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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环境公司资料


三峰环境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Sanfeng Environment Group Corp., Ltd.

所属地域:重庆市

所属行业:环保 — 环境治理
公司网址:www.cseg.cn
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EPC总承包、核心设备研发制造以及运营管理服务等。
产品名称:
EPC建造 、项目运营 、设备销售
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持有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3.86%)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2.65%)
最终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2.65%)
董事长:廖高尚

董  秘:钱静

法人代表:廖高尚
总 经 理:司景忠

注册资金:16.78亿元

员工人数:3292
电  话:86-023-88056827

传  真:86-023-88055511

邮 编:400084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建桥大道3号
公司简介: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运营、EPC建造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核心设备研发制造等相关业务。主要产品为EPC建造、项目运营、设备销售。在企业荣誉方面,2020年度公司获评“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第230位)”、“中国环境企业50强(第25位)”、“中国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等奖项。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5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9-12-04

发行数量:3.78亿股

发行价格:6.84元
上市日期:2020-06-05

发行市盈率:22.6700倍

预计募资:25亿元
首日开盘价:8.21元

发行中签率:0.15%

实际募资:25.87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2009年12月,重钢环保成立
  2009年11月17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设立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渝国资[2009]708号),同意设立重钢环保。
  2009年11月27日,重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重钢环保的设立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验报字[2009]第057号),确认截至2009年11月27日,重钢环保已收到重钢集团投资款现金15,000万元。
  (二)2010年8月-11月,第一次增资(由15,000万元增资至
  50,000万元)2010年1月,重庆金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具以200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的《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渝金汇评报字[2010]013号)、《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渝金汇评报字[2010]009号)、《重庆丰盛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渝金汇评报字[2010]011号)、《重庆钢铁集团三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渝金汇评报字[2010]010号)、《成都九江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价位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渝金汇评报字[2010]012号),并经重庆市国资委备案(监管一处(2010)44、45、46、47、48号)。
  2010年6月29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对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批复》(渝国资[2010]358号),同意重钢集团将所持三峰卡万塔60%、三峰科技60%、重庆丰盛100%、重庆同兴9.9%、成都九江51%的股权,按经评估的价值作价共计44,741.03万元对重钢环保进行追加投资,其中35,000万元增加重钢环保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1、第一阶段增资,由15,000万元增资至48,327.06万元
  2010年7月1日,重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以所持有的重庆丰盛100%股权、三峰科技60%股权、重庆同兴9.9%股权、三峰卡万塔60%股权,按其经备案的评估值分别作价9,971.35万元、1,277.58万元、2,034.88万元、20,043.25万元,对重钢环保合计增资33,327.06万元。
  2010年8月24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渝验[2010]058号),确认截至2010年8月23日,重钢环保收到股东新增出资33,327.06万元。本次增资后,重钢环保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48,327.06万元。
  2010年8月30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2、第二阶段增资,由48,327.06万元增资至50,000万元
  2010年11月10日,重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重钢集团以其持有的成都九江51%股权按其评估值11,413.97万元对重钢环保进行增资。其中1,672.94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11月25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渝验[2010]087号),截至2010年11月24日止,重钢环保收到重钢集团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672.94万元,全部为股权出资。
  2010年11月29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三)2011年2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1年2月15日,重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名称由重钢环保变更为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1年2月16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四)2011年10月,第二次增资(由50,000万元增资至80,000万元)
  2011年10月25日,重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三峰有限以资本公积3亿元转增注册资本3亿元,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8亿元。
  2011年10月25日,中瑞岳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渝验[2011]136号),确认截至2011年10月25日,三峰有限已收到重钢集团以资本公积转增的注册资本3亿元。
  2011年10月2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五)2012年1月,第三次增资(由80,000万元增资至107,857万元)
  2011年10月31日,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三峰有限截至2011年9月30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庆评报字[2011]第241号),截至2011年9月30日,三峰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142,651.73万元。该评估报告经重庆市国资委备案(渝评备[2011]134号)。
  2011年12月22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渝国资[2011]819号),同意三峰有限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价值参考,按各方协商确定每一元出资额1.82元的价格增加注册资本2.7857亿元,同意华建国际、Jiuding、圆基环保、杭州汉石、涪陵国投分别认购相应份额。
  2011年12月20日,重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三峰有限以现金出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27,857万元,分别由杭州汉石以人民币3,640万元认购2,000万元出资;华建国际以人民币30,940万元认购17,000万元出资;Jiuding以9,100万元人民币等值外币认购5,000万元出资;圆基环保以人民币5,199.74万元认购2,857万元出资;涪陵国投以人民币1,820万元认购1,000万元出资。以上增资由各投资方于201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足。
  2011年11月23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外商并购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渝外经贸发[2011]448号),同意三峰有限本次增资以及各新增股东的认购份额。
  2011年11月23日,公司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号)。
