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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公司资料


隆达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江苏省
英文名称:Jiangsu Longda Superalloy Co.,Ltd.

所属行业:国防军工 — 航空装备Ⅱ
公司网址:www.wxlongda.com
主营业务:高温合金、合金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高温合金 、镍基耐蚀合金 、合金管材
控股股东:浦益龙 (持有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3.72%)
实际控制人:浦益龙、浦迅瑜、虞建芬 (持有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3.72、2.48、2.48%)
最终控制人:浦益龙、浦迅瑜、虞建芬 (持有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3.72、2.48、2.48%)
董事长:浦益龙

董  秘:吕斌

法人代表:浦益龙
总 经 理:浦益龙

注册资金:2.47亿元

员工人数:622
电  话:86-0510-88532566

传  真:86-0510-88722222

邮 编:214105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
公司简介: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高温合金、合金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为高温合金、镍基耐蚀合金、合金管材。公司于2016年与2019年获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奖项称号;其子公司于2020年获得工信部授予的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称号。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8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4-09-30

发行数量:6171.43万股

发行价格:39.08元
上市日期:2022-07-22

发行市盈率:343.5000倍

预计募资:10亿元
首日开盘价:35.00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24.12亿元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系由无锡隆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科技”)和晓达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以下简称“中国香港晓达”)在2004年9月30日依法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港资)。
  2004年7月25日,隆达科技和中国香港晓达签署《中港合资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合同书》。
  2004年7月27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的批复》(锡外管委(2004)196号)和《关于同意中外合资“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外管委(2004)197号),同意设立隆达有限,其中隆达科技出资为51万美金,以人民币折合美元现汇投入,占注册资本的51%,中国香港晓达出资49万美元,以现汇14万美元和设备35万美元投入,占注册资本的49%,第一期出资缴付注册资本的15%,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其余部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5年内全部缴清。
  2004年8月10日,隆达科技和中国香港晓达签署《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书》,约定出资方式、数额和比例。
  2004年9月30日,隆达有限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企合苏锡总字第00729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3月29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一[2005]83号),同意隆达有限注册资本由100万美元增至330万美元,增资部分由隆达科技出资31.5万美元,以人民币折合31.5万美元投入,中国香港晓达出资198.5万美元,以现汇投入。在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15%,其余部分在一年半内缴清。同日,隆达有限取得变更后的投资批准证书。
  2006年4月7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一[2006]118号),同意隆达有限的外方投资者中国香港晓达出资方式变更为以现汇229.8万美元和设备折合17.7万美元投入。
  经无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锡瑞会外验A(2005)第1445号)和无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锡瑞会外验A(2006)第1354号)审验,截至2006年4月24日止,隆达有限首次100万美元出资到位。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隆达有限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形
  成如下决议:
  (1)以2020年7月31日作为变更基准日对公司进行整体改制,以公司的
  全体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名称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审议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的“东洲
  评报字〔2020〕第1552号”《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537,931,686.44元;
  (3)审议了经中汇审计的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公司财务报告,并出具
  了“中汇会审〔2020〕6326号”《审计报告》;
  (4)同意以各发起人在公司所享有的净资产适用基准日账面净资产审计值
  与评估值孰低原则确认,以1.9472:1比例折股,即其中净资产人民币18,000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每股面值1元,总股本18,000万股,由各发起人按照目前各自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超过股本总额部分的净资产人民币170,503,007.56元计入资本公积;
  (5)股份公司设立后,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变更后
  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6)从变更基准日到股份公司设立日之间实现的损益由公司全体股东承担。
  2、全体发起人于2020年11月1日签署《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发
  起人协议书》,对隆达金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及全体发起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作出约定。2020年11月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与发行人设立相关的议案。
  3、中汇于2020年11月3日出具《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编号:中汇会验[2020]6561号),审验确认截至2020年11月1日,
  发行人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与其各自拥有的隆达有限的股权在截至2020年7月31日止对应的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233,308.39元后),该净资产合计折合股本18,000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4、2020年11月24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3202057635770434的《营业执照》。
  5、2021年3月16日,发行人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根
  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说明》,对公司以2020年7月31日为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值调整事项予以说明,确认追溯调整后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为341,090,952.82元,折合股份总额1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180,000,000.00元,净资产大于折股部分161,090,952.82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决议于2021年3月31日经发行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三)发行人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发行人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相关情况如下:
