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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公司资料


博天环境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oten Environment Group Co.,Ltd.

所属地域:北京市

所属行业:环保 — 环境治理
曾 用 名:博天环境

公司网址:www.poten.cn
主营业务:工业水系统、城镇水资源、膜产品与资源化、土壤与地下水修复等领域,形成涵盖咨询设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核心设备制造、投资运营等覆盖全产业链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产品名称:
工业水系统 、城镇水资源 、膜产品与资源化 、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业务 、氢能相关产业技术储备
控股股东: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31%)
实际控制人:赵笠钧 (持有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9.70%)
最终控制人:赵笠钧 (持有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9.70%)
董事长:赵笠钧

董  秘:孙晨

法人代表:赵笠钧
总 裁:赵笠钧

注册资金:9.68亿元

员工人数:602
电  话:86-010-82291995

传  真:86-010-82291618

邮 编:10001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09L
公司简介: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环境解决方案、水处理装备、水务投资运营管理、环境修复。公司在工业水处理、城市与乡村水环境、膜产品制造与服务、土壤与地下水修复等领域,形成涵盖咨询设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核心设备制造、投资运营等覆盖全产业链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渭北煤化工园区180万吨甲醇70万吨聚烯烃项目”荣获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2018-201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该奖项是我国工程建设质量方面设立最早、规格最高的国家级荣誉奖励;公司自主研发的MEMSNO“面向高难废水处理的长效抗污中空纤维膜及工程应用”项目荣获2019中国化工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高管介绍: 
董事会(5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5-01-18

