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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资源公司资料


优彩资源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lite Color Environmental Resources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江苏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纤维
公司网址:www.elitecolor.cn
主营业务:涤纶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产品名称:
涤纶热熔丝 、低熔点涤纶短纤维 、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维 、涤纶非织造布 、PET切片 、其他原生产品
控股股东:戴泽新 (持有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4.81%)
实际控制人:戴泽新、王雪萍、戴梦茜 (持有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4.81、15.11、2.13%)
最终控制人:戴泽新、王雪萍、戴梦茜 (持有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4.81、15.11、2.13%)
董事长:戴泽新

董  秘:戴梦茜

法人代表:戴泽新
总 经 理:戴泽新

注册资金:3.26亿元

员工人数:1124
电  话:86-0510-68836881

传  真:86-0510-68836881

邮 编:214415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29号
公司简介: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涤纶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维、低熔点涤纶短纤维和涤纶非织造布等。公司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国家纺织化纤产品开发中心认定为“国家再生有色纤维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2016年3月,公司成为首批取得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纺织化纤产品开发中心颁发的“绿色纤维认证证书”的企业之一;2016年12月,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第一批《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名单;2017年3月,公司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评为“2016年度全国化纤行业应用创新企业”;2017年11月,公司参与共同研发的“废旧聚酯纤维高效高值化再生及产业化”项目荣获“纺织之光”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一等奖;2018年3月,公司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评为“2017年度全国化纤行业品牌质量先进企业”;2018年被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评为“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2018年12月,公司获得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进一步体现了公司科技创新的实力。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08-12