  2011年12月31日,重庆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三峰有限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五联验字[2011]第076号),确认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三峰有限已收到各股东交付的新增实收资本27,857万元,三峰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107,857万元。
  2012年1月10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六)2012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11月30日,重庆中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三峰有限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重庆中鼎资评[2012]第26号)。截至2012年10月31日,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279,347.20万元。即每一元出资额评估值为2.59元,该评估报告经重庆市国资委备案(渝评备[2012]103号)。
  2012年12月5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2]711号),同意重钢集团将所持三峰有限37.086%的股权,按经评估的价值作价共计10.36亿元协议转让予水务资产全资子公司水务中国香港。
  2012年12月5日,重钢集团与水务中国香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重钢集团向水务中国香港转让其持有的三峰有限40,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格按照经评估的每一元出资额作价2.59元计算,转让价款合计为10.36亿元。
  2012年12月7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收购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2]713号),同意水务资产以2.59元的价格收购华建国际、Jiuding、杭州汉石分别持有的三峰有限3,000万元、5,000万元、1,500万元股权,收购总价为24,605万元,本次收购后,水务资产持有三峰有限9,500万元股权,占8.809%。
  2012年12月9日,杭州汉石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杭州汉石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1,500万元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转让价格按照经评估的每一元出资额作价2.59元计算,转让价款合计为3,885万元。
  2012年12月10日,华建国际、Jiuding分别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向水务资产转让其持有的三峰有限3,000万元、5,000万元出资,转让价格按照经评估的每一元出资额作价2.59元计算,转让价款为7,770万元和1.295亿元。同日,华建国际与中国信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剩余12.98%三峰有限出资转让予中国信达,转让价款合计为25,480万元;圆基环保与圆基新能源、圆渝壹号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圆基环保分别向圆基新能源、圆渝壹号转让其持有的三峰有限2.547%和0.102%出资,转让价款分别为5,000万元和199.74万元。
  2012年12月11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对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了《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渝外经贸发[2012]349号),同意三峰有限进行上述股权转让。同日,三峰有限取得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号)。
  2012年12月12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七)2013年4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2月28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小股东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3]56号),同意水务资产以三峰有限201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备案的每一元出资额2.59元的价格协议收购圆渝壹号、圆基新能源所持三峰有限2,857万元出资。
  2013年4月8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圆渝壹号、圆基新能源分别将所持三峰有限全部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同日,圆渝壹号、圆基新能源分别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圆渝壹号、圆基新能源分别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109.75万元、2,747.25万元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转让价格确定为每一元出资额2.59元,转让价款分别为284.2525万元和7,115.3775万元。
  2013年4月24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了《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渝外经贸函[2013]79号),同意三峰有限的上述股权转让。2013年4月26日,三峰有限取得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号)。
  2013年4月27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八)2013年7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3年2月28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小股东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3]56号),同意水务资产参与中国信达持有的三峰有限4,000万元出资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交易。
  2013年6月8日,中国信达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国信达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4,000万元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转让价款为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竞标方式确定的金额10,360万元,折合每一元出资额作价2.59元。
  2013年6月18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中国信达将其所持有的三峰有限3.709%出资(4,000万元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同意办理股东水务中国香港更名为德润控股变更登记事宜。
  2013年7月25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了《重庆市对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渝外经贸函[2013]216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同时同意水务中国香港更名为德润控股。同日,三峰有限取得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号)。
  2013年7月30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九)2013年11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年8月19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水务资产协议转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3]394号),同意水务资产以每一元出资额2.7元的价格向西证投资转让所持三峰有限4,000万元出资。
  2013年8月26日,水务资产与西证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水务资产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4,000万元出资转让予西证投资,转让价格参考重庆中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庆中鼎资评[2012]第26号)评估价值,经由双方协商确定为每一元出资额价格为2.7元,转让价款合计10,800万元。
  2013年9月24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水务资产将所持的三峰有限3.709%出资转让予西证投资。
  2013年11月4日,重庆大渡口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了《大渡口区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渡外经发[2013]44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13年11月5日,公司取得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号)。
  2013年11月20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十)2014年3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3年12月9日,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三峰有限全部股权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13)第245号)。确认截至2013年11月30日,三峰有限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372,196.54万元,折合每一元出资额评估值为3.45元。
