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Port International Co.,Ltd.
所属地域:山东省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航运港口
公司网址:www.qingdao-port.com
主营业务:集装箱、金属矿石、煤炭、原油等各类货物的装卸和配套服务、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务、金融服务等。
产品名称:
集装箱处理及配套服务 、金属矿石 、煤炭及其他货物处理以及配套服服务 、液体散货处理及配套服务 、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 、港口配套服务-工程 、劳务及港机建造
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4.42%)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9.88%)
最终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9.88%)
董事长:苏建光
董 秘:孙洪梅
法人代表:苏建光
总 经 理:张保华
注册资金:64.91亿元
员工人数:10286
电 话:86-0532-82982133;86-0532-82983083
传 真:86-0532-82822878
邮 编:26601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
公司简介: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金属矿石、煤炭、原油等各类货物的装卸和配套服务、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务、金融服务等。公司通过六个业务部门运营业务。集装箱处理及配套服务部从事集装箱的装卸及存储业务。金属矿石、煤炭及其他货物处理以及配套服务部从事金属矿石、煤炭及其他货物的装卸及存储业务。液体散货处理及配套服务部从事液体散货的装卸及存储业务。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部从事提供拖驳及理货服务业务。港口配套服务部从事提供设施建设服务业务。金融服务部从事提供金融产品及服务业务。口岸营商方面,青岛口岸在2022年十大海运集装箱口岸营商环境测评中,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荣获最优等次。2023年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报告(2023)》排名中,青岛港超越安特卫普-布鲁日港,继续位居世界一流港口前列。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5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3-11-15
发行数量:4.54亿股
发行价格:4.61元
上市日期:2019-01-21
发行市盈率:10.5100倍
预计募资:19.79亿元
首日开盘价:5.53元
发行中签率:0.22%
实际募资:20.95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根据青岛市国资委《关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并H股上市方案的批复》(青国资规[2013]29号)的批准于2013年11月15日在中国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400,000万元,由400,000万股股份组成,每股面值1.00元。
根据2013年10月28日的发起人协议,青岛港集团以现金、其所持若干附属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及其他企业股权及其他非现金资产作价共约1,065,227.95万元(根据估值报告并经青岛市国资委批准后确定)作为出资的资产,而其他发起人码来仓储、青岛远洋、中海码头、光控青岛及青岛国投则分别向本公司以现金出资约33,140.43万元、28,406.08万元、28,406.08万元、14,203.04万元及14,203.04万元。因此,于本公司成立后,青岛港集团、码来仓储、青岛远洋、中海码头、光控青岛及青岛国投作为本公司的发起人分别持有本公司90.0%、2.8%、2.4%、2.4%、1.2%及1.2%的股权。
201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的决议。2013年11月15日,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702000200029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情况。
2013年11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出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公司的议案,同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上市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34号),公司于2014年6月6日向境外投资者首次发行70,58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港币3.76元(约折合人民币2.99元),股票简称青岛港(06198.HK)。2014年7月2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发7,240.4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港币3.76元(约折合人民币2.99元)。根据社保基金会作出《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上市国有股减转持有关问题的函》(社保基金发〔2014〕42号),委托公司出售本次发行划入社保基金会的股份,根据首次公开发行以及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发的股份10%计算,青岛港集团代社保基金会出售7,964.50万股H股股票,上述出售的H股股票于中国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77,820.40万元。
3、公司发行H股及内资股情况。
经公司2017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7年3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4月24日作出的《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9号),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与独家配售代理签订配售协议,并于2017年5月18日完成H股配售,共计配售24,300万股新H股;于2017年5月19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5月22号完成工商登记,由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QQCT20%股权(根据评估报告并经中远海运集团批准后确定)以及现金认购公司新增发的101,552万股内资股。H股配售及内资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已增加至603,672.4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增至603,672.40万股,其中,内资股493,769.90万股,H股109,902.50万股。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6,036,724,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内资股和H股分别为4,937,699,000股和1,099,025,000股,分别占总股本的81.8%和18.2%。其中,青岛港集团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8.48%。
本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完成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376,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61元。A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增至6,491,100,000股。
于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6,491,1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A股和H股分别为5,392,075,000股和1,099,025,000股,分别占总股本的83.07%和16.93%。其中,青岛港集团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总计为54.47%。
于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6,491,1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A股和H股分别为5,392,075,000股和1,099,025,000股,分别占总股本的83.07%和16.93%。其中,青岛港集团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总计为54.4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6,491,1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A股和H股分别为5,392,075,000股和1,099,025,000股,分别占总股本的83.07%和16.93%。其中,青岛港集团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总计为55.54%。
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6,491,1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A股和H股分别为5,392,075,000股和1,099,025,000股,分别占总股本的83.07%和16.93%。其中,青岛港集团对本公司直接及间接的持股比例总计为55.77%(于2022年6月30日,青岛港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5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根据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集团”)、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市国资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青岛港集团于2019年8月22日签署的《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无偿划转协议》,青岛市国资委拟将青岛港集团100%股权划转给山东港口集团。根据青岛港集团、山东港口集团及青岛市国资委于2020年11月17日签署的《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青岛市国资委将向山东港口集团划转其持有的青岛港集团49%股权,有关青岛港集团其余51%股权的划转事宜,将在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满36个月后,青岛市国资委与山东港口集团另行商讨。青岛港集团已于2020年12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青岛市国资委及山东港口集团分别持有青岛港集团51%及49%的股权。根据补充协议,在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满36个月前,山东港口集团不享有青岛港集团利润分配金额中涉及到本公司的部分,且在青岛港集团股东会上就本公司相关事项的表决与青岛市国资委保持一致。
根据青岛港集团、山东港口集团及青岛市国资委于2022年1月23日签署的《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青岛市国资委向山东港口集团划转其持有的青岛港集团剩余51%股权,协议已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国资委”)批准并生效,且青岛港集团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2年6 2022年半年度报告月30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青岛港集团,最终母公司为山东港口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6,491,1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A股和H股分别为5,392,075,000股和1,099,025,000股,分别占总股本的83.07%和16.93%。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6,491,1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A股和H股分别为5,392,075,000股和1,099,025,000股,分别占总股本的83.07%和16.93%。其中,青岛港集团对本公司的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总计为55.77%(于2023年6月30日,青岛港集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持有的本公司3,7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