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Oceanking Development Co.,Ltd.
所属地域:浙江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原料
公司网址:www.nbocc.com
主营业务: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品名称:
烧碱 、液氯 、氯化石蜡 、次氯酸钠 、氯碱类产品 、MIBK类产品 、高纯氢气
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5.62%)
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5.62%)
最终控制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5.62%)
董事长:王时良
董 秘:石艳春
法人代表:王时良
总 经 理:沈曙光
注册资金:4.35亿元
员工人数:518
电 话:86-0574-86502981
传 真:86-0574-86503393
邮 编:315204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公司简介: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采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零极距离子膜法盐水电解工艺生产烧碱,联产出氯气、氢气,并以此为基础发展自身的碱、氯、氢三大产品链,具体包括氯碱类产品、MIBK类产品和其他产品,其中,氯碱类产品主要为烧碱和氯化石蜡,包括20%、30%、32%、48%浓度液碱,液氯,氯化石蜡,次氯酸钠(含84消毒液),高纯盐酸,副产盐酸和氯化氢气体;MIBK类产品包括甲基异丁基酮(MIBK)、二异丁基酮(DIBK)和甲基正戊基酮的高沸酮和羟基酮混合物(KB-3);其他产品包括工业氢气及少量的贸易产品。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4-12-21
发行数量:6526.00万股
发行价格:5.99元
上市日期:2021-11-11
发行市盈率:22.9700倍
预计募资:3.58亿元
首日开盘价:7.19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3.91亿元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镇洋有限,系由镇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镇洋有限2019年第二次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镇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9年7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同意聘请天健所和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变更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
2019年9月2日,天健所出具天健审[2019]877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审计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镇洋有限的净资产为620,762,371.16元。
2019年9月12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信资评报字[2019]第20071号《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改造所涉及的该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镇洋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93,081.91万元。
2019年10月23日,镇洋有限召开2019年第三次股东会作出决议,确认了上述审计及评估结果、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及公司类型、公司的净资产额及各位股东享有的净资产份额、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及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
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天健审[2019]8774号《审计报告》,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7月31日的净资产620,762,371.16元,按约1:0.5953的比例折成369,540,000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69,540,000元,未计入股本部分的251,222,371.16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9年11月8日,镇洋有限之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关于变更设立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同意以审计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镇洋有限账面净资产中的36,954万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剩余净资产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镇洋有限之全体股东即为发行人之全体发起人。该协议还对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各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2019年11月11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19年11月12日,天健所对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443号《验资报告》。
上述整体变更方案已经交投集团浙交投[2019]269号《关于同意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设置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
2019年11月14日,股份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号为913302117685197585,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9,540,000元。
(二)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改制设立时5%以上主要发起人为交投集团、海江投资、德联科技、汇海合伙、海江合伙。上述主要发起人在本公司改制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
1、交投集团交投集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经营的省级交通类国有资产
营运机构,对其下属参、控股企业实施统一管理,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交投集团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2、海江投资
海江投资是宁波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对其下属参、控股企业实施统一管理,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销售、工业用水销售、工程监理、旅游业、生活污水处理等。本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海江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3、德联科技
德联科技(430455)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其拥有的资产包括对本公司的股权投资以及其控股的杭州德联净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德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河南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热能设备及系统、能源自动化设备及系统集成、物联网及软件技术服务以及能源运营及管理服务业务等。本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德联科技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4、汇海合伙、海江合伙
汇海合伙、海江合伙为本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其拥有的资产为对本公司的股权投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本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汇海合伙、海江合伙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镇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变更前原有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全部进入股份公司,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发行人承继,发行人变更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成立后主营业务仍为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四)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本公司是由镇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发起人交投集团、海江投资、德联科技、恒河材料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主要发起人除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益外,不从事其他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在生产经营方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由镇洋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原由镇洋有限所有的资产、承担的负债全部由发行人继承,除编号为甬国用(2009)第0611830号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完成更名外,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办理完毕。
二、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与变化.
1、2004年12月,有限公司成立.
