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北京市
英文名称:Beijing Zhongkehaixun Digital S&T Co.,Ltd.
所属行业:国防军工 — 航海装备Ⅱ
公司网址:www.zhongkehaixun.com
主营业务:国家特种电子信息行业声纳装备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信号处理平台 、声纳仿真训练系统 、水声大数据系统 、矢量阵声纳系统 、拖曳声纳系统 、智能声纳系统 、前视避碰声纳 、水面无人艇自主探测声纳系统 、水下无人自主航行器及声纳探测系统
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科海讯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9.26%)
实际控制人:蔡惠智 (持有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2.42%)
最终控制人:蔡惠智 (持有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2.42%)
董事长:蔡惠智
董 秘:张秋生
法人代表:蔡惠智
总 经 理:郑洪涛
注册资金:1.18亿元
员工人数:312
电 话:86-010-82492042
传 真:86-010-82493085
邮 编:10009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15号院6号楼
公司简介: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专注于国家特种电子信息行业声纳装备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围绕国家特种电子信息行业战略发展方向,紧贴最终用户需求,主要为客户提供信号处理平台、声纳系统、水声大数据与仿真系统、无人探测系统等产品。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9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5-07-18
发行数量:1970.00万股
发行价格:24.60元
上市日期:2019-12-06
发行市盈率:22.9500倍
预计募资:4.42亿元
首日开盘价:29.52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4.85亿元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2005年7月,海讯有限设立。
(1)设立基本情况。
发行人前身“北京中科海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系由海讯科技和自然人赵文立、冯欣欣、徐俊华、戈弋以货币出资共同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海讯科技出资29.5万元、赵文立出资9.5万元、冯欣欣出资5万元、徐俊华出资3万元、戈弋出资3万元。
2005年7月18日,海讯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10108286403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蔡惠智,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1号DSP大楼301-1室。
(2)验资情况。
海讯有限2005年7月设立登记时未进行验资,但根据北京市工商局2004年2月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的规定向北京市工商局提供了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根据该《交存入资资金凭证》,截至2005年7月,海讯有限设立时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已全部缴存至海讯有限开立的入资专用账户。
北京市工商局2004年2月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规定:“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到设有‘注册资本(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帐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币出资数额。”依据上述规定,海讯有限设立时未委托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验证,而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确认出资实际缴付情况,各出资人的货币出资真实、有效;海讯有限的设立程序符合当时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010年5月10日,北京京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京城专审字(2010)第5014号”《实收资本专项审计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3月31日,海讯有限设立时的实收资本50万元已实缴到位。
2017年3月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7】0176000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5年7月12日,海讯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2008年4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年3月30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冯欣欣将其持有的海讯有限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海讯科技。同日,转受让双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确认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10元/注册资本。
2008年4月23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08年1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年10月27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戈弋将其持有的海讯有限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海讯科技。
2008年11月1日,转受让双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确认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10元/注册资本。
2008年11月11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09年1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9年11月10日,赵文立与海讯科技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赵文立将其持有的海讯有限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海讯科技。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60元/注册资本。
2009年12月1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2年11月,第一次增资。
2012年10月30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5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认缴。其中海讯科技认缴2.5万元、徐俊华认缴15万元、赵文立认缴22.5万元、蔡惠智认缴105万元、陈丹平认缴52.5万元、何国建认缴52.5万元。
2012年10月30日,北京捷勤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捷汇验海字(2012)第51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2年10月30日,本次增资认缴的250万元出资款已全部实缴到位。
2012年11月6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
6、2013年8月,第二次增资。
2013年8月5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30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认缴;其中徐俊华认缴12万元、赵文立认缴18万元、蔡惠智认缴70万元、陈丹平认缴35万元、何国建认缴35万元,海讯科技认缴30万元。
2013年8月14日,北京中靖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中靖诚验字[2013]第A-67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8月14日,本次增资认缴的200万元出资款已全部实缴到位。
2013年8月15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
