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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生材公司资料


海正生材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Hisun Biomaterials Co.Ltd.

所属地域:浙江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塑料
公司网址:www.hisunplas.com
主营业务:聚乳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产品名称:
纯聚乳酸 、复合改性聚乳酸
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76%)
实际控制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95%)
最终控制人: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持有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7.86%)
董事长:沈星虎

董  秘:张敏

法人代表:沈星虎
总 经 理:陈志明

注册资金:2.03亿元

员工人数:367
电  话:86-0576-88827813;86-0576-88931556

传  真:86-0576-88827723

邮 编:318000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188号
公司简介: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聚乳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树脂形态的聚乳酸,可以根据生产工艺进一步分为纯聚乳酸和复合改性聚乳酸两大类型。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承担聚乳酸生产的两个主体均取得了认证覆盖聚乳酸树脂的设计开发和生产的“三体系认证”,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高管介绍: 
董事会(11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4-08-26

发行数量:5066.95万股

发行价格:16.68元
上市日期:2022-08-16

发行市盈率:100.1800倍

预计募资:13.26亿元
首日开盘价:23.00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8.45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改制及设立情况
  2004年8月26日,海正生物由海正集团、长春应化科技、台州国投、椒江基投、苏州玮琪、边新超、陈志明、陈学思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其中,海正集团以货币出资200.00万元,并以无形资产出资200.00万元;边新超以货币出资400.00万元;陈志明以货币出资400.00万元;台州国投以货币出资200.00万元;椒江基投以货币出资200.00万元;苏州玮琪以货币出资200.00万元;长春应化科技以无形资产出资120.00万元,陈学思以无形资产出资80.00万元。
  2004年2月25日,海正集团、台州国投、椒江基投、苏州玮琪、长春应化科技、边新超、陈志明、陈学思签订《发起人协议》,约定发起设立海正生物。
  本次出资中,海正集团、长春应化科技、陈学思出资的无形资产为“聚乳酸生物降解塑料技术”。2004年2月25日,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应化所”)对于用于无形资产出资的“聚乳酸生物降解塑料技术”产权划分出具了声明:对于该无形资产,长春应化所与海正集团各拥有50%的产权;对于该无形资产中长春应化所拥有的部分,根据“应化所科字[2003]16号文件”规定的奖励办法,其中40%现已奖励给技术发明人陈学思,该部分由陈学思个人所有;另外60%由长春应化科技(长春应化所独资公司)所有。
  2004年4月14日,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天评报[2004]第171号《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聚乳酸生物降解塑料技术”在2003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400万元。前述评估报告已经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于2004年5月13日出具的台椒财国[2004]9号《关于对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核准。
  此外,海正生物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出具坤元评报[2021]第262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03年12月31日“聚乳酸生物降解塑料技术”评估价值为416.00万元。公司设立时“聚乳酸生物降解塑料技术”出资价值充足。
  2004年5月8日,浙江省财政厅于出具浙财国资字[2004]64号《关于浙江海正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海正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并联合台州国投、椒江基投、苏州玮琪、长春应化科技、边新超、陈志明、陈学思共同发起设立海正生物。2004年7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浙上市[2004]60号《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由海正集团、长春应化科技、台州国投、椒江基投、苏州玮琪等5名法人和陈志明、边新超、陈学思等3名自然人发起设立海正生物。
  2004年7月16日,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天会验[2004]16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4年7月16日止,海正生物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600万元,以无形资产出资400万元。
  2004年8月2日,发起人股东及股东代表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的报告》《关于股份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的审核报告》《关于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与设立海正生物有关的议案,并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同日,海正生物全体发起人签署了《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4年8月26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海正生物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海正生物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住所为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经营范围为“生物材料、降解塑料的树脂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演变情况
  (一)报告期初发行人股东情况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权变动情况
  1、2018年8月,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
  经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5月29日出具《第1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同意,部分发行人员工通过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即台州创熠)参与发行人增资扩股。
  2018年7月27日,陈志明与台州创熠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陈志明转让2.00万股给台州创熠,作价5.0010万元,转让价格为2.5005元/股。
  同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并通过了修改相应公司章程的议案。2018年8月9日,公司就上述股份转让办理了修订后的章程备案手续。
  2、2018年8月,报告期内第一次增资
  2018年8月,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发行新股1,709.00万股,其中,海正集团出资3,000.60万元,认购1,200.00万股;苏州玮琪出资330.07万元,认购132.00万股;陈志明出资445.09万元,认购178.00万股;台州创熠出资497.60万元,认购199.00万股;均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价格参照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正生物经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根据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出具的中天评报[2018]第01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海正生物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的评估值为18,601.51万元。本次评估报告已于2018年7月26日经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2021年9月7日,坤元评估出具坤元评咨[2021]39号《关于“中天评报[2018]第016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报告”》,确认原《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在合理范围内。2021年9月10日,椒江区国资办对上述评估报告做了备案。
