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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净科技公司资料


仕净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Shiji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江苏省

所属行业:环保 — 环保设备Ⅱ
公司网址:www.sz-sjef.com
主营业务: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酸碱废气处理设备 、氮氧化物处理设备 、危险气体处理设备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 、粉尘处理设备 、废水处理设备 、纯水处理设备 、CDS处理设备 、脱硫脱硝一体化设备 、硫化物处理设备 、第三方检测服务 、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托管运维服务
控股股东:朱叶 (持有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74%)
实际控制人:朱叶、叶小红、董仕宏 (持有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74、4.29、0%)
最终控制人:朱叶、叶小红、董仕宏 (持有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74、4.29、0%)
董事长:董仕宏

董  秘:杨宝龙

法人代表:朱叶
总 经 理:朱叶

注册资金:1.44亿元

员工人数:775
电  话:86-0512-69578288

传  真:86-0512-65997039

邮 编:215137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
公司简介: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与服务为酸碱废气处理设备、氮氧化物处理设备、危险气体处理设备、有机废气处理设备、粉尘处理设备、废水处理设备、纯水处理设备、CDS处理设备、脱硫脱硝一体化设备、氮氧化物处理设备、硫化物处理设备、远程在线监测系统、环保工程服务、托管运维服务、第三方检测服务。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5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5-04-11