2004年12月13日,浙江发展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组建镇洋有限。
2004年12月15日,浙江发展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香港浙经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和《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章程》,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宁波市化学工业区;投资总额为2,42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968万美元,其中浙发公司出资72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以人民币投入,中国香港浙经出资24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以现汇投入;出资期限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出资15%,其余部分在三年内缴清;公司的经营期限为50年,经营范围为离子膜烧碱、液氯、氯化石蜡、盐酸、氢气及其他化工产品生产,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品种,提供相关技术及售后服务。
2004年12月17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甬外经贸资管函[2004]450号《关于同意成立合资企业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了上述约定事项。
2004年12月17日,镇洋有限取得了宁波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甬资字[2004]03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4年12月21日,镇洋有限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注册号为企合浙甬总字第00882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5年3月,第一次实收资本变更.
2004年12月27日,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三会验[2004]775号《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12月27日止,镇洋有限已收到中国香港浙经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美元423,958.19元,中国香港浙经以港币3,300,000.00元按照当日汇率1:1.0633折合人民币3,508,890.00元,再按当日汇率8.2765折合美元423,958.19元。
2005年3月5日,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三会工验[2005]1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12月30日止,镇洋有限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出资折合美元5,876,806.62元,其中浙发公司以人民币45,500,000.00元以当日汇率8.2765折合美元5,497,492.90元;中国香港浙经以港币2,950,000.00元按当日汇率1.0642折合人民币3,139,390.00元,再按当日汇率8.2765折合美元379,313.72元。
2005年3月10日,镇洋有限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海分局办理工商登记,取得注册号为企合浙甬总字第00882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7年6月,第二次实收资本变更暨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12月12日,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三会工验[2005]606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10月31日止,镇洋有限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出资折合美元1,937,666.25元,其中浙发公司以人民币14,500,000.00元以转账当日汇率8.2765折合美元1,751,948.29元;中国香港浙经以港币1,440,000.00元按转账当日汇率1.0426折合人民币1,501,344.00元,再按转账当日汇率8.0840折合美元185,717.96元。
2007年3月20日,镇洋有限董事会作出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同意中国香港浙经将其持有镇洋有限25%的股权转让给浙铁集团,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日,浙发公司出具放弃优先购买声明。
2007年3月23日,中国香港浙经与浙铁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国香港浙经将其持有镇洋有限25%的股权转让给浙铁集团,转让价格按中国香港浙经已出资额988,989.87美元原价转让,中国香港浙经未出资部分1,431,010.13美元由浙铁集团履行出资义务。
2007年3月30日,浙发公司与浙铁集团共同签署的《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章程》,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浙发公司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75%;浙铁集团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25%,其中8,149,624元已出资到位,剩余11,850,376元在2007年12月20日前足额缴纳。
2007年5月23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甬外经贸资管函[2007]285号《关于同意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变更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同意中国香港浙经将其持有的镇洋有限25%的股权转让给浙铁集团,公司性质由合资企业转变为内资企业,并收回原批准证书。
2007年6月1日,镇洋有限就上述变更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海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330211100233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镇洋有限公司性质发生变更,注册资本也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注册资本变更参照浙发公司实缴资本7,249,441.19美元,按出资时即期汇率8.2765折算回人民币60,000,000.00元,再以60,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比例75%换算成公司注册资本80,000,000.00元。由于浙发公司在本次变更前并未实缴完毕注册资本,因此以浙发公司实缴资本折算公司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的减少,属于减资事项,应当履行相应减资程序。
镇洋有限在股权转让及企业性质变更过程中,存在未经审批和减资未履行程序的情形,但鉴于镇洋有限当时的企业性质变更已经工商管理部门审批通过,且镇洋有限存续至今,不存在通过减资逃避债务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也未因本次减资产生过任何纠纷或争议。据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该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影响。
4、2007年7月,第三次实收资本变更.
2007年6月25日,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甬世会验[2007]1079号《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4月3日止,镇洋有限已收到浙铁集团缴纳的实收资本人民币11,850,376.00元,以货币出资。
2007年7月27日,镇洋有限就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海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33021100000223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8年1月,第一次增资.
2007年9月17日,镇洋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到1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7,000万元由股东浙铁集团以货币形式认缴。
2007年12月20日,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威远验字[2007]2097号《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9月18日止,镇洋有限已收到股东浙铁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7,000万元,以货币出资。
2008年1月17日,镇洋有限就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海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33021100000223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11年9月,第二次增资.
