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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公司资料


华塑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Hwasu Co.,Ltd.

所属地域:安徽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原料
公司网址:www.hwasu.com
主营业务: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及烧碱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等,构建了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
产品名称:
PVC 、烧碱 、灰岩 、电石渣水泥 、石灰
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7.12%)
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7.12%)
最终控制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7.12%)
董事长:路明

董  秘:毕刚

法人代表:路明
总 经 理:赵凯

注册资金:35.07亿元

员工人数:2485
电  话:86-0550-2168237

传  真:86-0550-2168888

邮 编:233290
办公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公司简介: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及烧碱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等,构建了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公司主要产品包括PVC、烧碱、灰岩、电石渣水泥、石灰等。公司始终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积极开展科研攻关,VCM装置精馏高沸物回收利用、电石炉智能出炉、水泥窑协同处理电石炉净化灰、副产盐酸与石灰石筛下物制备氯化钙等技术处于同行业前列,拥有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79项。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7人):


高管(8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9-03-30

发行数量:3.86亿股

发行价格:3.94元
上市日期:2021-11-26

发行市盈率:22.9500倍

预计募资:14.02亿元
首日开盘价:4.73元

发行中签率:0.11%

实际募资:15.21亿元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1、2009年3月,华塑股份设立
  2005年2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召开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专题会议,决定推进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设;2008年6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就盐化项目法人组建、中国盐业总公司岩盐资源划转等问题召开专题会议;2008年1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同意淮矿集团、皖投集团、马钢集团、中国盐业总公司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具体实施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即盐化项目)。
  2008年5月29日,东兴盐化(中国盐业总公司下属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为了支持安徽省煤化-盐化一体化项目中盐化项目尽快实施,同意东兴盐化以5.00亿吨岩盐采矿权作价1.5亿元,作为股本金投入到新成立的安徽省盐化项目法人实体中(即华塑股份)。
  2008年11月13日,皖投集团召开办公会,同意出资1.5亿元投资“煤化盐化一体化重点工程”。
  2009年1月4日,安徽省国资委下发《关于马钢集团参股淮矿集团煤化盐化一体化重点工程—10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的审核意见》(皖国资规划函〔2009〕2号),同意马钢集团以自有资金1.5亿元参股淮矿集团煤化盐化一体化重点工程—10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
  2009年3月21日,淮矿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出资10.5亿元与马钢集团、皖投集团、东兴盐化共同发起设立“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3月,淮矿集团、马钢集团、皖投集团、东兴盐化作为华塑股份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就发起设立华塑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2009年3月28日,华塑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由淮矿集团、马钢集团、皖投集团、东兴盐化共同发起设立华塑股份;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华塑股份设立时,全体发起人已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在《公司章程》和《发起人协议》中约定分三期缴付出资。
  2009年3月28日,滁州鸿基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发起人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滁鸿会〔2009〕043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3月27日,华塑股份(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2,00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27,000.00万元,以无形资产(采矿权)出资15,000.00万元。由于华塑股份设立时股东东兴盐化以岩盐采矿权作价出资,此次出资未经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020年2月,公司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次出资的采矿权在出资时的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并出具了《安徽省定远县东兴矿区西矿段采矿权评估报告》(中水致远矿评字〔2020〕第020001号),确定安徽省定远县东兴矿区西矿段岩盐、芒硝矿评估基准日(2009年2月28日)的采矿权追溯评估价值为15,237.69万元。2020年2月18日,容诚会所对《验资报告》(滁鸿会〔2009〕043号)及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032号)。
  2009年3月30日,华塑股份在滁州市工商局依法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0年7月,实收资本变更
  2010年7月7日,华塑股份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第二期实收资本54,000.00万元出资到位,其中,淮矿集团出资42,000.00万元,皖投集团出资6,000.00万元,马钢集团出资6,00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相关内容。
  上述出资经滁州鸿基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滁鸿会验字[2010]51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4月16日,华塑股份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即本期实收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4,000.00万元,华塑股份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54,00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本次出资连同第一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00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64.00%。
  2010年7月21日,华塑股份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安徽省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10年10月,实收资本变更
  2010年8月9日,华塑股份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第三期实收资本54,000万元出资到位,其中,淮矿集团出资42,000万元,皖投集团出资6,000万元,马钢集团出资6,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相关内容。
  2010年10月22日,滁州鸿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滁鸿会验字〔2010〕147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9月30日,华塑股份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三期出资,即本期实收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4,000万元,华塑股份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54,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本次出资连同第一期、第二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
  2010年10月25日,华塑股份完成变更实收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1年5月,华塑股份第一次股份转让
  2009年5月11日,中国成达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意关于中国成达出资参与淮矿集团盐化工项目。
  2009年8月7日,中国成达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出资参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盐化工项目的批复》(中国化学股份发〔2009〕217号),同意中国成达受让华塑股份股权。
  2009年9月10日,淮矿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中国成达转让淮矿集团持有的华塑股份18,000万股股份(12%的股权)。
  2009年10月20日,华塑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淮矿集团将其持有的华塑股份12%股权转让给中国成达,转让股份数为18,000万股。
  2009年11月3日,淮矿集团和中国成达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华塑股份105,000万股股份中的18,000万股股份,即12%的股权转让给中国成达,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00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淮矿集团持有的股份在公司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华塑股份当时设立尚不足一年,故双方在《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待华塑股份设立满一年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中国成达向淮矿集团支付第一期转让款3,600万元;淮矿集团于2009年第四季度、2010年第二季度按照《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缴纳第二期、第三期出资时,中国成达分别向淮矿集团支付转让款7,200万元、7,200万元。
  2009年12月28日,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淮北矿业集团协议转让安徽华塑股份公司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09〕604号),同意淮矿集团将所持华塑股份18,00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中国成达。因华塑股份成立未满一年,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双方先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待公司成立满一年后再办理股权过户登记。