发行数量:4001.00万股

发行价格:6.74元
上市日期:2017-02-17

发行市盈率:22.9700倍

预计募资:2.39亿元
首日开盘价:8.09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2.7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公司名称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发行人的股本形成。
  公司前身为北京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博天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5万美元,通过6次增资,注册资本达到11,707万元;2012年11月15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150万元;股份公司成立后,通过4次增资,注册资本达到36,000万元。
  1、1995年1月,北京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立,注册资本15万美元:集大公司为控股股东。
  1993年3月,在北京市政府组团赴马来西亚招商期间,北京市新能源开发服务公司(该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出资人为北京市城乡建设(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与时任马来西亚禽畜业工会执行秘书长、CIPTABAKTISDNBHD(马来西亚集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大公司”)执行董事YAPCHINGLEONG(叶清良)就承接马来西亚某污水处理项目事宜达成意向。
  其后,双方经过一年多的洽谈协商,并在对国内外污水处理技术、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考证后,决定在北京共同组建一家从事环境治理的公司,承接国内外的污水处理项目。
  1994年12月24日,集大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签署《北京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书》、《北京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章程》,共同组建北京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有限”),约定:博大有限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15万美元,其中集大公司出资比例为70%,新能源公司出资比例为30%。
  2、1998年10月,博大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增至60万美元:城乡集团为控股股东。
  1998年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博大有限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但由于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公司的马方股东存在其他资金用途,经合资双方协商,集大公司将其所持博大有限45%的股权转让给城乡集团;同时,基于城乡集团内部股权划转,新能源公司将其所持博大有限的30%股权全部转让给城乡集团。股权转让后,城乡集团出资比例为75%,集大公司出资比例为25%。
  1998年8月10日,博大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
  ①同意集大公司、新能源公司分别将其所持博大有限45%、30%的股权转让给城乡集团;
  ②博大有限注册资本增至6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城乡集团和集大公司按新的出资比例认缴。同日,新能源公司、集大公司和城乡集团就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
  3、2001年8月,博大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博大有限更名为美华博大及注册资本增至250万美元:美华集团为控股股东。
  (1)股权转让及增资背景。
  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背景下,公司拟再次增资,以补充营运资金。鉴于原股东自身资金相对紧张,为了顺利完成增资事宜,并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引入具有环保经验的战略投资者;而当时美华集团(专注于服务全球涉水基础建设的全球知名技术与管理顾问机构)为了拓展中国市场,亦有意入股熟悉国内污水处理业务的环保企业。经公司原股东、美华集团多方的洽谈协商,集大公司将其所持公司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MontgomeryWatsonConstructorsHoldingsLTD(中国香港环协工程控股有限公司,美华集团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为:“中国香港环协”),同时城乡集团为聚焦其建筑主业的发展,亦考虑不再对公司继续实施控制,将其所持公司股权部分转让给中国香港环协。
  股权转让后,城乡集团出资比例为40%,中国香港环协出资比例为60%。
  (2)股权转让及增资过程。
  2000年6月1日,博大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
  ①同意由城乡集团寻找新的外资方分别以300万元、420万元的价格收购集大公司、城乡集团所持博大有限25%、35%的股权;
  ②集大公司授权城乡集团代表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的法律文件;同日,集大公司与城乡集团签署授权委托协议。
  2000年6月8日,城乡集团与中国香港环协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00年6月8日,城乡集团与中国香港环协签署《股东会(代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美华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华博大”),同意注册资本增至25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城乡集团、中国香港环协按股权比例进行增资。同日,城乡集团、中国香港环协就前述增资事宜签署了修改合资合同协议、修改公司章程协议。
  4、2002年5月,美华博大注册资本增至500万美元。
  鉴于公司已于2001年8月获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
  2001年8月28日,美华博大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50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中国香港环协、城乡集团按持股比例分别认购150万美元、100万美元。
  2001年9月3日,城乡集团与中国香港环协签署了修改合资合同协议、修改章程协议。
  5、2005年5月,美华博大第三次股权转让:瑞华国际为控股股东。
  (1)股权转让的背景。
  美华集团于2000年投资控股美华博大时,凭借美华集团在全球领先的环保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大型工程的成功范例,结合美华博大熟悉中国水处理市场的优势,制定了“在5年内将美华博大发展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环境工程设计和建造中心”的业务发展目标。
  但由于:
  ①当时中国水处理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导致美华博大在美华集团投资入股后,并未实现当初制定的业务目标,甚至发生经营困难,2001年亏损额达到1,239.78万元,其后年度亏损额有所缩减,截至2004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1,629.21万元,公司存在较大的持续经营风险;
  ②为了支持美华博大的日常经营开支,2004年美华集团向公司提供多笔财务资助,另加上业务往来的欠款,截至2004年末公司欠美华集团711.54万元,在当时公司的经营状况下,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美华集团存在持续投入资金的风险;
  ③当时美华集团为美华博大的两笔贷款和6个尚未执行完毕的污水处理项目的经营和质量提供担保(担保义务金额合计为1,270.32万元),以当时美华博大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存在较大的担保风险。
  鉴于上述原因,美华集团有意将其所持美华博大的股权转让给城乡集团,而城乡集团又聚焦于主业发展,且考虑到需承接美华集团的担保风险,出于自身经营的稳定性,放弃对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美华集团随后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协商受让该部分股权,而管理层基于对公司近10年的经营感情,以及对于中国水处理市场的长期看好,经城乡集团同意,决定受让该部分股权,继续对公司经营,进行“二次创业”。
  因根据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允许境内自然人直接持股,且为了保持美华博大的外商投资企业地位,由公司时任总经理赵笠钧代表管理层于2004年12月在中国香港设立PuresinoInternationalLimited(瑞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国际”)用于收购美华集团所持公司股权。
