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ngjin Equipment Inc.
所属地域:山东省
所属行业:环保 — 环保设备Ⅱ
曾 用 名:景津环保
公司网址:www.jjylj.com
主营业务:从事过滤成套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固液提纯、分离提供专业的成套解决方案。
产品名称:
隔膜压滤机 、厢式压滤机 、滤板 、滤布 、其他配件及配套设备
控股股东:景津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1.35%)
实际控制人:姜桂廷、宋桂花 (持有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9.01、4.19%)
最终控制人:姜桂廷、宋桂花 (持有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9.01、4.19%)
董事长:姜桂廷
董 秘:张大伟
法人代表:姜桂廷
总 经 理:姜桂廷
注册资金:5.77亿元
员工人数:5131
电 话:86-0534-2758995
传 真:86-0534-2758995
邮 编:253034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公司简介: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过滤成套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固液分离、提纯提供专业的成套解决方案。主要产品是隔膜压滤机、厢式压滤机、滤板、滤布、其他配件及配套设备。2022年6月被山东省工信厅认定为“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高管介绍:
董事会(6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0-12-28
发行数量:4050.00万股
发行价格:13.56元
上市日期:2019-07-29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4.85亿元
首日开盘价:19.53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5.49亿元
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阶段
①2010年12月,有限公司成立
2010年12月21日,景津集团、德州达美、四川龙蟒、天津力天及自然人李家权、李明签订《投资协议书》,决定共同发起设立景津有限,总投资5亿元,其中注册资本为2亿元,资本公积金为3亿元,即全体股东按照2.5元/出资额价格出资设立景津有限。根据景津有限成立时的公司章程约定,景津有限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首期出资共计6,000万元,其余14,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两年内缴足。
2010年12月27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景津有限各股东首次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351号)。2010年12月28日,公司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03200004058)。
②2011年5月,第二期实收资本出资
2011年5月29日,景津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进行第二期实收资本出资,实收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11,059.53万元。景津集团以实物(机械设备)评估作价10,000万元认缴出资,其中3,142.86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6,857.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四川龙蟒以货币资金300万元认缴出资,其中1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天津力天以货币资金2,250万元认缴出资,其中75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1,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李家权以货币资金3,000万元认缴出资,其中1,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李明以货币资金200万元认缴出资,其中66.67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133.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4月18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景津集团拟以实物出资的设备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196号),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景津集团以224项机器设备出资,主要设备包括塑料螺杆挤出机、塑料注塑成型机、深孔镗床、龙门型数控机床、单螺杆排气挤出机、电动(单)双梁桥式起重机、以及机械加工用车、铣、磨、镗、加工中心等专用或通用机床类设备。
2011年4月20日,景津有限所有股东签署《作价确认书》,确认景津集团以实物出资的资产价值为10,072.69万元,其中,10,000万元作为景津集团实际出资,72.69万元记为景津有限对景津集团的负债。同日,景津有限与景津集团签署《资产移交及验收证明》,接收上述实物资产。上述设备资产均为生产压滤机的专用生产设备,作为主要经营性资产进入公司,并记载至公司会计账簿。
2011年4月22日,中瑞岳华对景津有限第二期新增实收资本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088号)。2011年5月30日,景津有限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03200004058)。
③2011年1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鉴于景津有限股东四川龙蟒、李家权、李明无法完成对公司第三次出资,且景津有限各股东前两次出资的折股比例不同。为保障第三期出资按时完成,同时,保证出资完成后,所有股东累计认缴资本和其累计实际出资比例的一致性,经2011年10月16日景津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四川龙蟒、李家权、李明分别将其尚未缴付的出资额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5%)、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0%)、2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7%)无偿转让给景津集团,并分别将其实缴出资中的70万元、100万元和46.67万元股权以0元转让给景津集团,其他股东对上述股权转让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1年10月20日,四川龙蟒、李家权、李明分别就上述事宜和景津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1年11月1日,景津有限就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备案。
综上所述,虽然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但股权转让的主要原因是四川龙蟒、李家权、李明无法完成对景津有限的第三次出资而进行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景津有限设立时全体股东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之“全体股东按照2.5元/出资额价格出资设立景津有限”相关条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四川龙蟒、李家权、李明对景津有限的实际出资价格均调整为2.5元/股,与《投资协议书》相关约定和其他股东最终出资价格相同。
④2011年11月,第三期实收资本出资
2011年11月18日,景津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进行第三期实收资本出资,实收资本由11,059.53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景津集团以房屋类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21,050.00万元认缴出资,其中6,060.47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4,989.5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德州达美以房屋类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评估作价6,804.3324万元及货币资金395.6676万元认缴出资,其中2,88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4,3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1年8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对景津集团和德州达美拟出资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并于2011年11月15日出具《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房屋、土地对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分期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967号)、《德州达美分离机械有限公司拟以房屋、土地对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分期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968号)、《德州达美分离机械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设备资产对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分期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832号),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景津集团主要以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高速公路东西两侧3宗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景津生产厂区内4处房产(于2008年至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出资;德州达美主要以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东侧1宗土地使用权、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德州达美厂区内8处房产(于2003年后期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以及18项机器设备(主要为无泵水幕喷漆室、数控龙门机床、车床、板料加工设备、摇臂钻床、深孔镗床、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以及一套变配电设备)出资。
2011年11月18日,景津有限所有股东签署《作价确认书》,确认景津集团以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资产价值为21,328.42万元,其中,21,050.00万元作为景津集团实际出资,278.42万元记为景津有限对景津集团的负债;德州达美以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资产价值为6,245.62万元,以设备出资的资产价值为558.72万元,合计6,804.33万元作为德州达美实际出资。同日,景津有限与德州达美签署《资产移交及验收证明》,接收机械设备资产。上述土地、房产、设备资产均已在2011年11月办妥过户手续和移交手续,且均为生产压滤机所必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及专用生产设备,作为主要经营性资产进入公司,并记载至公司会计账簿。
2011年11月23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景津有限第三期实收资本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318号)。
2011年12月8日,景津有限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03200004058)。
