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气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四川省
英文名称:Guoguang Electric Co.,Ltd.Chengdu
所属行业:国防军工 — 军工电子Ⅱ
公司网址:www.chinaguoguang.com
主营业务:真空及微波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微波电真空器件 、微波固态器件 、ITER配套设备 、核工业领域专用泵 、核工业领域专用阀门 、压力容器真空测控组件 、真空开关及灭弧室 、民航机载厨房设备
控股股东: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0.79%)
实际控制人:张亚、周文梅 (持有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63、10.16%)
最终控制人:张亚、周文梅 (持有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63、10.16%)
董事长:张亚
董 秘:李泞
法人代表:李泞
总 经 理:李泞
注册资金:1.08亿元
员工人数:1005
电 话:86-028-84370107
传 真:86-028-84370107
邮 编:610100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光西路117号
公司简介: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真空及微波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微波器件、核工业设备及部件和其他民用产品。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国家定点军用微波电真空器件“两厂两所”之一,拥有一系列自主研发、生产真空产品及微波电子器件的核心技术。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3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81-10-08
发行数量:1935.49万股
发行价格:51.44元
上市日期:2021-08-31
发行市盈率:43.2400倍
预计募资:9.08亿元
首日开盘价:150.00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9.96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登记设立
1981年10月12日,国营国光厂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成(市)企照字第0003403号”《营业执照》。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1999年12月8日,国光电气总公司向主管单位成都市电子工业局(原成都市电子仪表工业局),提交《关于申请所有制结构调整的请示》(总司发[1999]293号),提请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12月3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向成都市体改委下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试点的批复》(成府函〔1999〕131号),同意该国光电气按照《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成委发1998〔21〕号)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的决定》(成委发1996〔11〕号)文件的精神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试点;同意该公司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发起设立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由成都市体改委牵头、会同市级机关部门搞好试点推进工作。
2000年1月10日,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转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试点的批复>的通知》(成体改[2000]004号),同意成都市电子工业局报请的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试点。
2000年1月17日,成都市电子工业局下发《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试点的批复》(成电经发[2000]004号),同意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试点。
2000年1月17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向国光电气总公司下发“成国资工[2000]4号”《关于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资产评估立项的批复》:同意国光电气总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其参予改制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
2000年3月27日,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向国光电气总公司下发“成社险[2000]23号”《关于对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社会保险费确认的批复》:确认国光电气总公司社会保险费14,003,888.68元。
2000年4月4日,成都市劳动局向国光电气总公司下发“成劳函[2000]2-6号”《关于认定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职工安置费的批复》:确认国光电气总公司职工安置费48,940,098.02元。
2000年5月7日,成都市地价评估事务所出具了“蓉地价(2000)改字第12-1号”等《土地估价报告》,对国光电气总公司下属的土地进行了评估。
2000年5月31日,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成评报字(2000)第007字”《资产评估报告书》,对国光电气总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
2000年6月8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向国光电气总公司下发了“成国资工[2000]44号文”《关于对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批复》:对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提出审核意见,明确数据的合理、准确性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负责,资产评估结果仅适用于国光电气总公司改制时提供价值依据。
2000年7月18日,国光电气总公司向成都市国有资产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成都市体改委递交了“厂发[2000]185号”《关于我公司企业中改制有关问题的请示》,对国光电气总公司的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出资资金来源以及军工资产的处理予以确认。
2000年8月8日,国光电气总公司召开第十一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通过《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所有制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2000年8月21日,成都市经济委员会、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成都市国土局、成都市劳动局联合向成都市电子工业局下发“成经[2000]174号”《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所有制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
2000年8月23日,成都电子工业局下发“成电经[2000]63号”《关于同意实施<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所有制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国电电气公司按照《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所有制结构调整实施方案》进行股份制改造。
2000年9月21日,成都市国土局下发“成国土发让[2000]100号”《关于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确认国光电气总公司下属7宗土地的评估价格为15,056.5522万元。
