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Taihe Wate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所属地域:上海市
所属行业:环保 — 环境治理
公司网址:www.shtaihe.com
主营业务: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业务、饮用水业务。
产品名称:
水环境生态建设 、水环境生态维护
控股股东:何文辉 (持有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93%)
实际控制人:何文辉 (持有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93%)
最终控制人:何文辉 (持有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93%)
董事长:何文辉
董 秘:葛艳锋
法人代表:何文辉
总 经 理:何文辉
注册资金:1.13亿元
员工人数:512
电 话:86-021-65661627
传 真:86-021-65661626-8002
邮 编:201702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
公司简介: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业务、饮用水业务。公司入选水利部推广中心等评选的《雄安新区水资源保障能力技术支撑短名单》。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0-12-07
发行数量:1953.00万股
发行价格:43.30元
上市日期:2021-02-09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7.78亿元
首日开盘价:51.96元
发行中签率:0.01%
实际募资:8.46亿元
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太和水有限的成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10年12月,太和水有限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
太和水有限系由何文辉、上海太和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2、2011年1月,注册资本缴足
2011年1月1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500万元。本次增加实收资本400万元,由何文辉和太和水生态分别缴纳实收资本300万元和100万元。
2011年1月19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明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注册资本缴足后,太和水有限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2011年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履行的程序
2011年1月15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太和水生态将其持有的太和水有限2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钟震宇和张美琼,何文辉自愿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日,太和水生态与钟震宇、张美琼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80万元出资额和45万元出资额以1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钟震宇和张美琼。
2011年1月26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明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背景及定价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本次股权转让发生时,太和水有限的股东为何文辉与太和水生态,太和水生态的股东为何文辉、张美琼,张美琼未直接持股太和水有限;基于调整太和水有限内部股权架构的原因,同时钟震宇对太和水有限水生态修复技术较为认同,经各方协商,太和水生态将其持有的太和水有限股权分别转让给张美琼、钟震宇。
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出资额。
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经各方协商,太和水生态将其持有之太和水有限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张美琼、钟震宇。因太和水有限刚设立不久,经各方协商一致,以公司注册资本为基础,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1元/出资额,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合理。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银行转账凭证,钟震宇、张美琼已向太和水生态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
4、2013年12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534.4828万元
(1)履行的程序
2013年12月18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534.482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上海涵畅青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阮荣林和朱祥分别以现金出资370万元、330万元和300万元,按照29元/出资额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2.7586万元、11.3793万元和10.3449万元。
2014年1月10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增资背景及定价情况
增资背景:增资时点发行人有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拟引入投资者;同时,涵畅青渠、阮荣林、朱祥因看好太和水有限业务前景拟投资太和水有限。
增资价格:本次增资的价格为29元/出资额。
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本次增资价格系以发行人投后估值15,500万元为依据,基于对太和水有限技术的认同,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
(3)增资款的支付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310ZA0229号《验资报告》,涵畅青渠、阮荣林、朱祥已向太和水有限足额缴纳上述增资款。
5、2014年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1)履行的程序
2014年1月27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何文辉将其持有的太和水有限10.6886万元和2.6714万元出资分别转让给黄华和罗颂韶,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何文辉与黄华、罗颂韶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何文辉将对应出资额按照37.43元/出资额的价格分别转让给黄华和罗颂韶。
2014年2月27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背景及定价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何文辉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转让部分股权;同时,太和水有限业务逐渐步入正轨,黄华、罗颂韶等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拟投资太和水有限。
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37.43元/出资额。
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各方根据太和水有限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因本次股权转让发生前,太和水有限存在对黄华400万元债务,对罗颂韶100万元债务,黄华、罗颂韶已委托太和水有限分别向何文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400万元、100万元,并以此抵消太和水有限对黄华、罗颂韶的债务。
6、2014年4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585.5421万元
(1)履行的程序
2014年4月11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34.4828万元增加至585.542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1.0593万元由绍兴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时代伯乐护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时代伯乐护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时代伯乐精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衫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莘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价格为46.02元/出资额。
