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大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上海市
英文名称:Shanghai Tieda Electronic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轨交设备Ⅱ
公司网址:www.tddx.com.cn
主营业务:通信信号产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并向客户提供系统集成,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等一体化的轨道交通安全监控与防护整体解决方案。
产品名称:
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ZPW-2000区间轨道电路室外监测及诊断系统 、道岔缺口视频监测系统 、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 、雷电防护工程 、雷电防护设备 、铁路LED信号机 、城轨LED信号机 、智能运维管理系统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成远 (持有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98%)
最终控制人:成远 (持有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98%)
董事长:成远
董 秘:丁洁波
法人代表:成远
总 经 理:成远
注册资金:1.37亿元
员工人数:219
电 话:86-021-51235800
传 真:86-021-51235686
邮 编:201802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蕰北公路1755弄6号
公司简介: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通信信号产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并向客户提供系统集成,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等一体化的轨道交通安全监控与防护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设备监测类产品、安全防护类产品、生产指挥及调度系统、雷电防护业务工程和设备及电务器材等。核心产品有信号集中监测系统、铁路信号(通信)设备综合防雷系统、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电务管理系统及LED信号机。公司在2021年被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授予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在2020年被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授予2019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百佳等称号。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2-11-11
发行数量:3000.00万股
发行价格:3.38元
上市日期:2023-03-10
发行市盈率:15.9900倍
预计募资:8464.02万元
首日开盘价:4.29元
发行中签率:0.19%
实际募资:10140万元
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1992年11月,公司前身上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厂设立。
上海市高等教育局于1992年10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铁道学院新建信号设备厂的批复》(沪高教科产(92)第806号),同意由上海铁道学院出资70万元设立上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厂。
1992年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出具编号为“1428”的《验资证明书》,确认注册资本70万元已足额缴纳。
1992年11月11日,信号设备厂在上海市普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高教07065940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忻兵,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70万元,住所为真南路1号,经营范围为:主营铁路信号设备及器材、继电器、电子计算机配件及配套设备、过电流保护器;兼营仪器仪表、变压器、集成电路块。
2、2000年1月,信号设备厂转制为有限公司并增资至360万元。
1999年7月17日,信号设备厂向上海铁道大学提交《关于信号设备厂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报告》,申请信号设备厂申请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9月1日,上海铁道大学出具《关于同意信号设备厂转制申请的批复》(铁大产【1999】2号),同意信号设备厂按铁道部《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铁政法【1999】52号)的要求,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上海铁道大学申请,并经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转报,财政部于1999年9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委托铁道部办理上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立项及确认工作的函》(财评函字【1999】580号),鉴于该项目属铁道部内部小企业改制,且资产量较小,同意由铁道部办理该项目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并将确认后的评估结果报财政部备案。
1999年10月8日,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向上海铁道大学出具《转发<关于同意委托铁道部办理上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项目立项及确认工作的函>的通知》(资评复【1999】13号),要求信号设备厂委托具有财政部正式颁发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结果经上海铁道大学初审后报铁道部,由铁道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备案。
1999年11月25日,北京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上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华会字(1999)第99号)。信号设备厂于评估基准日1999年9月30日,经评估后的资产总额为14,017,610.82元、负债总额为12,001,128.35元、净资产为2,016,482.47元。
1999年12月10日,铁道部出具《关于确认上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厂企业改制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的批复》(资评函(1999)9号),确认北京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号设备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批准文件以及经铁道部确认的评估结果,1999年12月17日,经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铁道大学与忻兵、王伯军等42个自然人签订《投资协议书》及《上海铁大电信设备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信号设备厂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60万元,其中:上海铁道大学以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20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忻兵、王伯军等42名铁道设备厂职工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158.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4%。上述出资经上海上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00年1月14日出具了“上通事(2000)验字第015号”《验资报告》,其中实收资本为360万元,资本公积为482.47元。
本次转制及增资于2000年1月25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10107100659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的名称为上海铁大电信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忻兵,注册资本为360万元,住所为真南路450号,经营范围为:产销加工信号设备,电子电器设备,通信设备,通信、电子、电器、计算机专业的四技服务,自行研制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经营。
公司本次改制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且本次改制作价所依据的评估报告经铁道部确认但未履行财政部备案程序。
但鉴于:
①公司已就本次改制委托了具有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财政部出具的《关于同意委托铁道部办理上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立项及确认工作的函》,财政部认为公司改制项目属于铁道部内部小企业改制,且资产量较小,授权由铁道部办理该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工作。铁道部作为受托部门已对本次改制所依据的评估报告出具了批复文件,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不存在评估结果失实的情形。而且,上海铁道大学按照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作为改制入股的定价依据,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②上海铁道大学与王伯军等42名自然人已按照投资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了出资义务,经上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③截至本股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因本次改制而引发任何法律纠纷或争议。
综上所述,本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改制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本次改制所依据的评估报告结果经铁道部确认但未经财政部备案的不规范行为不影响铁大科技的合法存续,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对铁大科技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法律障碍。
3、2000年6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0年4月20日,铁大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马全松等40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对铁大有限138.96万元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8.60%)按原始出资额全部转让给忻兵、王伯军2位自然人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属股权代持行为,未发生实际资金流转。
本次股权转让经上海上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0年6月14日出具“上通事(2000)验字第69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对相关当事人的访谈。由于铁大有限当时拟向中国香港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为提高决策效率,马全松等40名自然人股东将其合计持有公司38.6%(出资额138.96万元)的股权分别委托忻兵、王伯军代为持有,并统一由忻兵、王伯军行使股东表决权。
4、股权代持期间的股权变动情况及代持关系解除。
忻兵、王伯军代马全松等40名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公司股权发生了如下变动,该等股权变动均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次股权变动。
2001年2月至2001年11月期间,隐名股东王洁生、曹海平、孙月平转让,转让的股权由隐名股东李永燕、李佳玉、杨云国受让。
(2)第二次股权变动。
2002年5月,隐名股东顾云祥、张雅芬转让,转让股权由隐名股东黄志红、丁洁波、杨承义等7人受让。
(3)第三次股权变动。
2002年5月至2003年1月期间,隐名股东王辉等8人转让,转让股权由忻兵、王伯军、方芝仙等8人受让。
(4)第四次股权变动。
2003年1月,隐名股东任为民转让,转让股权(出资额27,000元)由隐名股东杨先成受让,受让价格为33,820.2元。
(5)第五次股权变动。
2003年4月,隐名股东孟锋等20名自然人转让,转让股权由隐名股东关玉芬、黄志红等21人受让,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每一元出资额对应1.6元。其中黄志红等24名股东合计持有的36%的股权(出资额129.6万元)由忻兵、王伯军代持,其中忻兵代持17.30%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62.28万元)、王伯军代持18.70%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67.32万元)。
(6)股权代持期间的股权变动情况的核查。
本主办券商会同律师查阅了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历次股权变动相关的凭证、原始单据、收据,以及相关当人出具的《确认函》和访谈问卷。核查结果如下:①股权代持期间的历次股权转受让款的交收均由公司进行代收代付,即先由公司垫付股权转让款给退股股东,再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款支付至公司账户;②股权代持期间的股权转受让款均支付完毕,股权代持期间各股东实际持有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7)股权代持情况解除。
公司为明晰股权,由以下股权转受让各方于2003年4月28日签订了《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忻兵将其代持有的17.30%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62.28万元)、王伯军将其代持的18.70%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67.32万元)分别转让给黄志红等24名自然人(公司员工),本次股权转让系代持的解除过程,无实际资金流转。
由公司垫付股权转让款给退股股东,再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款支付至公司账户;②股权代持期间的股权转受让款均支付完毕,股权代持期间各股东实际持有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本次股权转让经铁大有限2003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12月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31011420545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2年4月,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
根据教育部于2000年4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济大学、上海铁道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同济大学的决定》(教发【2000】81号),决定同济大学、上海铁道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同济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校建制。新的同济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原上海铁道大学持有铁大有限的股权亦划为由同济大学持有。
公司于2002年3月28日召开股东会,同意上海铁道大学所持公司股权划归同济大学所有,公司股东由上海铁道大学变更为同济大学。
2002年4月9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办理了本次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6、2003年12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2年10月29日,同济大学出具《关于转让股权的函》(同产【2002】083号),决定拟按铁大有限评估后的净资产值,出让其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90%或以上,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待公司股东会决议后操作实施。2002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同济大学将其持有公司51%的股权进行转让,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由老股东优先受让。
2003年1月14日,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信长会师报字(2003)第20047号),截至200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铁大有限净资产为7,202,805.53元。
2003年2月15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上海铁大电信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03】第14号),以200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铁大有限净资产为7,907,318.34元。
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交割单》(No.005928号),并经同济大学于2003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受让股权的函》(同产【2003】021号)批准,同济大学与上海同济企业管理中心于2003年5月9日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03123401),约定企管中心以一元出资额作价2.4元受让同济大学持有的铁大有限15%的股权(出资额54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款为129.60万元,该转让价格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经协商调整后确定。
