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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盐集团公司资料


江盐集团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Salt Industry Group Co.,Ltd.

所属地域:江西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原料
公司网址:www.jxsalt.com
主营业务:盐及盐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散盐 、轻质纯碱 、重质纯碱 、井冈牌深井盐 、清江食用盐 、绿色低钠盐 、未加碘食用盐 、未加碘低钠盐 、海藻碘盐 、百仙牌食用盐 、螺旋藻植物碘盐 、未加碘精制盐(大包装) 、加碘精制盐(大包装)
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24%)
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3.81%)
最终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3.81%)
董事长:胡世平

董  秘:黄雪

法人代表:胡世平
总 经 理:杨小军

注册资金:6.43亿元

员工人数:2272
电  话:86-0791-86370379

传  真:86-0791-86379366

邮 编:330038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369号
公司简介: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盐及盐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食盐、工业盐、元明粉等盐产品以及纯碱、小苏打等盐化工产品。公司系江西省内唯一一家省级盐业公司,亦系江西省内唯一一家政府食盐储备单位,承担保障全省食盐市场供应及维护食盐市场稳定的重任,在省内食盐流通市场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目前市场占有率仍保持在70%以上。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5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89-08-12

发行数量:1.60亿股

发行价格:10.36元
上市日期:2023-04-10

发行市盈率:15.8100倍

预计募资:9.5亿元
首日开盘价:13.51元

发行中签率:0.07%

实际募资:16.58亿元
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江盐有限以截至2016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对江盐集团2016年第五次股东会议题的审核意见》,审议了江盐有限股东会议案《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江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江盐有限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14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CAC专字[2016]1274号),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盐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32,499.58万元。
  2016年12月19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6]第2059号),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盐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37,559.33万元,增值率3.82%。2016年12月20日,江盐有限就上述资产评估情况完成省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B-011号)。
  2016年12月20日,江盐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在江盐有限基础上,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变更设立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26,256,079元,拟设置的股份总额为426,256,079股。
  2016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以及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6年12月27日,公司取得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0136N)。
  2020年8月20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验字[2020]0025号),对江盐集团2016年股份公司设立情况进行了补充验资,确认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缴资本已经全部到位。
  (二)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有限公司的设立及整体改制情况
  江盐有限前身为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并在当月完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资改革字[2014]9号),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按照“做大盐业集团公司资产规模、做实核心主业、做强竞争优势”的部署,优先推动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改制为有限公司的同时,同步进行引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平台。
  (1)有限公司设立的外部决策程序
  2014年7月27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印发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资改革字[2014]9号),审议通过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
  2015年4月26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重组总体方案》经江西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原则通过。
  2015年11月3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对<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批复》(赣国资企改字[2015]296号),批复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为有限公司事项。
  2015年12月1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府字[2015]99号),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督促指导企业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有限公司设立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8月10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重组方案》、《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及实施细则》、《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核心骨干持股方案》等与本次整体改制相关的议案。
  2015年10月13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三个投资公司(核心骨干持股平台)章程》及其《增资协议》和《核心骨干持股方案(修订稿)》。
  2015年12月24日,设立后的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实施增资扩股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形式由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股权多元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5日,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
  ①增资后的《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同意注册资本由20,000万
  元增加至42,625.6079万元;
  ②公司形式由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国有产权登记
  本次改制前,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已于2015年4月9日办理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并取得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证》。截至改制前,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注册资金为25,476.56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4)清产核资
  2015年1月29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将清产核资结果上报江西省国资委。
  2015年1月30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对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清产核资结果的批复》(赣国资评价字[2015]30号),对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上报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了批复。
  (5)审计
  2015年2月1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经营性资产)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1至4月专项审计报告》(CHW专字[2015]0012号)。同月,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将改制财务审计结果向江西省国资委报送备案。
  2015年11月30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企业改制(一般股权变动)财务审计结果备案表》,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关于改制财务审计结果的备案。
  (6)评估及核准
  2014年12月10日,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拟进行改制项目所涉及的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发评报字[2014]127号),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经营性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1,719.78万元;经营性净资产评估价值为86,705.75万元,经营性净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44,985.97万元,增值率为107.83%。
  2015年4月13日,江西省国资委作出《关于核准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结果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15]97号),批复核准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纳入改制范围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以201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86,705.75万元。2015年4月26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重组总体方案》经江西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原则通过。
  (7)债权人通知/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2015年10月30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向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公司制改制工商变更登记免于提供银行保全证明等确认文件的报告》(赣盐字[2015]194号),根据该文件,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时按大型企业免于提供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确认文件。
  (8)职工安置及职工代表大会
  2015年5月4日,江西省国资委向江西省政府呈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重组总体方案(审议稿)》(赣国资企改字[2015]123号)。2015年8月10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重组方案》、《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及实施细则》等与本次公司制改制中职工安置相关的议案。2015年9月29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职工第三届一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重组方案》和《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职工安置方案》。2015年12月1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作出《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府字[2015]99号),同意江西省盐业公司改制,督促指导企业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9)核心骨干持股
  2015年10月20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向江西省国资委上报赣盐字[2015]178号文《关于呈报<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心骨干员工持股方案>》的报告。根据该方案,147名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了三个持股平台(分别为南昌晶实投资有限公司、南昌晶联投资有限公司、南昌晶通投资有限公司),再由持股平台对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10)投资者入股
  2015年4月26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重组总体方案》经江西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原则通过;2015年4月28日,盐业公司就增资扩股事宜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进行了公开挂牌招标,挂牌期满日期为2015年5月27日。
  截至2015年5月27日,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井冈山北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意向投资方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办理了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查,上述投资方属于合格意向投资方。
  (11)增资及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2015年9月9日,本次增资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井冈山北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昌晶实投资有限公司、南昌晶联投资有限公司、南昌晶通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各方以3.085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认购本次混改中公司新增实收资本97,244,733元、38,897,893元、32,414,911元、32,414,911元、8,427,877元、8,427,877元和8,427,877元。其中晶实投资、晶联投资、晶通投资三家持股平台总出资额为7,800万元,三家企业各自出资以其实际出资额为准。最终成交价格根据意向投资者报送的约束性报价函确定,3家核心骨干持股平台与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一致,均为3.085元/注册资本。
  2015年11月5日,江西省井冈山北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江西省井冈山北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换增资主体的函》:因经营模式需要,根据其与相关投资人在2015年9月9日共同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中17.2条的约定,将该《增资扩股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由南昌市井冈山北汽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享有和承担。变更后投资主体南昌市井冈山北汽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原投资主体江西省井冈山北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由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
  2015年11月16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更换增资主体的函》:根据其与相关投资人在2015年9月9日共同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中17.2条的约定,将该《增资扩股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由宁波信达汉石龙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享有和承担。变更后投资主体宁波信达汉石龙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原投资主体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扩股交割单》。根据该交割单,增资扩股项目名称为江西省盐业集团增资扩股项目,融资方为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投资方分别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井冈山北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江西省国资委与原投资主体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井冈山北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昌晶实投资有限公司、南昌晶联投资有限公司、南昌晶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宁波信达汉石龙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市井冈山北汽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省井冈山北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增资扩股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分别由宁波信达汉石龙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昌市井冈山北汽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享有和承担。
  (12)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①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变更
  2015年12月15日,江盐有限取得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0136N,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金为20,000万元整。
  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完成后的工商变更
  2015年12月29日,江盐有限取得增资后的《营业执照》,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426,256,079元。
  (13)江西省国资委股权无偿划转
  ①本次划转的外部批准
  2015年12月31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无偿划转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15]399号),批准同意:
  A、将江西省国资委持有的江盐有限46.92%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国控;
