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angda Specialsteel 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江西省
所属行业:钢铁 — 特钢Ⅱ
曾 用 名:长力股份->G长力->长力股份
公司网址:www.fangda-specialsteels.com
主营业务:冶金原燃材料的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制造、销售。
产品名称:
螺纹钢 、弹簧扁钢 、汽车板簧 、铁精粉
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72%)
实际控制人:方威 (持有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41%)
最终控制人:方威 (持有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41%)
董事长:居琪萍
董 秘:吴爱萍
法人代表:居琪萍
总 经 理:吴记全
注册资金:23.31亿元
员工人数:7073
电 话:86-0791-88396601;86-0791-88396314
传 真:86-0791-88386926
邮 编:330012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公司简介: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冶金原燃材料的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制造、销售,主要产品是螺纹钢、汽车板簧、弹簧扁钢、铁精粉等。公司主要生产建筑用材(包括螺纹钢、盘螺、线材)和汽车零部件用钢(汽车弹簧钢)。
高管介绍:
董事会(15人):
监事会(5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9-09-16
发行数量:5000.00万股
发行价格:6.50元
上市日期:2003-09-30
发行市盈率:13.5400倍
预计募资:3.13亿元
首日开盘价:8.50元
实际募资:3.25亿元
主承销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历史沿革: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1999)08号文批准,由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江西上饶信江实业集团公司、江西省进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共出资15,744.20万元,折合7,500万股;2003年9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09号文件批准,以每股6.5元向社会公众公开上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2003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5年4月28日,公司200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1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10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5,000万股。
2005年9月16日,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0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05年6月末的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3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2,500万股。
2006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53号文批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发行了330,989,729股人民币普通股,南钢公司和板簧公司以其生产经营性资产认购;向南钢公司和板簧公司之外的4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850万股,发行完毕后,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318,649,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5%。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持有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57.97%股权。
2009年8月7日,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公开转让江西省冶金集团所持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决议。2009年10月1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具赣府字(2009)76号文同意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省属国有股权转让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相应,长力股份公司的控股权间接的由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给辽宁方大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10月2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国资产权(2009)1181号,同意长力股份公司原国有股东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非国有股东。2009年12月21日,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0月13日为股权登记日,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赠9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1,300,530,485股。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2012年4月24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1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2013年员工共计行权25,562,500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26,092,985股。
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1688名激励对象12377.8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权益已于2018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公司完成《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1,326,092,985股增加到1,449,871,485股。
根据《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并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将2,101,06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49,871,485股变更为1,447,770,416股。
2020年3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447,770,41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157,177,920股。
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将1,227,69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55,950,223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完成《方大特钢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2,155,950,223股增加到2,331,805,223股。
2022年2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后,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根据公司2022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2,155,950,223股变更为2,331,805,223股。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