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aihong Display Devices Co.,Ltd.
所属地域:陕西省
所属行业:电子 — 光学光电子
曾 用 名:彩虹股份->G彩虹->彩虹股份->*ST彩虹
公司网址:www.cecchco.com
主营业务:基板玻璃、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品名称:
液晶玻璃基板 、液晶面板
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3.74%)
实际控制人:咸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6.76%)
最终控制人:咸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6.76%)
董事长:李淼
董 秘:郑涛
法人代表:李淼
总 经 理:徐剑
注册资金:35.88亿元
员工人数:4476
电 话:86-029-33132825;86-029-33132781
传 真:86-029-33132781
邮 编:712021
办公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新区中韩产业园A区301号楼
公司简介: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基板玻璃、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是液晶玻璃基板、液晶面板。公司基板玻璃业务先后建成国内首条5代、6代、7.5代、8.5+代基板玻璃生产线,高世代(G8.5+a-si)基板玻璃实现产业化。主要产品涵盖TFT-LCD、MiniLED显示技术用5代、6代、7.5代、8.5+代多规格、厚度从0.7mm到0.4mm的系列化基板玻璃产品。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5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2-07-29
发行数量:9208.00万股
发行价格:1.50元
上市日期:1996-05-20
预计募资:4.5亿元
首日开盘价:6.78元
实际募资:1.38亿元
上市保荐人: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经陕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陕改发〔1992〕34号文件批准,由彩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原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信托投资公司、原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信托投资公司三方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2年7月29日向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10000100063235,本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6,757,688元,法定代表人郭盟权;税务登记号码:610198220533028。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总部办公地址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西延段。
本公司于1992年8月1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陕银复(1992)54号文件批准,首次以定向募集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万股,于199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于1996年7月2日实施每10股送2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送股后,本公司股本增加至36,000万股。1997年,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西安无线电一厂依法破产,其所持有的本公司636万股股份依法划归彩虹集团持有。1999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原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信托投资公司、原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信托投资公司、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投资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共计12,288万股股份转让给彩虹集团。2000年2月,本公司实施配股方案,总计配售股份6,114.88万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增加至42,114.88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148,800元。
200410[2004]814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彩虹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新能源”),彩虹新能源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彩虹集团成为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
本公司于2006年7月27日实施了股权分置,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股票按其持股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4.2股,总计对价股份为60,330,816股;实施股权分置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421,148,800元,彩虹电子持有本公司180,675,565股股份,占注册资本42.90%。2007年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分别与彩虹新能源签订了《关于偿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协议》,向彩虹新能源偿还了代垫股份合计1,791,419股股份,并已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2007年彩虹新能源出售本公司8,277,440股股份,2008年收回代垫326,108股股份,2009年7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股,2009年7月31日,彩虹新能源持有的140,678,21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满上市流通。2010年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浙江兰申信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彩虹电子签订了《关于偿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协议》,向彩虹电子偿还代垫股份1,565,318股股份,并已于2010年7月13日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2010年8月5日,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200,000股限售期满上市流通,其中彩虹电子持有1,565,318股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66号”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完成非公开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315,608,888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36,757,688元。此次增发后,彩虹新能源持有本公司股份股数未发生变动。
2010年8月19日至9月29日,彩虹新能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10,970股份。
2013年5月9日,洪振基与彩虹新能源签订了《关于偿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协议》,向彩虹电子偿还了代垫股份234,798股,并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本次偿还对价完成后,彩虹新能源持有本公司股份165,004,798股。
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7月14日,彩虹新能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1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5%。
2014年10月20日股东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86%;2014年10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86%,合计减持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7%。
2015年2月6日,本公司股东彩虹新能源、间接控股股东彩虹集团公司与关联方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彩虹”)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彩虹新能源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99,46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5%)转让给中电彩虹、彩虹集团公司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818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1%)转让给中电彩虹,转让价格为每股9.02元。2015年6月17日,本公司接到彩虹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彩虹集团公司和彩虹电子协议转让所持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451号),同意转让。2015年7月30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7月29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电彩虹持有本公司181,26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60%,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彩虹新能源将不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736,757,6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720,000股,占总股本的0.098%;无限售条件股份736,037,688股,占总股本的99.902%。其中,中电彩虹持有本公司181,26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60%,彩虹新能源持有35,375,67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80%,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彩虹集团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