2014年4月28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增资背景及定价情况
增资背景:本次增资的原因为上海衫睿、上海莘睿、绍兴时代、深圳时代护本、惠州时代护本、深圳时代精品等投资者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及发展拟对发行人进行投资;同时,发行人有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拟引入投资者。
增资价格:本次增资价格为46.02元/出资额。
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本次增资定价以当时各方协议约定的发行人投后估值28,000万元为依据,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
(3)增资款的支付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310ZA0038号《验资报告》,绍兴时代、上海衫睿、上海莘睿、深圳时代护本、惠州时代护本、深圳时代精品已向发行人足额缴纳上述增资款。
7、2014年7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
(1)履行的程序
2014年7月15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85.5421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414.4579万元为各股东按照原出资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2014年7月17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15年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1)履行的程序
2015年1月30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何文辉将其持有的太和水有限40万元出资转让给上海泓泉清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何文辉与泓泉清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1.375元/出资额的价格,何文辉将其持有太和水有限40万元出资转让给泓泉清旷。
2015年2月3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背景及定价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为了激励中高层管理人员,何文辉决定将其持有太和水有限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何文辉和张美琼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泓泉清旷。
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375元/出资额。
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由各方协商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后确定,因转让方为何文辉,受让方泓泉清旷系何文辉和张美琼夫妻设立的合伙企业,转让价格具有合理性。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银行转账凭证,泓泉清旷已向何文辉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共计55万元。
9、2015年4月,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038.9610万元
(1)履行的程序
2015年4月2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038.961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8.9610万元由苏州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惠州时代伯乐医药消费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以货币资金650万元、400万元出资,按照26.95元/出资额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4.1187万元和14.8423万元。
2015年4月24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增资背景及定价情况
增资背景:增资时点发行人有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拟引入投资者;同时,苏州时代股权、惠州时代医药因看好太和水有限业务前景拟投资太和水有限。
增资价格:本次增资价格为26.95元/出资额。
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本次增资价格以当时各方协商一致的发行人投后估值28,000万元为依据,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
(3)增资款的支付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310ZA0038号《验资报告》,苏州时代股权、惠州时代医药已向太和水有限足额缴纳上述增资款。
10、2015年5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1)履行的程序
2015年5月11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何文辉和张美琼将其持有的太和水有限部分出资分别转让给上海衫睿、上海莘睿、上海碧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门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福华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王继香,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日,何文辉和张美琼与各受让方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28.88元/出资额。
2015年6月9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背景及定价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何文辉、张美琼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转让部分股权;同时,上海衫睿、上海莘睿、上海碧溪、海门时代、苏州福华时代、王继香等投资者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拟投资太和水有限。
股权转让定价: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8.88元/出资额。
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以当时各方协商一致的发行人估值30,000万元为依据,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银行转账凭证,上海衫睿、上海莘睿、上海碧溪、海门时代、苏州福华时代、王继香均已向何文辉、张美琼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1、2015年7月,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180.6375万元
(1)履行的程序
2015年7月7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38.9610万元增加至1,180.637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41.6765万元由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国信君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陟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价格为42.35元/出资额。
2015年7月10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增资背景及定价情况
增资背景:增资时点发行人有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拟引入投资者;同时,上海诚毅、上海陟毅、国信君安等投资者因看好太和水有限业务前景拟投资太和水有限。
增资价格:本次增资价格为42.35元/出资额。
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本次增资价格系以当时各方协议一致的发行人投后估值50,000万元为依据,结合太和水有限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
(3)增资款的支付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310ZA0038号《验资报告》,上海诚毅、国信君安、上海陟毅已向太和水有限足额缴纳上述增资款。