2000年9月28日,王成香等68人(代表股权额85,288,585元,占总股本104,802,682元的81.38%)召开了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及首届股东大会,通过了《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的工作报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了王成香等11名董事、张琳等3名监事,通过了《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费用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通过了《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费用的财务审计报告》: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480.2682万元,由成都市财政局下属投资持股平台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3,932位自然人共同认购公司拟发行的全部股份10,480.268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法人股3,000万股,占注册资本28.625%;自然人股7480.2682万股,参股人数为3,932名自然人,合计占注册资本的71.37%。
2000年10月9日,国光电气总公司向成都市电子工业局递交“总司发[2000]252号”《关于成立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所有制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获得成都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国土局、市劳动局联合以成经[2000]174号文,市电子工业局成电经[2000]63号文批准,特申请设立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0月10日,四川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正大验(2000)字第533号”《验资报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3,274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480.2682万元。变更后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2,135,128.18元,其中实收资本104,802,682.00元,资本公积-29,601,549.66元,盈余公积30,247,304.70元,未分配利润为-3,313,308.86元。变更后投入资本总额相关的资产总额为379,154,988.31元,负债总额为277,019,860.13元。
2000年10月10日,国光电气总公司和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签署《国有资产转让协议》,确认土地以40.24%折价转让,国光电气总公司的净资产合计1518.70元人民币。
2000年10月18日,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向成都市电子工业局下发了“成体改[2000]099号”《关于同意组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在改制的基础上,由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3,932名自然人共同出资,以发起设立方式组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总额10,480万股,全部由公司发起人持有,同意公司章程等。
2000年10月20日,成都市电子工业局向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下发了“成电经[2000]78号”《关于同意组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现将市体改委关于同意由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转发你们。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并抓紧办理公司设立的有关法定手续。
2000年10月26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换发了注册号为“51010018067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0年9月1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6060号《出资复核报告》,对公司改制设立时的出资金额进行了复核审验。
2020年9月13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0871号《资产评估复核报告》,对改制时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审验。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公司股权情况
2017年,公司股权主要由公司员工(包括离退休员工)所持有。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公司股权变动主要为员工进行了股份内部转让,或者部分股东因死亡而发生了承继,公司对此进行了内部变更登记并换发了股权证。
2、2018年4月,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新余环亚收购国光电气
2018年年初,新余环亚、国光电气高级管理人员代表(指蒋世杰、宋德明、王育红三人)、国光电气三方签订《收购框架协议》,约定新余环亚以不含税8.2元/股的价格收购国光电气100%股权,相关税费由收购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方经协商后确定最终交易文件。
2018年2月26日,新余环亚拟向国光电气全体在册股东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并在成都托管中心发出《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根据公告,收购对象为国光电气全体在册股东,收购期限自2018年3月5日起至2018年4月9日止,收购价格为不含税8.2元/股。
2018年3月9日,成都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托管中心”,为甲方)、新余环亚(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丙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甲方在丙方处以甲方名义开立监管账户,乙方将甲乙双方确认的资金足额划至监管账户,并约定满足一定条件时监管账户资金划出等。
2018年3月9日,新余环亚(甲方)与成都托管中心(乙方)签订《股份收购委托协议书》,约定甲方拟对国光电气进行收购,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股份收购相关业务,包括乙方应在甲方与被收购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正式生效后10日内完成甲方与被收购方的股份、资金交割工作等。
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新余环亚与发行人3,550名自然人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共计收购发行人股份65,947,938股,并于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0日在成都托管中心集中办理了股份变动登记手续。
3、2018年4月-2018年7月,报告期内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年4月19日,新余环亚分别与睿信资本、天风睿兴签署《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余环亚分别向睿信资本、天风睿兴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2,439,025股股份、6,097,560股股份,受让价格均为不含税8.2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分别为2,000万元、5,000万元。2018年6月5日,转让双方在成都托管中心办理股份变动登记手续。
除上述股权变动外,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7月3日,新余环亚第二次与自愿转让的国光电气37名自然人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仍为不含税8.2元/股。
本次集中收购,新余环亚共收购公司496,456股股份,合计占比0.0073%。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成都托管中心办理股份变动登记手续。
4、2018年8月,公司分立
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分立的议案:采用存续分立(派生分立)的方式将公司分立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存续公司)、成都国宇弘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成都宇光宏源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成都宇光优服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成都宇光尚合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成都宇光欣兴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公司),5家新设公司名称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
