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广东省
英文名称:Guangdong Lvtong New Energy Electric Vehicle Technology Co.,Ltd.
所属行业:汽车 — 摩托车及其他
公司网址:www.lvtong.com.cn
主营业务:场地电动车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高尔夫球车 、观光车 、电动巡逻车 、电动货车
控股股东:张志江 (持有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1.82%)
实际控制人:张志江 (持有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1.82%)
最终控制人:张志江 (持有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1.82%)
董事长:张志江
董 秘:江文秀
法人代表:张志江
总 经 理:张志江
注册资金:1.05亿元
员工人数:659
电 话:86-0769-88435388
传 真:86-0769-22704248
邮 编:523161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
公司简介: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场地电动车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场地电动车系列产品,根据产品用途的不同主要有高尔夫球车、观光车、电动巡逻车、电动货车系列。公司自主品牌“LVTONG”连续多年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和“广东省名牌产品”。绿通电动车曾作为杭州G20峰会、俄罗斯首都莫斯科建城870周年纪念日、厦门金砖会议、金奈会晤、从都国际论坛的接待车,通过参与国内外众多有影响力的大型项目,“LVTONG”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产品的品牌优势显著。2022年度,公司产量为5.83万台,是国内场地电动车行业中产量领先的企业。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4-05-11
发行数量:1749.00万股
发行价格:131.11元
上市日期:2023-03-06
发行市盈率:73.7500倍
预计募资:4.05亿元
首日开盘价:132.00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22.93亿元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绿通有限的设立情况
2004年2月10日,张志江、何荣浩共同签署《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由张志江、何荣浩分别以货币出资64.00万元、16.00万元设立绿通有限。
2004年5月8日,东莞市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正所验字(2004)0564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4年5月8日,绿通有限80.00万元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其中张志江、何荣浩分别以货币出资64.00万元、16.00万元。
2004年5月11日,绿通有限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6年2月1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16]第22-00034号”《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0,057,292.25元。
2016年2月18日,绿通有限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以2015年12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60,057,292.25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份37,793,800股,每股面值1.00元,股份公司的股本为37,793,800.00元,未折股净资产余额22,263,492.25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6年2月21日,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中瑞评报字[2016]第000102号”《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6,755.06万元,评估增值749.33万元,增值率12.48%。
2016年3月1日,发起人张志江、骆笑英、富腾投资、恒鼎投资共同签署《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绿通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出资,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22-00007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事宜进行了审验。上述验资报告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华兴专字[2021]20000010073号”《关于对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的复核意见》进行复核。
2016年3月11日,公司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整体变更的变更登记,并领取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8年2月,报告期内第一次增资
2017年10月17日,绿通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拟发行不超过6,666,666股(含6,666,666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同日,绿通科技公告了《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2017年11月1日,绿通科技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7年11月3日,中广投资、创钰铭泰、赫涛、郑钟南分别与绿通科技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中广投资以1,000.00万元认购发行人股份1,333,333股;创钰铭泰以500.00万元认购发行人股份666,666股;赫涛以675.00万元认购发行人股份900,000股;郑钟南以2,325.00万元认购发行人股份3,100,000股。
2017年11月16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4-00034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11月8日,绿通科技已收到中广投资等4位股东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44,999,992.50元,其中5,999,999.00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上述验资报告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华兴专字[2021]20000010073号”《关于对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的复核意见》进行复核。
2017年12月8日,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033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
2018年1月24日,绿通科技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定向发行股票5,999,999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7.50元,公司在册股东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2018年2月1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次股本变动情况予以变更登记。