  2013年12月8日,重钢集团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重钢集团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2亿元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每一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3.5元,转让价款合计7亿元。
  2013年12月13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所持三峰环境部分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3]649号),同意重钢集团以2013年11月30日经评估备案的价值为参考,双方协商确定的每股净资产3.5元作价,将所持三峰有限18.543%的股权协议转让予水务资产,转让总价款7亿元。
  2014年1月14日,三峰有限形成董事会决议,同意重钢集团向水务资产转让其所持三峰有限18.543%的出资。
  2014年3月6日,重庆大渡口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了《大渡口区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渡外经发[2014]6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同日,三峰有限取得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号)。
  2014年3月19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十一)2015年1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4年9月25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德润控股将所持三峰有限股权全部转让予水务资产。
  2014年9月30日,德润控股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水务资产转让其持有的三峰有限40,000万元出资,每一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2.59元,转让价款合计为103,600万元。2014年12月15日,三峰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德润控股将所持三峰有限股权全部转让予水务资产。
  2014年10月23日,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水务资产受让德润控股持有三峰环境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4]488号),同意水务资产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收购全资子公司德润控股持有的三峰有限37.086%(40,000万股)股权,单价为2.59元/股,转让价款为10.36亿元。
  2014年12月31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终止合同章程的批复》(渝外经贸函[2014]485号),同意三峰有限终止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
  2015年1月16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十二)2015年3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4年11月26日-12月23日,中国信达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三峰有限4,000万元出资。
  2015年2月3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水务资产公司受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5]27号),同意水务资产行使优先购买权受让中国信达拟转让的三峰有限4,000万元出资,受让价格14,108万元(即3.527元/股)。
  2015年2月9日,中国信达与受让方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中国信达向水务资产转让其持有的三峰有限4,000万元出资,转让价格为挂牌价格14,108万元。
  2015年2月10日,三峰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5年2月26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了编号为“NO.20150226153350”的《产权交易凭证》。
  2015年3月31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十三)2015年5月,第一次股权划转
  2014年12月,德润环境与水务资产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约定水务资产将所持有的三峰有限72,357万元出资无偿划转给德润环境,占三峰有限注册资本的67.085%。
  2015年4月8日-9日,中国信达、涪陵国投、重钢集团、西证投资、杭州汉石分别出具《同意股权转让的声明》,同意水务资产向其全资子公司德润环境无偿划拨所持三峰有限67.085%的股权。
  2015年4月10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将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德润环境的批复》(渝国资[2015]67号),同意水务资产与德润环境之间的股权无偿划转。
  2015年4月28日,三峰有限召开股东会,鉴于水务资产将67.085%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德润环境,决议通过三峰有限章程修正案。
  2015年5月27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十四)2016年3月,第四次增资(由107,857万元增资至
  126,674.8296万元)2015年6月23日,三峰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Covanta Waste to Energy Asia Ltd.以其持有的三峰卡万塔40%股权认缴5,008.3898万元出资;Covanta Holding Corporation以其持有的成都九江49%股权认缴8,515.3677万元出资;Covanta Energy China(Delta)Ltd.以其持有的泰兴卡万塔41.64%股权认缴2,289.0128万元出资;Covanta Energy China(Gamma)Ltd.以其持有的泰兴卡万塔25.19%股权认缴1,384.8527万元出资;卡万塔能源以其持有的泰兴卡万塔29.47%股权认缴1,620.2066万元出资。
  2015年6月29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关于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置换的批复》(渝国资[2015]177号),同意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三峰有限以其评估备案值(评估备案号为渝评备[2015]29号)为基础,扣除约定分红款和赔偿款作为交易对价,与以下主体所持有的相关股权进行股权置换,具体包括:
  (1)Covanta Waste to Energy Asia Ltd.持有的三峰卡万塔40%股权(评估备案号为渝评备[2015]31号);
  (2)Covanta Holding Corporation持有的成都九江49%股权(评估备案号为渝评备[2015]30号);
  (3)Covanta Energy China(Delta)Ltd.、Covanta Energy China(Gamma)Ltd.、卡万塔能源分别持有的泰兴卡万塔41.64%、25.19%、29.47%股权(评估备案号为渝评备[2015]32号)。
  2015年8月18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并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批复》(渝外经贸函[2015]356号),同意Covanta Waste to Energy Asia Ltd.、Covanta Holding Corporation、Covanta Energy China(Delta)Ltd.、Covanta Energy China(Gamma)Ltd.、卡万塔能源对三峰有限增资,增资完成后三峰有限变更设立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016年3月24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2016年3月28日,公司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号)。
  (十五)2016年7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10日,重钢集团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重钢集团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1亿元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转让价格参照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15]第90号)中对三峰有限的估值,确定为5元/股。
  2015年12月11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关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5]516号)同意重钢集团以资产评估值为参考,将所持三峰有限7.894%的股权(1亿股)作价50,000万元协议转让予水务资产。
  2016年5月20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2016年7月11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商务局出具《关于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渡商发[2016]26号),同意重钢集团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7.894%的股权以每股5元的价格转让予水务资产。
