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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公司资料


宏昌电子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广东省
英文名称:Epoxy Base Electronic Material Corporation Limited

所属行业:电子 — 电子化学品Ⅱ
公司网址:www.graceepoxy.com
主营业务:从事电子级环氧树脂、覆铜板两大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阻燃环氧树脂 、液态环氧树脂 、固态环氧树脂 、溶剂环氧树脂 、其他环氧树脂
控股股东:聚丰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TD.、CRESCENT UNION LIMITED (持有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7.86、22.61、22.37、2.89%)
实际控制人:Grace Tsu Han Wong、王文洋 (持有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3.23、3.23%)
最终控制人:Grace Tsu Han Wong、王文洋 (持有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3.23、3.23%)
董事长:林瑞荣

董  秘:陈义华

法人代表:林瑞荣
总 经 理:江胜宗

注册资金:11.34亿元

员工人数:560
电  话:86-020-82266156-4211;86-020-82266156-4212

传  真:86-020-82266645

邮 编:510530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3栋101房(部位:3栋212房)
公司简介: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级环氧树脂、覆铜板两大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有阻燃环氧树脂、液态环氧树脂、固态环氧树脂、溶剂环氧树脂、其他环氧树脂。公司在环氧树脂行业,是最早进入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之一。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5-09-28

发行数量:1.00亿股

发行价格:3.60元
上市日期:2012-05-18

发行市盈率:36.0000倍

预计募资:6.29亿元
首日开盘价:8.01元

发行中签率:0.35%

实际募资:3.6亿元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8)17号文批准,由EPOXYBASEINVESTMENTHOLDINGLTD.,(以下简称“BVI宏昌”)、深圳市德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道投资”)、江阴市新理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新理念”)、汇丽创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丽创建”)、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达晨”)、北京中经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经”)及深圳市正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正通”)共同发起设立,并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101618481619Q。
  本公司前身为原广州宏昌电子材料工业有限公司,2008年3月5日在该公司基础上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的财务报表为按报告期各年实际存在的公司架构构成实体编制。
  广州宏昌电子材料工业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宏维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经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穗外经贸业(1995)431号文”批复同意,广州市人民政府“商外资穗外资证字(1995)0123号文”批准,由英属维尔京群岛宏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维投资”)于1995年9月28日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美元1,000万元,经广州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天会验字【2001】第055号”验资报告验证,并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独粤穗总字第006210号”;本公司于1999年8月27日经广州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广州宏昌电子材料工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1998年8月17日经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穗外经贸业(1998)249号文”批准,同意本公司原股东宏维投资将全部股权转让给新股东UNMATCHEDLTD.。随后,股东名称变更为EPOXYBASEINVESTMENTHOLDINGLTD.,本公司相应修改了章程,并于2000年10月8日经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穗外经贸业(2000)259号文”批准。
  本公司于2001年6月4日经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穗外经贸业(2001)183号文”批准,同意本公司注册资本由美元1,000万元变更为美元2,000万元,并经广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粤新验字【2002】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以粤外经贸资字(2007)1193号文批准,同意BVI宏昌将持有本公司5.189%、9.2556%、5.5556%及2.2222%股权分别转让给德道投资、江阴新理念、汇丽创建及深圳达晨。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由外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同时该文同意,本公司注册资本由美元2,000万元增至美元2,222.2222万元,增加的美元222.2222万元由德道投资、深圳达晨、北京中经及深圳正通分别增资美元66.6667万元、美元66.6667万元、美元44.4444万元及美元44.4444万元。上述增加的注册资本业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安永大华业字(2007)第677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于2008年1月2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批(2008)17号文批准,同意本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制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美元22,222,222元变更为人民币3亿元,股本为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BVI宏昌持有2.1亿股,占本公司股本的70%;德道投资持有2,301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7.67%;江阴新理念持有2,499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8.33%;汇丽创建持有15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5%;深圳达晨持有1,5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5%;北京中经持有6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2%;深圳正通持有6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2%。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安永华明(2008)验字第60652865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及上市决议,以及2012年3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5号文的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2012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1亿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计人民币1亿元,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4亿元,其中BVI宏昌持有21,0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52.5%;德道投资持有2,301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5.75%;江阴新理念持有2,499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6.25%;汇丽创建持有1,5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3.75%;深圳达晨持有1,5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3.75%;北京中经持有6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50%;深圳正通持有6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50%,社会公众持有10,0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25%。上述增加的注册资本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职穗QJ【2012】108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已于2012年10月30日获取变更后的批准证书,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妥。于2012年4月6日,本公司投资方德道投资更名为新疆德道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以本公司股本4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亿股,本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股本由4亿股增至6亿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22日,除权日为2015年12月23日,实施后股本由人民币4亿元增加至人民币6亿元。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6】73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以本公司股本4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亿股,本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股本由4亿股增至6亿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22日,除权日为2015年12月23日,实施后股本由人民币4亿元增加至人民币6亿元。
  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6]731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6年3月3日止,本公司收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认购公司股份数量13,961,700.00股,认购后股本由人民币6亿元增加至人民币6.14亿元。上述股权激励增加股本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6]7314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6.14亿元。本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云埔工业区云埔一路一号之二,总部办公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云埔工业区云埔一路一号之二。
  截至2017年1月3日,本公司收到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的450,000.00股,认购后股本由人民币613,961,700.00元增加至614,411,700.00元,上述股权激励增加股本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36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614,411,700.00元。  本公司于2008年1月2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批(2008)17号文批准,同意本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制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美元2017年年度报告22,222,222元变更为人民币3亿元,股本为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BVI宏昌持有2.1亿股,占本公司股本的70%;德道投资持有2,301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7.67%;江阴新理念持有2,499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8.33%;汇丽创建持有15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5%;深圳达晨持有1,5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5%;北京中经持有6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2%;深圳正通持有6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2%。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6.1441亿元。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3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5月22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6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8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8月26日)审议,及2020年9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3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2020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5号),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通过以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85元向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及聚丰投资有限公司(NEWFAME INVESTMENT LIMITED)发行267,272,726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同时,本公司向CRESCENT UNION LIMITED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由人民币614,411,700.00元增加至914,471,311.00元。
  截至2020年11月24日止,本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股本267,272,726.00元,上述增加股本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0]4038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12月29日止,本公司因募集配套资金增加股本32,786,885元,上述增加股本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0]41684号”验资报告验证,股本变更为人民币914,471,311.00元。2021年01月28日,本公司注册地由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云埔工业区云埔一路一号之二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3栋101房(部位:3栋212房),总部办公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3栋101房(部位:3栋212房)。
  于2021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的10,596,116股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914,471,311股变更为903,875,195股。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903,875,195.00元。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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