同日,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交割单》(No.005929号),同济大学与忻兵、王伯军、黄志红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03123402),约定同济大学将持有的铁大有限8%的股权(出资额为28.8万元)以每一元出资额作价2.4元转让给忻兵、王伯军、黄志红,其中:将其持有公司5%的股权(出资额为18万元)以43.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忻兵;将其持有公司2%的股权(出资额为7.2万元)以17.2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伯军;将其持有公司1%的股权(出资额为3.6万元)以8.6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黄志红。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经铁大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由相关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铁大有限于2003年12月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31011420545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济大学向自然人转让公司股权事宜未上报教育部审批,以及本次转让股权所依据的评估报告未履行教育部备案程序。
但鉴于:
①公司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委托了具有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次股权转让价格高于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不存在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②本次股权转让已通过公开产权交易场所进行交易,股权转让各方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股权受让方已按照《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向股权转让方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③截至本股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引发任何法律纠纷或争议。
综上所述,本主办券商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及所依据的评估报告未向上级国有主管部门备案的不规范行为不影响铁大科技的合法存续,不存在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铁大科技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法律障碍。
7、2005年5月,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
经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于2005年3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偿划转上海铁大电信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教技发中心函【2005】51号)批准,同济大学将持有的铁大有限118.8万股股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3%)无偿划转至企管中心。2005年5月16日,同济大学与企管中心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本次划转后企管中心持有铁大有限的股权比例由15%上升至48%。
2005年5月16日,铁大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划转。2005年5月31日,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准,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8、2005年8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5年7月18日,经铁大有限2005年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忻兵、黄志红、王雪霞、关玉芬、金雪军、杨先成、杨承义、向虹与王伯军、成远、秦亚明、顾爱明、马全松、黎帆、傅继浩、祁新、丁洁波、李永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忻兵等8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公司合计25%的股权(出资额为90万元)转让给王伯军等10名自然人股东;方芝仙、李晓文、杨磊、孙童海与周国珍、孙亚群、郝云岗、张志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方芝仙等4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公司合计4%的股权(出资额为14.4万元)转让给周国珍等4名自然人股东。
9、2006年6月,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6年5月28日,铁大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王伯军以1元/股的价格受让成远、秦亚明、祁新等其他17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铁大有限共计158.4万股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4%)。本次股权转让系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成远等17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委托由王伯军代持,并统一行使股东表决权。本次股权转让系股权代持的形成过程。
2006年5月30日,各股东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06年6月11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准登记,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0、2006年12月,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6年11月23日,铁大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王伯军将其持有公司44%的股权(出资额为158.4万元)转让给成远等17名自然人,王伯军转让给成远等17名自然人的股权比例,均与上述第四次股权转让中成远等17名自然人转让给王伯军的股权比例相同。同日,王伯军与成远等17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6年12月12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0、2006年12月,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6年11月23日,铁大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王伯军将其持有公司44%的股权(出资额为158.4万元)转让给成远等17名自然人,王伯军转让给成远等17名自然人的股权比例,均与上述第四次股权转让中成远等17名自然人转让给王伯军的股权比例相同。同日,王伯军与成远等17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6年12月12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1、2007年6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360万元增资到1,000万元)。
2007年5月1日,铁大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2007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将公司盈余公积282万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134.87万元)及未分配利润358万元,合计640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
上述增资行为经上海永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到位,并于2007年5月15日出具了“上永验字(2007)第049号”《验资报告》。
12、2008年6月,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变更。
根据教育部2007年6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同济大学组建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教技发函【2007】41号),上海同济企业管理中心改制组建为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上海同济企业管理中心相应的投资、债权债务由资产经营公司承继。
2008年6月3日,铁大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同时将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自行研制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经营;自行开发、产销信号(铁路自动控制)设备、智能化照明产品;通信、电子设备、计算机软件及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并将经营期限延至2028年7月1日。
