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浙江省
英文名称:Zhejiang Hangke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所属行业:电力设备 — 电池
公司网址:www.chr-group.net
主营业务:各类可充电电池,特别是锂离子电池的后处理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品名称:
圆柱电池充放电设备 、软包/聚合物电池充放电设备 、方形电池充放电设备 、内阻电压自动测试设备 、分档机 、自动上下料机
控股股东:曹骥 (持有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3.60%)
实际控制人:曹骥、曹政 (持有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3.60、0.65%)
最终控制人:曹骥、曹政 (持有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3.60、0.65%)
董事长:严蕾
董 秘:傅风华
法人代表:俞平广
总 经 理:俞平广
注册资金:6.04亿元
员工人数:4322
电 话:86-0571-82210886
传 真:-
邮 编:311231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十一路77号,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
公司简介: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致力于各类可充电电池,特别是锂离子电池的后处理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是圆柱电池充放电设备、软包/聚合物电池充放电设备、方形电池充放电设备、内阻电压自动测试设备、分档机、自动上下料机。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可同时为圆柱、软包、方形锂电池提供包括充放电设备、物流系统、软件系统在内的后处理工序全套系统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1-11-21
发行数量:4100.00万股
发行价格:27.43元
上市日期:2019-07-22
发行市盈率:39.8000倍
预计募资:5.47亿元
首日开盘价:49.00元
发行中签率:0.06%
实际募资:11.25亿元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1、2011年11月,杭可有限设立,注册资本1,600万元.
杭可有限系由法人杭可投资及曹骥、桑宏宇、赵群武、俞平广、曹政、章映影、曹冠群、郑林军、张重轻等9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600万元。
出资分两期完成,第一期由杭可投资以货币出资500万元,于2011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第二期由曹骥等9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1,100万元,于2012年5月10日前一次性缴足。
2011年11月7日,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天惠验字(2011)第26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11月7日,杭可有限已收到法人股东杭可投资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1年11月21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萧)准予设立[2011]第085565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2、2012年5月,杭可有限实收资本增加.
经2012年4月22日杭可有限股东会同意,曹骥等9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1,100万元增加实收资本,完成杭可有限第二期出资。
2012年4月26日,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天惠验字(2012)第08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2年4月26日,杭可有限已收到曹骥等9名自然人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10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连同第1期出资,杭可有限股东累计出资1,60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为1,6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的100%。
2012年5月10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变更核发了“(萧)准予变更[2012]第092051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3、2014年11月,杭可有限股权转让.
经2014年11月3日杭可有限股东会同意,张重轻(系曹骥姐夫)与曹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张重轻将其持有的杭可有限0.8125%的股权(计13万元)作价人民币13万元转让给曹骥。
2014年11月20日,杭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变更核发了“(萧)准予变更[2014]第143199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二)股份公司设立及其之后的股权变动情况.
1、2015年12月,杭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杭可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杭可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5年5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5年7月10日,天健事务所出具“天健审〔2015〕710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5月31日,杭可有限账面净资产为67,231,854.45元。
2015年10月30日,坤元评估出具“坤元评报〔2015〕592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5月31日,杭可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68,485,787.57元。
2015年11月,杭可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杭可有限以经天健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15年5月31日的净资产67,231,854.45元中的5,000万元,按每股1元折合股份总额5,000万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17,231,854.45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12日,天健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5]46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11月11日止,杭可科技(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5年5月31日止杭可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67,231,854.45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50,000,000.00元,资本公积17,231,854.45元。(根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由于存在影响改制基准日净资产的因素,公司决定对改制基准日的净资产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净资产为56,246,018.36元,净资产仍高于股本总额,不存在导致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形。)杭可科技于2015年12月7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5865048038的《营业执照》。
2、2016年8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根据2016年8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及2016年8月9日签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杭可科技总股本由5,000万股增至5,154.6392万股,新增的154.6392万股股本,均由自然人高雁峰以现金人民币7,500万元认购。
2016年8月15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变更核发了“(杭)准予变更[2016]第121403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2016年12月27日,杭州珠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杭珠验[2016]第001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8月20日止,杭可科技已收到高雁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54.6392万元。
3、2016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根据2016年12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及2016年11月16日签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杭可科技总股本由5,154.6392万股增至5,309.2784万股,新增的154.6392万股股本,由合肥信联及宁波信珲以现金人民币7,500万元认购。其中合肥信联以现金人民币6,375万元认购131.4433万股;宁波信珲以现金人民币1,125万元认购23.1959万股。
2016年12月28日,杭州珠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杭珠验[2016]第001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12月15日止,杭可科技已收到合肥信联和宁波信珲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54.6392万元。
2016年12月14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变更核发了“(杭)准予变更[2016]第123849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2016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根据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及2016年12月22日签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杭可科技总股本由5,309.2784万股增至5,834.3719万股,新增的525.0935万股股本,由深圳力鼎及自然人陈红霞、沈文忠以现金人民币25,467.17万元认购。其中深圳力鼎以现金人民币14,148.43万元认购291.7186万股;陈红霞以现金人民币8,000万元认购164.9494万股;沈文忠以现金人民币3,318.74万元认购68.4255万股。
2016年12月29日,杭州珠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杭珠验[2016]第002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12月26日止,杭可科技已收到深圳力鼎、陈红霞和沈文忠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25.0935万元。
2016年12月26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变更核发了“(杭)准予变更[2016]第124110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5、2017年12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
根据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杭可科技总股本由5,834.3719万股增至36,000.0000万股,新增的30,165.6281万股股本,由原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同比例增资。
2018年1月11日,天健事务所出具“天健验〔2018〕79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杭可科技已将资本公积301,656,281.00元转增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亿零壹佰陆拾伍万陆仟贰佰捌拾壹元整(¥301,656,281.00)。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360,000,000.00元。
2017年12月27日,杭可科技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5865048038的《营业执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可科技各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上表所示,未发生变动。
(三)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补充协议的基本情况及其调整情况.
在发行人的外部股东入股过程中,高雁峰、合肥信联、宁波信珲、深圳力鼎、陈红霞及沈文忠曾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骥和其它杭可科技股东在签署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后,还签署了补充协议。2017年11月,高雁峰、合肥信联、宁波信珲、深圳力鼎、陈红霞及沈文忠与相关方签署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终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与业绩承诺、股份价格调整、回购等相关条款,以及其他不符合届时有效的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或审核政策/审核要求,可能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约定自本协议生效起自动终止,各方就该等条款范围内的权利义务一并解除,涉及现金赔偿的条款及各方之间签署的书面承诺(如有)一并失效,各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承诺放弃任何追诉权利。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5865048038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05,133,000.00元,股份总数405,133,000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