12、2015年7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1)履行的程序
2015年7月13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何文辉将其持有的太和水有限的部分出资分别转让给上海衫睿、上海莘睿、上海龙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朱祥等9位自然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张美琼将其持有的太和水有限的全部出资分别转让给青岛静远、中山时代、姚良辰和徐光,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5年7月23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背景及定价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何文辉、张美琼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转让部分股份获取流动资金;同时,上海龙在、上海衫睿、上海莘睿、朱祥、吴小燕、沈建林、兰伟、吴享娥、宋晓虹、庄海康、吴少杰、姚良辰、徐光、青岛静远、中山时代等投资者因看好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决定投资太和水有限。
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42.35元/出资额。
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当时各方协商的发行人估值50,000万元为依据,参考前次增资价格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银行转账凭证,朱祥、吴小燕、沈建林、兰伟、吴享娥、上海衫睿、上海莘睿、上海龙在、庄海康、吴少杰、宋晓虹、姚良辰、青岛静远、徐光、中山时代均已向何文辉、张美琼足额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13、2016年5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1)履行的程序
2016年5月12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钟震宇将其持有的太和水有限的部分出资分别转让给上海衫睿、上海莘睿和朱祥,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沈建林将其持有的太和水有限的全部出资转让给朱祥,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钟震宇和沈建林与各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78.77元/出资额。
2016年5月16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背景及定价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为钟震宇、沈建林有实现资本增值获取投资回报的意图和需求,朱祥、上海莘睿、上海衫睿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发展,拟增加持股。
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78.77元/出资额。
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情况、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为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银行转账凭证,上海衫睿、上海莘睿、朱祥已经向钟震宇、沈建林足额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14、2016年7月,第七次股权转让及第六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1,269.5027万元
(1)履行的程序
2016年7月28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何文辉将其持有的太和水有限的部分出资分别转让给深圳可信时代、王顺龙,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庄海康将其持有的太和水有限的全部出资转让给浙江茂汇,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何文辉、庄海康与各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78.77元/出资额。
同日股东会做出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1,180.6375万元增加至1,269.502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8.8652万元由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国悦君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国信君安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价格为78.77元/出资额。
2016年7月29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背景及定价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为深圳可信时代伯乐、王顺龙、上海茂汇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及发展,同时何文辉有转让股权、获取流动资金,庄海康有转让股权、实现资本增值获取投资回报的意图和需求。
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78.77元/出资额。
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根据各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的相关协议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参考前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及本次国悦君安、国信君安、尚融投资的增资价格,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
(3)股权转让价款和增资款的支付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银行转账凭证,深圳可信时代、王顺龙、浙江茂汇已经向何文辉足额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6)第310ZA0079号《验资报告》,南通国信君安、国悦君安、尚融投资已经向太和水有限缴纳上述增资款。
15、2017年7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1)履行的程序
2017年7月14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钟震宇将其持有的太和水有限的部分股权转让给湖南湘江、上海乾霨,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深圳时代精品、深圳时代护本、惠州时代护本、青岛静远、吴享娥、吴小燕和徐光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上海乾霨、苏州和信达、十月投资和徐丰翼,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7年7月14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背景及定价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为吴小燕、钟震宇、吴享娥、深圳时代伯乐护本、惠州时代护本、深圳时代精品、徐光有转让股权实现资本增值获取投资回报的需求,青岛静远当时迫近私募投资基金结算期,而徐丰翼、湖南湘江、上海乾霨、苏州和信达、十月海昌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及发展。
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94.53元/出资额,系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对应上年及股权变动当年的市盈率分别为25.34倍、18.00倍,与同期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市盈率水平相比,属于正常范围,价格公允。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银行转账凭证,徐丰翼、湖南湘江、上海乾霨、苏州和信达、十月投资已经分别向吴小燕、吴享娥、钟震宇、深圳时代护本、惠州时代护本、深圳时代精品、青岛静远、徐光足额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16、2017年9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1)履行的程序