  (2)股权转让过程。
  2004年12月31日,美华博大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中国香港环协将所持美华博大60%的股权以1美元的价格转让给瑞华国际。同日,中国香港环协、瑞华国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城乡集团、瑞华国际签署了合资合同修改协议、公司章程修改协议。
  6、2006年12月-2007年9月,公司搭建海外上市架构。
  2005年瑞华国际受让中国香港环协所持公司60%股权后,瑞华国际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瑞华国际系公司管理层2004年12月为收购公司股权而在中国香港设立的持股公司,2006年随着国内水处理市场的前景逐渐明朗,公司经营业绩逐步好转,公司开始筹划海外上市。
  2007年7月,公司管理层于英属维京群岛注册设立了PuresinoGroupCorporation(瑞华集团,以下简称“瑞华BVI”),并于2007年10月,以其所持瑞华国际100%股权对瑞华BVI进行增资,瑞华BVI成为瑞华国际母公司。
  与此同时,为了使业务管理架构更为清晰,公司管理层决定以美华博大为主体主要开展水处理工程业务,另于2006年12月于中国香港设立瑞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PuresinoWaterInvestmentCoLimited,以下简称“瑞华水务”)负责开展水务投资运营业务。
  2007年4月,瑞华水务与美华博大在四川合资设立瑞华(绵竹)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竹水务”)投资运营绵竹污水处理厂项目,绵竹水务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瑞华水务持股70%、美华博大持股30%;其后与2007年9月增资至1,000万元。
  7、2010年9月,美华博大第四次股权转让:城乡集团将其所持美华博大40%股权转让给国投创新。
  在公司海外上市架构的解除过程中,城乡集团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考虑,向国投创新转让了其所持美华博大40%的国有股权。股权转让的背景及具体过程如下:
  2009年4月,根据北京市国资委的要求,城乡集团被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托管,其日常管理需向市政集团负责,接受其监督和管理。而市政集团于2010年初启动了改制上市工作,由于美华博大为城乡建设集团参股公司,按照北京市国资改革的主辅分离原则,城乡集团专注于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的主营业务,故将其所持美华博大40%的股权在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日期为2010年6月23日-7月20日。
  国投创新作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旗下基金管理平台,秉承国投集团“坚持绿色投资理念,走低碳经济之路”的投资理念,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领域的投资,并相信中国水处理行业强劲的市场潜力,当时美华博大在工业水处理领域已经处于相对领先地位,国投创新通过走访客户、业内企业,并与美华博大管理团队进行深度接触后,决定竞拍城乡集团挂牌出让的美华博大股权。
  2010年7月27日,美华博大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城乡集团将所持美华博大40%的股权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国投创新。
  2010年8月13日,城乡集团与国投创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8、2009年12月-2010年12月,公司解除海外上市架构。
  2009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推出创业板;公司管理层考虑到公司业务以国内市场为主,放弃在海外上市计划,开始筹划准备在国内创业板上市。由于A股IPO要求实际控制人为境内自然人的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必须是境内主体,所以公司管理层拟在国内新设持股公司,以实现控股权回归境内的目的;同时,随着公司进入新型煤化工水处理市场后项目机会较多,对营运资金需求增加,需要引入外部资金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综上所述,公司决定解除海外上市架构并同时建立国内上市的股权结构,具体过程如下:
  ①瑞华国际将其所持瑞华水务股权转让给瑞华BVI2009年9月25日,瑞华国际将其持有的瑞华水务100%股权(7,600,000股)全部转让给瑞华BVI。股权转让完成后,瑞华BVI成为瑞华水务母公司。
  ②在瑞华国际层面引入第一宏丰为海外投资者FirstVanguardGroupAssetManagementLimited.(第一宏丰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宏丰”)为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的一家知名投资机构,投资项目涉及中国境内外金融、地产、工业与农业领域的多家上市与非上市公司。
  当时该机构看好中国环保市场的发展前景,也一直在寻找环保领域的项目投资机会,与美华博大接触后,对美华博大的管理团队、资质、业务与客户资源较为认可,遂达成了入股瑞华国际,以间接投资美华博大的意向。
  2009年12月,瑞华BVI将其所持瑞华国际50%的股权(1,000,000股)转让给第一宏丰,股权转让价款为1,300万港元;同时第一宏丰对瑞华国际增资3,405万港元(1,003,003股)。
  瑞华国际取得第一宏丰的3,405万港元增资款后,经履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债登记手续、美华博大董事会同意、签署贷款协议等程序后,以境外借款形式将该笔款项汇入公司账户,作为流动资金使用;该笔境外借款中的379.58万港元(折合人民币为333.50万元)于2011年6月用于认购美华博大新增股份;其余部分3,025.42万港元,于2012年2月28日归还完毕。
  2009年12月,瑞华BVI将其所持瑞华国际50%的股权(1,000,000股)转让给第一宏丰时,瑞华国际的主要资产为持有美华博大60%的股权,其估值依据美华博大的整体估值确定。参考2009年美华博大净利润的预估值(450-500万元),以及私募股权融资的市场平均价格(8-10倍市盈率)并经相关各方协商,该次股权转让时,美华博大的估值确定为3,600万元,对应瑞华国际50%股权的转让价格确定为1,300万港元。
  其后,瑞华BVI于2010年12月向第一宏丰转让其所持有瑞华国际900,900股,转让价格为等值于人民币1,225万元,转让后持股比例为3.30%。瑞华BVI于2011年12月向第一宏丰转让其所持有瑞华国际99,100股,转让价格为等值于人民币135万元的港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瑞华BVI不再持有瑞华国际股权。
  ③管理层于境内设立持股公司:汇金联合。
  2010年7月,赵笠钧、薛立勇、王少艮等10名管理团队成员以现金出资100万元于北京设立汇金联合。其后2010年9-11月期间,赵笠钧等原有股东、及其他新增管理团队成员对汇金联合合计增资900万元。
  截至2010年12月,汇金联合增资美华博大前,汇金联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④2010年12月,汇金联合、京都汇能对美华博大进行增资,美华博大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美元。
  2010年11月16日,美华博大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美元,由新股东汇金联合、京都汇能分别认购400万美元、100万美元,认购价格分别为人民币4,000万元、1,000万元。
  9、2011年7月,美华博大变更注册资本币种,同时注册资本增至10,180万元。
  为了更好地在国内开展业务,并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所需营运资金,公司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的币种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同时增加注册资本,其中:公司原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471.3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为2,708.70万元。
  (1)增资过程。
  2011年5月5日,美华博大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的币种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180万元。具体增资方式为:
  ①以1,669.75万元资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由各股东按增资前的股权比例分配;
  ②汇金联合、国投创新、京都汇能分别以现金4,464,385.56元、2,223,352.99元、1,111,676.50元认购4,155,799.99元、2,077,899.99元、1,038,950元新增注册资本;
  ③瑞华国际以3,335,029.49元外债认购3,116,849.99元新增注册资本。2011年5月6日,瑞华国际与美华博大签署了《外债转增注册资本协议》,对外债转为注册资本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10、2012年5月,美华博大更名为博天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1,707万元。
