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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公司资料


江苏阳光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江苏省
英文名称:Jiangsu Sunshine Co.,Ltd.

所属行业:纺织服饰 — 纺织制造
曾 用 名:江苏阳光->G苏阳光

公司网址:www.sunshine.com.cn
主营业务:从事呢绒面料和电汽的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高端奢华系列 、传统经典系列 、时尚科技系列 、绿色环保系列 、功能防护系列 、舒适易护理系列 、热电
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2.69%)
实际控制人:陆克平 (持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39%)
最终控制人:陆克平 (持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39%)
董事长:陆宇

董  秘:杨之豪

法人代表:陆宇
总 经 理:高青化

注册资金:17.83亿元

员工人数:5064
电  话:86-0510-86121688

传  真:86-0510-86121688

邮 编:214426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新桥镇马嘶桥
公司简介: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内规模最大的高支高档薄型面料生产基地。公司主要从事呢绒面料和电汽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阳光牌"精纺呢绒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为阿玛尼等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30多家一流品牌服装商所采用。公司主要原材料是澳大利亚羊毛,大部分为澳大利亚进口,主要生产呢绒面料,供应给国内外采购商用于高级西装、套装、时装和机关制服等的制作。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3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4-02-18

发行数量:7000.00万股

发行价格:11.98元
上市日期:1999-09-27

发行市盈率:18.8800倍

预计募资:8.19亿元
首日开盘价:20.80元

发行中签率:1.52%

实际募资:8.39亿元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44号文批准,于1999年5月注册设立。1999年8月27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9】10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票名称“江苏阳光”,股票代码“600220”。
  2006年2月24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1股的股份对价。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963,967,744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8.5股,共计转增819,372,582股,并于2008年度实施。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783,340,326元。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783,340,326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3年8月5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阳光集团与自然人陆宇先生、孙宁玲女士、陈丽芬女士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本公司的38,41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54%)分别转让给上述3名受让人,转让价格为协议签订之日前30个交易日江苏阳光的股票平均收盘价的90%,即每股2.05元,合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87,466,500.00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阳光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数为150,663,3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448%;陈丽芬持有本公司的股数为148,181,0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09%;陆宇持有本公司的股数为144,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92%;孙宁玲持有本公司的股数为91,648,9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39%。
  2013年8月5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阳光集团(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8.448%)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陈丽芬(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8.309%)、第三大股东陆宇(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8.092%)、第四大股东孙宁玲(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5.139%)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9.988%。
  2017年2月8日、2月9日、2月14日,本公司第三大股东陆宇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4,4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2%转让给其母亲郁琴芬女士。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股东陈丽芬女士、孙宁玲女士、郁琴芬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34,793,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8%。
  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多次披露了增持计划,阳光集团增持了本公司股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6,31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一致行动人陈丽芬、郁琴芬、孙宁玲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48,181,020股、144,300,000股、91,648,98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8.31%、8.09%、5.14%,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0,44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3%。
  截至2022年6月30日,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26,31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一致行动人陈丽芬、郁琴芬、孙宁玲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48,181,020股、144,300,000股、91,648,98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8.31%、8.09%、5.14%,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0,44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26,31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一致行动人陈丽芬、郁琴芬、孙宁玲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48,181,020股、144,300,000股、91,648,98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8.31%、8.09%、5.14%,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0,44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3%。
  2023年5月15日,公司股东陈丽芬女士及原一致行动人阳光集团、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时,为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2023年5月15日,阳光集团、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截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26,31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一致行动人郁琴芬、孙宁玲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62,140,000股、91,648,98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9.09%、5.14%,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0,100,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2%。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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