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Selon Industrial Co.,Ltd.
所属地域:江西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原料
公司网址:www.chinaselon.com
主营业务: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AC发泡剂 、氯化亚砜 、氯气 、十水碳酸钠 、蒸汽 、烧碱 、氨水 、液氯
控股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4.44、37.55%)
董事长:汪国清
董 秘:李角龙
法人代表:汪国清
总 经 理:汪国清
注册资金:2.4亿元
员工人数:1481
电 话:86-0798-6735776
传 真:86-0798-6806666
邮 编:333300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区(世龙科技园)
公司简介: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气、十水碳酸钠、蒸汽、烧碱、氨水。公司是国内AC发泡剂和氯化亚砜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公司生产的AC发泡剂和氯化亚砜市场占有率均排名行业前列。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HG/T3788-2013《工业氯化亚砜》;公司是中国氯碱工业协会AC发泡剂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单位。至2019年12月,公司已拥有十六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其中氯化亚砜产品方面有12项,AC发泡剂产品方面有4项。公司已掌握了超微细AC发泡剂和二氧化硫全循环法生产高纯度氯化亚砜方法的生产技术,并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的生产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高管介绍:
董事会(5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12-02
发行数量:3000.00万股
发行价格:15.38元
上市日期:2015-03-19
发行市盈率:22.9600倍
预计募资:4.04亿元
首日开盘价:18.46元
发行中签率:0.61%
实际募资:4.61亿元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阶段。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前身为“江西电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经江西乐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注册号为:
360200512000014。
有限公司初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万元,其中:江西电化有限责任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1.18%;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59%;上海盛华实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71%;深圳龙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76%;洋浦远景实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76%。上述注册资本业经江西景德镇会计师事务所以景师内验字[2003]167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4年3月,上海盛华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深圳市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6月,深圳市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深圳龙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增资2000万元,其中: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167万元,深圳龙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733万元,洋浦远景实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00万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700万元,增资事项业经景德镇兴瓷会计师事务所以景兴会验字[2004]01-6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5年6月,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龙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洋浦远景实业有限公司三家股东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81.08%股权,金额3000万元转让给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实业”,其前身为“江西电化高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0月,根据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景移执字第25号民事裁定书,江西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18.92%股权,金额700万元抵偿给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高科”)。
2006年3月,根据江西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赣外经贸外资管字[2006]135号“关于同意江西电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批复,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前身为“景骏投资有限公司”)以美金向有限公司增资折合人民币1702万元,公司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公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402万元,增资事项业经景德镇景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景审所验字[2006]2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年6月,深圳市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470万元对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事项业经乐平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乐永所验字[2007]20号验资报告验证。
至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872万元,股权结构为:大龙实业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09%;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70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99%;电化高科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92%;深圳市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
2、股份制改制及其增资情况根据本公司发起人于2007年8月20日签订的发起人协议书及章程的规定,决定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经审计确认后的净资产人民币115,889,448.31元作为出资,共折合股份公司股本7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共计75,000,000.00元,其余净资产40,889,448.31元转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该等变更事项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8年2月2日以商资批[2008]174号文批准,本公司已于2008年2月2日取得商外资资审字[2008]00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公司设立后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其中大龙实业出资38,317,5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1.09%;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1,742,5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8.99%;电化高科出资8,9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1.92%;深圳市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8%。上述实收资本业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华证中洲验(2008)GF字第01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增资1500万元,其中:大龙实业以机器设备、蒸汽运输管道和构筑物等热电资产辅助设施对本公司增资人民币874万元;电化高科以机器设备等热电资产对本公司增资人民币626万元。经上述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000万元,其中:大龙实业出资为人民币4705.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28%;电化高科出资为人民币15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89%,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2174.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16%;深圳市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7%。上述实收资本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该等变更事项业经江西省商务厅于2010年12月16日以赣商外资管[2010]243号文批准。
2010年12月20日,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电化高科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00万股股份转让给乐平市新世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意股东大龙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万股股份转让给乐平市新世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经上述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其中:
大龙实业出资为人民币4505.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6%;电化高科出资为人民币9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22%;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2174.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16%;深圳市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7%;乐平市新世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为人民币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89%。该等变更事项业经江西省商务厅于2010年12月29日以赣商外资管[2010]284号文批准。
2011年5月,乐平市新世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1年5月20日,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股东乐平市新世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其中:大龙实业出资为人民币4505.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6%;电化高科出资为人民币9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22%;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2174.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16%;新疆致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身“深圳市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0月变更)出资为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7%;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为人民币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89%。
本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在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200512000014。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宜云;注册地址:乐平市接渡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99号》文件,公司公开发行股份3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于2015年3月16日划入公司专户账内,于2015年3月19日正式上市交易,报告期内已变更好营业执照。
2016年5月,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新增股本1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实收资本24,000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477号验资报告验证。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