发行数量:3333.33万股

发行价格:6.10元
上市日期:2021-07-22

发行市盈率:13.8200倍

预计募资:4.64亿元
首日开盘价:34.00元

发行中签率:0.01%

实际募资:2.03亿元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1、审批程序
  2005年4月8日,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决定,同意设立仕净有限,一致通过公司章程。同日,股东签署了《苏州仕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章程》。
  2、验资
  2005年4月8日,苏州开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开会验内字[2005]第08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5年4月8日,仕净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3、工商登记情况
  2005年4月11日,仕净有限在苏州市相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20507210600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审批程序
  2015年9月2日,仕净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仕净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日,仕净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共同设立仕净环保,股本总额为3,500.00万股普通股。
  2015年9月2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80045号《苏州仕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确认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仕净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5,033.22万元。仕净有限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48,347,669.47元为基数,按1.38:1的折股比例计算,确定公司拟设置的股本总额为3,500.00万股普通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0万元,公司相应的注册资本由2,333.3333万变更为3,500.00万元。
  2015年9月18日,仕净环保(筹)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有关议案。
  2、验资
  2015年9月18日,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新验字[2015]16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9月2日,公司已收发起股东缴纳的股本合计3,500.00万元,均系仕净有限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的净资产出资,其中股本3,500.00万元,其余转入资本公积。
  3、工商登记情况
  2015年10月12日,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773222051M的《营业执照》。
  4、关于股改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发行人是根据仕净有限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由2,333.3333万元增加至3,500.00万元,其中共有资本公积3,318,997.20元,盈余公积449,759.82元,未分配利润7,897,909.65元转增股本。自然人发起人朱叶、叶小红应当就上述事项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1,599,990元、400,003.33元。
  因本次转增股本符合《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朱叶及叶小红向主管税务机关苏州市相城地方税务局申请并办理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故暂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朱叶、叶小红已就发行人整体变更过程中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向主管税务机关苏州市相城地方税务局办理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朱叶及叶小红已足额缴纳了股改过程中所涉及的个税,并未因上述行为被税务机关处罚。
  (三)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情况
  1、仕净环保挂牌及摘牌情况
  2016年1月12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9600号),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2016年1月28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仕净环保”,证券代码为“835710”,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8年11月15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792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11月20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2018年12月6日起,公司股份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
  2、挂牌期间及摘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1)挂牌期间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发行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说明并经登录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查询,发行人自2016年1月28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日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监管函或问询函,未因信息披露等事项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其他处分;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摘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2018年8月15日,仕净环保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及《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上述公告。
  2018年8月15日,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仕净环保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个转让日内,本人或者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以积极的态度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拟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2018年8月31日,仕净环保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
  2018年11月15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792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11月20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2018年12月6日起,公司股份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
  综上,发行人股票终止挂牌申请已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并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因摘牌事项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发行人摘牌程序合法、合规。
  3、期间信息披露与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的差异情况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公开披露信息与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存在部分差异,具体如下:
  (1)财务数据差异
  2017年报表科目比较差异原因具体如下:
  ①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A、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017年5月,公司与苏州农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协议》,基于保理业务无追索权的判断,公司认为与该保理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相关风险与报酬已经全部转移,在收到保理融资款后,公司对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予以终止确认。2018年5月,基于保理应收账款回款进度原因,经公司与苏州农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延长原保理合同保理期限至全部应收账款收回之日。综合判断,公司认为前述的保理业务合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与该保理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风险和报酬并未完全转移,追溯调整2017年度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因追溯调整导致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如下:
  对保理应收账款不予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增加99,998,000.00元,短期借款增加100,000,000.00元,预收款项减少2,000.00元。
  因调增应收账款,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964,120.94元,相应减少应收账款6,964,120.94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6,964,120.94元。
  因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因坏账准备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044,618.14元,相应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1,044,618.14元。
  将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的保理手续费予以分摊,导致财务费用减少726,255.71元,预付款项增加726,255.71元。
  因调整财务费用导致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增加108,938.36元,应交税费所得税增加108,938.36元。
  B、2018年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了调整,为了保证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公司按同一口径对前期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追溯调整导致新三板挂牌数据与申报财务报表数据差异如下:
  因累计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093,049.31元,导致应收账款减少8,093,049.31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4,532,155.07元。
  因累计补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7,991.17元,导致其他应收款减少147,991.17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00,157.74。
  因累计补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导致因坏账准备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236,156.07元,相应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694,846.92元。
  C、盈余公积减少1,230,706.99元,系调整利润表科目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减少1,230,706.99元。
  D、未分配利润减少11,076,362.87元,系调整利润表科目相应调整未分配利润减少11,076,362.87元。
