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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公司资料


菲利华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湖北省
英文名称:Hubei Feilihua Quartz Glass Co.,Ltd.

所属行业:国防军工 — 航空装备Ⅱ
公司网址:www.feilihua.com
主营业务:新材料产品及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英材料、玻璃材料、特种纤维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产品名称:
石英玻璃锭 、石英玻璃筒 、石英玻璃管 、石英玻璃棒 、石英玻璃板 、石英玻璃片 、石英玻璃器件 、石英玻璃纤维系列产品 、石英玻璃纤维立体编织预制件 、以石英玻璃纤维为基材的复合材料
控股股东:邓家贵、吴学民 (持有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7.55、6.34%)
实际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 (持有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7.55、6.34%)
最终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 (持有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7.55、6.34%)
董事长:商春利

董  秘:郑巍

法人代表:商春利
总 经 理:蔡绍学

注册资金:5.2亿元

员工人数:2161
电  话:86-0716-8304687

传  真:86-0716-8304640

邮 编:434001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东方大道68号
公司简介: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材料产品及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英材料、玻璃材料、特种纤维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公司主导产品为石英玻璃锭、石英玻璃筒、石英玻璃管、石英玻璃棒、石英玻璃板、石英玻璃片、石英玻璃器件、石英玻璃纤维系列产品、石英玻璃纤维立体编织预制件、以石英玻璃纤维为基材的复合材料。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含国防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5项。公司已获得3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8项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证书及其它多个科研成果奖项。本公司是全球第五家、国内首家获得国际半导体设备商认证的企业。同时,公司是国内首家具备生产G8代大尺寸光掩膜板基材的生产企业,目前已推出从G4代到G8代的系列产品,打破国外公司的技术垄断。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9-01-22

发行数量:1620.00万股

发行价格:19.13元
上市日期:2014-09-10

发行市盈率:18.9400倍

预计募资:2.7亿元
首日开盘价:25.26元

发行中签率:0.66%

实际募资:3.1亿元
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由原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10日,本公司根据相关股东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34号)《关于核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公开发售方式发行A股,其中发行新股16,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13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4,600,000.00元。此次发行的A股于2014年9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块挂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码300395。
  根据公司2015年4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修改后的章程的规定,公司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64,600,000.00股为基数,以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10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后总股增至129,200,000.00万股。
  根据公司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规定,公司于本年度以13.63元/股的价格授予40位激励对象1,80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1,800,000.00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131,000,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000,000.00元。
  2016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5年年末总股本131,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6,500,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500,000.00元,并于2016年6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6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本年度以13.23元/股的价格授予8位激励对象30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300,000.00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196,800,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800,000.00元。
    2017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总股本由196,800,000股增加至295,2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5,200,000.00元。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完成,总股本由295,200,000减少至295,173,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5,173,000.00元。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本年度以8元/股的价格授予90位激励对象4,05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4,050,000.00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299,223,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223,000.00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99,223,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99,223,000.00元。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股权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4,000股。
  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本年度以7.95元/股的价格授予23位激励对象45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450,000.00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299,619,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619,000.00元。
  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股权激励对像杨青提出辞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该员工所持有未解锁限售股20,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99,599,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599,000.00元。
  2019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股权激励对像王晓军、刘静颖、殷英提出辞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该员工所持有未解锁限售股72,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99,527,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527,000.0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37,948,844.00元,股本为337,948,844.00元。现总部位于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506,923,266.00元,股本为506,923,266.00元。现总部位于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516,014,473.00元,股本为516,014,473.00元。现总部位于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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