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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公司资料


中一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湖北省
英文名称:Hubei Zhongyi Technology Inc.

所属行业:电力设备 — 电池
公司网址:www.c1cf.com
主营业务:各类单、双面光高性能电解铜箔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品名称:
锂电铜箔 、标准铜箔
控股股东:汪立 (持有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2.29%)
实际控制人:汪立 (持有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2.29%)
最终控制人:汪立 (持有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2.29%)
董事长:汪晓霞

董  秘:金华峰

法人代表:汪晓霞
总 经 理:汪晓霞

注册资金:1.31亿元

员工人数:1517
电  话:86-0712-4488991

传  真:86-0712-4489556

邮 编:432500
办公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泽大道南47号
公司简介: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单、双面光高性能电解铜箔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下辖云梦、安陆两大电解铜箔生产基地。主要产品按应用领域分类包括锂电铜箔和标准铜箔。公司经过多年行业实践和持续研发,逐步积累并形成了与行业关键工艺相关的多项核心技术,曾先后被授予“电子铜箔专业十强”及“湖北省动力电池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荣誉或奖项。公司还设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并与湖北工程学院,湖北大学等知名高校进行科研合作,加快提升公司在电解铜箔行业前沿技术领域的科研水平。自成立以来,公司深耕于电解铜箔行业,在研发和生产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了《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DB42/T1092-2015),《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SJ/T11483-2014)及《印制电路用金属箔通用规范》(GB/T-31471-2015)的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制定工作。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7-09-13