2017年9月15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钟震宇、兰伟、吴少杰、苏州时代创业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分别转让给国悦君安三期、磐石腾达,以及徐丰翼等五名自然人投资者,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王继香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磐石腾达,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7年9月22日,太和水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背景及定价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为国悦君安三期、王国荣、王绍华、冯庆、徐丰翼、丁丽娟、磐石腾达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及发展,而钟震宇、兰伟、吴少杰、时代伯乐创投、王继香有实现资本增值获取投资回报的需求。
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94.53元/出资额,系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对应上年及股权变动当年的市盈率分别为25.34倍、18.00倍,与同期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市盈率水平相比,属于正常范围,价格公允。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银行转账凭证,国悦君安三期、王国荣、王绍华、冯庆、丁丽娟、磐石腾达已经向钟震宇、苏州时代创业、王继香足额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银行转账凭证,以及徐丰翼、吴少杰、兰伟出具的确认函,徐丰翼已向兰伟、吴少杰分别足额支付上述股权转让项下之全部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真实合法有效,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
17、2017年10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1)履行的程序
2017年10月31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苏州时代股权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石兴梅,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惠州时代医药、海门时代、苏州福华时代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磐石澄星、磐石腾达和石兴梅,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股权转让背景及定价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为惠州时代伯乐医药、海门时代伯乐、苏州时代伯乐、福华时代伯乐有实现资本增值获取投资回报的需求,而磐石澄星、磐石腾达、石兴梅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及发展。
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94.53元/出资额,系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对应上年及股权变动当年的市盈率分别为25.34倍、18.00倍,与同期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市盈率水平相比,属于正常范围,价格公允。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银行转账凭证,磐石澄星、磐石腾达、石兴梅已经向惠州时代医药、海门时代、苏州时代股权、苏州福华时代足额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8年4月8日,太和水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公司截至2017年10月31日、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8]3004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325,093,803.19元为基础,按照1:0.1538的比例折合股本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协议》等文件。
2018年4月23日,容诚出具了“会验字[2018]365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缴清。
2018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股份公司设立后的增资和股权转让情况
1、2018年9月,第一次增资
(1)履行的程序
在市场需求旺盛、国家政策积极扶持的背景下,并结合自身的竞争优势分析、公司预计业务将快速增长;而随着业务开展,公司各环节占用资金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为了更好地保证业务发展、保障员工利益、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857.1429万元,分别由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晟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星河博文创新创业创投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申毅创合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价格为28元/股。
2018年9月4日,公司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增资背景及定价情况
增资背景:在市场需求旺盛、国家政策积极扶持的背景下,结合发行人自身的竞争优势分析,公司预计未来业务将快速增长;而随着业务开展,公司各环节占用资金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为了更好地保证业务发展、保障员工利益、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计划进行融资;华翀投资等5家机构通过前期市场调研,对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状况及规模有所了解,基于看好公司未来发展从而进行了投资。
增资价格:本次增资价格为28元/出资额,增资价格系以发行人投前估值140,000万元为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合理性。对应上年及股权变动当年的市盈率分别为21.00倍、15.29倍,与同期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市盈率水平相比,属于正常范围,价格公允。
(3)增资款的支付
根据容诚出具的会验字[2018]5729号《验资报告》,华翀投资、星河博文、杭州晟智汇、山鹰时代、申毅创合已经向太和水足额缴纳上述增资款。
2、2019年6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1)履行的程序
2019年6月13日,山鹰时代将其持有的太和水0.3049%股份转让给王绍华,双方于当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44.80元/股。2019年6月13日,王绍华与山鹰时代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山鹰时代将其持有之太和水0.3049%的股份(对应17.8571万元出资额)以7,999,980.8元的价格转让予王绍华。
(2)股权转让背景及定价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本次股份转让的背景为山鹰时代因投资太和水实现资本增值,其内部投资人决策选择出售股权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原股东王绍华看好水处理行业发展,拟受让山鹰时代持有之太和水股份。
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44.8元/出资额,系转让双方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未来的发展规划,协商一致后确定,价格具有公允性。对应上年及股权变动当年的市盈率分别为28.67倍、17.84倍,与同期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市盈率水平相比,属于正常范围,价格公允。
(3)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银行转账凭证,王绍华已向山鹰时代足额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
2022年5月,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每10股转增4.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转增股份总额3,514.56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合计增加股本3,514.5643万元,注册资本增至11,324.7072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股本总数113,247,072股,经营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38弄19号1957室,法定代表人为何文辉。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