2008年6月30日,铁大有限就以上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1011400003935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2008年9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1,000万元增资至3,000万元)。
2008年9月4日,铁大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上海永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上永会报(2008)第228号)中经审计的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2,000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
2008年9月10日,上海永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上永验字(2008)第470号”《验资报告》,验证出资到位。
14、2010年6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3,000万元增资至5,050万元)。
根据上海长浩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5月31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上长专审(2010)第228号),截至2010年4月30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5,923,291.93元,负债总额为76,526,300.73元,所有权益总额为69,396,991.20元,其中注册资本30,000,000.00元、盈余公积13,579,317.10元、未分配利润25,817,674.10元。
2010年5月28日,经铁大有限股东会审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上述经审计的截至2010年4月30日盈余公积中的3,936,119.43元及未分配利润中的16,563,880.57元,合计2,050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增资。
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50万元。
2010年6月1日,上海长浩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上永验字(2010)第043号”《验资报告》,验证出资到位。
15、2010年9月,有限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0年9月26日,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股东祁新将其持有的铁大有限5%股权(出资额为252.50万元)作价252.50万元转让给刘琳,本次股权转让时,刘琳系祁新配偶。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16、2011年11月,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5,050万元增资至6,100万元)2011年7月15日,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高校科技、博源创业、南翔资产以及王伯军等18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资金认缴。
2010年12月15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0】030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20,205.21万元,每一元出资对应的评估值为4.00元,该资产评估结果经教育部于2011年9月29日予以备案。
2011年8月31日,教育部出具《关于同意上海铁大电信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教技发函【2011】32号),同意高校科技、博源创业、南翔资产及王伯军等18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新增投入注册资本1,050万元,增资价格按照不低于经备案的每1元出资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原则进行协商,最终确定为4.01元/每一元出资。
17、2012年3月,有限公司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23日,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刘影、陆琴等人将所持部分股权转让给原股东王伯军、丁洁波等人及新增股东祁新、卢斌、刘超、肖丹及博源凯德等。同日,刘影分别与王伯军、丁洁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刘影将其持有的公司0.16%的股权(出资额10万元)以40.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伯军、将其持有的公司0.08%的股权(出资额5万元)以20.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洁波;陆琴与邵思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陆琴将其持有公司0.08%的股权(出资额5万元)以20.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邵思钟;张浩与李永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浩将其持有公司0.08%的股权(出资额5万元)以20.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永燕。
缪万里、夏琼分别与祁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缪万里将其持有公司0.41%的股权(出资额25万元)以100.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祁新,夏琼将其持有公司0.08%的股权(出资额5万元)以20.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祁新;赵俊伟与卢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赵俊伟将其持有公司0.08%的股权(出资额5万元)以20.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卢斌;叶斌、赵新生分别与刘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叶斌、赵新生分别将其各自持有公司0.08%的股权(出资额5万元)以20.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超;左丽晗与肖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左丽晗将其持有公司0.08%的股权(出资额5万元)以20.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肖丹;博源创业与博源凯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博源创业将其持有公司5.33%的股权(出资额325万元)以1,303.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博源凯德。
上述股权转让,每一元出资额按4.01元进行定价。
18、2013年7月,有限公司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3年7月25日,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原股东博源创业将持有铁大有限2.46%股权(出资额为150万元)作价601.50万元转让给东莞市博源凯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19、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天职所对铁大有限截至2013年7月31日的整体资产与负债进行了审计,并于2013年9月2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102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7月31日,铁大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3,410,145.04元。
沃克森评估公司对公司截至2013年7月31日的整体资产与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2013年9月26日出具了《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3】第0306号)。
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2013年7月31日,铁大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0,181.49万元。该资产评估报告经教育部2014年3月17日予以备案。
2013年11月27日,同济大学出具《关于同意上海铁大电信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产【2013】22号),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6日,铁大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123,410,145.04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6,100万元,股份总数为6,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6,1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