2、2018年3月,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2018年1月31日,绿通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8年2月28日,绿通科技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8年3月17日,绿通科技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978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3日起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3、2018年7月,终止挂牌后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8年3月26日,张志江分别与廖健、拓弘投资、赫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张志江将其持有公司1.41%的股份(666,667股)作价506.67万元、将其持有公司4.52%的股份(2,133,000股)作价1,621.08万元、将其持有公司1.41%的股份(666,667股)作价506.67万元分别转让给廖健、拓弘投资、赫涛。
2018年5月7日,叁道资本与创钰铭恒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叁道资本将其持有公司3.89%的股份(1,836,000股)作价1,395.36万元转让给创钰铭恒。
2018年5月15日,陈乙玲与廖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乙玲将其持有公司0.89%的股份(420,000股)作价319.20万元转让给廖健。
2018年5月15日,恒鼎投资分别与创钰铭晨、赫涛、廖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恒鼎投资将其持有公司3.44%的股份(1,626,398股)作价1,236.06万元、将其持有公司0.42%的股份(200,000股)作价152.00万元、将其持有公司0.24%的股份(113,382股)作价86.17万元分别转让给创钰铭晨、赫涛、廖健。
2018年5月15日,创钰铭汇分别与王晓东、珠海华尚、富腾投资及恒鼎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晓东将其持有公司0.51%的股份(240,000股)作价182.40万元、珠海华尚将其持有公司0.29%的股份(137,000股)作价104.12万元、富腾投资将其持有公司0.37%的股份(176,260股)作价133.96万元、恒鼎投资将其持有公司1.68%的股份(791,740股)作价601.72万元分别转让给创钰铭汇。
2018年5月31日,绿通科技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
2018年7月17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股份转让事项予以变更登记。
4、2018年12月,终止挂牌后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8年9月27日,郑钟南分别与创钰铭晨、创钰凯越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郑钟南将其持有公司1.30%的股份(614,400股)作价500.00万元、将其持有公司3.44%的股份(1,621,907股)作价1,314.51万元转让给创钰铭晨,郑钟南将其持有公司1.83%的股份(863,693股)作价702.87万元转让给创钰凯越。
2018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
2018年12月13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次股权转让予以变更登记。
5、2019年7月,终止挂牌后第三次股份转让与第一次增资
2019年5月16日,张志江与何志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志江将其持有公司2.84%的股份(1,340,000股)作价1,500.80万元转让给何志钊。
2019年5月21日,张志江与黄宜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志江将其持有公司3.11%的股份(1,470,000股)作价1,646.40万元转让给黄宜艳。
2019年5月22日,张志江与黄佩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志江将其持有公司1.27%的股份(600,000股)作价672.00万元转让给黄佩亿。
2019年5月21日,绿通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拟新增注册资本313.00万元,由博信投资和恒纬投资认缴。
2019年6月8日,博信投资与绿通科技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博信投资以2,016.00万元认购绿通科技新增注册资本180.00万股。
2019年6月11日,绿通科技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其他议案,本次新增注册资本313.00万股由博信投资和恒纬投资认缴。
2019年6月12日,恒纬投资与绿通科技签署《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恒纬投资以1,489.60万元认购绿通科技新增注册资本133.00万股。
2019年7月15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予以变更登记。
2020年1月14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GD-001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6月20日,公司已收到博信投资、恒纬投资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3,505.6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313.00万元,资本溢价人民币3,192.60万元,资本溢价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6、2019年12月,终止挂牌后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9年10月16日,袁永谦与何志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0.40%的股份(200,000股)作价226.00万元转让给何志钊。
2019年11月2日,绿通科技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
2019年12月27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次股权转让事项予以变更登记。
7、2020年12月,终止挂牌后第二次增资
2020年11月16日,绿通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10.00万元,由袁德安、彭丽君、宋江波、廖汉星认缴。
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新增注册资本210.00万元由袁德安、彭丽君、宋江波和廖汉星认缴。同日,袁德安、彭丽君、宋江波、廖汉星分别与绿通科技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
2020年12月1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GD-117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已收到袁德安、彭丽君、宋江波和廖汉星4位股东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1,190.7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10.00万元,资本溢价人民币980.70万元,资本溢价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2月16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次增资事项予以变更登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注册资本暨实收股本为人民币52,443,799.00元,总股本为52,443,799.00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注册资本暨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04,900,698.00元,总股本为104,900,698.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