本次分立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教育、地产、物业等相关业务主体,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为突出主业,而对其进行剥离。原国光电气主营业务由分立后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原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8,261,796元,分立后的国光电气保留,另新设了5家公司,分拆后共6家公司,各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与原国光电气股权情况一致。
2018年6月14日,原国光电气在《成都商报》上发出《分立公告》,分立后的6家公司共同对分立前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18年8月1日,工商局核准了原国光电气的工商变更并下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国光电气注册资本减资至58,061,796元。
发行人完成本次分立的工商变更登记后进行实际的账务调整时,根据对账务的进一步梳理情况,对分立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分割方案进行了调整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分立方案的议案》,将原分割给成都宇光优服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的3,780万元负债保留在国光电气存续主体内,改为分割相同金额资本公积金;原分割给成都宇光尚合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6,841万元负债保留在国光电气存续主体内,改为分割相同金额资本公积金并对其他负债的分割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存续公司与分立公司的注册资本与调整前确定的存续公司与分立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致。
2018年12月24日,工商局核准了成都国宇弘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宇光宏源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宇光优服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宇光尚合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宇光欣兴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下发了营业执照。
5、2018年8月-2019年2月,报告期内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年7月3日至2019年1月29日,新余环亚第三次与仍自愿转让的11名自然人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次集中收购,新余环亚共收购151,029股,合计占比约为0.26%,并于2019年2月1日在成都托管中心集中办理了股份变动登记手续。
6、2019年5月,报告期内第四次股权转让
(1)睿信资本、天风睿兴退出
2019年5月8日,睿信资本与新余环亚签署《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协议》,约定同意解除2018年4月份签署《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新余环亚向睿信资本支付投资款及资金占用费28,571,437.00元,并受让睿信资本持有的2,074,548股股份。
2019年5月8日,天风睿兴与新余环亚签署《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协议》,约定同意解除2018年4月份签署《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新余环亚向天风睿兴支付投资款及资金占用费71,428,563.00元,并受让天风睿兴持有的5,186,428股股份。
(2)新余环亚股权转让
2019年5月,国之光与新余环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余环亚将持有国光电气7,257,725股股份转让给国之光(员工持股平台,GP吴常念为国光副董事长),根据双方协议约定,交易对价为14,375万元,转让价格约19.80元/股。
2019年5月,南山联创与新余环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余环亚将持有国光电气5,806,180股股份转让给南山联创,根据双方协议约定,交易对价为10,500万元,转让价格约为18.08元/股。
2019年5月,兵投联创与新余环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余环亚将持有国光电气2,903,090股股份转让给兵投联创,根据双方协议约定,交易对价为5,250万元,转让价格约为18.08元/股。
2019年5月,孙善忠与新余环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余环亚将持有国光电气1,658,900股股份转让给孙善忠,根据双方协议约定,交易对价为29,999,847元,转让价格约为18.08元/股。
(3)第一次代持还原
2019年5月13日,发行人原董监高崔建松、朱丹、张琳、王曙光、康清、林勇等6人将其于2018年4月新余环亚第一次集中收购时质押的股份数共计303,006股转让给新余环亚。
7、2020年3月,报告期内第五次股权转让
根据南山联创、新余环亚于2019年5月24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第4.1条第
(11)项约定,南山联创应在协议签署之后九十个自然日内完成私募基金备案。依据前
述协议,南山联创应将已过户至其名下的发行人股份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回至转让方。
由于南山联创尚未支付前述协议的股权转让款,2020年,南山联创、新余环亚签订《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同意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第2.4条的约定将其名下的发行人5,806,180股(持股比例为10%的股份)无偿转让给新余环亚。
2020年3月4日,南山联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5,806,180股股份转让给新余环亚。
就本次股份转让,发行人已在成都托管中心完成了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8、2020年4月,报告期内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8年4月新余环亚收购国光电气时,由于《公司法》第142条规定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在其名下股份总数的25%其名下股份总数,而蒋世杰、蔡京淮、宋德明等公司董监高已经收取了新余环亚的股权转让价款,因此蒋世杰、蔡京淮、宋德明等公司董监高所持股权存在代持情况,上述代持股份合计43.660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0.7520%。2020年4月,为还原公司真实持股情况,对上述股东的代持股份进行了还原,现已过户到新余环亚名下。
同时,新余环亚以不含税8.2元/股的价格,完成了对4名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的收购,合计15,309股股份,占比为0.0264%。就上述代持还原和股份转让,国光电气已在成都托管中心完成了股份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代持还原完成后,公司已确权的股东不存在代持情况。
9、2020年5月,报告期内第七次股权转让
2020年5月,昆明瓴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新余环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余环亚将持有国光电气2.0202%股权按照34.1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昆明瓴量,交易对价为4,000万元人民币。上述事项完成后,新余环亚的持股比例由78.4224%下降至76.4037%。
10、2020年7-2020年9月,报告期内第八次股权转让
2020年7月,新余环亚与黄雁签订《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对方转让新余环亚持有的发行人850,000股股份,转让价格为34.10元/股,转让总价为2,898.64万元。
2020年9月9日,新余环亚与成都天翊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对方转让新余环亚持有的发行人4,193,352股股份,转让价格为34.10元/股,交易对价为1.43亿元。
2020年9月9日,发行人在成都托管中心完成了上述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