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湖北省
英文名称:Wuhan Dr Laser Technology Corp.,Ltd.
所属行业:电力设备 — 光伏设备
公司网址:www.drlaser.com.cn
主营业务:精密激光加工解决方案的设计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PERC激光消融设备 、SE激光掺杂设备 、MWT系列激光设备 、全自动高速激光划片/裂片机 、LID/R激光修复设备 、激光扩硼设备等激光设备
控股股东:李志刚 (持有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9.94%)
实际控制人:李志刚 (持有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9.94%)
最终控制人:李志刚 (持有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9.94%)
董事长:李志刚
董 秘:刘志波
法人代表:李志刚
总 经 理:李志刚
注册资金:2.73亿元
员工人数:1025
电 话:86-027-87922159
传 真:86-027-87921803
邮 编:430078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
公司简介: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精密激光加工解决方案的设计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PERC激光消融设备、SE激光掺杂设备、MWT系列激光设备、全自动高速激光划片/裂片机、LID/R激光修复设备、激光扩硼设备以及应用于TOPCON电池的激光设备等。公司拥有1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市光伏电池激光加工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专门的激光研发实验室,配备多种先进检测检验仪器。公司创始人、核心技术人员李志刚博士是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是国家“万人计划”、国家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武汉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人才计划”入选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艾辉博士是武汉东湖开发区“3551人才计划”入选者。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8-04-25
发行数量:1653.60万股
发行价格:57.71元
上市日期:2019-05-17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8.66亿元
首日开盘价:69.25元
发行中签率:0.01%
实际募资:9.54亿元
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李志刚、王纯、段晓婷、张桂琴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5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42010000007199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万,经过历次增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8.50万元。注册地址:东湖开发区光谷产业园华师园二路四号,法定代表人:李志刚。
(1)2008年4月25日,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各股东分二期出资。2008年4月16日,各股东第一期出资50万元,其中:李志刚出资2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25%;王纯出资12.5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2.50%;段晓婷出资9.37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9.375%;张桂琴出资3.12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3.125%。各股东出资业经湖北奥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8年4月23日出具鄂奥会[2008]F验字04-029号验资报告。
(2)2009年7月1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王纯向李志刚转让其持有的25%的股权,该股权转让已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09年9月28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章程,各股东第二期出资50万元,其中:李志刚出资37.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37.5%;段晓婷出资9.37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9.375%;张桂琴出资3.12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3.125%。各股东出资业经湖北诚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9年10月15日鄂诚验字[2009]G3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1年5月11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11.111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1.1111万元由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以1500万元价格认购。该股权增资业经湖北公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鄂诚验字[2011]2029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公司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1年5月3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3,888,889.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增资后,公司各股东出资情况:李志刚出资1012.5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67.50%;段晓婷出资253.0556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6.87%;张桂琴出资84.4444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5.63%;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0.0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0%。
该资本公积转增业经湖北公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鄂诚验字[2011]2030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公司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5年5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定:李志刚将持有公司的1.5%股权22.50万元出资转让给彭新波;段晓婷将持有公司的1.3%股权19.50万元出资转让给彭新波;张桂琴将持有公司的0.65%股权9.75万元出资转让给彭新波,将持有公司的4.98%股权74.6944万元出资转让给张立国。上述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情况:李志刚出资990.0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66.00%;段晓婷出资233.5556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5.57%;张立国出资74.6944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4.98%;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0.0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0%;彭新波出资51.7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3.45%。该股权转让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15年7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100.10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38.50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61.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38.50万元。其中:李志刚出资990.0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64.35%;段晓婷出资233.5556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5.18%;张立国出资74.6944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4.86%;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88.5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2.25%;彭新波出资51.7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3.36%。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8.50万元业经武汉科特迪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武科验字[2015]2010号验资报告。同时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办理了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15年7月21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变更后的章程:公司股东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5.72%股权87.9667万元的出资转让给王烨,将持有本公司的6.53%股权100.5333万元的出资转让给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述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情况:李志刚出资990.0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64.35%;段晓婷出资233.5556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5.18%;张立国出资74.6944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4.86%;彭新波出资51.7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3.36%;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00.5333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6.53%;王烨出资87.9667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5.72%。该股权转让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7月3日公司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鄂武)名变核私字[2015]第189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公司变更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8日,公司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注册号为420100000071996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根据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规定,本公司定向彭新波、朱双全、徐秀珠增发不超过1,200,000.00股(含1,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4元/股。
2017年3月13日获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股转系统函〔2017〕1478号文件,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85,000.00元。该增发股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0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该增发股本事项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6月5日,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9.2元/股的价格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刚、公司股东段晓婷、张立国分别持有的公司49.80万股、12.40万股、4.10万股股份。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武汉赛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赛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志刚,武汉赛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7年6月4日,根据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内容,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560,500.00元,由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3股(每股面值为1元)增加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145,500.00元。该转增股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0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此次转增股本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8月30日,根据本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本公司以总股本38,145,5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增加股本,申请增加股本人民币11,443,650.00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7年9月13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589,150.00元。该转增股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8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此次转增股本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4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280号)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36,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变更为人民币66,125,150.00元。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9,675,090.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800,240.00元。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39,675,09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5,800,240.00元。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47.04万股。本次定向发向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6,270,640.00元。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63,763,737.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0,036,633.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7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4,000.00万元。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共计转股73,312.00股。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561,600.00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0,671,545.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7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4,000.00万元。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4日期间,共计转股651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0672,196.00元。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102,403,317.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73,075,513.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7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4,000.00万元。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共计转股268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73,075,781.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73,075,781.00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