20、股改方案变更。
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改方案调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铁大科技于2015年年中对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为保证公司各期财务报表所适用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对基于原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出具的截至2013年7月31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也进行了追溯调整。天职所对公司截至2013年7月31日的整体资产与负债进行了审计,并于2015年12月24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5871-1号”《审计报告》。
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7月31日,铁大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5,842,064.82元。
据此,公司股改方案相应调整为:公司以截至2013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05,842,064.82元为基数,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6,100万元,股份总数为6,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6,100万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44,842,064.82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21、2015年11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5年11月26日,高校科技分别与复旦科技园、博源凯信、博源凯盛、国科新禾、赛诺豪特、马力文化签订《关于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高校科技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2.21%股权全部转让给上述6家公司。
22、2016年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6年2月5日,发起人成远与原始森林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成远将其持有公司140万股的股份以1,027.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始森林,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为7.337元/股。
23、2016年3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6年3月15日,发起人黎帆与东骏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黎帆将其持有公司60万股的股份以4,402,167.52元的价格转让给东骏集团,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为7.337元/股。
24、2016年6月,股份公司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6年6月1日,赛诺豪特与李首钧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赛诺豪特将其持有公司56,080股的股份以297,224元的价格转让给李首钧,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为5.3元/股。
2019年8月29日东莞市博源凯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博源凯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东骏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原始森林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博源凯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盘后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162,349股的股票转让给成远及其一致行动人。2019年9月2日东莞市博源凯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00,000股的股票转让给成远及其一致行动人。2019年9月18日东莞市博源凯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50,000股的股票转让给成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18日三次收购行为,持股比例由从36.26%上升至48.91%,本次收购完成后,成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由22,120,000股变更为29,832,349股,持股比例由36.26%变更为48.91%,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9年12月12日,中山市联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联汇合伙企业”)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创新创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5,090,000股股份。股权转让后,同济创新创业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数由24,240,000股变更为9,150,000股,持股比例由39.74%变为15.00%;中山联汇合伙企业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由0.00%变为24.74%,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同济创新创业公司变更为中山联汇合伙企业。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中山联汇合伙企业与同济创新创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股权登记手续。
2019年6月26日,公司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证照编号为000000002019062600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97865X2的《营业执照》。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将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111,182,672.88元,以总股本6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0,37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44,842,064.82元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7股,预计转增42,700,000股。
2020年9月23日,公司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公司取得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证照编号为0000000020200923001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97865X2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7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10,370万股。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以及2021年12月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转系统函[2021]3928号文同意铁大科技定向发行的批复,铁大科技发行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定向发行新股。发行对象为周志波、张利娟。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00万股(含300万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164万元(含1,164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增加30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864万元。
2022年1月19日,公司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公司取得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97865X2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7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10,670万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0,670万股,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0,670万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