  2016年7月20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十六)2016年8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6年5月16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出具《对〈中信环境关于投资三峰环境并将评估结果转报备案的请示〉的批复》(中信有限[2016]82号),同意中信环境收购Covanta Holding Corporation、Covanta Waste to Energy Asia Ltd.、Covanta Energy China(Delta)Ltd.、Covanta Energy China(Gamma)Ltd.合计持有的三峰有限13.58%的股权。
  2016年6月20日,Covanta Holding Corporation、Covanta Waste to Energy Asia Ltd.、Covanta Energy China(Delta)Ltd.、Covanta Energy China(Gamma)Ltd.与中信环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6.722%、3.954%、1.807%、1.093%出资转让予中信环境。
  2016年6月20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6年8月15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渝外经贸函[2016]423号),同意Covanta Holding Corporation、Covanta Waste to Energy Asia Ltd.、Covanta Energy China(Delta)Ltd.、Covanta Energy China(Gamma)Ltd.分别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6.722%、3.954%、1.807%、1.093%出资转让予中信环境。
  2016年8月17日,公司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号)。
  2016年8月29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十七)2017年3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6年9月14日,重钢集团与重庆地产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重钢集团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1亿元出资转让予重庆地产集团。
  2016年10月27日,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6)第280号),对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三峰有限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2016年12月9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关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6]717号)同意重钢集团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1亿元出资按5.17元/股的作价转让予重庆地产集团。
  2017年3月1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7年3月31日,三峰有限在重庆市工商局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十八)2018年2月,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9月20日,卡万塔能源与中信环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卡万塔能源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全部出资(占三峰有限注册资本的1.279%)转让予中信环境。
  2018年1月12日,三峰有限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卡万塔能源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1.279%的股权转让予中信环境,并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2018年4月,第五次增资(由126,674.8296万元增资
  至127,788.0625万元)2017年4月28日,水务资产出具《关于中信环境以所持泰州京城环保股权对三峰环境增资事宜的批复》(渝水资发[2017]63号),同意中信环境以其持有的泰州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40%股权向公司增资。
  2018年4月13日,中信环境与公司及其他股东签署《增资协议》,约定中信环境将其持有的泰州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40%股权向公司增资1,113.2329万元。
  2017年9月8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增资涉及的三峰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7]第0977号《评估报告》。
  2017年9月15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7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增资涉及的京城环保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天华资评报字[2017]第182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018年4月10日,三峰有限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中信环境上述增资事宜。
  2018年4月23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二十)2018年4月,第二次股权划转
  2017年8月23日,重庆市国资委同意重庆地产集团将所持三峰有限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地产。
  2018年4月25日,三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股东重庆地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7.825%出资(10,000万元出资)无偿划转至其控股股东重庆地产。
  2018年4月25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二十一)2018年6月,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三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以2018年4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全体发起人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账面净资产值出资,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D10146号),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3,025,191,633.32元。公司将经审计的母公司账面净资产3,025,191,633.32元人民币全部投入股份有限公司,其中1,30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1,725,191,633.32元人民币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同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整体变更过程中全体发起人拟投入净资产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评估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652号),确认公司截至2018年4月30日母公司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783,840.02万元。
  2018年6月20日,水务资产出具《关于三峰环境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渝水资发[2018]100号),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三峰有限原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各方股东同意以其在三峰有限所拥有的权益对应的净资产为出资,全额认购股份公司出资,将三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峰有限整体变更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8年6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D10151号),确认公司已按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净资产折股130,000万元,剩余1,725,191,633.32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6月27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699250053X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67,826.80万元,股份总数167,826.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7,852.7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79,974.1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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