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Hui Chuang Da 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电子 — 光学光电子
公司网址:gb.hcdtechnology.com
主营业务:背光模组、金属薄膜开关以及超小型防水轻触开关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导光膜 、背光模组 、金属薄膜开关 、超小型防水轻触开关
控股股东:李明 (持有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68%)
实际控制人:李明、董芳梅 (持有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68、17.00%)
最终控制人:李明、董芳梅 (持有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68、17.00%)
董事长:李明
董 秘:许文龙
法人代表:李明
总 经 理:李明
注册资金:1.73亿元
员工人数:1615
电 话:86-0755-27356972
传 真:86-0755-27356884
邮 编:518108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2-2栋
公司简介: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背光模组、金属薄膜开关以及超小型防水轻触开关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电子开关、金属薄膜按键、导光膜、背光模组等。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4-02-02
发行数量:2522.67万股
发行价格:29.57元
上市日期:2020-11-18
发行市盈率:38.2000倍
预计募资:4.58亿元
首日开盘价:87.20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7.46亿元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04年2月2日,公司前身汇创达有限由王明旺、方炬、李明、赵国栋共同出资设立。汇创达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50万元,其中王明旺出资90万元,方炬出资30万元,李明出资15万元,赵国栋出资15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根据2003年12月11日深圳万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内)验资报字(2003)第187号”的《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3年12月8日,汇创达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5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4年2月2日,汇创达有限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40301213248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1、设立情况
2015年8月1日,汇创达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汇创达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汇创达有限整体变更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86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8月31日,汇创达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9,076,805.21元。2019年5月3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19]第6010号《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改制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汇创达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975.71万元。
2015年10月13日,汇创达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868号《审计报告》,以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9,076,805.21元按照1.4473:1的比例进行折股,其中27,000,000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2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余12,076,805.21元计入资本公积。汇创达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各自所持有汇创达有限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同日,汇创达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2015年11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900号《验资报告》。
2015年11月1日,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15年11月11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86056365),注册资本为2,700万元。
2、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自然人股东纳税情况
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过程中,公司存在以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
根据《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62号)的规定,“示范地区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通知所称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示范地区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上述通知自2015年1月1日实施,实施范围包括中关村等所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其中深圳市是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经核查,公司符合《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6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明和董芳梅具备适用上述通知中关于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资格,同时因转增股本环节的个人所得未以现金形式支付,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申请5年内分期缴纳有关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此外,公司股东李明、董芳梅针对上述事项出具承诺:“如因有关税务部门要求或决定,本人需要补缴或被追缴发行人整体变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的款项,利益相关方的赔偿或补偿款项,以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以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016年1月29日,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地税宝石岩受执【2016】186号),确认公司完成上述事项的备案登记。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其他情况说明:
1、2017年6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定向发行股份
2017年4月22日,经汇创达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每股不低于6.95元、不超过5,611,510股(含5,611,51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999,994.5元(含本数)。
2017年5月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569号),经其审验,证明相关股东的应缴款项均已缴足。
2017年6月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988号),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进行备案。
2017年6月29日,汇创达办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
2、2018年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7年12月27日,经汇创达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决议,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5,611,51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127760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68,999,997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18]000230号),经其审验,截至2017年12月27日,汇创达已将资本公积23,388,487.00元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汇创达的实收资本变为68,999,997.00元。
2018年2月24日,汇创达办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
3、2018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
2018年11月19日,经汇创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向富海新材以每股人民币8.98元的价格发行不超过668万股(含本数),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986,400元(含本数)。
2018年11月26日,大华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636号),经审验,截至2018年11月23日,公司已收到富海新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668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7,567.9997万元。
2018年12月1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4101号),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进行备案。
2018年12月17日,汇创达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根据公司2019年5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2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226,66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9.57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45,952,513.62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906,663.00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1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2021年1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
根据公司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906,663.0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股本增至151,359,994.00元,并于2022年7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公司现持有统一信用代码为91440300758605636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2-2栋,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明、董芳梅夫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51,359,994,00.00元。公司现持有统一信用代码为91440300758605636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3年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段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6号),2023年2月2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5,031,151股,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151,359,994股增加至166,391,14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5,135.999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6,639.1145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持有统一信用代码为91440300758605636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