  1、发行人整体变更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形成原因
  截至2020年7月31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2,042,675.1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原因主要为:
  1、报告期内员工股权激励形成的股份支付;
  2、报告期内发生的母公司因贷款融资互保产生的对外担保损失;
  3、母公司历史上报告期外累积的亏损,主要为合金管材业务累积的经营亏损及对外借款导致的损失。
  2、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与报告期内的盈利水平的匹配关系,
  以及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消除情况,对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2018年至2020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114.33万元、-2,132.49万元、3,384.16万元,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1,532.77万元、-13,665.26万元、840.59万元,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76.70万元、-1,178.36万元、673.31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872.28万元、-11,050.64万元、744.35万元,未弥补亏损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一致。
  随着公司合金管材产品结构调整优化、高温合金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整体盈利能力逐渐显现,净利润增加,截至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已经消除。预计公司高温合金产销量将持续增长,成为未来盈利的有力保障。
  3、整体变更的具体方案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2020年10月27日,隆达有限股东会通过整体变更设立决议。2020年11月1日,全体股东签署了《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6日出具《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0〕6326号)。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7月31日,隆达有限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即人民币350,736,315.95元)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数额为350,503,007.56元,以1.9472:1比例折股,其中净资产人民币18,000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每股面值1元,总股本18,000万股,由各发起人按照目前各自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超过股本总额部分的净资产人民币170,503,007.56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中汇2021年3月出具的《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说明》,因对公司费用、工资奖金等成本、费用支出各明细项目进行复核并调整,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为341,090,952.82元,折合股份总额1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180,000,000.00元,净资产大于折股部分161,090,952.82元,计入资本公积。
  4、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合法合规性
  发行人整体变更事项经股东会表决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整体变更中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同时,公司各发起人签署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系各发起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东会、创立大会的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决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设立履行了审计、评估、验资及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履行了工商税务变更登记等手续;发行人的设立程序、条件、方式及发起人资格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8年1月第三次增资
  2017年8月18日,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周福海与隆达有限、浦益龙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各方同意,投资方拟合计投资1.3亿元,其中国联产投拟投资10,000万元,周福海拟投资3,000万元,并根据协议约定以可转债方式对隆达有限予以投资。投资期限届满并在协议约定转股条件全部达成或经相关方书面豁免后10个工作日内,投资方有权选择是否将其对隆达有限的可转债权转变为对隆达有限的股权投资款。
  2017年12月22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万隆评报字(2017)第1894号评估书,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隆达有限拥有10,000万元债权,评估价值为10,000万元;周福海在隆达有限拥有3,000万元债权,评估价值为3,000万元。
  2018年1月5日,隆达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
  (1)国联产投以其持有的隆达有限的债权作为出资对隆达有限进行增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债权作价10,000万元,其中1,960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8,0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周福海以其持有的隆达有限的债权作为出资对隆达有限进行增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债权作价3,000万元,其中588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2,41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于2018年1月12日出具《验资报告》(瑞华沪验字[2018]31110002号),审验确认截止2018年1月12日,隆达有限已将应付国联产投债务10,000万元、应付周福海债务3,0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2,548万元,余额10,452万元增加资本公积。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2,348万元。
  2018年1月25日,隆达有限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周福海,身份证号320222195912******,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40)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出资为其个人投资行为。
  本次增资系由于公司高温合金项目一期业务开展急需流动资金,且公司后续还将进行高温合金项目二期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公司以可转债方式融资,后股东行使转股权,每一元注册资本作价5.102元,增资价格经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此次增资投前估值5亿元。
  2、2018年9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8年8月17日,隆达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同意周福海将其持有的隆达有限4.7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88万元)以3,292.50万元转让给浦益龙,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同日,周福海与浦益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周福海将其持有的隆达有限4.76%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588万元)以3,29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浦益龙。
  2018年8月20日,浦益龙向周福海支付完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并代扣代缴了转让方因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018年9月3日,隆达有限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系因股东周福海个人原因退出公司,每一元注册资本作价5.599元/股(含税),转让价由双方参照年化10%的利率乘以实际资金使用天数确定。
  3、2018年11月第四次增资
