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Changhong Polymer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c.
所属地域:浙江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塑料
主营业务: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TPES)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SBS 、SEBS 、PBT
控股股东: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6.24%)
实际控制人:陶春风 (持有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4.67%)
最终控制人:陶春风 (持有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4.67%)
董事长:陶春风
董 秘:白骅
法人代表:王正波
总 经 理:王正波
注册资金:6.42亿元
员工人数:459
电 话:86-0574-55222087
传 真:86-0574-55009799
邮 编:315803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公司简介: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TPES)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系列包括SBS、SEBS、SIS、SEPS。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不断提高TPES全系列产品的研发能力,在氢化TPES,即SEBS和SEPS技术上取得了丰硕成果。同时,公司着眼于市场发展及变化情况,在持续丰富和完善现有SBS和SEBS产品系列的基础上,深入实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SEPS装置正式投用,助力我国SEPS产业化的发展,努力实现TPES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公司TPES产品的生产技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依靠稳定、良好的产品品质,公司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与上下游主要优质客户、供应商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2-06-15
发行数量:4600.00万股
发行价格:10.54元
上市日期:2020-08-21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4.45亿元
首日开盘价:12.65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4.85亿元
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2012年6月,科元特胶成立
科元特胶由科元塑胶和科元石化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科元塑胶认缴450万元,科元石化认缴5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2年6月12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各股东投入资本进行了验证,并出具“科信验报字[2012]08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6月11日,宁波科元特种橡胶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其中科元塑胶出资450万元,科元石化出资50万元。2012年6月14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编号为“宁开政项[2012]87号”文件,同意外商独资企业科元石化、科元塑胶境内再投资成立科元特胶。2012年6月15日,科元特胶完成了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设立登记。
2、2012年7月,科元特胶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7月20日,科元特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科元石化持有的科元特胶10%的股权以人民币5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科元塑胶。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7月24日,科元特胶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3、2012年8月,科元特胶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
2012年8月22日,科元塑胶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科元特胶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5亿元,增资部分全部由科元塑胶以货币资金认缴,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2012年8月24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科信验报字[2012]13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8月23日止,科元特胶已收到科元塑胶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4,5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12年8月24日,科元特胶就本次增资事项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14年2月,科元特胶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4亿元
2014年2月15日,科元塑胶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科元塑胶向科元特胶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增资部分中人民币20,000万元为债权转增注册资本方式认缴,其余部分人民币5,000万元以货币资金认缴,其中3,000万元于工商变更前缴纳,剩余2,000万元于工商变更登记后两年内缴清。
科元塑胶本次增资2.5亿元分三期进行实缴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2月,科元塑胶以债转股及货币实缴第1期出资
2014年2月20日,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4)甬第047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月31日,科元塑胶对科元特胶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评估值合计为202,661,221.77元。上述债权主要包括采购丁苯橡胶联合生产装置、研发设备形成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及采购原材料形成的应付账款余额,具体形成过程如下:
①采购设备
2012年9月,科元特胶与科元塑胶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科元塑胶将溶液丁苯橡胶联合生产装置转让予科元特胶,转让价格为427,420,495.67元。2012年9月15日,宁波联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转让标的,即溶液丁苯橡胶联合装置进行评估,并出具“联众评报字(2012)第2046号”《资产转让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8月31日,评估值为428,307,375.51元。2017年4月,公司聘请中联评估对该转让标的进行追溯评估并出具“中联评报字[2017]D-0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8月31日,评估值为438,806,800元。
2013年12月,科元特胶与科元塑胶签署《研发设备转让协议》,科元塑胶将部分设备转让予科元特胶,转让价款为9,225,103.89元。
发行人向科元塑胶采购上述设备,截至2014年1月31日,累计采购金额为510,910,451.57元,向科元塑胶支付设备款项共计392,366,949.46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18,543,502.11元。
②购买原材料
公司自2012年6月起向科元塑胶采购苯乙烯等原材料及能源,截至2014年1月31日,累计采购金额为623,378,892.23元,向科元塑胶支付商品款项共计539,261,172.67元,应付账款余额为84,117,719.66元。
上述两项债务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02,661,221.77元。
2014年2月22日,科元特胶与科元塑胶签署《债转股协议》,科元塑胶同意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202,661,221.77元中200,000,000元,等额转换为科元特胶股权。”
2014年2月25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科信报字[2014]01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2月24日,科元特胶收到股东科元塑胶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第1期出资人民币23,0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实缴3,000万元,债权转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
2014年2月26日,科元特胶就本次增资事项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2016年8月至9月,科元塑胶以土地使用权实缴第2期出资