⑤2012年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年1月3日,景津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德州达美将其持有的景津有限8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4%)转让给上海同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州达美将其持有的景津有限1,2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6%)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之妻宋桂花;德州达美将所持有的剩余880万出资额转让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合计共34名自然人,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日,德州达美分别与各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除德州达美以4,000万元价格向上海同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所持有的景津有限800万元出资额外,其他股权转让均为无偿转让。德州达美向同谷赢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为5元/出资额,上述转让价格以公司2011年度每股收益0.25元/股、每股净资产2.75元/股为基础,按照20倍市盈率确定。
同时,山东省德州市鲁北公证处对上述股权转让的真实性予以公证。
2012年1月6日,景津有限就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综上所述,德州达美向同谷赢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是以公司2011年度每股收益0.25元/股、每股净资产2.75元/股为基础,按照20倍市盈率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控制的德州达美向姜桂廷之妻宋桂花无偿转让股份的原因是姜桂廷家庭内部股权结构调整;德州达美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合计共34名自然人无偿转让股份的原因是对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德州达美向公司骨干员工无偿转让股份属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故以授予日外部股东同谷赢投资取得股权的交易价格5元/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于2012年度确认管理费用-股权激励4,400万元,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400万元。
⑥2013年8月,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13年8月15日,景津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景津集团将所持有的1,400万元股权转让给拉萨德正投资有限公司;景津集团分别向公司员工张英、柳方茹、柳宝昌转让其所持有的景津有限股权20万元、5万元、5万元;泮国彬将所持有的10万元股权转让给景津集团;同意由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国海坚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向景津有限增资1,063.83万元、212.77万元;景津有限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3年8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内容,国海创投、坚果创投与景津有限及全体股东签署了投资协议;景津集团与拉萨德正及相关自然人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8月23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增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309号”《验资报告》。
2013年8月26日,景津有限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03200004058)。
综上所述,国海创投、坚果创投的增资价格以及拉萨德正受让股权的价格的定价依据,是以公司2012年度增资前的每股收益0.46元/股、每股净资产3.46元/股为基础,按照约19倍市盈率确定;因泮国彬离职,景津集团按照5元/股的价格收回泮国彬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定价依据是以泮国彬2012年1月无偿取得上述股权的同次股权转让中,德州达美向外部股东同谷赢投资转让的价格为5元/股为基础确定;景津集团向公司员工张英、柳方茹、柳宝昌无偿转让股份的原因是对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景津集团向公司员工张英、柳方茹、柳宝昌无偿转让股份属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故以授予日外部股东取得股权的交易价格8.7元/股作为公允价值,于2013年度确认管理费用-股权激励261万元,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61万元。
(2)股份公司阶段
①2013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3年10月19日,景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以2013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按照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1月26日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3]第9049000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9月30日,景津有限经审计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后)852,794,591.96元,以1:0.35178的比例折股,折合股份总额30,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剩余552,794,591.96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出资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12月27日出具“瑞华验字[2013]第9049005号”《验资报告》。
2013年12月28日,公司取得了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03200004058)。
2015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非公开定向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2元,总金额不超过48,600.00万元。截至2015年11月20日,本公司实际已收到发行对象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6,098.20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685.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人民币32,685.00万元。
2017年5月27日,公司通过《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32,685万股为基数,以股东溢价增资形成的资本公积3,268.50万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合计转增3,268.50万股。变更后的股本人民币35,953.50万元。
2019年7月9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函〔2019〕2747号,《关于同意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批准,公司终止挂牌。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1号文《关于核准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6元。公司发行后社会公众股为4,050.00万股,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3.50万元。
2019年6月28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1号文《关于核准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于2019年7月1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0万股,并于2019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股票简称“景津环保”,股票代码603279。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办理完毕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3.5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人民币40,003.50万元。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向393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70.45万股,增加股本1,170.45万元。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办理完毕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173.95万元,股本为人民币41,173.95万元。
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向2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万股,增加股本21.00万元。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办理完毕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194.95万元,股本为人民币41,194.95万元。
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0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3,000股。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办理完毕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191.65万元,变更后的股份人民币41,191.65万元。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名称由“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了公司名称工商变更手续。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决议,同意向姜锐等294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A股)共8,059,329.00股,每股面值1元,授予价格为每股20.24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权来源于二级市场上的股份回购,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41,191.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转增16,476.66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57,668.31万股。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回购注销流程尚未完成。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56770173X4,法定代表人:姜桂廷,住所: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压滤机设备及配件生产销售,属于分离机械行业。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