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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公司资料


爱旭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上海市
英文名称:Shanghai Aiko Solar Energy Co.,Ltd.

所属行业:电力设备 — 光伏设备
曾 用 名:上海港机->上海新梅->G新梅->上海新梅->*ST新梅->ST新梅->ST爱旭

公司网址:www.aikosolar.com
主营业务: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品名称:
单晶太阳能电池及组件 、受托加工
控股股东:陈刚 (持有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7.94%)
实际控制人:陈刚 (持有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7.94%)
最终控制人:陈刚 (持有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7.94%)
董事长:陈刚

董  秘:沈昱

法人代表:陈刚
总 经 理:陈刚

注册资金:18.28亿元

员工人数:9137
电  话:86-0579-85912509

传  真:86-0579-85912509

邮 编:20121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4幢201-1室
公司简介: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单晶太阳能电池片、单晶PERC太阳能电池片、多晶太阳能电池片。2023年4月,公司ABC组件荣获德国红点产品设计大奖(Red Dot Design Award),成为全球首个XBC类光伏组件获奖产品;2023年6月,公司携ABC组件赢得德国慕尼黑国际太阳能技术博览会创新太阳能技术大奖(Intersolar AWARD 2023)。

高管介绍: 
董事会(6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6-08-12

发行数量:4000.00万股

发行价格:5.18元
上市日期:1996-08-16

发行市盈率:16.1900倍

预计募资:1.99亿元
首日开盘价:12.00元

发行中签率:0.33%

实际募资:2.07亿元
主承销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中路585号2001-C室,总部办公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1楼;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编号:000000002016022600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69407T,注册资本人民币446,383,080.00元。法定代表人:李勇军。
  公司原名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作出的《关于设立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交体法发[1996]38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作出的《关于设立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6]77号)批准,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以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为发起人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996年7月11日作出证监发字[1996]103号《关于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4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于上海证券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1,960万股,其中流通股为3,600万股。
  公司于1997年2月28日召开199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用公司资本公积金中中的4,186万元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2)1995年下半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用1995下半年度的未分配利润中1,196万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红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变更为17,342万股,其中流通股5,800万股。
  公司于1998年5月8日召开199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1997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1997年末总股本17,4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股红股。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于1998年8月31日作出沪证司[1998]113号《关于核准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通知》,核准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末总股本17,342万股为基数,按10:1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19,076.2万股,其中流通股6,380万股。
  公司于2000年8月28日召开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现有股本19,076.2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督办公室于2000年9月30日作出沪证司[2000]127号《关于核准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〇年度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通知》,核准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以2000年6月30日总股本19076.2万股为基数,以10:3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变更为24,799.06万股,其中流通股8,294万股。
  公司于2005年11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意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7股股份对价。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24,799.06万股,全部股份变更为流通股份。
  公司于2013年2月21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4,799.0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8股。本次送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44,638.31万股。
  2019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019年5月10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为:
  (1)重大资产置换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置出资产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除保留资产外的全部资产、业务及负债,置入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的100%的股权。公司以置出资产与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中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对于等值置换后差额部分,由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各交易对方购买。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同意本次交易方案的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88元/股。
  根据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估值,经交易各方确认,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值为53.68亿元,以3.88元/股的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383,505,150股。
  2019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陈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6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9年9月12日,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登记过户至公司名下,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9月1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48450002号),截至2019年9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以其拥有的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经评估股权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383,505,150.00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829,888,230.00元。
  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0年7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206,440,957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2020年8月6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22)审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99,999,989.2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0,847,433.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9,152,555.9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2,036,329,187股。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对重组置入标的设定了2019-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重组置入标的未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各方按照《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业绩补偿的义务,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向业绩承诺方定向回购897,542,876股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此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36,329,187股变更为1,138,786,311股。2022年11月8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155号),截至2022年11月8号,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1,138,786,311.00元。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79.1250万份,包括首次授予543.3000万份和预留授予权益135.8250万份。公司首次授予实际收到15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对应股份总数为1,087,835股。2022年11月29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163号),截至2022年11月27日,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1,139,874,146.00元。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2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5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162,241,887股,发行价格为10.17元/股。2022年12月21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169)审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49,999,990.7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6,071,296.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3,928,694.4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1,302,116,033股。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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