  E、管理费用减少13,830,066.54元,研发费用增加13,830,066.54元,系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将“研发费用”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减少管理费用13,830,066.54元,增加研发费用13,830,066.54元。
  ②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申报财务报表与新三板挂牌数据的2017年度合并数差异主要是母公司报表差异,除此,还包括以下事项:
  A、其他应收款减少8,382.76元,系子公司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补提坏账准备8,382.76元所致。
  B、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764,223.81元,包括:子公司其他应收款补提坏账准备,导致因坏账准备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095.69元。
  因合并报表层面存在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导致因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762,128.12元。
  C、资产减值损失增加-6,780.89元,系子公司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补提坏账准备6,780.89元,相应增加资产减值损失-6,780.89元。
  D、所得税费用减少763,823.34元,包括:
因子公司补提坏账准备,导致因坏账准备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1,695.22元。
  因合并报表层面存在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导致因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762,128.12元。
  E、未分配利润增加755,944.61元,系调整利润表科目相应调整未分配利润增加755,944.61元。
  (2)除财务数据差异外的其他主要差异
  为满足信息披露质量要求,发行人在本次申报上市前对照创业板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认真梳理了自身业务技术、关联方、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情况,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对相关信息进行了修订完善,相比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时的信息披露情况存在部分差异。财务类差异主要是因为会计差错调整引起,该等差错主要是由于因客观环境变化导致的会计判断随之变化;或因新会计政策、新规则解释等出台后的修订完善,不影响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不构成实质性差异。
  非财务类差异主要是因企业经营情况自然发展产生的变化、不同板块适用规则口径不一致等引起的差异,不构成实质性差异。
  (四)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7年5月,挂牌后第三次定向发行股票
  2017年3月15日,股份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万股(含1,200万股),发行价格范围为人民币7.5-8.5元/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200万元(含10,200万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合格投资者。
  2017年3月,公司与发行对象埭溪创投、汇和成长、优顺创投、马琳、李让、宋允前等分别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本次股票发行投资者的认购的股票数量合计为12,000,000股,每股价格为8元,认购金额合计为96,000,000.00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19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3月23日,仕净环保已经收到本次发行对象埭溪创投、汇和成长、优顺创投、马琳、李让、宋允前缴纳的新增投资款合计96,000,000.00元人民币,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2,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82,801,887.00元。
  2017年5月15日,股份公司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682号)。
  2017年5月26日,股份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2、2018年5月,挂牌后第四次定向发行股票
  2018年4月19日,股份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股东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484.00万元增至人民币8,429.00万元,其中江诣创投认购公司750万股股份,田志伟认购公司100万股股份,嘉睿万杉认购公司95万股股份。
  2018年4月,公司与发行对象江诣创投、田志伟、嘉睿万杉分别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本次股票发行投资者认购的股票数量合计为9,450,000股,每股价格为10.3元,认购金额合计为97,335,000.00元。
  致同所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5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5月7日止,仕净环保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江诣创投、田志伟、嘉睿万杉缴纳的认购股份款合计97,335,000.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9,45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87,627,453.00元。
  2018年5月17日,股份公司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835号)。
  2018年5月25日,股份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3、2018年11月,发行人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2018年8月31日,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
  2018年11月15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792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11月20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2018年12月6日起,公司股份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
  2018年8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出具《关于保护异议股东合法权益的承诺函》,承诺“自仕净环保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个转让日内,本人或者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以积极的态度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拟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为履行对异议股东申请回购股份的承诺及基于发行人资本市场长期战略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及其指定的第三方陈国诗在发行人取得股转公司同意终止挂牌的函之后,受让了部分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转让均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4、2019年6月,仕净环保摘牌后第一次增资
  (1)审批程序
  2019年4月30日,仕净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股东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29.00万元增至人民币8,61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1元/股;其中高尚认购公司90万股股份、何浩认购公司50万股股份、吴瑕认购公司27万股股份及廖厥椿认购公司14万股股份。2019年6月21日,仕净环保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股东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019年6月,仕净环保分别与高尚、吴瑕、何浩及廖厥椿签署《认购合同》。
  (2)定价依据
  本次认购价格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在前次增资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3)验资
  致同所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6月26日,仕净环保已收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股份款项1,991.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1.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8,081,132.00元,各股东均已货币出资。
  (4)工商登记
  2019年6月28日,仕净环保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5、2019年8月,仕净环保摘牌后第二次增资
  (1)审批程序
  2019年7月20日,仕净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关于公司新增股东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1元/股;其中江诣创投认购公司500万股股份、长河青秀认购公司410万股股份、上凯创投认购公司380万股股份及昊君华兴认购公司100万股股份。2019年8月8日,仕净环保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股东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2019年8月,仕净环保分别与昊君华兴、江诣创投、上凯创投及长河青秀签署《投资协议》或《股份认购合同》。
  (2)定价依据
  本次认购价格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在前次增资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3)验资
  致同所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2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8月16日,仕净环保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股份款项15,29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9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34,653,774.00元,各股东均已货币出资。
  (4)工商登记
  2019年8月20日,仕净环保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773222051M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19年8月-9月,仕净环保股权转让
  (1)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
  前述股权转让以仕净环保前一次定向增发的价格作为定价依据,经转让双方协商,分别确定每股价格。截至2019年9月30日,转让方均已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2)本次股权转让的登记手续
  截至2019年9月30日,股权转让双方通过仕净环保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办理了股份过户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股,于2021年7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3,333,334股。公司证券简称为“仕净科技”,证券代码为“301030”。
  2021年9月22日,公司名称由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773222051M。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叶。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3.3334万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646,622.00元。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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