2011年9月7日,镇洋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加到55,000万元,其中浙铁集团以货币形式增加注册资本32,250万元(17,250万元计划在2011年9月30日前缴足,剩余15,000万元计划在2013年9月7日前缴足),浙发公司以货币形式增加注册资本7,750万元(2,750万元计划在2011年9月30日前缴足,剩余5,000万元计划在2013年9月7日前缴足)。
2011年9月20日,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甬世会验[2011]120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9月19日止,镇洋有限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浙铁集团缴纳新增注册资本17,250万元,浙发公司缴纳新增注册资本2,750万元。
2011年9月21日,镇洋有限就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海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33021100000223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12年3月,第四次实收资本变更.
2012年2月22日,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甬世会验[2012]10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2月21日止,镇洋有限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1亿元,其中浙铁集团缴纳新增实收资本7,500万元,浙发公司缴纳新增实收资本2,500万元。
2012年3月1日,镇洋有限就前述实收资本变更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海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注册号为33021100000223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12年10月,第五次实收资本变更.
2012年10月23日,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甬世会验[2012]118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10月22日止,镇洋有限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1亿元,其中浙铁集团缴纳新增实收资本7,500万元,浙发公司缴纳新增实收资本2,500万元。
2012年10月31日,镇洋有限就前述实收资本变更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海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注册号为33021100000223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14年11月,吸收合并镇洋新材料.
2014年9月26日,镇洋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镇洋有限吸收合并宁波镇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权利义务由镇洋有限承继,合并基准日为2014年9月30日。
2014年9月26日,镇洋新材料股东作出决定,同意镇洋有限吸收合并镇洋新材料,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权利义务由镇洋有限承继,合并基准日为2014年9月30日。
2014年9月28日,镇洋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与镇洋新材料签署《公司合并协议》。
2014年9月28日,镇洋新材料股东作出决定,同意与镇洋有限签署《公司合并协议》。
2014年9月28日,镇洋有限与镇洋新材料签署《公司合并协议》,协议约定:(1)合并方式为镇洋有限吸收合并镇洋新材料,镇洋有限存续,镇洋新材料办理注销登记;(2)合并基准日为2014年9月30日;(3)合并基准日各方资产情况为,镇洋有限资产总额为159,886万元,负债为91,286万元,净资产为68,600万元;镇洋新材料资产总额为22,904万元,负债为20,999万元,净资产为1,905万元;(4)合并后,存续企业镇洋有限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保持不变;(5)合并后,合并各方原有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镇洋有限承继。
2014年9月30日,镇洋有限和镇洋新材料就本次吸收合并在《宁波日报》进行了公告。
2014年10月28日,浙铁集团出具浙铁资[2014]91号《关于同意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对宁波镇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批复》,同意镇洋有限吸收合并镇洋新材料。
2014年11月14日,镇洋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吸收合并后,镇洋有限的基本情况不变,公司组织机构不作调整。
2014年11月18日,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甬镇市监)登记内销字[2014]第000233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镇洋新材料注销登记。
2014年11月18日,镇洋有限就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镇洋新材料在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注册号为330211000002235号的《营业执照》。
10、2016年4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25日,浙铁集团出具浙铁资[2015]123号《关于无偿划转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的通知》,经浙铁集团第101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以2015年12月31日作为基准日,将浙发公司持有的镇洋有限25%股权无偿划转到浙铁集团直接持有。
2016年2月25日,镇洋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作为基准日,将浙发公司持有的镇洋有限25%股权无偿划转到浙铁集团直接持有。
2016年4月11日,镇洋有限就本次股权划转在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913302117685197585号的《营业执照》。
11、2016年5月,第一次减资.
2016年4月15日,镇洋有限股东浙铁集团作出决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5.5亿元缩减为3亿元,减少的注册资金2.5亿元转为镇洋有限资本公积。
2016年5月26日,镇洋有限就本次注册资本减少在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注册号为913302117685197585号的《营业执照》。
天健所出具天健验[2020]37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减资后注册资本进行了确认。
12、2017年11月,股东变更.
