,将隐名股东还原为显名股东,根据《关于清理委托持股准备还原真实股东身份的初步方案》,长缆有限对显名股东的持股情况进行了调整。
2011年7月1日,长缆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
同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已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
2011年7月28日,长缆有限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二)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1年11月29日,长缆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长缆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根据天健所湖南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11]604号),长缆有限以2011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285,038,472.43元为基础,折合为公司股份60,206,372股,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1年12月15日,天健所湖南分所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湘验[2011]48号)。
2011年12月19日,公司领取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193000005341),注册资本为60,206,372股。
(三)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1、发行人第一次增资2012年2月4日,发行人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0,206,372元增加至72,686,786元,增加的注册资本分别由罗均荷、吴立勋等156名自然人以货币方式出资,增资价格均为1元/股。
2012年7月20日,天健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22号)。
2012年8月1日,公司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72,686,786元。
2、发行人第二次增资及第一次股份转让(1)第二次增资2013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2,686,786元增加至75,686,786元,其中湖南中科以现金800万元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华鸿芙蓉以现金800万元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华摩投资以现金800万元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
2013年8月8日,天健所湖南分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湘验[2013]30号)。
(2)第一次股份转让发行人原股东彭家济于2012年7月3日去世,2012年10月25日,发行人原股东彭家济的继承人共同签署了《股份遗产继承协议书》,确认彭家济持有的发行人25,999股股份全部由其女儿彭碧霞继承。
发行人原股东李琼后已于2013年3月10日去世,2013年3月30日,发行人原股东李琼后的继承人共同签署了《股份遗产继承协议书》,确认李琼后持有的发行人33,268股股份全部由其女儿郑好继承。
3、发行人第三次增资2014年4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发行人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60股,发行人注册资本由75,686,786元增加至102,934,029元。
4、发行人第二次股份转让发行人股东苏新民于2014年3月10日去世。
2014年11月17日,湖南省长沙市蓉园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2014)湘长蓉证内字第7243号),确认苏新民持有发行人1,146,409股股份由其配偶冯波涛继承。
发行人股东李桂英于2014年7月13日去世。
2015年1月15日,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2015)湘长市证民字第484号),确认李桂英持有发行人39,689股股份由其女儿周小琳继承。发行人股东殷壮赳于2015年1月16日去世。
2015年2月5日,湖南省长沙市蓉园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2015)湘长蓉证内字第424号),确认殷壮赳持有发行人2,534,811股股份由其配偶张建纯继承。
2015年4月7日,发行人股东鲁克力与母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鲁克力将其持有发行人694,698股股份转让给母斌,转让总价款为694.698万元。
2015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转让后修改股东名称的《公司章程》。
5、发行人第三次股份转让2015年5月4日,发行人股东母斌与俞正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母斌将其持有发行人694,698股股份转让给俞正元,转让总价款为694.698万元。
发行人股东杨振华于2015年4月30日去世。
2015年5月25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2015)湘长望证民字第576号),确认杨振华持有发行人894,005股股份由其配偶彭琍继承。
2015年6月2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份转让后修改股东名称的《公司章程》。
2017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每股1元),同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后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37,934,029元;2018年4月,公司以总股本137,934,0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93,107,640股(每股1元)。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183969999D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93,107,640.00元,股份总数193,107,64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8,945,588.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34,162,052.00股。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183969999D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93,107,640.00元,股份总数193,107,64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8,995,092.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34,112,548.00股。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