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化工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bei Jinniu Chemical Industry Co.,Ltd.
所属地域:河北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原料
曾 用 名:沧州化工->S沧化->沧州化工->*ST沧化->ST沧化->ST金化->*ST金化->ST金化->金牛化工->*ST金化
公司网址:www.hbjnhg.com
主营业务:甲醇的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甲醇
控股股东: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6.04%)
实际控制人: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6.04%)
最终控制人: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6.04%)
董事长:郑温雅
董 秘:赵建斌
法人代表:郑温雅
总 经 理:乞永学
注册资金:6.8亿元
员工人数:196
电 话:86-0311-86861889
传 真:86-0311-89839888
邮 编:050000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黄河大道98号澳怡大厦21层
公司简介: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甲醇的生产和销售,是一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甲醛、二甲醚等。公司拥有我国最大的PVC树脂生产基地之一,同时拥有河北省规模最的大氯碱工业原料基地之一,生产工艺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3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4-04-30
发行数量:2500.00万股
发行价格:9.18元
上市日期:1996-06-26
发行市盈率:10.2000倍
预计募资:2.06亿元
首日开盘价:14.00元
发行中签率:19.07%
实际募资:2.12亿元
主承销商: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文件号为冀体改股字[1994]20号),由沧州市化工厂股份制改组并发起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额为7,498万股。经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报请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号为冀政函[1995]118号)和中国证监会(文件号为证监发审字[1996]71号文)批准,于1996年6月14日至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312万股A股,募集资金206,203,400元,股本变更为9,810万股。
经公司1996年9月20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报请河北省证券委批准,公司于1996年9月27日以资本公积按10:
10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股本变更为19,620万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9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1999年6月30日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5股并以公积金转增5股,股本变更为39,240万股。
2000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号证监公司字[2000]59号文),以1999年末总股本39,24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1.5股,配股价7元/股,国家股股东可配4,386万股,经财政部批准(财管字[1999]192号文),同意国家股股东认购1,402万股。公司向全体股东共配售2,902万股,其中:国家股配售1,402万股,社会公众股配售1,500万股。配股后公司股份总数为42,142万股,股本变更为42,142万股。
2006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3,910万股股票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4股,对价支付后总股本未变。
2007年12月21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竞得了本公司12,765.48万股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08年5月8日公司名称由“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67号)核准,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5,889.967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8元。截至2012年9月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599,999,997.68元,扣除发行费用10,608,899.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89,391,09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2年9月1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8,031.9676万股。
2019年9月27日,本公司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集团”)、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股份”)分别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签署《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冀中集团与峰峰集团签署《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文件,冀中集团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67,963,9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9%)转让给峰峰集团;冀中股份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68,031,9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转让给峰峰集团;同时,冀中集团将其另行直接持有的公司34,015,9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峰峰集团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是一家在河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持有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900104363017U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赵兵文,总部位于沧州临港化工园区化工大道。
2022年10月14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381,262,977股金牛化工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6.04%)的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股份转让给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2月13日,本次股份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56.04%,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是一家在河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持有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900104363017U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郑温雅。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
参股控股公司: