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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科技公司资料


德邦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山东省
英文名称:Darbond Technology Co.,Ltd.

所属行业:电子 — 电子化学品Ⅱ
公司网址:www.darbond.com
主营业务:高端电子封装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产品名称:
电路封装材料 、智能终端封装材料 、新能源应用材料 、高端装备应用材料
控股股东:解海华、林国成、王建斌、陈田安、陈昕 (持有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4.09、9.29、6.09、2.17、1.22%)
实际控制人:解海华、林国成、王建斌、陈田安、陈昕 (持有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4.09、9.29、6.09、2.17、1.22%)
最终控制人:解海华、林国成、王建斌、陈田安、陈昕 (持有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4.09、9.29、6.09、2.17、1.22%)
董事长:解海华

董  秘:于杰

法人代表:解海华
总 经 理:陈田安

注册资金:1.42亿元

员工人数:643
电  话:86-0535-3467732

传  真:86-0535-3469923

邮 编:265618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3-3号(C-41小区)
公司简介: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电子封装材料研发及产业化的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集成电路封装材料、智能终端封装材料、新能源应用材料、高端装备应用材料四大类别。公司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入选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第二批第一年),荣膺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山东省首批“瞪羚企业”等称号。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01-23

发行数量:3556.00万股

发行价格:46.12元
上市日期:2022-09-19

发行市盈率:103.4800倍

预计募资:6.44亿元
首日开盘价:71.60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16.4亿元
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烟台德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有限”),由解海华、林国成、王建斌、周海涛、王建新、陈昕共同出资成立。
  2002年12月,经烟台中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中会内验字[2002]x113号)验证,截至2002年12月6日,德邦有限已收到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款,共计38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3年1月,德邦有限取得了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635228042975)。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0年11月,德邦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以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基础折股10,00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20年12月,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京永审(2020)第130007号),截至2020年6月30日,德邦有限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344,109,365.51元。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61480号),截至2020年6月30日,德邦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3,983.03万元。
  2020年12月,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京永验字(2020)第210044号),对本次整体变更后的股本总额10,000.00万元予以确认。
  同月,德邦科技在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46569906J)。
  二、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一)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及清理情况
  1、德邦有限层面,股权代持关系的形成及清理情况
  (1)股权代持关系的形成原因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于1997年9月发布的《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规定,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对于由留学人员开办的企业给予科技三项经费优先安排、税收返还等政策扶持。
  2003年1月,德邦有限成立时,为响应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号召并争取政策扶持,解海华委托留学归国人员周海涛代为持股,其中解海华自行持有德邦有限10.50%股权,委托周海涛代为持有20.00%股权,合计实际持有公司30.50%股权。
  (2)股权代持关系的清理情况
  2009年3月,周海涛与解海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周海涛同意将其代为持有的德邦有限20.00%股权转让予解海华,本次股权转让系周海涛与解海华股权代持关系的解除,不涉及转让对价的支付。同时,德邦有限全体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宜。
  2009年4月,德邦有限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周海涛不再持有德邦有限股权,周海涛与实际出资人解海华就德邦有限股权的代持关系已全部解除。
  (3)相关方关于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的确认
  经访谈周海涛并出具书面确认函,周海涛与解海华就德邦有限股权的股权代持关系的形成及解除真实有效,上述股权代持已彻底清理并还原至真实股权所有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2、持股平台层面,股权代持的形成及清理情况
  (1)持股平台的演变过程
  2011年,为激励公司创业合伙人、核心员工及进一步吸引人才,以大力发展高端电子封装材料业务,并考虑激励范围及人数规模,实际控制人解海华出资设立康汇有限、德瑞有限两个有限公司持股平台,预留股权用于未来公司员工股权激励。
  2016年,公司决定实施首次员工股权激励,考虑到合伙企业相比于有限公司在管理上的便利性,遂成立了两个合伙企业康汇投资、德瑞投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承接康汇有限、德瑞有限所持公司全部股权。
  (2)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层面,股权代持关系的形成、演变及清理情况
  ①股权代持关系的形成原因
  康汇有限、德瑞有限两个持股平台成立时,由于解海华实际拥有的持股平台股权在未来激励对象确定后将最终授予给各激励对象,同时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解海华亦无法一人同时设立两个有限公司平台,解海华遂委托公司其他员工暂时代为持有平台股权,并计划后续直接转让给激励对象。其中,解海华委托公司员工蔡霞、许愿等代为持有康汇有限股权,委托公司员工陈丽、许秀红代为持有德瑞有限股权。
  ②有限公司持股平台的股权变动及股权代持关系的演变过程
  康汇有限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相关股权转让事宜,并履行了相关工商变更程序。
  德瑞有限成立以来,其股权结构及股权代持情况未发生变更。
  ③股权代持关系的清理情况
  2016年5月,康汇有限与康汇投资、德瑞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康汇有限同意将其持有的德邦有限4.37%股权转让予康汇投资、将其持有的德邦有限6.99%股权转让予德瑞投资;德瑞有限与德瑞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德瑞有限同意将其持有的德邦有限4.25%股权转让予德瑞投资。同时,德邦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6年6月,德邦有限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康汇有限、德瑞有限不再持有德邦有限股权,至此,蔡霞、许愿、陈丽、许秀红等代持员工与实际股东解海华就通过康汇有限、德瑞有限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代持关系已全部清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康汇有限、德瑞有限已完成注销。
  ④相关方关于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的确认
  经访谈相关代持员工并出具承诺函,蔡霞、许愿、陈丽、许秀红等代持员工与解海华就持有有限公司持股平台股权、并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代持关系的形成及解除真实有效,上述股权代持已经彻底清理,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3)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层面,份额代持关系的形成、演变及清理情况
  2016年,公司决定实施首次员工股权激励,为管理便利性考虑,持股平台由有限公司平台康汇有限、德瑞有限切换至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由于首批激励员工共计86名,超过了有限合伙企业50位合伙人的限制,遂成立康汇投资、德瑞投资两个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两个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层面,份额代持关系的形成、演变及清理情况具体如下:
  ①康汇投资
  A.合伙份额代持关系的形成原因康汇投资设立时,各合伙人所持份额均为其实际拥有,不存在任何代持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
  自成立以来,康汇投资曾存在部分员工离职退伙的情形,经公司实际控制人解海华指定,相关离职员工所持份额由当时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于杰暂时代为持有,拟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实质上系于杰代解海华持有;此外,2018年,公司以于杰名下代为持有的离职员工回购份额,对部分员工实施了新一轮股权激励,但考虑到合伙人后续仍有潜在变动的可能性,拟定上市申报前一次性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仍暂由于杰代为持有。上述两个原因形成于杰代实际控制人解海华、部分员工持有康汇投资份额的情形。
  B.合伙份额代持关系的清理情况2021年6月,康汇投资合伙人签署《烟台康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烟台康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烟台康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出资确认书》等,于杰将其代解海华等相关方持有的康汇投资合伙份额全部变更为相关方自行持有,并履行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本次份额变更完成后,各合伙人所持份额均为其实际拥有,康汇投资层面的份额代持情况已经彻底清理。
  C.相关方关于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的确认经访谈康汇投资合伙人并出具确认函,康汇投资合伙份额代持关系的形成及解除真实有效,上述份额代持已经彻底清理,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②德瑞投资
  A.合伙份额代持关系的形成原因2016年5月,德瑞投资成立时,由于部分份额尚未激励完毕,暂由陈丽、许秀红暂时代为持有,拟用于后续员工激励,实际系代解海华持有。
  自成立以来,德瑞投资曾存在部分员工离职退伙的情形,经公司实际控制人解海华指定,相关离职员工所持份额由当时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陈丽暂时代为持有,拟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实质上系陈丽待解海华持有;此外,2018年,公司实施了新一轮股权激励,但考虑到合伙人仍有潜在变动的可能性,拟定上市申报前一次性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仍暂由陈丽代为持有。上述两个原因形成陈丽、许秀红代实际控制人解海华、部分员工持有德瑞投资合伙份额的情形。
  B.合伙份额代持关系的清理情况2021年6月,德瑞投资合伙人签署《烟台德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烟台德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烟台德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出资确认书》等,陈丽、许秀红将其代解海华等相关方持有的德瑞投资合伙份额全部变更为相关方自行持有,并履行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本次份额变更完成后,各合伙人所持份额均为其实际拥有,德瑞投资层面的份额代持情况已经彻底清理。
  C.相关方关于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的确认经访谈德瑞投资合伙人并出具确认函,德瑞投资合伙份额代持关系的形成及解除真实有效,上述份额代持已经彻底清理,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以及上层持股平台的历史股权/份额代持情况已经全部彻底清理,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鉴于前述代持情况已经清理,经核查相关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说明确认函、承诺函、访谈记录以及相关资金流水凭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前述股权代持并不影响发行人股权的清晰稳定,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4、发行人股东关于所持股权之承诺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已出具承诺:“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德邦科技股份系本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代为持有、接受委托持有、委托他人持有、信托持有等不真实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结构化或分级等特殊的利益安排;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德邦科技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拍卖或财产保全等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纠纷及潜在纠纷。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德邦科技的股权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在德邦科技IPO期间及发行上市后的股份锁定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保持所持有的德邦科技股权的权属清晰、真实、有效,不会设定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亦不会导致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纠纷及潜在纠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人已出具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康汇投资\德瑞投资的财产份额系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的情形;本人所持康汇投资\德瑞投资份额不存在质押、抵押、担保、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该部分份额之上设定担保或其他足以影响本人充分行使基于该部分份额所产生之权益的限制;不存在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人持有的康汇投资\德瑞投资份额提出任何异议、主张权利或诉讼、仲裁等;亦不存在其他导致权属纠纷和潜在纠纷的情形。本人基于该等份额依法行使合伙人权利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2022年7月1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7号)文件,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56万股,每股面值1元。2022年9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88035。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224.00万元。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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