7、2014年12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原因。
本次股权转让一是部分原股东为建立持股平台,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二是为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与公司核心人员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制定了《北京中科海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根据《股权激励实施方案》,员工持股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由原股东陈丹平、何国建转让并直接代持,一部分由本次激励对象刘云涛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梅山声学代持,剩余部分由激励对象本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梅山声学间接持有,上述三种形式持股数量的相对比例为1:1:3。
1(2)股权转让履行的程序及定价依据。
2014年12月22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蔡惠智、何国建、赵文立、海讯科技分别将其持有的海讯有限132万元、59.25万元、28.75万元、1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梅山科技;陈丹平、徐俊华、海讯科技分别将其持有的海讯有限59.5万元、12.5万元、57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梅山声学。同日,上述转受让双方分别签署《出资转让协议》,确认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截至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为9.5803元/注册资本。
2014年12月25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15年11月,第五次股权转让及第三次增资。
(1)股权转让及增资原因。
本次股权转让一是为了将陈丹平、何国建自2014年12月起代部分员工持有的股权还原至梅山声学,解除代持关系,因蒋景红、吕曜辉已于2015年5月离职,两人同意由代持人将该等股权转让给蔡惠智;二是为了引入外部投资者,以优化公司内部股权结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资本市场运营能力。
考虑到公司部分原股东基于自身原因有股权转让意向,因此,本次外部投资者取得公司的股权分为两部分,一是从原股东处受让其自愿转让的股权,二是对公司进行增资。
(2)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定价依据。
①代持还原引起的股权转让定价依据及数量。
由于2014年12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时陈丹平、何国建代持的32.25万元系由二人转让,转让价格为9.5803元/注册资本,但仍工商登记于两人名下,由其代持。因此,本次代持还原时,受让方需向陈丹平、何国建支付转让价款,根据税务主管部门要求,转让价格相应调整为以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为21.5791元/注册资本。转让数量为陈丹平转让13.5万元出资额给梅山声学、转让2.5万元(代吕曜辉持有)出资额给蔡惠智;何国建转让13万元出资额给梅山声学、转让3.25万元(代蒋景红持有)出资额给蔡惠智。
②原股东转让给外部投资者的股权转让定价依据及转让数量。
根据各外部投资者分别与海讯有限原股东签订的《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和海讯有限原股东签署的经公证的《确认函》,为平衡公司及股东利益,一定程度上限制原股东转让股权,增加海讯有限融资金额,经全体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对原股东转让给投资者的价格进行了限定及分段估值:
A.原股东本次转让股权占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总额不超过10%的,该部分转让股权以公司5亿元估值计算转让价格;B.原股东本次转让股权占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总额超过10%但不超过20%的,该部分转让股权以公司4亿元估值计算转让价格;C.原股东本次转让股权占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总额超过20%的,该部分转让股权以公司3亿元估值计算转让价格。
公司本次拟对外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中,除陈丹平因个人原因拟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陈丹平通过持有梅山科技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的公司全部股权外,何国建、梅山声学、蔡惠智、徐俊华转让比例均不超过其各自持有公司股权的10%。按照上述原则,陈丹平本次直接和间接通过梅山科技转让公司的股权综合估值为3.3亿元(按分段估值比例加权平均,即3.3=10%×5+10%×4+80%×3),据此确定的陈丹平及其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有的股权转让价格为66元/注册资本(3.3亿/500万元);何国建、梅山声学、蔡惠智、徐俊华本次转让股权综合估值为5亿元,据此确定的该四名股东本次对外股权转让价格为100元/注册资本(5亿元/500万元)。
根据刘云涛、张战军等15名间接持股员工签署的经公证的《确认函》,梅山声学对外转让给成业联的海讯有限10.425万元出资额的实际转让人为刘云涛、张战军等15名间接持股员工。
③引进外部投资者增资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关于增资的价格和数量,根据各外部投资者分别与海讯有限原股东2015年11月签订的《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公司综合估值6.3亿元和注册资本500万元为依据,公司的股权价值为126元/注册资本。本次引入的新股东中,王立法拟投资1,500万元、成业联拟投资3,500万元、虹元汇诚拟投资2,350万元、云炜衷拟投资2,150万元。在各外部投资者投资金额(9,500万元)确定的情况下,以公司综合估值126元/注册资本计算投资者可获得的出资总额为75.3968万元(9,500万元/126元),受让原股东转让的出资额后与可获得出资总额的差额部分15.8218万元(75.3968万元-59.575万元)以增资形式获得,则增资的价格=剩余投资金额/可获得的剩余出资额=4,562.5万元/15.8218万元=288.37元/注册资本。
(3)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履行的程序。
2015年11月16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陈丹平、何国建将其持有的海讯有限出资额转让给梅山声学、蔡惠智,陈丹平退出股东会;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引入新股东王立法、成业联、虹元汇诚、云炜衷;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515.8218万元,全部由新增股东以货币认缴。
2016年2月18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6]0130000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11月25日,上述增资款项已全部实缴到位。
2015年11月27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7766050XL的《营业执照》。
(4)本次增资的业绩承诺及对赌情况。
2015年11月,海讯有限原股东与王立法、成业联、云炜衷、虹元汇诚分别签订《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海讯有限原股东(陈丹平除外)向新进投资者作出了业绩承诺及股份回购等约定,同时约定将在海讯有限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报材料前书面终止或废除该等约定,并特别约定“非因不可抗力,公司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国内证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内的主板、创业板、战略新兴板、新三板)挂牌并上市,或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公司确认终止谋求挂牌并上市或协议约定的其他回购条件成立之日起,则协议中‘股份回购约定’条款自动恢复有效。”2017年3月14日,中科海讯、梅山科技、梅山声学、蔡惠智、徐俊华、何国建、赵文立与王立法、成业联、云炜衷、虹元汇诚分别签署《补充协议二》,各方同意终止并删除《投资协议》中“知情权”、“反稀释条款”、“优先退出权及限制”和《补充协议》中“业绩承诺”、“股份回购约定”、“特别约定”中约定的全部相关内容。