  2010年6月29日,华塑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因华塑股份成立已满一年,发起人股份限制转让期届满,股东大会一致同意中国成达正式登记成为华塑股份的股东。同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章程修正案,相应修改了章程中关于公司股东、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相关内容。
  2010年11月3日,淮矿集团出具《关于成达公司受让华塑公司部分股份转让款付清的函》,确认截止2010年9月底,中国成达已经将18,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全部付清。
  2011年5月24日,华塑股份在滁州市工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5、2012年10月,华塑股份第二次股份转让
  经省国资委2012年6月6日出具的《关于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宜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2〕379号)批复同意,皖投集团将其持有华塑股份的10%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全资子公司皖投工业。
  2012年7月20日,皖投工业股东皖投集团根据皖国资产权函〔2012〕379号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皖投工业接受皖投集团划转其持有的华塑股份的全部股权。
  2012年7月31日,华塑股份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皖投工业登记为公司的股东。
  2012年10月11日,华塑股份在滁州市工商局办理了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
  6、2015年6月,华塑股份第三次股份转让
  经马钢集团2015年1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马钢集董决〔2015〕2号),马钢集团决定成立全资子公司马钢投资,并将其持有华塑股份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马钢投资。
  2015年6月3日,马钢集团向省国资委上报了《马钢集团公司关于股权划转事项的请示》。2015年6月18日,马钢集团与马钢投资签署了《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在所出资企业内部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批准并抄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马钢集团为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已经马钢集团内部董事会批准并已经报国资委备案,因此,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015年6月30日,华塑股份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马钢集团持有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为马钢投资持股的议案》,并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7、2017年11月,华塑股份股票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
  2017年7月25日,华塑股份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向全国股转系统递交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申请。
  2017年11月28日,全国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华塑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747号),同意华塑股份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2017年12月21日,华塑股份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华塑股份,证券代码为872452,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8、2018年7月,华塑股份第一次增资(在全国股转系统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9月30日,中联国信以2017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华塑股份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皖中联国信评报(2017)第177号)。
  2018年3月26日,华塑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的<定向增发认购股票协议>的议案》等议案。2018年3月27日,华塑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本次董事会决议及议案、《股票发行方案》。
  2018年4月,华塑股份分别与淮矿集团、定远国资、三重一创签订《定向增发认购股份协议》,协议约定本次增资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1.0553041元/股。
  2018年4月23日,省国资委出具了皖国资评价函〔2018〕196号批复,原则同意华塑股份增资方案,由淮矿集团、定远国资、三重一创参与本次增资。
  2018年4月26日,华塑股份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增发认购股票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018年6月6日,容诚会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8]5040号):经审验,截至2018年5月24日止,华塑股份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2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3,01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8,466,981.1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71,786,62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6,680,356.13元。
  2018年6月26日,全国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214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事宜。
  2018年7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3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同日,公司新增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8年7月19日,华塑股份在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华塑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除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外,在全国股转系统没有发生股权转让或其他股权变动事项。
  9、2019年2月,华塑股份终止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2019年1月17日,华塑股份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相关具体事宜。
  2019年1月30日,全国股转系统向华塑股份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392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872452,证券简称:华塑股份)自2019年2月1日起终止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10、2019年9月,华塑股份第二次增资
  2019年6月5日,淮矿集团召开2019年第九次董事会,为满足华塑股份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对华塑股份增资,增资价格以经评估备案的结果为依据确定。
  2019年8月17日,中联国信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华塑股份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9〕第178号)。
  2019年8月24日,华塑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增资相关议案,并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9月,华塑股份与淮矿集团、定远国资、建信金融,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本次增资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1.334元/股。华塑股份本次增资合计增发749,625,187股。其中,淮矿集团本次认购337,331,334股,投资额450,000,000元;定远国资本次认购74,962,519股,投资额100,000,000元;建信金融本次认购337,331,334股,投资额450,000,000元。
  2019年9月17日,省国资委出具了皖国资评价函〔2019〕426号批复,同意华塑股份的增资事项由淮矿集团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办理,原则上可以非公开协议方式交易。
  2019年9月18日,华塑股份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2019年9月26日,容诚会所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7562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9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淮矿集团、建信金融、定远国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749,625,187.00元。淮矿集团、建信金融、定远国资全部以货币出资,共出资人民币749,625,187.00元。
  2019年9月20日,华塑股份在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11、2019年9月,华塑股份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9年6月24日,三重一创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鉴于皖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三重一创及皖投工业均持有华塑股份股权,为整合皖投集团对华塑股份的投资,三重一创同意将其持有华塑股份全部股份转让给皖投工业。
  2019年7月10日,中联国信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拟转让的华塑股份全部股权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9]第221号)。
  2019年8月5日,皖投工业股东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召2019年第十三次办公会,原则同意皖投工业受让三重一创持有华塑股份全部股份。
  2019年9月9日,皖投集团召开集团公司年度第17次办公会议,会议原则同意关于皖投工业协议受让三重一创持有华塑股份公司全部股份。
  2019年9月24日,三重一创与皖投工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三重一创将其持有的华塑股份全部股份转让给皖投工业。
  2020年3月5日,省国资委下发《省国资委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有关问题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20〕102号),界定了发行人国有股东的持股数量、比例及性质。
  根据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35号《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385,990,000.00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600935。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100686874334U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7,401,812.00元。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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