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浙江省
英文名称:Zhejiang Akcome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电力设备 — 光伏设备
公司网址:www.akcome.com
主营业务:光伏太阳能配件制造和光伏电站营运业务。
产品名称:
太阳能电池边框 、太阳能安装支架 、太阳能电池/组件 、电力销售
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19%)
实际控制人:邹承慧 (持有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74%)
最终控制人:邹承慧 (持有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74%)
董事长:邹承慧
董 秘:邹承慧(代)
法人代表:邹承慧
总 裁:邹承慧
注册资金:44.8亿元
员工人数:1478
电 话:86-0512-82557563
传 真:86-0512-82557644
邮 编:215600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
公司简介: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伏太阳能配件制造和光伏电站营运。其产品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边框、太阳能安装支架、太阳能电池/组件、电力销售。公司是国内首家光伏配件上市企业。
高管介绍:
董事会(11人):
监事会(3人):
高管(2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6-03-09
发行数量:5000.00万股
发行价格:16.00元
上市日期:2011-08-15
发行市盈率:31.3700倍
预计募资:4.73亿元
首日开盘价:25.00元
发行中签率:0.90%
实际募资:8亿元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江阴爱康太阳能器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于2010年9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400010819号。注册地址为江阴市华士工业集中区红苗园区勤丰路1015号。本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本公司主要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金属制品、新材料;新能源投资。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6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股,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1,349,325.3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58,650,674.66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8月8日到位,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763124_B01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规定,本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以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100,000,000股,并于2012年度实施。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300,000,000.00元。
2014年8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2500万股。公司于2014年8月采用询价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50万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股,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0,098,974.15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69,901,025.85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8月29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33010007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规定,本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62,500,000股为基数,以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362,500,000股,并于2015年度实施。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725,000,0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25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10,944,200股。公司于2016年3月采用询价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7,715,400股,发行价格为9.63元/股,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3,207,706.4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776,791,595.6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3月3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90007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规定,本公司以2016年6月30日总股本1,122,715,400股为基数,以每10股转增30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3,368,146,200股,并于2016年度实施。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490,861,600.00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490,861,600.00股。
根据本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75,419股。根据公司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计划,公司拟对475,419股公司股票进行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随之发生变动,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90,861,600股减少至4,490,386,181股,注册资本由4,490,861,600元减至4,490,386,181元。
2019年5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卢春红、杨晓、张金剑、张晶、张雪明、朱辉、朱连新、朱昱霖、凌付荣、张喜冬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51,524.00股。2019年5月24日,本公司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回购事项已完成,相关股权尚未注销。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0年5月21日,本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已离职的3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108名不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79,313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1元/股。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原激励对象签订的协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5,279,313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4,482,689,935.00元。
经历次变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79,532,523.00元,股本为人民币4,479,532,523.00元。
经历次变更,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79,532,523.00元,股本为人民币4,479,532,523.00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