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Fluence Technology Plc.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电子 — 光学光电子
公司网址:www.cps-groups.cn
主营业务:锂电池正极材料、电子产品新型散热器件、LED产业链相关业务。
产品名称:
三元材料 、钴酸锂 、锰酸锂 、水冷散热器 、风冷散热器 、电脑主机 、机箱 、电源 、灯具套件 、超薄热管 、均热板 、5G基站散热模组 、球场灯 、教室灯 、投光灯 、路灯 、隧道灯 、工矿灯
控股股东:刘郁、杜建军 (持有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46、1.73%)
实际控制人:刘郁、杜建军 (持有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46、1.73%)
最终控制人:刘郁、杜建军 (持有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46、1.73%)
董事长:杜建军
董 秘:王军
法人代表:杜建军
总 经 理:杜建军
注册资金:4.57亿元
员工人数:1071
电 话:86-0755-89890019
传 真:86-0755-89890117
邮 编:518172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B座7楼
公司简介: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锂电池正极材料、电子产品新型散热器件、LED产业链相关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LED照明灯具、LED照明散热组件、消费电子散热配件、LED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超频3”(第8574931号)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获得2019年度中国照明灯饰行业“十大工程照明品牌”。
高管介绍:
董事会(5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5-04-27
发行数量:3000.00万股
发行价格:8.96元
上市日期:2017-05-03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2.19亿元
首日开盘价:10.75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2.69亿元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刘郁、李光耀、张魁、张正华和黄晓娴于2005年4月2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注册号为44030121746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刘郁出资人民币35万元,持有本公司35%的股权;李光耀出资人民币5万元,持有本公司5%的股权;张魁出资人民币35万元,持有本公司35%的股权;张正华出资人民币7万元,持有本公司7%的股权;黄晓娴出资人民币18万元,持有本公司18%的股权,本次出资业经深圳鹏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达会验字[2005]第6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年10月10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由刘郁、李光耀、张魁、张正华和黄晓娴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刘郁出资人民币105万元,持有本公司35%的股权;李光耀出资人民币15万元,持有本公司5%的股权;张魁出资人民币105万元,持有本公司35%的股权;张正华出资人民币21万元,持有本公司7%的股权;黄晓娴出资人民币54万元,持有本公司18%的股权,本次出资业经深圳明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明理验字(2007)第01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07年11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将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4403012174612升级为440307102971876。
2008年9月1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由刘郁、李光耀、张魁、张正华和黄晓娴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其中:刘郁出资人民币210万元,持有本公司35%的股权;李光耀出资人民币30万元,持有本公司5%的股权;张魁出资人民币210万元,持有本公司35%的股权;张正华出资人民币42万元,持有本公司7%的股权;黄晓娴出资人民币108万元,持有本公司18%的股权,本次出资业经深圳明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明理验字(2008)第03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08年9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8年10月15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由刘郁、李光耀、张魁、张正华和黄晓娴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刘郁出资人民币350万元,持有本公司35%的股权;李光耀出资人民币50万元,持有本公司5%的股权;张魁出资人民币350万元,持有本公司35%的股权;张正华出资人民币70万元,持有本公司7%的股权;黄晓娴出资人民币180万元,持有本公司18%的股权,本次出资业经深圳万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万商所(内)验字[2008]3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08年10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9年4月13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由刘郁、李光耀、张魁、张正华和黄晓娴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刘郁出资人民币525万元,持有本公司35%的股权;李光耀出资人民币75万元,持有本公司5%的股权;张魁出资人民币525万元,持有本公司35%的股权;张正华出资人民币105万元,持有本公司7%的股权;黄晓娴出资人民币270万元,持有本公司18%的股权,本次出资业经深圳万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万商所(内)验字[2009]1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9年9月18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由刘郁、李光耀、张魁、张正华和黄晓娴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万元,其中:刘郁出资人民币805万元,持有本公司35%的股权;李光耀出资人民币115万元,持有本公司5%的股权;张魁出资人民币805万元,持有本公司35%的股权;张正华出资人民币161万元,持有本公司7%的股权;黄晓娴出资人民币414万元,持有本公司18%的股权,本次出资业经深圳万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万商所(内)验字[2009]5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4年11月25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刘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5%的股权转让予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0.35%的股权转让予戴永祥;张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15%的股权转让予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0.35%的股权转让予戴永祥;黄晓娴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62%的股权转让予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晓娴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8%的股权转让予戴永祥;张正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0.63%的股权转让予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正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0.07%的股权转让予戴永祥;李光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0.45%的股权转让予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光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0.05%的股权转让予戴永祥;并于2014年11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
2014年12月1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张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的股权转让予深圳智兴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2014年12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
2014年12月4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发起人协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原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更名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8月3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净资产人民币150,270,229.65元,按1:
0.5989的比例折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000,000.00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其中:刘郁折合股份30,150,000.00元,张魁折合股份19,350,000.00元,黄晓娴折合股份10,980,000.00元,张正华折合股份5,670,000.00元,李光耀折合股份4,050,000.00元,戴永祥折合股份2,700,000.00元,深圳智兴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折合股份9,000,000.00元,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折合股份8,10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折合股份后剩余净资产人民币60,270,229.65元转作资本公积。
2014年12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662号《验资报告》验证。
并于2014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
2016年02月25日,本公司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4117464B。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7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17年5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9,000万股增加至12,0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实际控制股东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48%。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
2017年9月11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贵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600,00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600,000股);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公司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贵公司调整后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56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960,00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600,000股。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授予2,960,000股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12.185元,实际授予2,955,000股。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955,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2,955,000.00元,截至2017年11月27日止,已收到由刘卫红等114名激励对象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缴纳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6,006,675.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955,000.00元,其余人民币33,051,675.00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股权激励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30日出具众环验字(2017)1160008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955,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2,955,000.00元。
2018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22,9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日,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2,955,000股增至221,319,000股。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次注册资本变更还未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0,618,755.00元,股本为人民币430,618,755.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321,024.00元,股本为人民币457,321,024.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321,024.00元,股本为人民币457,321,024.00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