  为了加强汇金联合对于公司的控股地位,2012年3月23日,美华博大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1,70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27万元由汇金联合以3,000万元现金认购,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博天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11、2012年8月,股权转让,第一宏丰(瑞华国际)退出,博天有限变更为内资企业。
  (1)股权转让背景。
  在第一宏丰投资瑞华国际后(2009年12月),公司制定了三年在国内实现上市的战略目标,但截至2012年上半年,尚未设立股份公司。
  第一宏丰当时认为博天有限IPO的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又有其他投资机会需要使用资金,故将瑞华国际(此时瑞华国际已经为第一宏丰全资持有)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原股东国投创新,以及泰来投资、中金公信和鑫发汇泽等三家境内机构投资者。
  (2)股权转让过程。
  2012年7月20日,博天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瑞华国际将其所持博天有限26.09%的股权以等值于人民币10,440万元的港元的总价转让给国投创新、泰来投资、中金公信和鑫发汇泽,受让股权比例分别为4.998%、4.998%、6.098%和9.99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博天有限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2年7月23日,瑞华国际与国投创新、泰来投资、中金公信、鑫发汇泽、博天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2、2012年11月,博天环境设立。
  2012年11月,由博天有限全体股东汇金联合、国投创新、鑫发汇泽、京都汇能、中金公信和泰来投资作为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博天有限截至2012年9月30日的净资产折股,博天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12,1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缴纳注册资本12,150万元,余额作为资本公积,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13、2012年11月,注册资本增加至13,500万元。
  (1)增资背景。
  2011年,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约70%,当时根据预测2012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约为60%,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带来较大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拟进行外部融资。而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所在地的北京中关村瞪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瞪羚”)、以及CathayCapitalPrivateEquitySAS(法国凯辉私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辉资本”)均表达了对公司的投资意向,基于引入中关村瞪羚、法国凯辉资本能够较好地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有利于公司在国内外污水处理市场的业务开拓,公司决定引入中关村瞪羚旗下的瞪羚投资、法国凯辉资本旗下的新疆高利为公司股东。
  (2)增资过程。
  2012年11月29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发行新股1,350万股,注册资本增加至13,500万元,由新疆高利、瞪羚投资分别以4,500万元、3,000万元现金出资认购810万股、540万股新增股本。
  14、2013年9月,注册资本增加至18,000万元。
  2013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以资本公积金4,500万元向全体股东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转增公司股本,共计转增4,500万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18,000万股,注册资本增加至18,000万元。
  15、2014年6月,博天环境注册资本增至21,000万元。
  (1)增资背景。
  2013-2014年初,公司承接了较多EPC项目并加大了对BOT项目的开发力度,营运资金需求增加,急需引入外部资金。复星集团作为全球领先的投资集团,看好公司在中国水环境解决方案(工程总承包)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也看重复星集团在环保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经验,经双方洽谈协商,复星集团以其旗下投资平台复星创富向公司增资1.4亿元,同时汇金联合作为公司管理层和员工持股的公司,考虑到保持控股地位对于公司未来稳定发展的必要性,向公司增资6,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汇金联合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增资过程。
  2014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发行新股3,0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8,000万股增加至21,000万股,注册资本由18,000万元增加至21,000万元。由复星创富、汇金联合分别以14,000万元、6,000万元现金出资认购2,100万股、900万股新增股本。
  16、2015年6月,博天环境注册资本增至36,000万元。
  201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15,000万元向全体股东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5,000万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000万元。
  2017年2月17日,公司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A股,股票代码为SH.603603,本次发行股数4,001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1万股。
  2018年8月14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156万股的发行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157万股。
  2019年7月2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关于核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许又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总计发行股份15,069,056股并完成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6,639,056股。
  2019年8月16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股份发行登记,本次新增限制性股票1,145,000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17,784,056股。
  2022年12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京01破2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博天环境重整计划。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方案,以现有总股本417,784,056股,其中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05,0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7,784,056股变更为415,079,056股。以本公司415,079,056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2676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550,711,745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将增至968,495,801股,并于2022年12月22日完成转增股份登记。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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