  2018年8月6日,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天会验[2018]01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8月3日,海正生物已收到海正集团、苏州玮琪、陈志明、台州创熠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709.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48.00万元。2018年8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3、2021年2月,报告期内第二次增资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9日、2021年1月15日召开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增加股本6,052.8551万股,增资价格为7.65元/股。其中,中石化资本以货币出资12,000.00万元,认购1,568.6274万股股份;中启洞鉴以货币出资8,000.00万元,认购1,045.7516万股股份;椒江工联以货币出资6,000.00万元,认购784.3137万股股份;椒江城发以货币出资1,996.65万元,认购261.00万股股份;椒江创友以货币出资1,560.6765万元,认购204.01万股股份;椒江创和以货币出资1,790.10万元,认购234.00万股股份;海正集团以货币出资13,364.596665万元,认购1,747.0061万股股份;苏州玮琪以货币出资1,147.50万元,认购150.00万股股份;台州国投以货币出资444.819195万元,认购58.1463万股股份。
  2020年4月10日,坤元评估出具坤元评报[2020]290号《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投资者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海正生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6.63亿元。本次评估报告已于2020年10月28日经椒江区国资办备案。
  椒江区国资办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2021年1月12日出具椒国资办[2020]20号《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和员工持股方案的批复》及椒国资办[2021]1号《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同意本次增资方案的实施。
  2021年2月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1]22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2月1日,海正生物已收到本次增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052.8551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21年2月9日,海正生物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2020年12月29日,公司、海正集团分别与中石化资本、中启洞鉴签署《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就业绩承诺与回购、优先购买权、反稀释权、随售权、更优惠条款、公司治理、股权/股份转让限制等相关事项作补充约定。同日,公司、海正集团与椒江工联签署《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就业绩承诺与回购等相关内容作补充约定。前述协议中,公司均不承担具体补偿或回购义务、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不与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2021年6月30日,公司、海正集团与中石化资本签署《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各方同意增资协议中约定的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审核意见相悖的条款全部解除、终止且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各方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补充协议(二)生效后,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对赌协议或类似的利益安排。
  但若公司IPO上市的申请未获批准或被撤回、失效、被否决、被终止,除公司不再作为协议当事人外,相关条款根据补充协议(二)的约定恢复。
  2021年6月30日,公司、海正集团与中启洞鉴签署《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各方同意增资协议中约定的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审核意见相悖的条款全部解除、终止且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各方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补充协议(二)生效后,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对赌协议或类似的利益安排。
  但若补充协议(二)签署后6个月内,公司未提交IPO申请,或公司提交IPO申请后,因任何原因未获批准或被撤回、失效、被否决、被终止而未能成功上市的,除公司不再作为协议当事人外,相关条款根据补充协议(二)的约定恢复。
  2021年6月30日,公司、海正集团与椒江工联签署《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各方同意增资协议中约定的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审核意见相悖的条款全部解除、终止且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各方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
  补充协议(二)生效后,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对赌协议或类似的利益安排。
  但若公司IPO上市的申请未获批准或被撤回、失效、被否决、被终止,除公司不再作为协议当事人外,相关条款根据补充协议(二)的约定恢复。
  综上所述,根据补充协议的条款,公司虽作为补充协议的签署一方,但不实际承担补偿或回购义务。补充协议(二)明确约定,即使对赌协议由于发行人IPO上市的申请未获批准或被撤回、失效、被否决、被终止而恢复,仍将符合“公司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对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的要求,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4、2021年3月,报告期内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股权调整方案的议案》,同意陈志明、边新超等代持人以股份转让的方式解除股份代持。此外,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修改入公司章程。
  2021年3月18日,边新超与椒江创雅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边新超将其持有的24.00万股股份转让给椒江创雅,股份转让价格为7.65元/股;边新超与陈志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2.00万股股份转让给陈志明,股份转让价格为7.65元/股。
  2021年3月18日,边新超与陈学思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32万股股份以零对价转让给陈学思;边新超与庄秀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50万股股份以零对价转让给庄秀丽。由于本次股份转让系为解除股份代持关系,故本次股份转让为零对价。
  同日,陈志明与椒江创雅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陈志明将其持有的340万股股份转让给椒江创雅,股份转让价格为7.65元/股。
  2021年3月31日,公司就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5、2021年7月,报告期内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1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股权调整方案的议案》,同意椒江创雅将其持有的100万股海正生物股份转让给海正集团,转让价格为7.80元/股。
  2021年6月10日,坤元评估出具坤元评报[2021]432号《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海正生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1.86亿元。本次评估报告已于2021年7月2日经椒江区国资办备案。
  2021年7月20日,公司就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664077600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2,678,068.00元,股份总数202,678,068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56,470,89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6,207,172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664077600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2,678,068.00元,股份总数202,678,068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54,406,63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8,271,436股。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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