  2018年9月25日,隆达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隆达有限进行增资,以货币投入7,976.0718万元,其中984.8853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6,991.186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同意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对隆达有限进行增资,以货币投入23.9282万元,其中2.9547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20.973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针对前述增资事宜,其余股东均同意放弃相应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于2018年11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瑞华沪验字[2018]31110003号),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10月12日止,隆达有限已收到伊犁苏新实际缴纳的新增出资额7,976.0718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984.8853万元;南京道丰实际缴纳的新增出资额23.9282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9547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3,335.84万元。
  2018年11月6日,隆达有限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系投资者看好公司高温合金业务的发展前景入股,每一元注册资本作价8.0985元,增资价格系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此轮投资投前估值10亿元。
  本次增资的增资方伊犁苏新为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券商直投基金,增资方南京道丰为伊犁苏新员工跟投平台,入股时,其全部合伙人为伊犁苏新的管理人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
  南京道丰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刚,陈刚亦是伊犁苏新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南京道丰为伊犁苏新跟投平台,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的情形。因此,南京道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4、2019年6月第五次增资
  2019年5月29日,隆达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隆达有限进行增资,以货币投入1,530万元,其中3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对应于本次新增2.15%的公司股权,其余1,2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同意无锡云上初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隆达有限进行增资,以货币投入1,530万元,其中3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对应于本次新增2.15%的公司股权,其余1,2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针对前述增资事宜,其余股东均同意放弃相应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于2019年12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锡会验[2019]0160号),审验确认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隆达有限已收到云上初心实际缴纳的新增出资额1,53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云上逐梦实际缴纳的新增出资额1,53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3,935.84万元。
  公司出于吸引和留住骨干人才的考虑实施股权激励,设立了云上逐梦和云上初心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参考2018年11月PE入股价格并进行折让后确定为每一元注册资本作价5.1元。由于实际出资于2019年12月到位,故参考2019年7月第六次增资外部PE入股价格每股10.5483元,将差额确认股份支付共计15,556,366.62元。
  5、2019年7月第六次增资
  2019年6月22日,隆达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无锡太湖云和正奇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隆达有限进行增资,以货币投入1,000万元,其中94.80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对应于本次新增0.67%的公司股权,其余905.19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同意江苏疌泉金茂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隆达有限进行增资,以货币投入2,000万元,其中189.604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对应于本次新增1.33%的公司股权,其余1,810.39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针对前述增资事宜,其余股东均同意放弃相应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于2019年6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锡会验[2019]0128号),审验确认截至2019年6月24日止,隆达有限已收到太湖云和正奇实际缴纳的新增出资额1,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94.802万元;疌泉金茂实际缴纳的新增出资额2,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89.604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4,220.246万元。
  2019年7月8日,隆达有限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系投资者看好公司高温合金业务的发展前景而入股,每一元注册资本作价10.5483元,增资价格为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轮投资投前估值14.7亿元。
  经核查,太湖云和正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云和世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杭州云和旌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云和旌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云和泰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云和泰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云和泰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赵云控股65%,因此,赵云是太湖云和正奇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太湖云和正奇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等资料,并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检索核查,太湖云和正奇系已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产品编码:SGE208),基金管理人为无锡云和世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69545)。
  经核查,疌泉金茂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公司834960)100%全资持有。
  根据疌泉金茂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等资料,并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检索核查,疌泉金茂系已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产品编码:SR7212),基金管理人为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18011)。
  6、2020年6月第七次增资
  2020年3月25日,隆达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对隆达有限进行增资,以货币投入2,000万元,其中113.762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886.23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针对前述增资事宜,其余股东均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于2020年5月14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锡会验[2020]0066号),审验确认截至2020年5月13日止,隆达有限已收到江苏一带一路实际缴纳的新增出资额2,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13.762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4,334.008万元。
