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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环保公司资料


天源环保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Tianyu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

所属地域:湖北省

所属行业:环保 — 环境治理
公司网址:www.tianyuanhuanbao.com
主营业务:环保装备、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和水处理及衍生产品服务。
产品名称:
环保装备 、环保整体解决方案 、水处理及衍生产品服务
控股股东: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4.65%)
实际控制人:黄开明、黄昭玮、李娟 (持有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1.69、1.74、0.02%)
最终控制人:黄开明、黄昭玮、李娟 (持有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1.69、1.74、0.02%)
董事长:黄开明

董  秘:邓玲玲

法人代表:黄昭玮
总 裁:黄昭玮

注册资金:4.2亿元

员工人数:677
电  话:86-027-82867011

传  真:86-027-82867011

邮 编:430000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公司简介: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装备、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和水处理及衍生产品服务。公司采用BOT、PPP、EPC、TOT、PC、F+EPC及环保设备生产销售、环保项目运营管理等模式,为客户提供工艺设计、项目投资、工程建设、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和第三方服务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天源环保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自主创新研发专利77项;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成立重大科研课题项目攻关组,并与武汉科技大学联合成立硕博工作站。公司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污染环境综合治理甲级、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甲级、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一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一级等资质。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9-10-21

发行数量:1.02亿股

发行价格:12.03元
上市日期:2021-12-30

发行市盈率:34.5300倍

预计募资:6.25亿元
首日开盘价:19.51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12.33亿元
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2009年10月1日,武汉天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现更名为“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陈建平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发起设立武汉天源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于2011年3月23日变更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认缴1,950万股股份,陈建平认缴5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
  2009年10月10日,武汉天源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0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各发起人同意设立武汉天源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武汉天源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2009年10月20日,武汉诚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武诚会内验字[2009]第1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10月20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2,0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342号),对公司本次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2009年10月21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113000008417)。
  (二)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2015年1月14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2018年4月27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1、2017年11月,定向发行股票.
  2017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股票发行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7.00元-7.50元,最终发行价格经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后确定。本次发行股份不超过3,7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750.00万元。
  2017年11月28日,公司与康佳集团签订《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约定康佳集团以每股人民币7元的价格,认购本次新发行的全部股份2,600万股,认购款金额总计18,200万元。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为康佳集团,股票发行数量为2,600万股,募集资金合计18,200万元。
  2017年12月11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衡验字(2017)00151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实缴出资情况进行验证:截至2017年12月8日,公司实际发行2,600万股,均系向康佳集团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200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561.0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638.91万元,本次出资均以货币资金投入。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7,083.10万元,股本总额为17,083.10万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342号),对公司本次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2017年12月2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413号),天源环保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经其审查,予以确认。
  发行人已就本次增资于2018年3月16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2、2018年4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018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
  2018年4月25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635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7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3、终止挂牌后的股份变动
  (1)2019年12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7,083.1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3,666.48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30,749.58万股。
  2019年12月25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2019)01011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9年12月24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3,666.48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0,749.58万元,股本总额为30,749.58万元。
  发行人已就本次增资于2019年12月24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2)终止挂牌后的股份转让
  ①时间相近的股权转让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A、外部投资者受让天源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小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份,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2019年12月24日,公司按照每10股转增8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对于转让类型为外部投资者受让公司股份、投资团队成员跟投、其他小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在2019年12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转让价格在7.00-7.50元/股之间,在2019年12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稳定在4.17元/股(除权前价格即为7.50元/股),不存在较大差异。
  B、外部投资者转让天源集团股份的转让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因作价依据中出让方股权取得时间、持股成本不同,以及是否存在溢价转让的约定以及溢价率存在差异,因此,时间相近的股权转让价格虽差异较大但具备合理性。
  4、发行人现有股东及其持股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了已取得联系并配合核查的所有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投资天源环保的相关文件等、所有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基金备案文件、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及投资天源环保的相关文件等,该等股东所持公司股权比例合计为99.13%;并对该等股东就投资天源环保情况、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各方面进行了核查,取得了该等股东签署的股东情况调查表。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针对无法取得联系或取得联系后未配合核查的股东(该等未核查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0.87%,占发行人全部股份的比例较小,均系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交易形成的自然人股东),采取了以下替代核查方式和程序:
  (1)通过查阅比对发行人自新三板挂牌以来历次股东名册确认该等未核查股东
  的持股数量、形成时间、形成原因;
  (2)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受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发行人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并对上述主体进行访谈,确认该等未核查股东与上述主体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3)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受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填写的调查表,并对上述主体进行访谈,确认该等未核查股东与上述主体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受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的涉诉信息,确认未发生与上述主体有关的股份诉讼情况;
  (5)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发行人的涉诉信息,确认未发生与发行人有关的股份诉讼情况。
  通过上述核查,公司现有股东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7户。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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