发行数量:1683.70万股

发行价格:163.56元
上市日期:2022-04-21

发行市盈率:91.5700倍

预计募资:7.16亿元
首日开盘价:122.19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27.54亿元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2007年9月11日,汪汉平、普小华签署《湖北中一铜业有限公司章程》,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湖北中一铜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汪汉平出资800万元,普小华出资2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7年9月11日,湖北恒安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鄂恒会验字[2007]045号)确认:截至2007年9月11日,湖北中一铜业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00万元,其中汪汉平缴纳400万元,普小华缴纳200万元,各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
  2009年6月23日,湖北恒安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鄂恒会验字[2009]048号),确认截至2009年6月22日,中一有限已收到汪汉平缴纳的第二期出资4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湖北中一铜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3日设立并取得云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20923010000281),设立时有限公司名称为湖北中一铜业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5日,湖北中一铜业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湖北中一铜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中一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8日,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名称变更事宜。
  2020年9月7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设立时分期缴纳的第一期出资(共计600万元)及实收资本的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378651_C05号《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
  2020年9月7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设立时分期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共计400万元)及实收资本的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378651_C06号《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
  2007年12月4日,云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一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中一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情况如下:
  2016年6月18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323026号的《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4月30日,中一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506.41万元。
  2016年6月19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开元评报字(2016)375号的《湖北中一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之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根据该《湖北中一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之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4月30日,中一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7,647.54万元。
  2016年6月19日,中一有限的全体股东汪汉平、汪晓霞及中一投资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决定中一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中一科技的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并签署了《公司章程》。
  2016年7月20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32301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7月20日,公司已将中一有限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折合为股本4,000万元,其余未折股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变更后发行人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
  2016年7月28日,孝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一科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23665482649P),中一科技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1)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形成原因
  中一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是以经审计的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折合为公司股本4,000万元,其余未折股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截至2016年4月30日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基准日,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5,506.41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980.09万元;合并公司净资产为4,800.40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2,686.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以前,公司所处的电解铜箔行业处于供过于求的状况,市场处于低迷状态,且锂电储能市场当时尚不成熟、市场规模较小,公司的销售收入不能覆盖同期发生的研发、生产、人力等较大的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出现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
  (2)未分配利润为负情形已消除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国家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锂离子电池需求高速增长,锂电铜箔行业快速发展,以及在发行人于2015年收购中科铜箔后,标准铜箔产能及销量得到大幅增加,加之前期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的影响,发行人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相对于改制前得到较大增强。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18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323026号《审计报告》、于2017年3月14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第323001号《审计报告》以及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整体变更后的发展情况良好,发展趋势与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相匹配。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业务经营及未来利润分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整体变更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整体变更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改制前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主体承继,改制中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发行人未因整体变更事宜与债权人产生纠纷,且发行人的整体变更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相关程序,整体变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2017年以来,发行人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12日,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中一股份”,证券代码为“870206”。
  1、2017年10月,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7年6月12日,中一科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7月17日,发行人、汪汉平、汪晓霞、中一投资与新增投资者湖北新能源、宁波鸿能、长江创投签署《增资协议》,约定湖北新能源、宁波鸿能、长江创投分别认购中一科技新增股份208万股、231万股、138万股,本次增资价格均为21.60元/股。
  2017年8月3日,中一科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北新能源、宁波鸿能、长江创投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汉平与湖北新能源、宁波鸿能、长江创投签署相关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
  2017年8月4日,中一科技发布《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披露了本次发行的认购情况。
  2017年8月15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32300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8月10日,中一科技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12,463.20万元,其中股本577万元,超出股本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资本公积,累计实收资本为4,577万元。
  2017年9月27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793号),确认中一科技本次股票发行577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
  2017年10月11日,中一科技发布《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本次股票发行股份总数为577万股,于2017年10月16日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7年10月31日,孝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2017年9月,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9月1日,汪汉平与宁波众坤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汪汉平以22.50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中一科技232万股股份转让给宁波众坤。
  3、2017年10月,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年10月31日,汪汉平与长江合志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汪汉平以25.00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中一科技120万股股份转让给长江合志。
  4、2017年12月,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2017年11月22日,中一科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12月14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110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8日起终止挂牌。
  2017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了公司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
  2017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关于终止为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登记服务的确认书》,确认自2017年12月28日起终止为发行人提供股份登记服务。
  5、2019年5月,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9年4月29日,中一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通瀛资本等投资方认购公司新增股份的议案》,同意以30.59元/股增发不超过474.0175万股,其中通瀛投资以3,000万元认购98.0713万股,高诚澴锋以999.91万元认购32.69万股,新锦瑞以599.82万元认购19.61万股,黄晓艳以4,500万元认购147.1179万股,锋顺投资以5,400万元认购176.5283万股。
  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公司、公司原股东分别与上述新增投资机构或投资人签署了《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2018年11月21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喜验字(2018)第015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11月20日,发行人已收到通瀛投资缴纳的股款3,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980,713元计入股本,29,019,28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3月6日,中喜会计师出具中喜验字(2019)第007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9年3月5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股款合计60,997,367元,均为货币出资;上述股款中,新锦瑞缴纳5,998,248元,其中196,100元计入股本,5,802,148元计入资本公积;高诚澴锋缴纳9,999,119元,其中326,900元计入股本,9,672,219元计入资本公积;黄晓艳缴纳45,000,000元,其中1,471,179元计入股本,43,528,821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5月13日,中喜会计师出具中喜验字(2019)第009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9年5月10日,公司已收到锋顺投资缴纳的股款54,000,000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1,765,283元计入股本,52,234,71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5月10日,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四)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五)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1、挂牌、摘牌时间、挂牌地点、挂牌期间及摘牌程序合法合规性
  2016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8939号)。
  2016年12月12日,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中一股份”,证券代码为“870206”。
  2017年12月18日,公司股票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公司在信息披露、股权交易、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等方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受到股转公司处罚或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构成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招股说明书披露与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差异情况
  公司在股转系统申请挂牌的《公开转让说明书》的报告期为2014年至2016年4月,挂牌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的报告期为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报告期内,发行人仅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18日与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存在重叠。
  根据发行人在申请在股转系统挂牌时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当时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将公司行业分类为“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行业分类为“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具体细分为“C3261铜压延加工”。
  2017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其中,“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增加行业类别“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作”,指用于电子元器件、组件及系统制备的专用电子功能材料、互联与封装材料、工艺及辅助材料的制造,包括半导体材料、光电子材料、磁性材料、锂电池材料、电子陶瓷材料、覆铜板及铜箔材料、电子化工材料等。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单、双面光高性能电解铜箔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上述行业分类的变化,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等申请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认定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认定公司主营业务属于“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此外,结合法律法规、市场及发行人自身的发展变化,招股说明书对关联方认定、行业政策法规、同行业主要企业、风险因素等进行了补充更新,该等差异均不属于重大差异或实质性差异。
  3、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因二级市场交易产生新增股东的情形
  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司存在因二级市场交易产生新增股东的情况。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923665482649P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31,326,990元,股份总数131,326,990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0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1150)。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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