各方于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签订的其他协议、合同、声明、承诺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所有特别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清算优先权、优先受让权和共同出售权、获取信息权、反稀释权、回购权、连带并购权及其他权利等)终止,各方同意按照目标公司现有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9、2016年3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6年2月5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以截至2015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专审字[2016]0130002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1月30日,海讯有限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127,250,999.58元;2016年2月28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10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5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海讯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134,895,000.00元。
2016年3月1日,海讯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截至2015年11月30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27,250,999.58元折合股本5,400万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更名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6年3月3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6]01300009号”《验资报告》,对海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6年3月31日,中科海讯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完成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7766050XL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400万元。
10、2016年11月,第四次增资。
(1)增资价格、定价依据及增资数量。
经各投资人与公司协商,公司在本次投资前综合估值为人民币145,800万元,以该估值为基础,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27元/股,由新股东晨灿投资、国鼎投资、程月茴合计认购400万股。
(2)本次增资履行的程序。
2016年10月16日,中科海讯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一致同意公司新增股本400万股,由新股东晨灿投资认购310万股、国鼎投资认购50万股、程月茴认购40万股;认购价格为27元/股;三名新股东需以货币形式向公司支付增资款10,800万元,其中4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30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7]0176000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19日,公司已收到三名新增股东缴纳的货币增资款合计人民币10,80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400.00万元,资本公积10,400.00万元。
2016年11月8日,中科海讯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800万元。
(3)本次增资的业绩承诺及对赌情况2016年10月,中科海讯及全体原股东与晨灿投资、程月茴及国鼎投资分别签订《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及股东间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科海讯、蔡惠智向新进投资者作出了业绩承诺及股份回购等约定,同时约定在中科海讯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报材料时自动中止该等约定,并特别约定“如因任何原因公司的该等上市申请未获通过或撤回上市申请材料,则该等约定重新恢复效力,直至公司再次提出上市申请。公司合格IPO后,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将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章程为准”。
2017年3月14日,中科海讯、梅山科技、梅山声学、蔡惠智、徐俊华、何国建、赵文立、王立法、成业联、云炜衷、虹元汇诚与晨灿投资、程月茴、国鼎投资分别签订《补充协议二》,各方同意终止并删除《投资合作及股东间协议》中“投资方权利”、“特别约定”和《补充协议》中“业绩承诺”、“股份回购约定”、“特别约定”中约定的全部相关内容。各方于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签订的其他协议、合同、声明、承诺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所有特别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清算优先权、优先受让权和共同出售权、获取信息权、反稀释权、回购权、连带并购权及其他权利等)终止,各方同意按照目标公司现有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11、2016年12月,第五次增资。
(1)增资价格、定价依据及增资数量。
经梅山声学与公司协商,公司在本次投资前综合估值为人民币156,600万元,以该估值为基础,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27元/股,梅山声学认购数量为100万股。
(2)本次增资履行的程序。
2016年11月29日,中科海讯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一致同意公司新增股本100万股,全部由实创投资通过梅山声学以货币资金认购,认购价格为27元/股;本次认购价款共计2,700万元,其中1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6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3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7]0176000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12月9日,公司已收到梅山声学的货币增资款2,7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00万元,资本公积2,600万元。
2016年12月20日,中科海讯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900万元。
(3)本次增资的业绩承诺及对赌情况。
2016年11月,梅山声学与中科海讯、梅山科技、蔡惠智签订《投资协议》;实创投资与梅山声学、蔡惠智签订《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之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实创投资通过梅山声学认购公司100万股股份,中科海讯、蔡惠智向实创投资作出了业绩承诺及股份回购等约定,同时约定在中科海讯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报材料时自动终止该等约定,并特别约定“如因任何原因公司的该等上市申请未获通过或撤回上市申请材料,则该等约定重新恢复效力,直至公司再次提出上市申请。公司合格IPO后,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将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章程为准”。
2017年3月14日,中科海讯、梅山科技、梅山声学、蔡惠智与实创投资签订《补充协议二》,各方同意终止并删除《投资协议》中“第六条投资方权利”、“特别约定”和《补充协议》中“业绩承诺”、“股份回购约定”、“特别约定”中约定的全部相关内容。各方于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签订的其他协议、合同、声明、承诺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所有特别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清算优先权、优先受让权和共同出售权、获取信息权、反稀释权、回购权、连带并购权及其他权利等)终止,各方同意按照目标公司现有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877766050XL,并于2019年12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11,805.00万元,实收资本为11,805.00万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