2016年8月,科元塑胶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科元特胶原未实缴的货币出资2,000万元的出资方式变更为以其拥有的四宗土地使用权认缴,土地价值以评估值为准,超过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6年8月5日,科元塑胶委托中联评估出具“中联评报字(2016)D-0006号”《评估报告书》,对拟用于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仑国有(2013)第19358号、仑国有(2013)第19360号、仑国有(2013)第19359号及仑国有(2012)第11900号”的四宗土地进行了评估,确定该四宗土地的评估值分别为2,196.50万元、35.80万元、1.20万元及469.70万元。
2016年9月29日,科元塑胶将其用于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仑国有(2013)第19358号”1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公司名下,科元塑胶本次以土地使用权按评估价值出资2,196.50万元,其中1,625.11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571.39万元作为资本公积。2016年9月30日,立信中联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6)D-0079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3)2017年1月,科元塑胶以土地使用权实缴第3期出资
2017年1月19日,长鸿有限的股东科元塑胶将其用于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仑国有(2013)第19360号、仑国有(2013)第19359号及仑国有(2012)第11900号”1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公司名下,以该等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出资506.70万元,其中374.89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31.81万元作为资本公积。2017年1月20日,立信中联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7)D-000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5、2016年12月,科元特胶名称变更
2016年11月21日,科元塑胶作出股东决定,将科元特胶名称由“宁波科元特种橡胶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5日,公司在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6、2017年4月,长鸿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年4月17日,科元塑胶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科元塑胶将其持有的长鸿有限97.50%的股权以人民币43,421.9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宁波定鸿,同意科元塑胶将其持有的长鸿有限2.50%的股权以人民币1,113.38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陶春风。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长鸿有限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445,352,866.51元作为定价依据。科元塑胶与宁波定鸿、陶春风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4月24日,长鸿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在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7、2017年4月,长鸿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年4月27日,长鸿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宁波定鸿将其持有的长鸿有限0.5375%股权及0.2125%股权分别以人民币645万元及人民币255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长高投资及长鸿投资,股东陶春风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宁波定鸿与长高投资、长鸿投资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5月8日,长鸿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在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8、2017年4月,长鸿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年4月28日,长鸿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宁波定鸿将其持有的长鸿有限3.50%的股权以人民币7,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张国强。股东陶春风、长高投资及长鸿投资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张国强与宁波定鸿、陶春风签署了关于长鸿有限之《投资协议》。
2017年5月11日,长鸿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在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9、2017年5月,长鸿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及第三次增资
2017年5月2日,长鸿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宁波定鸿将所持有的长鸿有限12.8432%股权以人民币4亿元转让予君盛峰石;同意宁波定鸿将持有的长鸿有限0.9632%股权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杨乐钧;同意宁波定鸿将持有的长鸿有限0.9632%股权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龚文革。
股东张国强、陶春风、长高投资及长鸿投资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日,长鸿有限股东会成立新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84.3153万元,增加注册资本部分由君盛峰石以人民币1亿元货币资金认缴,其中1,284.3153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8,715.6847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君盛峰石、杨乐钧、龚文革与宁波定鸿、陶春风分别签署了关于长鸿有限之《投资协议》。
2017年5月8日,立信中联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资并出具“立信中联验资[2017]D-002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5月5日,长鸿有限已收到君盛峰石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284.3153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17年5月18日,长鸿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在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0、2017年5月,长鸿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7年5月19日,长鸿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宁波定鸿将其持有的长鸿有限2.4222%股权以人民币7,786.2498万元的价格转让予苗杏梅。股东君盛峰石、张国强、陶春风、杨乐钧、龚文革、长高投资及长鸿投资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5月26日,长鸿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在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1、2017年7月,长鸿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7年6月23日,长鸿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长鸿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7年5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544,825,181.35元,按照1.3197:1的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412,843,153股,每股1元,其余净资产131,982,028.35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立信中联2017年6月23日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17]D-0419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5月31日,长鸿有限的资产总额为681,494,170.85元,负债总额为136,668,989.50元,净资产总额为544,825,181.35元。
根据中联评估2017年6月23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7]D-000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7年5月31日,长鸿有限经评估的资产总计为78,526.46万元,负债总计为13,666.90万元,净资产为64,859.56万元。
2017年7月10日,立信中联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7]D-0035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7年7月24日,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4,238.0414万股,注册资本为64,238.0414万元,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