  2020年6月4日,隆达有限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系投资者看好公司高温合金业务的发展前景而入股,每一元注册资本作价17.58元,增资价格为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轮投资投前估值25亿元。
  经核查,江苏一带一路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苏豪一带一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铭道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为自然人毛江涛、侯洵、王莉娜、李扬拥有,其中毛江涛为南京铭道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实际控制人。
  根据江苏一带一路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等资料,并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检索核查,江苏一带一路系已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产品编码:SK5240),基金管理人为江苏苏豪一带一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31762)。
  7、2020年7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0年6月29日,隆达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同意浦益龙将其持有的隆达有限7.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75.05万元),评估作价15,000万元,出资投入无锡云上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同日,浦益龙与云上联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浦益龙将其持有的隆达有限7.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75.05万元),评估作价15,000万元,出资投入云上联信。
  2020年7月3日,隆达有限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20年7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20年6月30日,隆达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浦益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988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85万元)以5,010.3万元转让给无锡国发开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同意浦益龙将其持有的隆达有限0.035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0558万元)以88.88万元转让给王国东。
  2020年6月30日,浦益龙与国发开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浦益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988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85万元)以5,010.3万元转让给国发开元。
  2021年3月19日,浦益龙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完毕。
  2020年6月30日,浦益龙与王国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浦益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0.035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0558万元)以88.88万元转让给王国东。
  2020年7月17日,浦益龙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完毕。
  同日,隆达有限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主要是为了解决实际控制人关联资金占用问题,由浦益龙转让部分股权给国联产投的关联方国发开元及王国东,股权转让所得用于归还关联方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此次转让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17.58元,与2020年6月PE增资价格一致。
  9、2020年7月第八次增资
  2020年7月27日,隆达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无锡金灵医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隆达有限进行增资,以货币投入1,000万元,其中51.3764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部分948.623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针对前述增资事宜,其余股东均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于2020年8月3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锡会验[2020]0129号),审验确认截至2020年7月31日止,隆达有限已收到金灵医养实际缴纳的新增出资额1,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1.3764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4,385.3844万元。
  2020年7月30日,隆达有限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系投资者看好公司高温合金业务的发展前景入股,每一元注册资本作价19.4642元,增资价格的确定为与投资者协商投前估值27.9亿元。
  10、2020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隆达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20年7月31日作为变更基准日对公司进行整体改制,以公司的全体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发起人于2020年11月1日签署《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对隆达金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及全体发起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作出约定。2020年11月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与发行人设立相关的议案。
  11、2020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20年12月15日,隆达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同意无锡源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3,000万元对隆达股份进行增资,其中192.8571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2,807.142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无锡云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货币5,000万元对隆达股份进行增资,其中321.4286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4,678.57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90号),审验确认截至2020年12月17日止,隆达股份已收到无锡源隆实际缴纳的新增出资额3,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92.8571万元;无锡云林实际缴纳的新增出资额5,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21.4286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18,514.2857万元。
  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作价15.56元,投前估值为28亿元,不存在入股价格异常情形。
  经历次增资及股份转让,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185,142,857.00元。
  2022年4月27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文件核准以及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普通股股票6,171.4286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股本人民币61,714,286.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857,143.00元。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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