2016年10月9日,浙江省国资委以浙国资企改[2016]9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交通集团公司吸收合并省铁路集团公司方案的批复》,同意交投集团吸收合并浙铁集团的方案;吸收合并后,浙铁集团注销,其现有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及商业活动承诺由交投集团承继,相关资产(股权)全部变更至交投集团名下;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16年8月31日。
2017年10月27日,镇洋有限股东交投集团作出决定,同意公司股东由浙铁集团变更为交投集团。
2017年11月1日,镇洋有限就本次股东变更在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注册号为913302117685197585号的《营业执照》。
13、2018年12月,第二次减资.
2018年9月30日,镇洋有限作出2018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5,819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4,181万元。
2018年12月14日,镇洋有限就本次股东变更在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注册号为913302117685197585号的《营业执照》。
天健所出具天健验[2020]355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了确认。
关于本次减资,交投集团出具了《关于同意镇洋化工资产剥离方案的批复》,同意镇洋有限资产剥离方案,将镇洋有限持有的化工科技大楼以2018年2月28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值无偿划转给交投集团,并相应减少镇洋有限注册资本和交投集团对镇洋有限的出资额。
14、2019年7月,混合所有制改制暨第三次增资.
2018年5月4日,交投集团出具浙交投(2018)122号《关于同意启动镇洋化工股改上市的批复》,同意镇洋有限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前期工作。
2018年10月23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XYZH/2018HZA10245号《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2018年11月29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万隆评报字(2018)第10219号《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认,镇洋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2月28日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价值为543,545,800.00元,按收益法评估的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45,900,000.00元,该评估报告已于2018年12月10日在交投集团办理了评估备案,备案号为浙交评备[2018]0007号。
2018年12月7日,镇洋有限召开第五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2019年1月18日,交投集团出具浙交投[2019]36号《关于同意镇洋化工混改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镇洋有限上报的混改实施方案。
根据交投集团批复同意的混改实施方案,镇洋有限通过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战略投资者,海江投资、德联科技、恒河材料通过竞价程序获得增资份额并锁定入股价格,员工持股平台汇海合伙、海江合伙按照“同股同价”的原则参与镇洋有限本次定向增发。
2019年7月18日,镇洋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镇洋有限增资扩股实施方案,即镇洋有限吸收海江投资、德联科技、恒河材料、汇海合伙、海江合伙为公司新股东。以上5家新增股东增资价格均为2.017元/每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共计12,771.5037万元注册资本,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海江投资以10,427.6885万元认购5,169.9001万元注册资本;德联科技以4,481.5721万元认购2,221.8999万元注册资本;汇海合伙以3,750.5万元认购1,859.4448万元注册资本;海江合伙以3,749.5万元认购1,858.9489万元注册资本;恒河材料以3,350.8623万元认购1,661.31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6,952.5037万元。
2019年7月26日,天健所出具天健验[2019]273号《验资报告》验证前述资金到位。
2019年7月29日,镇洋有限就本次增资在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注册号为913302117685197585号的《营业执照》。
15、2019年11月,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镇洋有限2019年第二次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镇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9年7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同意聘请天健所和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变更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
2019年9月2日,天健所出具天健审[2019]877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审计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镇洋有限的净资产为620,762,371.16元。
2019年9月12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信资评报字[2019]第20071号《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改造所涉及的该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镇洋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93,081.91万元。
2019年10月23日,镇洋有限召开2019年第三次股东会作出决议,确认了上述审计及评估结果、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及公司类型、公司的净资产额及各位股东享有的净资产份额、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及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
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天健审[2019]8774号《审计报告》,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7月31日的净资产620,762,371.16元,按约1:0.5953的比例折成369,540,000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69,540,000元,未计入股本部分的251,222,371.16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9年11月8日,镇洋有限之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关于变更设立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同意以审计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镇洋有限账面净资产中的36,954万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剩余净资产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镇洋有限之全体股东即为发行人之全体发起人。该协议还对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各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2019年11月11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19年11月12日,天健所对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443号《验资报告》。
上述整体变更方案已经交投集团浙交投[2019]269号《关于同意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设置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
2019年11月14日,股份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号为913302117685197585,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9,540,000元。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1768519758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3,480万元,股份总数43,4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79,005,287.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55,794,713.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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