发行数量:8159.96万股

发行价格:5.85元
上市日期:2020-09-25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4.32亿元
首日开盘价:7.02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4.77亿元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2003年8月,江河化纤成立.
  2003年8月8日,戴泽新、王雪萍签署《出资协议书》,决定设立江河化纤,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戴泽新出资30.00万元,王雪萍出资2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3年8月11日,江阴大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澄大桥验字(2003)549号),确认截至2003年8月11日,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3年8月12日,江河化纤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
  2、2004年10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戴泽新将其持有的江河化纤60.00%(对应注册资本30.00万元)的股权按照1.0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戴云章。
  2004年9月23日,戴泽新与戴云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4年10月19日,江河化纤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的实质情况为:戴云章系戴泽新的父亲,戴泽新在江河化纤刚成立时在山东、盐城有生意往来,需经常出差,而江河化纤生产经营过程中时常需要戴泽新作为股东签字,出于方便江河化纤生产经营的原因而委托其父亲戴云章代为持有江河化纤股权,即戴云章仅作为江河化纤60%股权工商登记的名义股东,戴泽新仍为江河化纤60%股权的实际持有人,戴云章亦未实际向戴泽新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
  3、2009年6月,第一次增资.
  2009年5月12日,江河化纤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500.00万元,其中,戴云章按照1.0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货币形式出资270.00万元,王雪萍按照1.0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货币形式出资180.00万元。本次增资中,戴云章的出资额实际系代戴泽新缴纳,其所持全部股权系代戴泽新持有。
  2009年6月3日,江阴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虹会验字[2009]第327号),确认截至2009年5月21日止,江河化纤收到股东戴云章、王雪萍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45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9年6月3日,江河化纤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4、2013年6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5月16日,江河化纤召开股东会,同意戴云章将其持有60.00%(对应注册资本300.00万元)的股权按照1.0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姜小牛,王雪萍将其持有10.00%(对应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股权和30.00%(对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的股权按照1.0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姜小牛和周正东。
  同日,戴云章与姜小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王雪萍与姜小牛、周正东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6月3日,江河化纤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的实际情况为:为便于江河化纤及戴泽新、王雪萍控制的恒泽科技融资,戴泽新委托姜小牛代为持有江河化纤60%的股权,王雪萍委托姜小牛代为持有江河化纤10%的股权、委托周正东代为持有江河化纤30%的股权,并由姜小牛、周正东作为名义股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姜小牛及周正东未向戴云章、王雪萍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5、2013年9月,第二次增资.
  2013年9月6日,江河化纤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变更为1,880.00万元,增加1,380.00万元。其中,姜小牛按照1.0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货币形式出资966.00万元,周正东按照1.0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货币形式出资414.00万元。本次增资中,姜小牛、周正东的出资额实际系代戴泽新、王雪萍缴纳,其中戴泽新委托姜小牛代为增资828.00万元,王雪萍分别委托姜小牛和周正东代为增资138.00万元和414.00万元。
  2013年9月6日,无锡德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锡德会验字(2013)第1412号),确认截至2013年9月6日止,江河化纤收到股东姜小牛、周正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38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3年9月13日,江河化纤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的实际情况为:姜小牛、周正东本次向江河化纤的出资资金实际系由戴泽新、王雪萍提供,姜小牛所持江河化纤60%的股权系代戴泽新持有、所持江河化纤10%的股权系代王雪萍持有,周正东所持江河化纤30%的股权系代王雪萍持有。
  6、2014年7月,第三次增资.
  00.00万元,增加3,120.00万元。其中,姜小牛按照1.0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货币形式出资2,184.00万元,周正东按照1.0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货币形式出资936.00万元。本次增资中,姜小牛、周正东的出资额实际系代戴泽新、王雪萍缴纳,其中戴泽新委托姜小牛代为增资1,872.00万元,王雪萍分别委托姜小牛和周正东代为增资312.00万元和936.00万元。
  2016年8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705号),确认截至2014年7月11日止,江河化纤收到股东姜小牛、周正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12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4年7月10日,江河化纤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7、2015年5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年5月12日,江河化纤召开股东会,同意姜小牛将其持有的60.00%(对应注册资本3,000.00万元)股权按照1.0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戴泽新,姜小牛、周正东分别将其持有的10.00%(对应注册资本500.00万元)股权和30.00%(对应注册资本1,500.00万元)股权按照1.0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王雪萍。
  同日,戴泽新、王雪萍与姜小牛、周正东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5月18日,江河化纤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2015年5月10日,戴泽新与戴云章、姜小牛以及王雪萍与周正东、姜小牛分别签订《解除委托持股协议》并一致同意解除委托持股,周正东、姜小牛将其代持的股权变更至戴泽新、王雪萍名下。本次股权转让实质上为了将姜小牛和周正东所代持的股权还原至实际出资人戴泽新和王雪萍,因此,戴泽新和王雪萍实际未向姜小牛和周正东支付股权转让对价。
  经核查,发行人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及律师锦天城认为,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已全部解除,上述股权代持的形成与解除过程真实、合法、有效,股权代持情形存续期间涉及的历次增资均由实际股东戴泽新、王雪萍提供增资款,各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8、2015年8月,第四次增资.
  2015年7月27日,江河化纤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变更为6,500.00万元。其中,戴泽新按照4.0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货币出资6,00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500.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系以2014年12月31日江河化纤每股净资产作为参考依据协商确定。
  2016年8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705号),确认截至2015年10月21日止,江河化纤收到股东戴泽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50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5年8月3日,江河化纤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9、2015年10月,第五次增资.
  2015年9月28日,江河化纤召开股东会议,同意注册资本由6,500.00万元变更为7,176.00万元。为激励公司管理层及关键员工,群英投资按照5.50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货币出资3,718.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76.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系以最近一次增资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协商确定。
  2016年8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705号),确认截至2015年10月8日止,江河化纤收到股东群英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76.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5年10月10日,江河化纤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群英投资系由戴泽新、戴梦茜以及江河化纤部分员工于2015年9月24日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系以股权激励为目的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次出资时,群英投资的合伙人中除戴泽新和戴泽新之女戴梦茜以外,其余34名合伙人均为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恒泽科技的员工,合计出资1,207.67万元,占群英投资32.48%份额,间接持有公司3.06%股权。
  2015年12月,江河化纤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追溯调整后群英投资本次增资价格为2.35元/股;同月,兴杭投资、卓创投资、新余投资、福能一期、西联投资、陈军、吴桥辉等7名外部投资者以3.5619元/股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4,200.00万股。
  因两次增资时间间隔短、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且群英投资入股以股权激励为目的,故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要求,以2015年12月外部股东的增资价格3.56元/股作为市场公允价值,确认上述员工持有的群英投资出资份额对应发行人股份514.14万股的市场价值与其出资成本的差额623.75万元为股份支付薪酬,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10、2015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江河化纤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30日,江河化纤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江河化纤整体变更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115726号),截至2015年10月31日,江河化纤经审计净资产为203,666,048.56元;同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江阴市江河化纤有限公司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C1085号),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366.48万元,评估增值3,999.87万元,评估增值率19.64%。
  2015年11月30日,江河化纤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江河化纤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按1:0.8249的比例折股,折股后的净资产余额35,666,048.56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江河化纤全部3名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关于设立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15年11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845号),确认截至2015年11月30日止,公司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江河化纤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公司股份总额16,8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折合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00万元,剩余部分人民币3,566.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2月15日,公司取得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7527495675号《营业执照》。
  11、2015年12月,股份公司阶段第一次增资.
  201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增资决议,同意向兴杭投资、卓创投资、新余投资、福能一期、西联投资、陈军、吴桥辉合计发行4,200.00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3.56元/股,本次增资价格以2015年度预计净利润的11倍市盈率确定,合计募集资金14,960.00万元,其中4,200.00万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其余10,7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由16,800.00万股增至21,000.00万股。
  2015年12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849号),确认截至2015年12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20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5年12月30日,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12、2016年12月,股份公司阶段第二次增资.
  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增资决议,同意向凯峰投资、永翊投资、刘建伟和凯致投资合计发行2,841.18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4.05元/股,本次增资价格系以最近一次增资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协商确定,合计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其中2,841.18万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其余8,658.8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由21,000.00万股增至23,841.18万股。
  2016年12月7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596号),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11月21日,公司已收到上海凯峰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本次增资第一期出资即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59.78万元。
  2016年12月8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597号),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11月23日,公司已收到杭州凯致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本次增资第二期出资即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0.81万元。
  2016年12月9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598号),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12月6日,公司已收到宁波永翊、刘建伟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本次增资第三期出资即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70.59万元。
  2016年12月7日,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13、2018年3月,股份公司阶段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年3月12日,西联投资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权转让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24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杨一斌,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次增资扩股价格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4.0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971.42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系西联投资商务诉求。同日,西联投资与杨一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相关股权转让款项已由杨一斌向西联投资足额支付。
  14、2018年12月,股份公司阶段第三次增资.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增资决议,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同意向戴泽新、王雪萍合计发行638.70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4.08元/股,本次增资价格系以最近一次转让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协商确定,募集资金2,605.896万元,其中638.70万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其余1,967.19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由23,841.18万股增至24,479.88万股。
  2018年12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52584号),确认截至2018年12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38.7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8年12月26日,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639.84万元,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7527495675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29号,总部地址: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29号,控股股东为戴泽新,实际控制人为戴泽新、王雪萍及戴梦茜。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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