  B、此次划转免于评估、免于进场交易;
  C、划转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②本次划转的内部审议程序
  2016年3月10日,江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
  A、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江盐有限46.92%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国控;
  B、通过了《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
  ③工商登记
  2016年4月20日,江盐有限就前述划转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4)验资情况
  2021年10月10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CAC验字[2021]0034号),对江盐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情况进行了补充验资。经审验,截至2016年1月1日,江盐有限已收到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盐业集团的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200,000,000.00元。
  2021年12月1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6-00011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5月5日止,公司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226,256,079.00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9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变更后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426,256,079.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426,256,079.00元。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江盐有限于2016年12月27日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2016年11月10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对江盐集团2016年第五次股东会议题的审核意见》,审议了江盐有限股东会议案《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江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江盐有限召开2016年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6年9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总股本426,256,079股,注册资本426,256,079元。同意整体变更后公司名称拟定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0日,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在江盐有限基础上,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变更设立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26,256,079元,拟设置的股份总额为426,256,079股。
  2016年12月14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CAC专字[2016]1274号),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盐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32,499.58万元。
  2016年12月19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6]第2059号),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盐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37,559.33万元,增值率3.82%。2016年12月20日,江盐有限就上述资产评估情况完成省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B-011号)。
  2016年12月23日,江盐股份召开创立大会以及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2016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后的名称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验字[2020]0025号),对江盐集团2016年股份公司设立情况进行了补充验资。经审验,截至2016年9月30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426,256,079元,股本为426,256,079元。
  3、2020年5月,江盐集团增加注册资本
  2019年2月21日和2019年3月13日,江盐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同意为推动江盐股份“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落地,加快盐化工项目建设,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拟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增资扩股。
  2019年6月14日和2019年7月1日,江盐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同意江盐集团控股股东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增资扩股,并对增资扩股方案进行了相应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增资扩股方案,江西国控拟认购不超过4,257.64万股,保持其持有增资后江盐股份46.92%的股权比例不变,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江西国控此次增资价格与本次增资的其他投资者一致,均以本次增资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准。
  2019年10月17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本次增资的《审计报告》(CAC审字[2019]1002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江盐股份净资产账面价值132,615.51万元。
  2019年10月21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9]第206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江盐股份净资产评估价值156,255.38万元,对应每股评估对价3.67元/股。
  2019年12月19日,江盐股份本次增资扩股项目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2020年4月3日,江盐股份本次增资扩股项目挂牌公告期结束,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格审查和集团审核确认,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大股东江西国控同比例增资。
  2020年5月13日,江盐股份及其原股东方以及参与本次增资的投资方签署《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江西国控以现金出资97,328,400元,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以现金出资55,050,000元。上述出资完成后,控股股东江西国控新增股份26,520,000股,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取得股份15,000,000股,上述参与增资方每股对价均为3.67元/股。
  2020年5月29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营业执照》,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10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6-00009号),对江盐集团2020年增资事项进行验资。经审验,截至2016年6月3日,江盐集团累计注册资本为482,776,079元,股本为482,776,079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盐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482,776,079元。
  4、现金置换出资
  在江盐集团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基于生产经营所需,经江西省国资委、江西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江西省国资委将部分经营性划拨用地经评估后纳入出资范围,改制设立江盐集团前身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28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江盐集团公司制改革中出资资产规范事项的批复》(赣国资企改[2020]81号),同意对江盐集团在2014年改制过程中因政府扩迁、调整规划等原因无法办理更名和改变土地性质的出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2014年4月30日改制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8,255,529.77元)进行现金置换,由江西国控按照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进行等价补足出资,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过户至江西国控。
  2020年6月28日,江盐集团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改革中出资资产规范及相关费用处理的议案》,全体股东同意由江西国控按照公司改制评估时点即2014年4月30日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进行现金置换。2020年6月30日,江盐集团已收到江西国控的置换资金。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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