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ls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电子 — 光学光电子
公司网址:www.zsmls.com
主营业务:品牌照明业务和LED智能制造业务
产品名称:
朗德万斯系品牌 、木林森品牌 、LED材料
控股股东:孙清焕 (持有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7.18%)
实际控制人:孙清焕 (持有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7.18%)
最终控制人:孙清焕 (持有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7.18%)
董事长:孙清焕
董 秘:李冠群
法人代表:孙清焕
总 经 理:孙清焕
注册资金:14.84亿元
员工人数:14842
电 话:86-0760-89828888-6666
传 真:86-0760-89828888-9999
邮 编:528415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
公司简介: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品牌照明业务和LED智能制造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照明器件、显示屏器件及以朗德万斯、木林森两大品牌为主的下游应用产品等。
高管介绍:
董事会(6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7-03-03
发行数量:4450.00万股
发行价格:21.50元
上市日期:2015-02-17
发行市盈率:22.5000倍
预计募资:8.76亿元
首日开盘价:25.80元
发行中签率:1.14%
实际募资:9.57亿元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5日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8月6日,本公司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200000002453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股本人民币12,000万元。
2010年9月9日,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14.75万元,股本人民币1,114.7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14.75万元,股本为人民币13,114.7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由中山市小榄镇城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缴491.80万元、天津安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262.29万元、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131.15万元、深圳市宝和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认缴120.22万元、深圳诠晶光电有限公司认缴109.29万元。该次变更注册资本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06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13年12月17日,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6,885.25万元,股本人民币26,885.2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股本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孙清焕23,905.07万元,占比88.92%;中山市小榄镇城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8.19万元,占比3.75%;天津安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7.69万元,占比2.00%;中山市榄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492.00万元,占比1.83%;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68.86万元,占比1.00%;深圳市宝和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46.45万元,占比0.92%;深圳诠晶光电有限公司224.04万元,占比0.83%;赖爱梅73.80万元,占比0.27%;易亚男73.80万元,占比0.27%;林文彩55.35万元,占比0.21%。
该次变更注册资本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3]第9165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15年1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3号)的核准,新增注册资本全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并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2745。新增注册资本以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4,450万股的方式募集,股票发行后总股本数为44,450万股,实收股本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4839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414号)的核准,本公司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计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新股。本次发行于2016年5月11日采用网下向特定投资者询价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27,91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1元。股票发行后总股本数为528,327,918股,实收股本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4838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8年3月26日,经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于2018年4月11日实施完毕,本公司的股本总数由528,327,918股增加至1,056,655,836股。
2018年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2018]211号)的核准,本公司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6,826,51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8年3月26日,根据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4月11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4月11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向和谐明芯发行195,305,832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6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6元。股票发行后总股本数为1,251,961,668股,实收股本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8]第485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8年8月2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8]211号文《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6,826,51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0,500万元。本次发行通过定价发行方式向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8,020,369股、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7,956,715股、向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036,919股、向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636,537股、向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954,805股、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227,880股、向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373,647股,合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5,206,87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71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64,999,959.12元。股票发行后总股本数为1,277,168,540股,实收股本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8]第4851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12月16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6号文《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6,600,177张,债券名称为“木森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66,001.77万元,期限为六年。2020年1月1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号文同意,“木森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于2020年6月22日进入转股期,转股起止日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2月16日。2020年8月7日,“木森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于2020年9月11日停止交易并停止转股。截至2020年9月10日收市,公司总股本因“木森转债”转股累计增加206,997,859股,本次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为1,484,166,399股。
法定代表人:孙清焕。
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孙清焕先生。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